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策2017年
因我国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我国政府并未对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进行统一规定,下文是CN人才网小编整理的医保新政策,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2017年医保新政策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自2017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住院报销比例由2016年50%提高到55%,报销比例提高了5%。
病种付费患者个人负担降低!
我院是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三级医保定点医院,是天津市首批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医院,我院已申报92个病种按病种付费,患者住院只担负起付标准和个人承担比例,无自费和增负费用,参保患者病种费用负担将整体降低30%。
与河北省医保联网结算!
我院是天津市首批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已经完成了联网测试及实地测试工作,现已具备了上线条件。河北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在当地社保中心选择异地定点医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进行登记后,就可以在我院直接刷卡,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
异地住院就医个人自付比例提高!
在本市参保的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自愿到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出院后患者家属携带(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结帐收据、诊断证明、患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城乡居民向参保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报销,城镇职工交到患者所在单位后报送社保分中心。
将逐步实现跨省就医结算!
2017年2月我院与10个省市(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海南、四川、贵州、西藏、甘肃、陕西)签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框架协议。目前正在做软件接口准备工作,预计今年软件接口改造后,实现跨省联网就医即时结算。
医保卡办理所需的条件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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