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合作协议合同集合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协议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协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与甲方合作,以甲方名义在设立分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在 设立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内享有优先独立代理权。乙方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1.2分公司的负责人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叁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
第三条、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上交收入(5.6%的税后)的8%为管理费。
2、甲方在乙方经营收入(指标书费和代理费之合计或者造价咨询费)到账三日内返款,并做到乙方应返资金不留用不拒付。当需开发票时,乙方自觉向甲方上交地税为5.6%,另暂扣款为:经营收入(指标书费和代理费之合计或造价咨询费)--(或需返还给乙方的金额)7.6%,当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冲帐发票后,即返还该部分暂扣款。
第四条、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4.1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不得损坏甲方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如实上报工程业绩,另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
4.2如乙方使用甲方人员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费用,支付金额为造价咨询费的20%。
4.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和相关的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4.4甲方保证对乙方的业务工作负有保密责任。
4.5乙方在招标过程及年检时,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为了便于管理方便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负责上级部门的检查接洽及报审工作。
4.6场外标开标会议室由甲方无偿提供场所支持。
第五条、甲方对分公司的监督检查
5.1甲方对分公司享有监督、检查权,有权对分公司的经营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如分公司违规经营,甲方有权对分公司停业整顿。
5.2甲方在对分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分公司如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费,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业务工作无法开展,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伍万元违约金,同时,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1未按约定缴纳管理费。
7.1.2严重违法违规经营。
7.1.3作出严重侵害甲方利益或损害甲方信誉、形象之行为。
7.1.4乙方同意其他单位和个人挂靠的。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1不履行合同义务。
7.2.2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合同终止的情形
8.1合同履行完毕。
8.2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8.3合同解除。
第九条、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
9.1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
9.2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9.3如甲方因各种原因承担与分公司有关的债务,则甲方有权向其追偿。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成立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补充协议终止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
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合同 篇2
合作人: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
姓名: ,性别: ,证件号码: 。
第一条 合作宗旨:
齐心协力搞好合伙事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自创品牌婚纱影楼及相关摄影化妆等业务。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下称为甲方)
2、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以下称为乙方)
3、甲方出资为三部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第一部分为:房屋前期租赁资金;第二部分为:店面装修资金;第三部分为:运作所需流动资金,以维持每月基本营业开销。第一和第二部分资金于店面装修完成后结算日前分别交齐。资金逾期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合作期间需补充营业流动资金,应按照第四条第3项有甲方补充流动资金以维持正常经营。
5、甲方出资数额以实到公司账户资金为准。乙方出公司运营设备(实际以公司正式营业乙方物品登记表为准)。合作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待合作终止后,如在盈利情况下乙方设备返还乙方所有,剩余全部资产扣出甲方前期投资的20%后,按5:5平均分配。如在亏损情况下则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执行。
第五条 合作方式
投资和开发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铺位为影楼工作室项目经营和股份分成的合作方式分为:前期(以甲方回笼资金为主)和后期(纯利润分成)两部分。
1、前期(以甲方回笼资金为主)具体运作方式为:自影楼开始营业以每月营业额(除去影楼必要开支和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外)的纯利润的50%作为甲方的资金回笼,其余(每月营业额纯利润)的50%甲乙双方以5∶5的比例分成。以此方式直至甲方回笼所投资的全部本金80%。
2、后期(纯利润分成)具体运作方式为:当甲方回笼所投资的全部本金80%后,每月营业额除去影楼每月必要开支和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外的纯利润,甲乙双方以5∶5的比例进行分成。
第六条 亏损及债务承担
如本每月营业额未达到影楼的必要开支和雇用人员工资所出现亏损的情况,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终止合同,如继续经营,甲方需按第四条第3项填补流动资金金额。
第七条 合作废止及出资的转让
协议期内不得废止合作;协议期满双方可商议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以合作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交割,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折现结算;未经一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关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视为放弃股份,其资金不退还,归另一方所有,并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红的权利,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甲乙任何一方出现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合作,在非盈利状态下,暂不退回股份,等合约到期结束时方可按当时经营状况退回股份,如盈利状态下,可由其代理人依旧分享其原应得的分红及权利;除合作废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结束合作后拒绝交出合作期间所掌握的资料,该资料属未提出终止合作一方所有。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共同分享,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赔偿。拒绝赔偿的,在其投资份额内扣除,其分红也相应减少。
2、禁止任何一方经营与本合作项目同类或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任何一方再加入其他同业务类型合作。
4、禁止任何一方与本合作团体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
5、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另一方可终止合作并不赔偿任何损失。
6、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最后经营持有人,甲乙任何一方在退伙后不得无偿使用该品牌(除非甲乙双方共同允许下),不得用该品牌及与品牌相近文字开设新的或以分店的名义进行竞争业务。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动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双方共同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债务,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租赁房屋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由合作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后公证备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所订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合作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日期: 日期:
合作协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见附件形式)。
二、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客户咨询及跟进工作)。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包括乙方在协议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本协议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三、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公开课为40%,内训为30%(若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在本协议列出)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五、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中记录的报名及咨询信息,对报名或咨询的客户及时进行跟进,并于乙方招生系统如实记录每客户跟进情况。
六、对于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甲方应于开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于乙方互联网招生系统进行准确记录,并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计算出乙方应收佣金,同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冻结甲方招生系统帐户,并停止对甲方招生信息的宣传推广工作。
七、甲方须于每客户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佣金(以支付凭证日期为准),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滞纳金。如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超过30工作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另外索赔乙方代理佣金一倍的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本协议乙方义务。如发生甲方遗漏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已成交客户的情况,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应条款支付相应乙方佣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应乙方佣金的一倍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生效起90天内,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无任何成交,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九、如甲乙双方客户信息有任何重复或冲突情况,除甲方可提供确切书面证明外,均应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十、甲方不得在乙方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由此引起的纠纷,甲方负全责。
十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协议的书面形式协议附件,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十二、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附件形式补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代理招生授权书
_________(填写甲方单位名称)授权_________作为招生代理,进行_________(填写招生合作项目名称)工作。
特此授权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合作协议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受托方:
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三方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成交房产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产权证号为:;
2、房产位于市区【县】;
房屋结构:,房屋用途:;
3、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可不填);
4、房产权属转移时,附带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见(附件一);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房产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上述交易总价款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房款支付约定,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按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比例,向丙方全额支付房屋首付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也可预付定金,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而定。
(2)该房产评估价格确定后,由乙方按实际首付款支付标准自行补齐差额部分,该首付款在产权转移完毕后,支付甲方。
(3)剩余房款于银行发放贷款及产权转移完毕后,连同首付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如乙方所申请贷款因自身原因未能获银行批准,双方协商,选择解决办法:
A: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甲方;
B:乙方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已发生的及要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C:终止本合同的进行,甲乙双方相互清退各种款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其办理过程中已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关于税费
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计算及缴纳工作。税费分担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下:
甲方承担:0%,乙方承担:100%。
第三条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甲、乙双方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经丙方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及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及贷款手续。
2.除房地产交易部门依法做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外,上述房产权属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通知受理之日为准。
3.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乙方或者双方合法委托人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相互给予协助。由于双方任一方不积极配合手续办理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违约情形处理。
4、房产的公共维修基金在过户之日自动转为乙方名下。
第四条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1、甲、乙双方按各方委托关系,以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支付丙方代理费及权证过户代办费用,即:甲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元,及权证过户费¥元整;乙方按购买房屋价格%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元,及权证过户费¥元整;
上述费用不包括交易过户过程中,甲、乙双方所需支付相关部门的交易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丙方上述费用。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可自行装修。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2、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甲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物业交割前所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物业及相关费用,物业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三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2、甲方交付房屋若与附件一描述不符的,甲方同意按向乙方补偿。
3、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甲方需妥善保管交易文件,并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在办理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及过户手续时,需甲方出面配合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有效。
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按时支付购房款。
3、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甲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超过约定期限视为违约。
4、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买卖申请后,将所有相关文件交甲方保管。
三、丙方责任
1、见证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按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交易所过户及银行贷款手续。
3、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手续。
4、甲、乙任何一方因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导致的交易不成功,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壹):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贰):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逾期付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各项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15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交纳的定金甲方与丙方平分,不予返还,同时由乙方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合同终止。
3、逾期交房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每逾期1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产成交价万分之伍(大写数字)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仍未交付房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有定金约定的,适用定金规则,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或
(2)适用违约金规则,即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退还其已收房款及利息,利息按10%利率计算,再按甲方已收款项的20%(大写数字)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与丙方平分,同时由甲方承担手续办理期间已发生的各项手续办理费用,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
如因甲、乙双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一方所支付丙方的代理费用丙方不予退还。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协商不能解决的,可由当事方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诉讼。
3、如甲、乙双方所留存合同内容不一致,则甲、乙双方共同以丙方所留存合同文本为见证标准。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各执一份,第四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所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条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甲方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
乙方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章):联系电话:
经纪人姓名:经纪人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作协议合同 篇5
甲方: 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丁方: 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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