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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待遇有哪些?

时间:2021-01-27 13:23:09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待遇有哪些?

  一、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待遇有哪些?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职工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计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四)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二)遇有下列情况时,还会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险政策:

  1、生育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剖腹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婴,增加产假15天;属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含2个月)不满4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发,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3、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我们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不论职工在生育期间实际发生的生育费多少,报销的医疗费金额都是固定的。其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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