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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热爱生命》有感

时间:2023-01-08 16:53:2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读《热爱生命》有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热爱生命》有感1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不小心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找寻出路。脚伤让他走路非常困难,更为可怕的是饥饿。在无奈中,他将自己淘来的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带着另外一份继续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松鸡,他忍着剧烈地脚痛拼命地去追赶那只松鸡,结果迷路了。此时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体力,因而他选择把剩下的沙分成了两份,然而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没过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只病狼。他发现这只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战斗中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生命的`珍贵,文章主人公对生命的热爱也同样使我感触颇深。

  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

  那么,那些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呢?因为一些小事,就轻言放弃生命的人呢?他们实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拥有一切。

  现在的年轻人养成了吸烟、酗酒、、吸毒陋习,摧残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在我们的语文书上有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不放弃自己,就是热爱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2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得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朋友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就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书就是一艘船,它载着人们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

  《热爱生命》是美国杰克伦敦的作品,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揪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生命是盛开的花朵,它绽放得美丽、舒展、绚丽多姿;生命是精美的小诗,清新流畅,意蕴悠长;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宛转悠扬;生命是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

  《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来令人震撼。

  热爱生命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从心灵内部迸发而出,激励我们发挥无穷的智慧和活力,热爱生命是一根强大的支柱,无论面临怎样的困境,总能催生我们乐观的斗志和顽强的毅力……

  《热爱生命》包括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在甲板的天棚下面,墨西哥人、马丁伊登三个部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事热爱生命中“他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哭了起来。起初,他只是偷偷地哭;过了一会儿,他就对着把他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嚎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咽了好久。”主人公在经历了种种困境后的无助和无望令人心痛,令人心酸。但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放弃,毅然鼓起信心和勇气,求生存。

  主人公的坚持是我们所要学习的,在当下的环境中,无论是作为学生的我们,还是已经步入社会的工人,都在为生活为理想打拼。而面对我们每天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心态去积极面对。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我们唯有将每一天都过得充实才会拥有更好的心情去创造人生,让我们的生命绽放精彩。

读《热爱生命》有感3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读《热爱生命》有感4

  一首《生命的歌唱》荡气回肠。它唱出了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坚强。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绎的如此高亢。那么,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学习了蒙田的《热爱生命》,你又有什么收获呢,今天特地给大家整理了读蒙田《热爱生命》有感,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读《热爱生命》有感5

  从来没有如此痴迷疯狂地爱上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并没有觉得乏味或厌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仿佛自己也来到那个情景,随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度过一幕幕难忘的镜头……

  他是一位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这个几乎要与死神见面的人,却仗着求生的欲望,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过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脚下,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是什么使他战胜死亡?是求生的欲望使他行进,是对生命的热爱使他突破奇迹,是对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时显得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但有时却那么伟大,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生命是天地创造的'奇迹,有的人生命重于泰山,有的人生命却轻于鸿毛。生命重于泰山,是因为这个人看重生命,热爱生命;生命轻于鸿毛,是缘于此人轻生,对生死不屑一顾,俗话说“将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伟大无畏,百折不屈,顶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里,便是厌倦生命,甚至厌恶生命的代名词。不过千万要记住,热爱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维护生命,“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个追求,目标,这才是热爱生命的定义。

  本书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发扬。一个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伤痛、绝望、恐惧并存的情况下超越自己,该用什么样赞颂的字眼来形容了呢?此时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生命的态度。让我们真诚地敬佩他,并记住他!

  生命如此可贵,同时又是如此短暂,只有对自己一分一秒的负责,才能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

读《热爱生命》有感6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书中的故事振奋人心,其中一段故事让我非常感动。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个淘金的人,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人更没有吃的和喝的,他一点点丢掉了身上所有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他饿得没有一点力气,只能一点点向前爬,而此时一条饿狼盯上了他,那个人也发现了狼,现在狼要吃人维持生命,为了生存人也可望把朗作为食物。人已经饿得没有知觉了,精疲力尽的他陷入昏迷状态,这时他感觉到狼走过来用粗糙干燥的黄舌头舔他的脸,人等待时机,一把掐住狼,由于没有力量把狼掐死,就用嘴咬住狼的喉咙。狼毛粘了满嘴,但终于狼的喉咙被他咬断了,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流进人的`喉咙,虽然血腥,难咽,但这热的狼血毕竟给他身体注入了力量……

  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他的理想是拥有金子成为富翁,但在生命和财富之间,他放弃了当富翁的机会,丢掉金子,选择了生命。在生命尽头,人为了生存的欲望,饮下了狼血。血,一种腥腥的似水的东西,虽然难咽,但为了生存,也要咽下去。这就是对生命的热爱。但现在有些年轻人不珍惜美好的生命,即使遇到了一点儿不愉快的小事就自杀;还有一些人不珍惜别人的生命,对别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造成伤害,真是把生命当成儿戏了。书中的人为了生命生喝了狼血。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不能为了区区小事,就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现在我们生活得很幸福,就更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让生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

读《热爱生命》有感7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读后感)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读《热爱生命》有感8

  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淘金者在返回美国的途中跨越一条小河时扭伤了脚腕,他在伙伴比尔无情地抛弃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出路。脚伤让他的身体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这只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他战胜了这只令他作呕的病狼,咬死它并喝掉它的血。最终,他获救了。读完这本书,我被书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和惊人的生命力所感动。

  淘金人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的呢?是他对生的渴望和对生命的不放弃。让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人生路上有鲜花和掌声,也有荆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对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了。我是一个小学生,我在学习上常常被一些难题所吓倒。碰到难题时,我自己不动脑筋往往是去问爸爸妈妈,也经常遭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现在想想学习成绩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对困难意志力。读了《热爱生命》后,淘金人顽强的毅立激励着我,我以后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勇敢面对,决不放弃克服一切困难,成为胜利者。

  让我们拥抱生命,热爱生命吧!

读《热爱生命》有感9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而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只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种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是坚持的人,是不到最后不服输的人。就像《士兵突击》里钢七连连长所说的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一样,不抛弃声明,不放弃生命,和自然搏斗,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这样才会赢!

读《热爱生命》有感10

  《热爱生命》,这无疑是一个非常简洁的标题。一个简单的动宾短语吸引了我,我奇怪地想知道这本书是否讲述了同样的身体残疾和意志坚定的故事。

  但是,原来《热爱生命》绝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平淡,我被书中那个一直被作者称为“他”的掘金者吸引住了,震惊了!

  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工业革命在美国肆虐,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当时美国文坛流行“世纪末文学”的潮流,以死亡和病态为中心,加剧了社会的悲观厌世情绪。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者创作了这样一部感人的、发人深省的、让人热爱生活的小说。

  有人说“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确,《热爱生命》是那个充满“侵略性”的时代的真实写照。谁能想象在回家淘金的路上被伴侣无情抛弃?更何况他(小说主人公)当时已经扭伤了脚。我想,如果我处于这样的困境,不,不仅仅是困境。这是一个绝望的局面!我可能早就自暴自弃了,心里剩下的只有等死。但是,他没有放弃!他走在一条危险崎岖的道路上,忍受着孤独,对抗着寒冷、饥饿、野兽和疾病,应对着未知的未来。他不明白自己能不能活下来,但是他坚持,坚持,带着对生活的期待坚持!故事是这样展开的。

  如今,我们很难想象饥饿是什么样的,也不会担心“吃饭”这种简单的事情。然而,为了吃饱,他拼命追赶一只脚疼得厉害的受伤松鸡。可能有人会觉得“绝望”这个词太重了,但也不算太重。如果他不能满足他的饥饿,他将受到死亡的威胁!“有的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静静的追。摔倒的时候咬着牙耐心的爬上去,或者头晕的时候用手揉眼睛。”那每一个动作都显示了他对生活的执着!看这部小说,我会为他沉重的负担感到鼻子酸酸的,也会被他几乎不可能的坚持感动。一页又一页,情节一页一页展开。我猜他会不会在这样绝望的情况下坚持,坚持为生存而前进,在心里默默为他祈祷。加油!

  故事还在继续。就在他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他发现那只病狼跟着他,舔着他的血,跟着他。早上,当他睁开眼睛时,他看到贪婪丑陋的'病狼用饥饿的眼睛盯着他。“命运对他太苛刻了,然而,即使他快死了,他也不愿意死。”就这样,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奄奄一息的尸体,在荒野中互相捕猎。为了活着回去,打败让他生病的病狼,男人最终赢得了人与狼的战斗。他杀了狼,喝了狼的血,就像灌进肚子里的铅液一样。最后,他得救了。”水手笑着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抓住它,像守财奴一样看着它,然后把它塞进衬衫里。”即使他得救了,饥饿带给他的可怕的东西也不会松动。淘金回家的路上,他让生活大放异彩。

  《热爱生命》的作者杰克伦敦曾经加入过淘金者的行列,却空手而归。从此,他埋头写作。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常常感受到英雄情结。对生命本身的崇拜,对生命存在意义的追求原始形式和精神自由。

  生活的坚毅就像书中的掘金者,可以对抗饿狼,可以独自行走对抗挚友的背叛,可以在生病的时候咬着牙。回顾过去,中国著名外交家张骞也在各种困难和障碍下,为国与国之间的和平与友谊而无畏地奋斗!“梅花香自苦寒来”,难道只有绝境才能磨砺坚定的人生?我觉得不是这样。无论是在已经逝去的漫长历史中,还是在现在走向和平繁荣的现代社会中,还是在未知的未来世界中,坚定的生活永远不会停止奔跑和挑战困难!

读《热爱生命》有感11

  那是一株“悬崖之松”。

  松将仅有的根深深地,坚实的扎入悬崖的`边缘,树干已经枯萎到看不出半点清新,枝条上再也找不出一颗果实,但松却依然如呵护孩子般呵护着她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将尽,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无所畏惧。

  那是一条“竭泽之鱼”。

  太阳火辣辣的照在一滩的淤泥里,一条鱼鳞已经有些干瘪的鱼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滚,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得最后的生的时间。

  那是一根“风中之草”,在狂风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叶”,在波涛中维持着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着,泪水充盈着眼眶。

  生命不仅仅是生与死,在生死之间往往会迸发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让大自然都为之震动,他发出的声响将响彻云霄。

  我仰望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12

  “万物之中唯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这是《热爱生命》这本书中的作者题注,而我在假期里就读完了这本由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书写的著作。在《热爱生命》中,作者通过描写一个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被朋友抛弃后,依靠自己不怕困难的顽强意志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并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对生命的热爱。这本书使我感触颇深,也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不过是肉体是躯壳罢了,支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却没有认识到生命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的一切。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世界的暗处,为外界生存的压力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己的生命,完全忘记了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以前时常认为学习只不过是为他人而学,而忘了学习本质,被动的接受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了使自己更加充实,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也让我们更加热爱生命。我也常常会在学习中遇到烦恼,也会想放弃学业,但是美好的`生活让我坚持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梦想,而我的生命也变得更精彩。

  在现实中,有许多人不珍惜可贵的生命和宝贵的年华,肆意地抽烟、酗酒、赌博,摧残着自己宝贵的生命,使得生活千疮百孔,腐烂不堪。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许多在校学生由于各种原因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有些学生因为学习压力太大,又不懂得释放压力,也不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走出迷茫,一时想不通而断送了自己的花样年华;有些学生受不得气,心理脆弱,被老师或家长批评,一时想不开,而结束年轻的生命或者做出伤害他人的举动,走上犯罪的道路。看看那些在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因为他们懂得生命的可贵,每天都生活得幸福快乐。他们能为别人着想,并且能够善良和睦地和别人相处,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你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可悲啊,因为你们在活着的时候只会一味的追求肉体上享乐,而忘记了生命向你们发出的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它让我们的肉体和灵魂充分结合并升华。每个人都要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才会让我们像文中那坚韧不拔,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淘金者一样,当我们有任何放弃生命的念想时,能够勇敢地战胜一切困难,最终走向成功。看完这本书后我真的觉得我们应该热爱生命,因为只有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才能使生命的火花闪烁起来。

读《热爱生命》有感13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沒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動,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極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麼,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大家一丝不挂地赶到这世界,总不可以又一丝不挂的走吧?大家总该为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读《热爱生命》有感14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读《热爱生命》有感15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弃他远去了,困顿中的他究竟该何去何从?

  他唯有的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在艰难的挣扎着;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已经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最贵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却没有了一发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饥饿的他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是那么的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现实更使他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创;唯一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来温暖那颗挣扎的心,因此他视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时,孤独无助正在严重的威胁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沼泽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单薄的生命。饥饿难耐的他靠桨果野草之类来减缓胃的空虚,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不停的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时,他感受到了狼群对他的威胁是如此的可怕。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他仿佛从那尸骨上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因此他只能毫无保留的去与那只病狼战斗。

  为了生存,他坚持了下来。因为有信念,即使风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在那一刻就显显得那么的明智,再耀眼的黄金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绝境中的一抹阳光。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演绎了自己对生的渴望是多么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质——并不是对金钱、权势、一切世俗的向往和渴求,而仅仅是为了活着,仅仅是为了生存。

  “仅仅是为了活着”,听起来是那么的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为“仅仅是为了活着”和对“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着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有人因为一点自己的私利,而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也会为上天的一点不公而消极面对生活,甚至会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人生没有阳光。。。

  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灵魂的依次洗礼,一次暴露。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我们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欲熏心。。

  所以在这里我想大家说:对于那些名利,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只是我们没有明白生命的本质而已,只要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本意“仅仅是为了好好的活着”,那我们就不会再对那些东西那么执着了。伟大的生命是自然装饰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来装饰了。。。

  亲爱的朋友们,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违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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