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宣布,即日起本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1、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即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3、继续停止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http://jianlimoban.c321.cn/【2014年最新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作相应调整】相关文章:
关于宁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03-23
安徽芜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详解02-20
西安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03-17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03-18
2015年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03-14
2017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05-05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04-02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03-17
解读河北沧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03-18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