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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3-01-03 15:19:10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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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合集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合集15篇

故乡读后感1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故乡读后感2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故乡读后感3

  故乡美丽幽静的环境,让一些远离故乡的人十分怀念。我的故乡十分幽静,在河中长满了芦苇。在别人的眼中我的故乡可能是一个破烂的农村山野,可是在我的眼中我的故乡,非常美丽,到处洋溢着欢声笑语、充满了温暖。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故乡读后感4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5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近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读后感6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7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读后感8

  暑假里,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述了鲁迅先生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回故乡发生的故事,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杨二嫂和闰土的描写。

  杨二嫂是鲁迅先生老屋斜对门开豆腐店的,她这次来老屋就是要顺走两件木器。文中对杨二嫂的描写很生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引出了人物出场,“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由这个形象将她比作“细脚伶仃的圆规”,真是再贴切不过了。接着通过描写杨二嫂对作者虚伪的吹捧、尖刻的嘲讽,对闰土恶语中伤,索要家具时人家不给就挖苦讽刺,临走时还顺手牵羊等一系列的语言行为,将杨二嫂尖酸刻薄、贪财势利的形象淋漓尽致的展现在读者眼前。

  文中对闰土的描写最令我难忘,鲁迅先生记忆里的少年闰土机灵淳朴,懂得很多自己不知道的趣事儿,但是当鲁迅先生见到中年时的闰土,却无比惊讶,一声“老爷”,让原本满心欢喜的鲁迅立刻感受到在他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在友情之间原本不该有隔阂,但因为生活困苦,加上官、匪的欺压,在闰土的心中,自己只是社会中的下等人物,见到自己昔日的好友都要叫老爷。闰土的改变反映了旧中国农村日益破败的面貌,和受尽欺压却不知道反抗的悲哀麻木的农民形象。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用这样的比喻表达了追求新生活的坚定信念和希望,读来发人深省!

故乡读后感9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

  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故乡读后感10

  大马哈鱼的生命旅途是怎样震撼人心啊!污染的江水,居然出自万物之灵人类之手,与坚韧的大马哈鱼比,人类多么的丑陋啊!《故乡河》是杨红樱的作品,故事讲的是:“小蛙人”为了看大马哈鱼怎样回故乡的,于是,就和大马哈鱼一起踏上了回乡之旅。在途中,小蛙人与一条叫鲑鲑的大马哈鱼成了伙伴,鲑鲑告诉他,这是他的第一次回家乡。可小蛙人知道,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回家。因为到许多地方后,因为人类污染,有多少鱼死在水里,从远处看,鱼肚皮多得水都像一条白色的哈达,献给那些不屈不挠,活下来的大马哈鱼。

  大马哈鱼的生命旅途是怎样震撼人心啊!污染的江水,居然出自万物之灵人类之手,与坚韧的大马哈鱼比,人类多么的丑陋无比啊!

  大马哈鱼思乡之情是谁也比不了的,不管有多艰辛,不管有多困难,它们总会齐心协力的克服。我为这精神而感动,而赞叹!

  看着这些大马哈鱼,有些身在他乡异国的人们,也会想起自己日日夜夜思念的故乡吧?只要我们永不放弃,一定可以再回那美丽的家乡。就像大马哈鱼一样。勇往直前!

故乡读后感11

  读了《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作者季羡林对故乡浓浓的思念之情。

  季老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这漂泊的四十多年里,季老曾到过将近三十个国家,他看过许许多多的地方的月亮,那些高山上的月亮、大海上的月亮、非洲大沙漠的月亮都非常美丽绝伦,但是在他心中,不管离家多少万里,他都不忘自己家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成为他经常的'经历。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我不知不觉地想起了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内蒙古。那里每家的房前都有瓜藤,瓜藤上结满了大大小小的瓜,还有一大片玉米地。穿过树林,走过沙地,就到了大河。大河里的水时而多、时而少。水少时我们就去趟河玩,抓鱼,泼水,游泳,玩沙泥,真快活!当我离开故乡来到大城市,再也见不到故乡那样的美景,我多么想念童年的小伙伴,多么想念那条大河!

  季老在月亮中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微苦中有甜美。作者忘不了家乡的月亮,我忘不了家乡的大河。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是最好的,我心飞向故乡。

故乡读后感12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习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13

  鲁迅的《故乡》,我从上学就读,现在教学了,仍在读。以前也没觉得多么好。但是今年看了电影《突出重围》后,再读鲁迅的《故乡》时,突然佩服起鲁迅的睿智来。

  《故乡》中闰土辛苦麻木的生活,杨二嫂辛苦恣睢的生活,“我”辛苦辗转的生活。“我”不希望“我们”的下一辈像“我们”那样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翻开中国近代史,为了这个新生活,中国的许多革命志士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尽管历史的长河中没有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却实实在在为之奋斗过。电影《突出重围》就是用音光声的效果给我们视觉听觉的冲击,让我们具体感受到这段普普通通的文字后面带给当时以及后人的革命效果。

  那一刻,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今天可以人人平等的生活,得益于那些革命志士。

  用鲁迅《故乡》的结尾: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那些有名字没名字的革命志士致意崇高的谢意!

故乡读后感14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每个人的故乡大多数都是这个样子的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1898年改名为: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早年在新式学堂读书,又被选派赴日本留学,后弃医从文,立志以文艺改变国民精神。1918年,以“鲁迅“为笔名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反封建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之父”其作品对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故乡》这本书中有很多个小故事,比如:《在酒楼上》: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眼圈微红的一位叔叔,他不怎么吃菜,但是酒却不停的喝了一斤多了,后来他的神情和举动都活泼了起来,渐近于先前的吕纬甫了。

  《故乡》这本书是精选了《呐喊》和《彷徨》两部小说集中的经典作品。鲁迅先生从反封建出发,尖锐的揭露了宗法制度和封建文化传统的弊害。他对冷酷的现实人生进行冷峻刻面,关注最底层普通人—沉默的国民的灵魂与命运,意欲“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精神关怀。鲁迅先生的小说语言简朴凝练,眼光冷峻,寓意深刻,其现实主义的深广性,对中国小说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故乡读后感15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我早就听说过它却总是不明白,读懂后才知道本来没规矩的事,做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规律。

  鲁迅年少时家里为祭祀,无意中认识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闰土,虽然他是仆人,虽然他不能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高等待遇,但是它拥有自由,当鲁迅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时,闰土在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看跳鱼儿、捡贝壳。在鲁迅心中,闰土是他的偶像,是一个眼界开阔的农村少年。对于只能看见四角天空的少年,多少财富都是废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20年后鲁迅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变化他几乎不敢相信。闰土来看鲁迅他的脸已经布满了皱纹,手也像干树皮,时间在闰土的身上刻满了痕迹,闰土跪下叫了一声老爷。鲁迅想过千种万种的见面方式,唯独没有想到这一种对于以前的迅哥儿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有点大了。虽然他的脸上刻满了痕迹,但是他最大的改变是他心里的改变。或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玩的,但是当时的分界社会不允许,跟何况自己和鲁迅还是一种主仆关系呢!一声老爷包含着闰土多少的感情或懦弱、卑微或是时间长久的陌生也许只有闰土自己知道了。

  看完了《故乡》我有一种凄凉的感觉,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中会褪色会暗淡吗!少年闰土在社会的冷酷中淡淡消忘了,他的童心和无邪已经被社会一点一点无情的磨光了,正是因为这无情的社会,才让鲁迅拿起笔为后人开创一条大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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