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我国将加强调控高收入行业工资
昨天,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透露,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另据媒体报道,原有综合性《工资条例》很可能被拆分成单项条例出台,等以后时机成熟,再出台综合性条例。
据介绍,按照方案轻重缓急,《工资条例》在拆分成单项条例后首先是优先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工资支付方面欠薪情况比较严重,帮助农民工清欠的措施会先出台;然后才是难点、热点问题,比如工资集体协商等。
邱小平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研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指导各地把握调整的时机和节奏,合理确定调整幅度。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提供参考依据。
邱小平说,2002年至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12422元增长到42452元,年均增长14.63%。邱小平称,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数达25278万人,成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农民工工资收入大幅增加,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2005年至2011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由875元提高到2049元,年均增长15.2%。
国企高管高薪亟待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称,国企高管动辄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绝对应是亟待改革的一大重点问题,国企高管工资不应高于同级别公务员工资的3倍。
汪玉凯认为,国企高管畸高的年薪是拉高社会平均工资的重要因素,是很多人“被加薪”并引发一定社会矛盾的原因。他介绍,目前很多国企高管其实都属于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国企高管,又有行政级别,属于有关部门任命或者委派的。汪玉凯分析,这些双重身份的国企高管既然还属于体制内任命或者委派的人员,就不应该和私企的职业经理人一样拿市场化的高薪。他认为,这些双重身份的国企高管年薪达到同级别公务员工资的2至3倍就完全可以了,绝对不应该拿到动辄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这个问题,他认为是有关部门在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乃至在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时应优先考虑的。
汪玉凯同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必须彻底让垄断行业的利益伤筋动骨,否则作用和意义都将打折扣,目前不尽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也很难被彻底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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