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西安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时间:2021-01-14 12:03:52 社保政策 我要投稿

2015年西安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获悉,从10月1日起,西安市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0元。

  据了解,西安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先后6次提高保障标准。现行保障标准是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即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户县、周至县、蓝田县执行每年每人3060元;灞桥区、未央区执行每年每人3180元标准。

  西安市决定从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农村低保执行高低两个标准线,实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即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统一享受每人每年3200元的标准。(完)

【西安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相关文章:

济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07-17

2015河北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扶贫标准以上10-15

安徽省2015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07-19

大连市于7月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07-28

泗县2015年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标准提高07-19

2015年农村低保标准07-19

2017年福建农村低保标准02-28

福州2015年农村低保标准07-19

2015年淄川农村低保标准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