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
茨威格是被公认的世界上最杰出的三大中短篇小说家,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他便已经饮誉全球。看了他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感触很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其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高尔基曾由衷地赞赏这篇小说“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最早知道《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在高一,当时是在《视野》杂志上面看到的本书的简介。看了简介之后,吃了一惊,因为单看故事情节和文章笔调,我还以为是中国作家的文章。小说中的作家简直就是中国落拓浪荡文人的代表。同时我感受到这样一位描写人性的作家,肯定是很受中国读者欢迎的。我们的读者对描写人性的文章是很感兴趣的。长期以来我们的传统文化就是人的文化,最近的畅销书目讲得最多的就是关于人性的驾驭。
20xx年,号称北京电影学院才女教师的徐静蕾依据茨威格的文章,自编自导了中国版《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把文章的故事移植到中国,男女主人公的职业与原著相比,比较中国化,其他的故事情节则基本忠于原著。该影片参加第52届西班牙圣思巴斯蒂安电影节并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而在1948年,美国环球影片公司已经把茨威格的这个作品搬上银幕。但是1948年的电影与原著相比,有一些删改。在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同时,我反复看了几篇徐静蕾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小说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茨威格细腻的描写,我们读了之后为什么沉浸其中?作家对女性心里的剖析,准确、深刻、细腻、真实,所以我们愿意相信。这些细微之处,会带给我们很大的震撼。有人考据到,茨威格在很大程度上受了弗洛伊德的影响,弗洛伊德大茨威格20多岁,但是两人关系很好。个人认为这个考据是没有必要的。首先是弗洛伊德的学说对20世纪的文学艺术哲学等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茨威格的小说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但是不能说所有讲到人的感情、情欲的都是受到了弗洛伊德的影响。那么在弗洛伊德之前创作的关于人类感情欲望的是不是也要这样讲了?弗洛伊德只是给了我们一个解释这些现象的途径和方法,但是不能泛化。另一点,交情好未必就要受影响。同样在一个大学工作而且关系好的老师也有不少,但不能保证他们的观点、研究方向就一样。应该说,茨威格对弗洛伊德的学说是大致赞同的,但是但针对“恋母情结”和“情欲的不可控制”这两点,也阐述了不同看法。茨威格认为人的理性足够强大,人的情欲是可控制的。
很多人对小说中的男主人公不置可否,可能是现在大家的思想都比较现代的缘故。但是我对小说中的那个作家是极其鄙视的。他的轻浮和不负责任是陌生女人悲剧的直接诱因。文化人要有文化人的样子,文化人要爱惜自己的羽毛。可是似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助长了流氓文人,以自己玩弄过多少女性为炫耀的资本,以自己身边有多少美女为荣。碰到这样的文人,每一个有良知的公民都要人人喊打。
中国文化圈长期流行一个词“风流才子”。这就是一个不良的导向。常常让人们搞不清楚是因为才子而风流了,还是因为风流就成为才子了。很多的小文人老是按后面那一条来理解,学识文采不怎么样,倒是挺喜欢招蜂引蝶的。也不看看自己的穷酸样,咱是大款吗?咱养得起小秘吗?还那么多个。其实就是诱拐纯情少女,有点社会阅历的人就知道,这样的文艺小青年(注意不是文艺青年)靠不住。“不是樽前爱惜身,佯狂难免假成真。曾因酒醉鞭名马,不敢轻多累美人”。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发现:原来西方也有流氓文人啊,估计还不少。当然,一个作家的水平跟他自身的生活阅历和道德水准并没有绝对的、必然的联系。
不管从事什么职业,干什么事情,都要知道这个前提就是要有社会良知和职业道德。为什么当作家?读圣贤书,所为何事?难道不是为了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吗?而作家本人呢?十分喜欢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样的作家才是一个合格的作家。二月河先生说过:“拿起笔来,老子天下第一;放下笔后,夹着尾巴做人”。一些女生跟我开玩笑:“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电影或者原著的女生估计不会嫁给你们文科男生了”。我说:“那是个别现象,主流还是很好的,可得分清主流支流啊”。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2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为了缓解失眠的痛苦,避免把无谓的时间奉献给焦躁的情绪,睡前我会看会儿书。而此时最适合的书莫过于《读者》之类的文化快餐了。昨晚看了一篇《我爱你,与你无关》,故事的主人公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说的是一个女人用尽一生去爱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直至她死去都不曾认识她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后来被作家艺术加工成《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今天一口气读完了这个短篇小说。
突然想到“假如……”这个造句形式了,作为老师的我们经常要孩子用“假如”造句,有的孩子会说“假如我是科学家,我会发明出更多的东西造福人类。”还有的会说“假如我考了100分,我的妈妈会请我吃KFC。”简单而呆板的造句,总是能让反复阅读的老师变得机械化。用在自己身上,假如我是那个可怜的女人,我会说出一切么?也许我也不会。假如我是那个风流倜傥的作家,我会想起来她么?也许我会。而这样故事的结尾就不会如此了。所以很多事情从句式上用“假如”没错,从“真实”出发却是天壤之别。说实话,心情挺沉重的。我的语文老师曾经这样定义“小说”: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经过艺术加工而成。这是一个发生在作者本人身上的真实故事,真实故事的结局是女人怀着作家的孩子自杀了,而作家本人也从女人的日记中悔悟,奔赴了女人那小老板丈夫的“决斗之约。”当然,作者没有在决斗中死去,却写出了《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
句俗套点的句子来概括剧情:“我爱你,我就在你身旁,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女孩要有“勇气”,否则不会偷偷生下作家的孩子;女孩要有“信念”,否则不会独自支撑这么久;女孩要有“绝望”,否则有希望的分秒都是自我的吞噬。男人的生活看似奢靡而丰富,却隐藏不住内心的贫瘠。他希望有爱,专属爱某一个人的经历,却失去了专心爱某个人的能力。这点经历和《天龙八部》的段王爷倒有一拼。在某一段时间里,他专注地爱着某个人,这让他自己都觉得美好而高尚。很多作家为着汲取“创作的灵感”也这样生活着。很难想像,这样的人生命走向尽头的那一刻会想些什么,可惜再不能拿起笔来告诉我们了。
我甚至能够体会作家再次加工这封真实来信的颤抖与悔恨。这种情绪并不来自于对女人的爱,即使她死了。他在她活着的时候没有爱过他,死了会吗?电视剧里经常有种结局,就是失去了以后才珍惜,悔之莫及。如果圆满了,谓之“正剧”。如果终生错失了,谓之“悲剧”。在那个女人的心里,她自己在导演一幕,本来她也想策划出一个“正剧”的结尾,可真实的存在给了她一个“悲剧”的结尾。这种“真实”令人惧怕却又令人迷恋,真实的人生总有很多的意想不到。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
爱,人世间最伟大最温暖的字眼。亲情,友情,爱情,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意味着给予和奉献:其中,亲情与生俱来,不求回报,最为无私;友情弥足珍贵,需要双方付出才可持久;而爱情是绝对排他的,更需要二人不断互相呵护,且因为感觉的不稳定性而容易消逝。尽管如此,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爱情,它“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只求施与不求受取,甚至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舍弃自己的幸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行为的源头和力量,都来自心底涌动的爱与激情,而这爱的对象,竟是一个和自己“素昧平生”的男人!这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描述的,惊心动魄、凄婉缠绵的爱情。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多么震撼人心的语言!茨威格笔下的那位神秘女子,这样娓娓道来的开始她的回忆,她的倾诉,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却足以荡气回肠。或许对于每一个痴情的女子来说,有爱情的生命才有意义,而这个女子竟将初识对方视为生命的开始。
于是,这个13岁的少女,在她生命中灵光闪现的一瞬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风流倜傥的小说家R。仿佛宿命一般,他们在经过了销魂荡魄的三个夜晚之后,有了共同的孩子。然而,为了不给心爱的男人增加负累,她独自承担着一切,甚至沦落风尘。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才决定向对此一无所知的男人作出最后的感情告白。
对于这样单恋的悲剧,在改编成的同名电影中,导演徐静蕾提出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阐释,也是一种独特的爱情观: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冷静、坚强、洒脱,几乎堪称女性主义的楷模。然而,在我看来,徐静蕾的改编毕竟是一种再创造,并不符合作家原意。在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虚幻、痴情多感、专注执着的幽怨女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饱蘸着一生的激情与孤独、热望与失落,欢乐与痛苦的笔,记载自己的心路历程。
在这位女子刚刚成年,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她回到维也纳找到作家,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少女之身奉献给他。此时的她,何尝不希望他对自己能够如同自己对他一样的深爱?然而,只有三日,在短暂的三日欢娱之后,在她的体内留下了他的血脉之后,他轻松自然的离开了她,同样轻松自然的忘记了她。对于这种结局,女主人公是痛苦的,可又能怎样?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洁净的爱,没被任何利益、企图、功利污染的最为原始的本质的爱。既然他不曾爱她,忘却了她,那她还能怎样?去找他,那样或许他最终会同情的怜爱她,但是那已经不是女主人公所渴求所坚持的真爱了。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孤注一掷的',倔强而又坚强的生下心爱的男人的骨肉,把孩子当作爱人一样来呵护。即使如此,她也还没有洒脱到可以不再需要他。为了能够见到他,她生活在他的圈子里,出没在他的世界中,只为有一天能够和他在一起,能够圆自己一生的美梦。又相逢,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他还是一样的花天酒地,一样地认不出她来――“可怕的陌生”。作者写到这里,几乎用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的笔调,来叙说女主人公无尽的悲哀。因此,女主人公并不是认为“爱你与你无关”,而是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而选择孤独;她对男主人公的奉献,绝不是卑躬屈膝,丧失自我,相反的,她正是清楚的了解自我,真正的懂得爱情――纯粹的伟大的爱情,从而义无反顾的投身进去。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古代女子的热情与贞烈。而在物欲横流、爱情堕落为商品的年代,很多人已把爱情视同儿戏,“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这种情况已注定了女人爱情之途的坎坷多舛。然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将爱情视为生命,充满着至高无上的激情,即使对方并不值得她这样付出,她还是心甘情愿去用一生的痴情守护着。这位女子这种近乎信仰般的爱与执著,令许多人扼腕叹息,但我却真正能理解这种偏执与疯狂。这份充溢着心灵的激情,是那么高贵而华美,这种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奉献,不正是一种爱的极致吗?为君沉醉又何妨,但愿长醉不愿醒——一千多年前的东方女子就这样说过。这份无私与忘我,古今皆同。那么,正如高尔基所说,茨威格不愧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4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5
你的生命中也有这样的陌生女人吗?还是说你就是她?
很早就听说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小说,不知道当你听到这本书名时的第一感觉是什么?我当时猜这本书的内容一定很枯燥乏味,毕竟,一封信能有什么可吸引人的,更何况还是一个陌生女人写的信。
但是,当你读进去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原来,这个陌生的女人就是曾经的你我,那个陷入爱情的疯狂傻女人,对,既疯狂又傻的女人。
这篇小说茨威格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身患重病的痴情“少女”,在即将离世前,向自己喜欢的人道出了这么多年对他的爱恋和为他所承受的辛酸,让这个她生命中最重要,却从未想起她的男人,了解了她的一生,更让这个男人明白,她这一辈子都是在为了他而活,可他却从未想起过她,从始至终她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说起爱情这种东西,我们都曾拥有过,也许你还记得,又或许你已经忘记了,但谁没有过青春年少?谁没爱过人?谁没有过怦然心动呢?如果你想重拾刻骨铭心的爱情,可以在故事中来打开尘封已久的记忆。
这个女人默默喜欢了你十六年,可是你呢,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存在!没错,不是不记得,也不是不爱,而是不知道,从来不知道有一个傻女人这么喜欢你的你,到底什么才能在你的生命中留下痕迹呢?
从13岁开始,从女人还是女孩开始,直到临死前,她依然热情不减地回忆着与你有关的所有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愿放过,她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听别人谈论你时的事情,也记得初次见到你时那天的场景,她把见到你的这一天称为是自己“人生的开始”,是上帝对她的眷顾。
不管你喜不喜欢她,知不知道她,她只是在你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喜欢着你。每天守在门口,紧张的盯着门洞,渴望看见你,又害怕看到你,因为只要你出现在门前,她的心就会跳个不停,也许我们都曾体会过这种心脏快要停下来的感觉,喜悦又怯懦,是那个年纪纯真不掺杂情欲的喜欢。
为了喜欢你,她知道你日常的所有习惯,记得你的每条领带,可以轻松认出你的每件衣服,你的每个朋友。而且还曾经为了你干了很多傻事。
“因为爱慕你,亲吻了你摸过的门把手,还偷了你丢在门前的烟头,这个你嘴唇碰过的烟头是我眼中的宝物。晚上,她不知多少次找个理由跑下楼去,只是为了到胡同里看看你屋子里是否亮着灯,以此来感觉你的存在,进入想象的世界,和你亲近一点。而你不在的'日子里,她就像个活死人一般,没有一点意义。”
后来因为母亲的原因,她不得不搬家,与你分开。可即使这样,她也无法忘记你,只好每天都沉浸在悲伤、自我折磨和对你的思恋中。本该跟家人快乐的日子,却度日如年。
直到她终于可以独自生活,再次来到你所在的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她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虽然与你分开只有短暂的三年,可她却日夜期盼这一天早日到来。而在这之后,她又再次过上了默默爱你的生活。白天工作,晚上来到你的窗户外,感受你的存在,即使辛苦,却甘之如饴。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或许某一天,可以遇到别的他,过上简单平凡的日子。可一切的一切,却被和你的再次相遇打乱。此时她已不再是曾经的孩子,而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虽然你依旧没认出她,可她还是忍住了内心的失落,将自己献给了你。
因为得到过,所以就不想再失去。所以,情愿默默忍受你的记不得,默默忍受你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默默为你生儿育女,默默忍受被你抛弃的“幸福”。
即使这样,但她还是渴望着你能再次呼唤她,哪怕只是1小时,为此她拒绝了所有的求婚者,她“相信,哪怕自己死了,你呼唤时,依旧能从躺尸床上站起来,跟着你走。”因为,她始终记得你的生日,记得每年送你白玫瑰,记得你说的那句“美好的东西是永存于心的,我是不会把你忘掉的”。多么美丽的谎言,可她却依然坚信着,至死不想忘。
她真的不曾抱怨过吗?不,她抱怨过,因为除了你之外,每个人都对她好,宠爱着她,唯独你却把她忘得一干二净,或者说你从未记起过她。
有一段时间,她曾经天真的以为自己抓住了你,抓住了你的血脉,就像所有狗血剧中的剧情一样,奢望用孩子拴住你,可是,“这孩子到底是你的儿子,有着和你一样的作风,在一夜之间,就残忍地离开了,永远不再回来。”是的,你们的儿子死了,链接你与她血脉的纽带,从这个世界消失不见了。可笑的是,从始至终你都不曾记得她。
可她最后留给你的话还是“谢谢你……我爱你……永别了……”
这个傻女人永远的离开了,可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傻女人存在着,她们为了自己喜欢的人背井离乡、与家人闹掰、放弃自己的理想,甚至放弃了自己。可男人们呢?假装不知,只是自由自在的过自己的日子,不愿意为家庭分担,不愿意承担责任,甚至不愿意接受这份沉甸甸的爱。
爱情最美好的样子,虽然不能把风花雪月作为常态,可最起码也该在柴米油盐中幸福吧?
如果你是女人,请慎重做这样的傻女人,一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如果你的男人,请真爱你身边的那个女人,做她雨天的伞,晴天的树,为她遮风挡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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