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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长
记者从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因“金保工程”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实现信息统一管理,进行参保人员信息数据整合和系统调试,西宁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缴费时间延长。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从今年年底顺延至2016年1月25日。各区、县社保局及时通知本辖区内未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缴费,逾期将不再受理参保缴费。
省农业银行西宁市各营业网点在2016年1月1日至25日期间保持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网络系统畅通,并做好缴费居民告知和解释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延期缴费工作正常进行。
因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底财务和农业银行按规定需做年终决算业务,2015年12月31日暂停西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一天,2016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缴费。
2016年度青海省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1、19周岁(不含19周岁)以下城镇居民及大中专院校学生:110元;
2、男性19-59周岁,女性19-54周岁:150元;
3、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120元。
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1、19周岁(不含19周岁)以下及大中专院校学生:110元;
2、男性19-59周岁,女性19-54周岁:130元;
3、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120元。
常见问题解答
一、农村户籍,能否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回复】:不能,现行青海省农村户籍只能参加新农合。
二、打算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知需缴费多少?我今年34周岁。
【回复】:现行青海省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根据年龄而定,34周岁个人需缴费150元,政府补助460元。
三、农村户籍,女性,56周岁,新农合缴费金额是多少?
【回复】:现行青海省农村户籍女性新农合缴费金额为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