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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

时间:2023-03-01 14:47:0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4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4篇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1

  甲方:

  发票抬头:

  住所:

  品牌:

  门店:

  区域:板块:

  联系地址:

  联系人:手机: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手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与软件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由双方签订的《瑞庭网络经纪人服务定单》、《瑞庭网络经纪人服务合同一般服务条款》及相关附件组成。

  瑞庭网络经纪人服务定单

  一、双方约定

  1、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授权甲方使用乙方软件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各版本

  软件的主要功能详见《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

  2、《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作为本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好盘直通车”一栏中的实际配送金额以乙方核实后乙方网站的线上配送额度为准;

  4、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提交软件开通的必备材料,并且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

  日内为甲方开通软件服务;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乙方相应顺延为甲方开通软件的时间。

  甲方未本合约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提供服务。

  6、“软件使用费”是指乙方收取甲方使用账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个账户:元月,乙

  方将在每月1日扣除此项费用。

  7、乙方所有的赠送政策不予折成现金。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内容所达成的完

  整合同,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本合同项下内容所做出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合同、谅解及通讯。

  9、双方任何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的合同均不能变更本合同的条款。

  二、计费方式

  1、计费方式详见《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

  三、收费方式

  1、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提供相应的账户给甲方。

  甲方账户将与被授权使用的经纪人绑定,即每位经纪人持有唯一的账户。

  2、甲方账户内金额将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计费方式消费,由乙方系统自动扣减;甲方及授权经纪人可根据自己的`使用状况进行查询。

  乙方每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甲方上月纸质消费对账明细单盖章后送至甲方。

  四、合作模式变更所涉及的经纪人范围

  1、鉴于甲方授权使用的经纪人或有变化,在此由甲方提供使用本服务的经纪人名单,双方同意经纪人在原合同项下未用完的余值按下列公式进行折算:

  好盘金额=端口剩余天数端口总天数___端口合同应付金额___2,实际金额按乙方当天线上数据为准。

  2、乙方将余值折算的好盘金额以书面形式发送至甲方。

  3、乙方系统支持同一公司账户下金额在不同账户之间的转换;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识,乙方承诺将一直服务至甲方充值金额和赠送金额消费完毕,未消费完毕,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服务的,乙方给予退款。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2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鉴于:_______

  1甲方和手机淘宝进行战略合作,甲方负责组织淘宝达人的工作。

  2乙方自身拥有良好的条件和天赋,具有成为淘宝达人的重要潜质,委托甲方扶持乙方在淘宝不断发展。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成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义:

  1淘宝达人:是指通过淘宝达人平台认证可享有淘宝达人权限的提供淘宝导购服务的推广者。

  2,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全称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上,转账,还款,缴费等服务,域名.

  3推广费用:是指达人成功推广商品之后,卖家应支付的各项费用总和。

  推广费用=推广基数推广费用比率(由卖家自行设置,淘宝无限制规定)。

  推广基数指达人推广商品被成功购买时的实际成交价格(支付宝支付金额,不包含运费及其它阿里妈妈规定不包含在内的费用)。

  4阿里妈妈:指杭州阿里妈妈软件服务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负责按照淘宝达人平台的要求安排乙方入住淘宝达人平台,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机会和相关技术支持,同时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推广工作,并对优秀的达人提供内容制作与内容分发的支持。

  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安排,在淘宝系内(淘宝网天猫聚划算一淘网)从事达人导购工作,并成为甲方在淘宝系的独家合作方,拥有独家管理权。

  三合作期限

  1双方的合作期限为1年,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乙方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后,将第一年的预期收入确定为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果乙方的年收入超过预期并符合本协议第十三条第4款之规定的,合约期自动延期为3年。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培调和引导乙方在淘宝达人平台建立个人形象,负责为乙方进行淘宝粉丝的导流,负责为乙方提供持续的工作机会,负责安排乙方在淘宝卖家的服务市场承接导购及产品营销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淘宝达人直播过程中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视频直播内容的,根据淘宝平台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淘宝达人资格。

  3甲方将为完成认证的乙方进行商家合作资源对接,品牌方资源对接,及线上线下活动资源对接,乙方需在本身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渠道的推广合作,甲方拥有乙方对接各类推广活动资源的定价权。

  4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和捍卫双方名誉,当乙方名誉受到侮辱,诽谤等方式的损害时,甲方应尽全力维护乙方的名誉,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尽可能维护乙方的名誉不受侵害。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需要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甲方的安排入住淘宝达人平台,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直播工作等与淘宝系推广相关的内容输出,(例如:每周发起3次以上直播,撰写2篇图文贴,发布一个视频等),您需了解,所有的活跃并不是为了机构的荣誉,而在于您自身在淘宝达人生态圈的成长。

  2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报酬,(本协议第七条规定之价格)固定不变,且保证与甲方独家合作在淘宝系卖家服务市场上承接工作。

  3乙方应确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资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形式,过程,直播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不违反任何公序良俗,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保证在协议内时间,保持推广工作价格固定不变:推广工作价格的调整需要提前一个月和甲方沟通,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得变更推广工作价格。

  五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的推广酬劳将在每月15日(如遇到休息日则顺延至休息日后次日),以银行转账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2乙方指定结算账号:账号所有者须为乙方,乙方承诺以账号收到甲方付款项为准,不论此款项是甲方支付或甲方指定其他第三方银行账号支付。

  账户名称: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

  六淘宝达人CPS导购分成规则:

  1甲方推送的达人在淘宝达人平台后台发布导购内容并因此促成用户购买行为后,于甲方与淘宝的合作,淘宝委托阿里妈妈将其收成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推广费20%)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该分的报酬=推广费用70%

  七淘宝达人价格体系约定

  1乙方接受甲方的.淘宝达人价格体系约定,此定价体系签署本协议后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定价标准。

  2乙方淘宝达人发图问费用_______元/每条,包含发送9张与推广产品相关的图片。

  3乙方淘宝达人发短视频费用元/每条,每条时长2—5分钟左右,并尽最大努力将推广产品表述清楚。

  4乙方淘宝达人直播费用元/每次(每次时长不少于60分钟)。需添加宝贝到直播页面内,同时必须在直播规定时间内呈现推广产品。例如服装客户:需要穿着客户的服装(单件)直播15-30分钟以上。

  5乙方定价体系可提出自身要求和甲方协商制定,乙方需要在自身能条件下,尽量配合甲方完成指定的推广工作。

  6乙方不得私自与经甲方推荐商家达成私下合作协议,如果发现,赔付预付款的10倍。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提供了服务,但报酬未结算等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不再继续享有后期甲方提供有偿合作推荐机会。

  八肖像使用

  1基于培养和推广乙方需要,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含有乙方肖像,姓名的资料和素材),播出和使用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落地的无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及卫星电视台,电台,电影院,互联网,APP影视光盘宣传品报纸店内广告促销宣传手册楼宇广告地铁广告杂志点头陈列物POP制作物,户外媒体和公关资料等媒体,但不得用于含色情暴力三俗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违反法律规定的场景或内容。

  2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肖像权,姓名权,表演者权及其他进行宣传所需的权利,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当使用。

  3合同期限届满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权再为商业目的以公开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有关的广告及相关素材。

  九合同期限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成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为止。

  2经双方事先协商并达成书面合同或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本合同所适用的发来之规定,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十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补偿和承担另一方因违约方只违约而产生或者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在守约方在限定合理期内未能更正违约行为和履行其义务的,守约方除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当日(收件日)终止本协议。

  3如甲方为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则甲方应按照乙方在违约事项中应获取的相关费用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全面履行义务,则乙方应按照甲方在违约事项中所提供推广资源市场价值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全部经济损失。

  4甲方故意对外泄露乙方不实讯息,造成乙方声誉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5本协议项下所以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经济利益减损,守约方为证明违约方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7本协议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乙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

  2任何乙方均不承担因不可抗力而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适当履行本合同时,应当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书面形式向另一方通报其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应在不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或者官方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快递给另一方为证,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一方应当允许不可抗力影响的另一方在导致其无法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可抗力之影响消除前,延期履行,但与此同时,另一方针对前述延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对应的本合同义务亦相应延期履行,并可以免责。

  十二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依其予以解释和阐明,并应受其管辖。

  2如本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有关本合同项下之任何事项争议或问题。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规定

  1双方同意对本合同保密。一方同意对提供者合同服务过程中获悉另一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有信息,资料商业秘密严格保密,若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调查提供的除外。

  2本合同某一条款无效不影响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任何本合同下的权利,不被认为是对该等权利的放弃,任何单一或部分履行权利的行为也不意味着排除任何该权利的行使。

  4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三个月内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续约2年。

  5本合同自各方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2)份,由合同双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之一切意愿均列明在本合同中,并无任何其他口头合同,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3

  甲方:(经纪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艺员)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纪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代言、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二十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演艺、宣传及其他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呼机、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的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合同4

  一、定义及解释

  1、“瑞庭网络营销软件服务”(以下亦称“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包括“房源信息发布”子服务与“好盘直通车”子服务,其中“好盘直通车”包括“竞价推广”服务和“定价推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本合同以下条款界定。

  1)“房源信息发布”: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发布甲方指定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

  2)“定价推广”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乙方根据既定价格对指定信息的点击量向甲方收费的一种技术服务。

  3)“竞价推广”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在乙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乙方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和或界面展示甲方指定信息,乙方根据甲方的出价对指定信息的点击量进行收费的一种技术服务。

  2、“营销软件服务费”(以下亦称“服务费”):指甲方购买和(或)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时,需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除非与乙方另有书面约定,服务费必须预付,预付费以充值形式存入乙方账户。

  甲方可通过直接对其乙方账户充值、授权委托其代理人或乙方对其指定的乙方账户充值进行预存(以下亦称“充值”)。

  二、服务内容

  乙方收到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的“营销软件服务”相应的服务费并且审核通过甲方提交的房源信息后,依本合同规定提供以下服务(下述功能可因乙方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乙方为维护服务而定期、不定期暂缓提供,但甲方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

  1、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1)甲方可以随时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发布房源信息到房源库,房源数量最多可以同时存在80套。

  2)甲方可以随时自行设置、修改或删除所提交的房源信息(含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

  2、定价推广服务

  1)甲方可以随时根据使用效果按“定价推广”或“竞价推广”方式发布自己的房源,房源数量最多可同时存在50套。

  2)甲方可自行设置、修改或删除推广计划,设置或修改计划的名称和日限额(即日扣费最高金额),并可以随时将甲方发布的房源添加到推广计划中或从推广计划中删除。

  3)按效果付费推广的房源信息按规则展示在乙方网站乙方和或联盟网站的相关页面、界面和或搜索结果中。

  房源信息是否展示及展示的顺序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综合房源信息、网络用户的搜索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及用户的出价等因素自动确定。

  乙方和或联盟网站有权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房源信息的展示方式进行集合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等方式。

  4)在乙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和或乙方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中,甲方所发布的付费推广信息每被点击一次将产生费用,该费用将由乙方软件系统根据房源的类型和总价价格段计算得出,并由系统自动从甲方的预付费中扣除。

  点击数量和最终点击费用以乙方线上数据为准。

  5)甲方可以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查询推广计划点击和花费统计报告、房源的点击和费用统计报告等报表。

  若甲方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时可及时申请乙方进行核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若无证据表明数据存在人为修改或遭受病毒、黑客攻击发生错误的情况,该结果应当为双方共同接受。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数据错误或扣费数据错误,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竞价推广服务

  1)甲方可以使用竞价推广服务来推广自己发布的房源,房源数量为最多为10套。

  2)甲方可以随时设置或修改竞价广房源的最大单次点击价格(甲方的每次出价的起价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根据房源的板块和总价价格段计算得出)和房源的预算(预算是本房源的专属资金,专用于本房源的点击扣费,不得低于乙方要求的最低金额)。

  3)出价推广房源信息按规则展示在乙方和或联盟网站的相关页面、界面和或搜索结果中。

  出价推广房源信息是否展示及展示的顺序由乙方营销软件系统综合房源信息、网络用户的搜索和或网络用户的行为等的合理匹配度及用户的出价等因素自动确定。

  乙方和或联盟网站有权对房源信息的`展示方式进行集合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和链接内容等方式。

  4)在乙方网站的相关页面和或乙方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中,甲方所发布的竞价推广信息每被点击一次将产生费用,点击费用数额由点击时出价的下一位出价人决定,但不会高于本房源出价;该费用将由乙方系统自动从客户为房源所设定的预算中扣除。

  点击数量和最终点击费用以乙方线上数据为准。

  5)甲方可以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管理账号,查询预算余额、房源的点击和花费统计报告等报表。

  若甲方发现数据存在异常时可及时申请乙方进行核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若无证据表明数据存在人为修改或遭受病毒、黑客攻击发生错误的情况,该结果应当为双方共同接受。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数据错误或扣费数据错误,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4、数据查询

  在甲方费用消费完毕前,乙方负有提供扣费数据明细的义务。

  逾期60天的,乙方不再负有提供数据明细的义务。

  三、合作期间与服务事项

  1、乙方将于甲方同意本合同条款并按规定充值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通乙方软件营销服务。

  服务一经开通,甲方即可开始使用乙方营销软件的全部通常功能。

  2、甲方可随时通过线下合同充值和线上充值等方式对其乙方账户充值,每次充值金额由甲方自行确定,甲方须充值的最低额度由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做特别约定。

  甲方账户内余额不足出价时,将无法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

  3、在每次充值前,甲方应再次认真阅读并确保完全理解《瑞庭网络经纪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的内容后再进行充值。

  甲方的每次充值行为视为甲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瑞庭网络经纪

  人一般服务条款20版》的相关规定。

  5、当甲方所属“乙方营销软件服务”账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点击费用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续费,甲方如因没有及时续费而造成客户的房源信息下线导致“乙方营销软件服务”中止终止,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后可自行选择是否续费,如甲方终止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本合同自行终止。

  如甲方预付费未使用完毕,乙方提前终止服务,乙方应当退还未使用的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同意接受乙方以甲方提交的电话或邮件或其他方式与甲方确认本服务合同的相关事宜。

  2、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进行的经济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他乙方用户的付费项目进行恶意点击。

  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作期间结束。

  5、甲方需保证注册账号从事合法经济活动。

  如果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经乙方核实或任何第三方举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同时,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将不予以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注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经甲方授权,或经司法机关、国家机关的法律程序要求。

  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3、乙方有权在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服务器上保存甲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但不予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一切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乙方无须对任何第三方保证和承诺甲方利用乙方平台所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等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网站链接,并对客户提交的服务下线处理。

  如果甲方由于本条规定原因被乙方下线,乙方将不予以退还甲方提交的服务费余额。

  6、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之日起两个个工作日内审核甲方的信息。

  1)乙方有权根据产品政策或软件功能等要求甲方修改甲方提交的房源信息,对于乙方经过审核后认为不符合发布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继续提供服务。

  2)乙方保留随时调整信息展示位置和页面、页面规格和形式等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也无须提前告知甲方,甲方在此对如上的调整或修改提前作出认可。

  甲方同意,乙方没有义务对所有软件服务类型的分类及其详细内容,提前告知义务,而且乙方有权对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

  但因乙方相应调整造成甲方信息发布有误或无法正常发布的除外。

  3)指定信息的点击次数以乙方网络营销软件的统计数据为准。

  4)乙方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

  乙方进一步保留在乙方营销软件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等的权利。

  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乙方另有说明外,仍适用本服务合同。

  5)乙方有权随时修改服务内容或本条款而不承担责任,甲方如果在收到变更通知后仍继续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的,则表明甲方同意接受变更并接受变更后的条款或规则等。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用户或第三方在使用乙方营销软件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但若甲方在收到变更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终止服务的,乙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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