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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18 16:11:3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房产自查报告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产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自查报告10篇

房产自查报告1

  自收到县房地产管理处《关于开展开化县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后,我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通知》,对本中介业务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部按照《通知》要求,经营行为依法合规。对明确不允许支付手续费的业务做到令行禁止。

  2.本中介机构具备监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资质。

  3.合同信息如实录入销售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申请和使用渠道代码和销售人员代码。

  4.本中介服务部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用方式套取资金、严禁通过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个人非法输送利益,严禁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进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虽然这次自查自纠没发现什么违规问题,但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通知》及中介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

  开化县金竹房产中介服务部

  20xx年8月2日

房产自查报告2

  一、测绘资质情况

  神农架林区房产测绘所为丁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在以往的年度注册中均顺利通过。20xx年顺利通过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现在本公司的证书编号为:丁测资字42117003,颁发日期为20xx年6月2日,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登记的业务范围为:房产测绘:房产面积测算、房产面积预测算、分户图测绘、分户图变更测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等基本情况无变化。

  三、技术人员情况

  本公司测绘技术人员无变化,各级技术人员数量符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

  四、测绘设备情况

  本次提交了1台手持测距仪鉴定证书,删除1台已经停止使用的全站仪,其它设备无变化,测绘设备情况符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五、测绘业绩情况

  20xx年产值共计36万元,20xx年产值共计40万元。有较大的两个测绘项目成果通过了林区房管局认可。

  业绩情况符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

  六、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按照单位发展规划要求,严格质量管理,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建全了测绘质量体系文件及规章制度,覆盖测绘生产管理过程,根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等测绘技术规范、标准,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为保证测绘产品质量,不断对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知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定期送交检定,软件经过检测。项目实施前,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技术设计书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仪器进行校验。作业过程中严格生产工序,记录规范齐全。作业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我们的质量方针为“诚信为本、质量第一、持续改进、顾客满意”。质量目标为合格率100%,近三年测绘项目未出现不合格产品。

  七、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保密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单位档案管理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将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基础工作加强建设。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购置了档案保存、保护设施,案卷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了测绘成果、资料文件的形成、积累制度,及时整理归档,资料归档率达100%,按《全国测绘资料和测绘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近年来没有发生泄露事件和违反测绘成果管理的行为。建立健全了各种档案管理制度,并专门建立了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运行良好。

  八、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本单位的测绘证书等级为丁级,其登记的等级和范围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本单位的需要,本单位没有超越测绘资质等级、超越业务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没有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

  九、测绘市场规范情况

  本单位从未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违法承揽测绘项目的行为,也从未将测绘任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行为。本单位不存在违法从事房产测绘、买卖测绘成果等违背测绘活动的问题。

  十、测绘成果质量情况

  本着质量第一,为甲方提供测绘方面的全方位服务的指导思想,根据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的需要及实际情况,及时增补,全程服务。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因测绘成果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情况和由此引发的不良投诉。主动向客户发放《测绘用户反馈意见书》。积极听取客户对服务质量、测绘成果等的评价,虚心接受客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改进。

  十一、测绘项目备案和成果汇交情况

  本单位承揽的测绘项目均在林区测绘管理办公室进行了备案登记,按规定进行了测绘成果资料汇交。

  十二、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按照测绘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生产每一项测绘工程,依据现行测绘规范和甲方的特殊要求施工作业,测绘成果、成图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测绘技术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按测绘质量管理及测绘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已开展的项目备案、项目成果及时进行归档、汇交。按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无超资质的测绘项目,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

  根据测绘工作适应当今测绘市场及自身发展的需要,组织主要技术人员参加全国和省举办的各种培训,加强对测绘方面的新技术及测绘方面的管理学习,加强对各种测量规范的学习。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层层落实,按现行的测量规范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测绘成果质量,满足业主的要求。

房产自查报告3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按照《关于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对本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9名,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如下:

  (1)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2)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 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正职领导1人;

  (3)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4)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4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1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3人;

  (5)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6)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2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7)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正。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

  (8)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正职领导1人;

  (9)市白蚁防治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2人;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借用人员1人;

  市白蚁防治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7人(主要从事白蚁灭治一线工作);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机关运行情况: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三、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xx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房产自查报告4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管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2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平坝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 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

  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工作情况如下:我镇劳动力转移435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725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8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8858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420人,参保率为96.68﹪,缴费率为98.5﹪;居民养老保险10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人数为2215人.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 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 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房产自查报告5

  根据房人大办发[20xx]6号文件《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6月中下旬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于20xx年正式启动,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及四项任务,我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干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思想上统一了认识,在管理上严格要求,统一规划。早在两年前,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无论领导怎样变换,其责任、目标、任务不变,并设立了普法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其次,配备了一名普法辅导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而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制定规划,确保“四五”普法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实施。

20xx年,按照房发[20xx]20号、十价法[20xx]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房县物价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从20xx年到20xx年,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20xx年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至20xx年实施阶段、20xx年考核验收阶段。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是:

  1、宣传发动阶段。一是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学习了县委批转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市物价局《关于下发全市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使全体干部职工达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二是购买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计划物价系统“四五”普法读本》人手各一册。同时送法下乡,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农村。我局共购普法教材300本,送到沙河乡白沙河村农民手中;三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20xx年我局共派6人参加了县法制办举办的三期“四五”普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平均成绩达93.9分,为我局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20xx年至20xx年三年内分别完成30%、50%、20%的学习任务,截止今年6月份,累计完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计划物价系统“四五”普法读本》里的85%的内容;二是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四五”普法期间,物价部门普法的重点对象是三类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从事价格收费审批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阶段的三年里,普法重点对象已分别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班,合格率达100%;三是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普法与执法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物价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水平,克服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自觉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采用自学、授课、调研、讨论、培训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在普法中重点抓好普法与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水平,普法与促进物价工作,普法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20xx年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同时,坚持每周四学习日,每次学习都将学习记录、讲稿、试卷存入档案。对学习笔记、考勤人数、学习效果不定期开展检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3、具体措施。一是成立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局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加强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局工作的领导;二是积极安排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科局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讲座及各类法制培训班,参训率达95%以上。局中心理论学习小组法制教育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三是根据县普法办统一安排,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普法考试,将考试成绩纳入年度和整个普法考核;四是建立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将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提高法律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直接制约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我们必须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依法行政研究,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把“四五”普法的成果直接运用于实际工作。

  1、完善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价格行政执法活动的程序制约和行为监督。我们一是继续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物价局行政执法公开承诺》,做到层层明确责任,明确要求,督促抓落实;二是建立和完善案件审理制度,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集体审理。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办事,既要重实体,又要重程序。20xx年以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多起,没有发生过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价。在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定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20xx年6月,我们针对自来水价格调整召开价格听证会;今年5月,我局又主持召开了《房县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价格调整听证会》,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

  3、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1998年至今的文件262份,其中: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规范性文件65份,本机关设定实施的65分,许可事项继续适用的文件36份,许可事项废止的文件29份,实施机关保留实施的文件36份,实施机关停止实施的文件29份。 我局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一是对遏制乱收费的力度还不够,处理不到位,执法不够严;二是每周四学习日坚持还不够,多数是学学原文,没有讲解;三是“四五”普法教材尚没有学完,真正达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还有差距。

房产自查报告6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配合省人社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大检查工作,我院自8月24日至9月3日对学院现有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从各方面进行了细致彻底的摸底调查,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公益性岗位 人,其中后勤管理处 人,学生公寓 人,各岗位工作内容为:

  电工、管道工岗位要保证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做好后勤保障及时维修故障,平常做好维护设备、设施的工作;

  校园环境卫生岗位要保证学院环境卫生,校园道路干净整洁无垃圾,垃圾桶每日清理无堆积。

  公寓保洁员要保持公寓、教学楼内部整洁,要求楼道无杂物,厕所无异味,窗台、玻璃干净。

  公寓门卫要保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禁止非本楼人员入内;严格监管学生执行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禁止学生旷课、晚归。

  维持学生公寓楼内的安全、秩序。

  各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均比照同岗位正式人员,节假日加班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有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

  1、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按工作性质、岗位职责,我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用工部门专人负责,实行日考勤制度,不能到岗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各用工部门提供的出勤表,及负责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表现的汇报,我院目前用工情况良好,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能按规定上岗出勤,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2、我院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续)订劳动合同,对学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时报批,因病住院治疗情况及时备案,同时提供学院劳动保护,并依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对表现优秀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加强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补贴政策,调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是我院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首要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请相关领导给予监督、指导。

房产自查报告7

莱西市房产管理局:

  根据3月7号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公司从3月7号—12号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自查计划和日程安排。

  3月7日—3月8日,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开发、建筑、销售、物业经理、督查室、办公室主任为组员的自查小组,于3月7日上午开会强调学习关于《通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于当天下午和3月8日组织员工学习了《通知》精神和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本次自查自纠活动额目的'、内容和重要性。

  3月9日—10日,对在建的滨泰·洙河花园项目对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

  3月11日—12日,结合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通过长效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1、通过自查,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为叁级,企业法人于20xx年6月由李庆友变更为李庆革,依法办理了变更手续,无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等行为。

  2、我公司今年开发的滨泰·洙河花园住宅小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西国用(20xx)第1087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28520xx101000,《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8520xx1010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青莱施20xx—102,现正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接近尾声,现正准备办理预售许可证,无更改规划和原设计方案情况。

  3、售后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我公司一直把售后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公司注重售后服务的宣传效应,并将售后服务作为品牌战略的重要部分,积极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滨泰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小区内设立专门意见箱,督查室主任负责管理收集业主意见。在设立服务热线(0532-81877555)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投诉电话为督查室主任电话,专门督促检查售后服务工作,如果出现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态度不满意,承诺不兑现等现象,只要业主拨打投诉电话,所述内容将直接反映到总经理手中,物业经理和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承诺全年接到业主投诉四次以上(含四次)将自动离职,并且物业公司员工都逐级和物业经理签订了责任书,使每个员工都明确了售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效地保障了售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一致认为自查活动不仅要配合上级去查,而且要做为一项长期的自觉行为常抓不懈,通过本次自查给我们开发企业敲响了警钟,也给我们很大帮助,在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意识到守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注重品牌,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检查我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并决心坚持贯彻“建好房子,做有责任开发商”的社会承诺。注重品牌建设走出自己的特色,为莱西的房地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房产自查报告8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市房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凝心聚力、依法行政、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去年,我局分别获得了全省建设系统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全市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下面我代表市房产管理局领导班子就近年来我局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一、履行职责、服务大局,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一)着力打造蓬勃发展的房地产业

  市委、市政府“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给我市的房地产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去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能,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发展思路做到贯彻不走样、不教条,坚持以稳定房价为核心,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使我市房地产业始终沿着科学、稳定发展的轨道运行,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76亿元,其中住宅投资5.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09%和15.11%;商品房施工面积57.7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6.69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8.68%和11.18%;新开工面积5.4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5.49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减少79.90%和79.47%;房屋竣工面积12.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1.8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总量为8.5万平方米,受益户1234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75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3.6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3.68万平方米,分别同期增长40.27%和42.06%。到目前为止,市区共批准商品房预售23.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1.98万平方米。

  (二)开发管理力度加大

  我们认真履行房地产开发管理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一是加强了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按规定发放预售许可证,规范销售行为。全年共发放预售许可证26份,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1169份;

  二是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11个成员单位联合就市区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9个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统一行为、分项检查、各自负责、联动查证的原则进行了全面普查。初步查明:1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15类违法规违规行为,6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涉嫌2项违规行为,对所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特别对市森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时代广场项目),擅自开工和改变规划、超建面积,今年职能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法》等有关节规定,处于269.8万元罚款并已结案并补办建设规划。

  (三)交易管理不断加强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形势,我局紧紧围绕培育、发展和繁荣房地产市场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规范商品房、集资房、房改房和其他“二手房”的上市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了住房消费。通过强化内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来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共办理各类房产交易3405宗,交易面积66.52万平方米,交易总金额9.55亿元,收取交易手续费220万元,其中商品房交易807宗,面积9.9万平方米;存量房交易1042宗,面积12.49万平方米,抵押贷款交易1315宗,面积39.76万平方米;租赁241宗,4.37万平方米,再上市454宗,面积3.01万平方米。

  (四)权属管理日益完善

  产权产籍管理是房产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和健全产权产籍的归档是我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把盘活房地产资产,加快房产权属登记发证工作作为房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并以此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房屋权属意识;通过严格的登记发证程序,准确的面积界至测量,完整的产籍资料,日益完善了我市的房产产权管理体系,利用电脑及相关软件对各类档案科学管理,做到权属登记发证、档案管理、查询一体化。今年办理各类性质的权属登记发证3387栋(户),建筑面积116.91万平方米,发证率为100%,并网上微机率98%。

  办理房产抵押及他项权登记1256栋(户),设立抵押面积为35.27万平方米,设定抵押金额47483.61万元(475亿元);各类性质房屋产权证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所有权证142栋(户),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各类性质房屋权属档案查、调、阅服务14129栋(户)次,建筑面积42.46万平方米(其中无偿为公检法、纪检、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查、调、阅服务12132栋(户)次,面积10.92万平方米)。办理各类权属登记发证收费86.62万元(其中查、调、阅档案收费23.86万元),完成今年任务(80万元)108%。依据房产营业税征收规定,代征房屋转让营业税515.19万元。办理各类性质房屋产权注销45栋(户),面积2.02万平方米。档案入库率达100%,微机数据输入并网率达95%。

  龙虎山办事处全年办理各类登记发证77栋(户),面积3.73万平方米。

  (五)房产测量日趋规范

  测绘是房屋权属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权属登记中具有证明作用、天平作用、统计作用、编码作用和防范风险作用。今年,我局加强了房产测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房产测量规范》,进一步规范房产测量行为及面积计算,确保了房屋权准确性,维护了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完成测绘总面积100.45万平方米,其中预售测绘面积33.75万平方米;竣工测绘面积33.30万平方米;自建房测绘面积2.19万平方米;公房测绘面积1.31万平方米;散户测绘面积18.83万平方米;工业园区测绘面积10.05万平方米,共收费93.07万元。

  (六)住房商品化率不断提高

  根据鹰府发[]28号文件精神,自7月1日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和成本价公房出售工作。目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已列入市政府议事日程。之前,公房出售严格按新的成本价和符合条件的对象审批。今年按新租金标准收取房租合计77.62万元,其中住宅租金28.41万元,非住宅租金49.21万元,新租金标准到位率100%。

  为进一步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取消了房改房上市准入制,实行一证上市,直接办理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发证手续,今年共办理存量房交易1042宗,面积12.49万平方米,存量房交易比上年减少20.34%,存量房交易占同期商品房交易比例达126%。

  (七)拆迁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压缩拆迁规模,控制拆迁面积,对城市房屋拆迁实行审批制度,在拆迁工作中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拆迁领导;

  二是注重宣传,增加拆迁知名度;

  三是依法拆迁,做到合理合规;

  四是有情拆迁,注重人性化操作。

  今年对沿江防洪堤建设和沿江小区危旧房改造拆迁方案进行拟定和认证,并将拆迁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

  (八)白蚁防治成绩显着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我局以强化防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目标,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了白蚁防治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拓展工作领域,注重服务质量,全年完成新建预防面积41.25万平方米,新建预防收入60.21万元,防治覆盖率达90%。

  二、齐头并进落实好四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一是把综治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落实维稳责任,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查,实行局领导包案和开门接访,对省里交办的`信访案件息访率达100%。对城市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处理拆迁遗留问题10余件,拆迁信访的结案率和息访率均达100%,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建设系统的前列。

  三是积极配合市公安、工商部门的工作,主动联合有关部门上门办理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发放房屋租赁证覆盖率达100%。与此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租赁公房的管理,与每一位承租人都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禁止租赁人利用承租方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消除了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

  (二)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在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

  一是在办理房屋交易发证时,查验购房人的《婚育证明》;

  二是在办理房屋租赁工作中,查验承租人的《婚育证明》,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处理或未按规定到位的,不予办理租赁手续;

  三是物管科督促物业企业配合社区共同做好计生工作,对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新建楼盘,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卡。

  (三)认真落实新农村建设任务。根据市委村建办和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安排,我局挂扶贵溪市滨江乡洪塘何家村工作组。我们结合该村的交通优势,致力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去年以来我局累计向该村提供资金支持30000元。

  (四)积极做好“联建共创”工作。我局派出一名科级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做到按时巡视,认真履行监督员的职责。

  三、全力以赴抓好“民生工程”的实施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工作

  1、和谐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工作情况

  和谐小区一期6.3万平方米640套经济适用住房于1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截止至3月25日全部销售完毕,共回收房款5663.69万元;目前已有200户购房户喜迁新居,大部分家庭都已开始装修;一期小区配套已基本竣工,施工单位还在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绿化、亮化和景观小品的点缀工作;两路公交车绕径和谐小区,给小区居民的出行带来很大便利。和谐小区二期4.7万平方米605套经济适用住房于12月28日开工建设,目前全部主体竣工,正在进行墙面装饰和小区配套建设,计划年底竣工交付使用。9月份公开摇号销售140套,回收房款1300万元。

  为做好和谐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工作,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于8月29日印发《市和谐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方案》,经居委会初审,区政府、工业园区复审共有1200多户申购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计划11月份完成“三审三榜”工作,12月份公开摇号销售剩余的461套经济适用住房。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根据住房建设计划,中心城区223队等六家驻鹰企业单位自建的8.5万平方米1234套经济适用住房10月6日经市规划委员会研究通过,经过近期各部门的努力,3万平方米已达到开工条件,其余5。5万平方米正在进行招标程序,计划11月底到12月初全面开工,能完成省政府目标任务。

  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六家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必须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购条件和申购程序操作,并进行“三审三榜”审核公示和公开摇号,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按照同城同价的原则销售。

  3、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新建廉租住房344套廉租住房,超额完成省政府的目标任务。

  (1)中心城区在和谐小区二期配建的126套6800m2廉租住房,于12月26日开工,目前主体已封顶,现已进入墙面装饰和小区配套,计划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2)贵溪市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108套5400m2的廉租住房于10月初开工,计划明年7月竣工。

  (3)余江县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50套2500m2的廉租住房已进入四层楼面浇注,在老县城锦江镇建设的60套3000m2的廉租住房正在征地,争取年底开工。

  4、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查摸底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扩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139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对扩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查摸底工作十分重视,市政府于9月4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144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城市低收住房困难家庭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经过全市各级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市(县、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近二个月的艰苦细致的调查摸底、“三审三榜”工作,目前共有553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申报条件,其中中心城区3360户、贵溪市979户、余江县1197户,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市扩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查摸底工作情况报告》(鹰府文[]88号)已按要求上报省建设厅。

  5、积极争取中央新建廉租住房补贴资金

  通过各部门努力,争取到506万元中央新建廉租住房补贴资金。

  四、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建设

  1、抓班子建设,提升凝聚力。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我们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学习。通过制定和强化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和教育。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对资质审批、资金使用、干部使用、发展党员等重大事项都坚持做到集体研究讨论。三是坚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融洽感情,解决了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

  2、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以“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和荣辱观教育,实行“三级授课”即:请市委党校、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同志讲授三堂专题课;局党委班子成员讲授一堂课;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讲授一堂课。坚持“开门”搞教育,为了提高我局服务质量和机关效能,在活动期间,向全市90个部门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并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心交心坦诚深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查思想、工作上的差距,明确了整改方向。在全局认真开展了“机关干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主题实践活动,贯彻执行“八条禁令”。通过开展“政务环境优化年”活动,全体党员受到了系统、深刻的教育,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促进,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思路更加明确。

  3、抓作风建设,增强宗旨意识。我局按照“打基础、立规矩”的要求,认真抓好作风建设,着重在建章立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党委通过和局属各单位签定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制定制度,形成了人人肩上有责任、千斤重担大家挑的格局。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对特殊对象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的“三服务”措施。建立诚心服务、热心服务、虚心服务、耐心服务、专心服务、细心服务“六心服务”的长效机制。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使服务趋向品质化。全力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发展,积极优化投资环境。在为园区企业服务时我局开通了“绿色通道”,派专人受理,实行特事特办,并在费用上给予减半优惠。

  4、抓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我局党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治理工作;继续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清理违规建方购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问题;严格按规定配备、更换公用车辆;严格执行通讯话费报销管理规定;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项治理“小金库”;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

  五、存在的突出问题

  1、房地产管理硬件设施不适应时代要求。网上预售备案系统和网上预警预报系统因我市没有交易中心而迟迟不能建立,导致管理手段难以到位。

  2、行政处罚时,由于我局不具备查帐、封存资料等权利,致使取证工作难以开展,行政处罚操作难度较大。

  3、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缺少退出管理制度,致使很多交付之后的问题难以解决。

  4、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取消后,房屋交付使用后带来的矛盾急剧增加。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尽快建立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建立网上预售备案系统和网上预警预报系统。

  2、建立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登记制度。

  3、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奉献,全力攻坚,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全面履行职能,努力推动我市房产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房产自查报告9

xx市建设局:

  我公司为了积极配合xx市建设局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为xx市房地产企业预售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主体诚信、监管有力、行为规范、交易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作出积极地贡献。我公司按照重点检查内容的要求,对照检查以下内容:

  (一)商品房预售制度执行情况

  1、小区办理预售前已制定详细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取得预售许可后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实施,竣工交付日期、前期物业管理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

  2、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小区项目严格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我公司严格通过网上售房系统销售所有商品房屋;

  3、我公司交付预售的商品房时为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xx市建设局严格审核了小区项目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本小区商品住宅按栋办理预售许可。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1、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时我公司向建设局提供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及银行开户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预售资金将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资金支付和使用要求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3、本公司不存在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三)商品房预售行为

  1、本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非法销(预)售商品房,超出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范围销(预)售商品房,以认购、认定、选号、收取会费等变相预售或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方式销(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2、不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3、本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和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备案销(预)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本公司不存在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氛围、哄抬房价以及用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预售以及一房多售的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投机性炒房”、“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

  7、我公司不存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不足问题;

  8、我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我公司不存在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

  10、我公司保证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存在不按保证书承诺条款承担保修责任行为。

  (四)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

  1、我公司在售楼部现场按照统一样式将《关于商品房销(预)售有关规定的公告》、《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公告》、《晋城市商品房销(预)售“五证”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成本、利润和税金公示牌》及《晋城市商品房产权交易相关税费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

  2、我公司在售楼部醒目位置放置统一式样的《晋城市商品房“一套一标价”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分户公摊面积公示牌》。

  (五)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情况

  1、所有在售楼盘中,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具备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2、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为购房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而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行为;

  3、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泄露或者不当使用购房人(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房产自查报告10

  为认真做好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切实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金建发〔20xx〕151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该通知印发后,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金建发〔20xx〕151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并教育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房地产业从业职业操守和行内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排查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二、明确目标,实施排查。

  1、我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开发项目均是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法前提下进行销售的,未出现任意分割拆零及向社会出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或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或特定空间的问题;

  2、对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排查:经排查,该合同均适用的市房管局印制的标准性示范文本,故相关的内容并未涉及“承诺售后高额返租、无风险保底回报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房地产”等违法内容;

  3、对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排查:经排查,各收入明细和相关银行贷款明细,账目清晰,来之有道,工商行管理局等税务部门审计均已合格,未出现“违规吸收社会公共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的现象”。

  4、我公司从未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不接受房地产中介服务,且未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借贷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

  三、开展培训,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进行警示。

  通过培训,广大员工进一步了解了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主要内容,加强了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且保证工作严谨自律,不泄露、正当使用客户信息。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我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的融通制度,并加强了其监管机制。同时,我公司将持续坚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合法、规范的开发新项目,为维护我市正常的房地产秩序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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