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16年度职工医保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时间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2015年9月15日开始启动。
据介绍,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范围为: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目前病种共计31种。
初检工作将于10月14日结束。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各区市县具体的组织安排由所属地经办机构发布详细通知。所有参检人须严格按公布的所属街道检诊时间及指定医院参加初检认定。需要注意的是,还要提供既往在市属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
记者还了解到,瘫痪在床或在医院住院无法行动的患者可由家属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证及既往住院的'出院小结及慢性病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到医院申请另行安排检诊。各区市县居住大连市内或大连市内居住各区市县可就近参检。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异地居住的患慢性病参保人员必须回本市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初检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初检合格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检诊认定结果2016年1月1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检诊期间医保中心及各医院咨询电话
医保中心:88857000
中心医院:84412001-8855;第二人民医院:83637104;第三人民医院:86526080;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84369613;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62893039、62893116;市友谊医院:82718822-2105;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84671291-2820;大连市口腔医院:84651306;大连市皮肤病医院:39878678;大连市结核病医院:39547993;第六人民医院:39728613、39728777、39728501、3972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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