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

时间:2023-10-07 11:57:38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起诉书的事务越来越多,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你写起诉书时总是无从下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1

  申请人:xx,性别: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今年xx岁,xxx户口,原住址:xx,职业xx,联系方式:xxx.

  被申请人:xx

  单位负责人:xx地址:xx

  联系方式:xx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入院时的诊断为:xx年xx月xx日下午被一正在倒车的面包车撞倒,造成申请人面部外伤,左上肢腕关节以上,胳膊肘以下骨折,左腿小腿骨折,由120救护车送至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拍片子、各项化验,诊疗结束后,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骨科住院治疗,门诊住院号为xxxx。

  第二天也就是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给申请人检验的生化检验报告单上明确显示,申请人的肌酐CRE的检验结果为675H、尿素氮BUN为19.5H。而正常成年女性的肾功能检测指标为肌酐(CRE)正常参考范围:100~159μmol/L。尿素氮(BUN)正常参考范围:xx2.6~8.3mmol/L。血尿素氮与肌酐比值(BUN/CRE)正常参考范围:xx15~24:xx1。很显然,申请人的肌酐值已经很高,在肌酐值高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药物甘露醇。但是被申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二十多天的时间持续使用该药物,直到xx年xx月xx日晚上八点造成申请人休克。被申请人组织内科医生进行会诊,会诊后就给申请人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家属就使用甘露醇的治疗单签字,并告知申请人家属使用甘露醇可能造成生命危险。申请人无奈只好转到山大医院进行治疗。至xx年xx月xx日0:xx30分申请人转院时的检查结果显示,除了入院时的受伤情况后还多了一项,肾功能不全。

  被申请人不当的治疗方案、错误使用药物,造成申请人的病情严重恶化,现申请人向贵院提起申请,要求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此致

  xxxx区卫生局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的受托人:xx

  联系方式:xx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2

  甲方:xxxx(医疗机构)

  乙方:xx(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身份证号:住院号:疾病诊断:治疗结果:

  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xx元;

  2、误工费:xx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

  4、陪护费:xx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xx元;

  6、残疾用具费:xx元;

  7、丧葬费:xx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xx元;

  9、交通费:xx元;

  10、住宿费:xx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xx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合计:元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甲方:xx乙方:xx

  代理人:xx代理人:xx

  日期:xx日期:xx

  见证人:xx

  日期:xx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3

  原告:周xx,女,28岁,汉族,现住:四川省xxx县xxx

  被告:xx县xxx中心卫生院

  所在地址:xx县xxx街道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诉讼请求

  1、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万元(具体数额见附表)。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原告骑电动车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当地医院进行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20xx年2月1日在xx县xxx中心卫生院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动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动均正常。

  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桡神经断裂。原告在被告处出院时,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处麻木非常明显,握拳尚可,肌力较对侧偏弱,手指外展不灵活,拇指翘起困难,手腕抬起困难,经会诊确定为桡神经损伤。经被告与原告方协商,要求原告转院治疗,后来原告同意转院,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治疗。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诊断为“右上臂术后桡神经断裂”。xx县xxx中心卫生院的诊疗行为直接造成原告组织器官损伤及右手功能障碍。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同时存在手术操作上的不当,损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损害了原告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第121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请贵院依法秉公裁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周xx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4

  被告:xx县中心卫生院

  所在地址:xx县x街道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1、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5万元(具体数额见附表)。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 年2月,原告骑电动车时不慎摔伤,导致右肱骨中段骨折,在当地医院进行肱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伤口愈合后出院。原告于20xx年2月1日在xx县中心卫生院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术后原告右上臂至右手活动受限、麻木。而原告在做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之前,右手臂及右手活动均正常。

  被告在对原告进行右肱骨内固定物取出术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桡神经断裂。原告在被告处出院时,原告右手背麻木,虎口处麻木非常明显,握拳尚可,肌力较 对侧偏弱,手指外展不灵活,拇指翘起困难,手腕抬起困难,经会诊确定为桡神经损伤。经被告与原告方协商,要求原告转院治疗,后来原告同意转院,转至中国人 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治疗。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零五医院诊断为“右上臂术后桡神经断裂”。xx县中心卫生院的诊疗行为直接造成原告组织器官损伤及 右手功能障碍。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同时存在手术操作上的不当,损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认为,被告的诊疗行为严重的违反诊疗常规,损害了原告身体健康,且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0条、第121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请贵院依法秉公裁决,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x月xx日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书】相关文章: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01-19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08-05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申请书12-29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11-08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15篇)01-22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15篇01-21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4篇08-06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12-11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热门】01-14

【荐】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