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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改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选人才将不问出身

时间:2023-02-10 18:41:49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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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改进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选人才将不问出身

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作出部署,确定市级拔尖人才每3年选拔一批,每批200人左右,荣誉期3年,人才选拔要打破隶属关系、地域界限。

  拔尖人才选拔不问“出身”

  俗话说“英雄不问出处”,济南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打破隶属关系、地域界限,将市内外优秀人才都纳入选拔视野。坚持以对济南市的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不仅注重申报人选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更注重对济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坚持向经济建设一线适当倾斜的原则,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关键人才给予适当倾斜。

  每3年选拔200位“市级拔尖人才”

  济南市确定,将“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更名为“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将“济南市客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纳入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体系。

  上述规定,虽然看似是仅去掉了一个“市”字,但一字之差的背后,凸现的是不拘一格使用人才的“大人才观”。

  按规定,市级拔尖人才每3年选拔一批,每批200人左右,荣誉期3年。选拔的范围为,济南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济南地区以外为济南市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拔尖人才选拔定下“硬杠杠”

  按规定,市级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为,学术造诣高,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前五位人员;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前三位人员;获省自然科学一等奖、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获省自然科学二等奖、省技术发明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二位人员;获省自然科学三等奖、省技术发明三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首位人员;获两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首位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其他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刘玉波、张梓轩、刘伟)

来源:生活日报http://jianlimoban.c32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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