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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31 18:36:4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1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卫和民宗侨工委在卢华英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留下街道、双浦镇等单位,听取了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我们还书面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区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监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5月26日,xx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西湖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市场监管局,并与xx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办公。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直接监管环节从原有6个部门减少到现有的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二是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辖区各镇街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环节监管得到加强。根据监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断完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相应的监管措施,注重从源头抓起,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积极履职,人大建议意见得到落实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xx年省、市、区三级人大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和xx年“回头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强监管责任机制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强化宣传教育”等建议意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强力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抓好过渡期间工作秩序。做好职能调整前后工作的整合衔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实施监管”的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松、不断、不乱。机构调整后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改革过渡期间内部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稳定过渡期间工作秩序。三是推进议案实事办理.认真抓好xx年区人大2号议案和区政府3号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目前相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计划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检测室提升项目正在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食品检测批次和人员培训按预定计划完成。

  (三)强力整治,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积极营造氛围、实施严打整治、实现难点突破。启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清源行动。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检查,约谈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部分镇街结合整村拆迁、无违建村社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留下工商所试点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在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启动“涉事单位检查,重点单位筛查,相关行业排查”的应急处置程序。查处问题包装食品,封存问题原料,举一反三健全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整治突出问题。根据《学生饮食放心工程xx年计划》要求,对辖区219所各类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强化学校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不间断开展水样检测。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证照不齐小餐饮(食品)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要求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职能还未调整到位。虽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已经得到了有效优化,但部分单位职能虽然移交而人员和技术力量并未移交,导致相应监管区域处于空白。如监管职能调整后,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新增加了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查处等职能,但具体的措施和保障力量并未相应到位。二是部分处置程序还未明确。如食物中毒事件原来由卫生部门牵头处理,但机构调整后,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上,消费者报告电话应由谁受理,涉事人员和餐饮场所由谁调查,相关程序流程至今没有明确;又如由于职能调整,当前对餐饮许可证在发放之前的从业人员培训处于放任状态,这类必要的培训工作要不要抓,由谁主抓,用什么方法抓现在也没有明确。三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尽管相关各部门在区食安委的统一指导下交流配合较为融洽,但在机构职能调整后,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明、责任难以落实、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事务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的力度仍显薄弱,交办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够。

  (二)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仍然薄弱

  一是区级专业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尚处于组建阶段,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审批还未通过,人员关系尚未完成编制划转,执法主体资格尚未确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我区至今无独立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面对农业违法行为,执法效率偏低,难以形成打击威慑力;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计划区属11个镇街分别组建11个市场监管所,目前还在推进中。二是基层网络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区、镇街,村社三级之间虽然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但由于区级对镇街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不够明确,镇街、村社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且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力量绝大多数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还比较被动。三是检测体系还不完善。随着食品生产经营新技术的应用加快,特别是制假掺假的隐蔽性和技术化水平越来越高,原有“眼观、鼻闻、手摸”的传统监管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我区农业、市场监管、疾控、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各自承担检测任务,部门集中反映检测任务逐年快速增长,但是人员和经费没有相应增加;我区没有农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委托送检经费也未完全落实,且委托送检的周期在15-xx年增多,且很多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地址的现象,对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近期媒体报道的翠苑街道九莲庄地下快餐“黑作坊”事件,一些无证无照小餐饮店利用网络点餐平监管漏洞,大量销售没有质量保证的快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顺畅有序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要紧紧把握这次机构调整的机遇,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指导意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西湖实际,注重创新,着力构建顺畅、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研究细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对涉及机构重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的'单位要从三定方案上给予重新明确职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已经明确,农业部门在承担新的监管职能以后,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应有明确规定。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体制调整后,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强化培训,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机制;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委食安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对各部门统一指挥,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食安办的协调效率和协调权威性;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留下市场监管所试行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中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资源配置,落实专业高效的监管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整合。加强对普遍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情况的对策研究,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核编数量没有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工作职能划转时人员编制同步划转,做到“人随事转”;利用职能调整的契机整合各部门的人员队伍,集中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及时将各自掌握的食品监管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统一归档,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理顺镇街、村社基层监管体系,明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协管)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提升镇街、村社管理(协管)队伍素质,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资源分散的现象,加大统筹协调和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避免重复抽检,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区级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产品及时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给予资金上的保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

  (三)强化难点治理,维护平安规范的监管秩序

  一是加强对“无证无照”的监管。以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规模小、条件差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作为重点对象,以群众举报多、反响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无违建”村社创建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获证、短期内又难以取缔的无证经营户(如住宅商用、违章建筑、拆迁区块等),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应对措施和管理对策;将现有无法取缔、难以规范且必须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小菜店”纳入食品抽检和日常巡查范围,指导规范其进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有证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突出公益性本质,增强竞争力。二是加强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涉农镇街要提高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储运、销售各环节的指导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地示范效果,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提高种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店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措施,扩大覆盖面;创新思路,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着力在问题发现和及时解决上下功夫,对不配合监管的生产经营户重点加强动态监督和检查,督促其自觉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加强对“网购食品”的监管。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适应时代的变化,把网络订餐等一些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督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网络平台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环境的审核、评估。同时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2

  按照通区委督效办《xxxx年各乡镇街委和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和通区督效组《关于开展xx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镇xx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全年共组织检查xx人次,消除隐患xx起,发放宣传资料xxx余份。现将我镇全年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一直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年初将它纳入了政府议事日程,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调整和充实了镇食安会成员。根据上级安排,及时召开镇、村两级会议,传达了县级食品安全会议精神,镇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在各村委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分解细化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根据上级组织的统一要求,我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下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墨红中心卫生院,主任由卫生院院长担任,主要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健全了全镇饭店、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食品零售门店登记表。

  (三)能力建设和重点工作。

  我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在现有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体系,相关业务人员不断学习和改善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从而加强了业务技术队伍的建设。同时更注重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推进了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各监管业务部门的紧密协同和数据共享。通过各业务部门的紧密协作,在开展打击“黑作坊”、“黑窝点”、“地沟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效果显著。

  (四)宣传工作落实到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逐步提高。我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活动,以板报、广播、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树立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全社会防控体系。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有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同时宣传食品安全法知识,各村会每逢农村自办宴席,都积极主动地上门进行宣传,并登记报告,填写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

  (五)加强了坝坝宴的登记监管工作。区市场监管所建立监管网络平台,目前正在试运行,同时区食安办也重点加强了坝坝宴的登记监管工作,我镇积极响应,扎实开展工作,全年无一例食物中毒事件。

  二、存在问题

  我镇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一是个别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思想上重视程度还不够,实际经营过程中,还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二是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低,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三是乡村学校食堂、中小餐饮店、街头食品摊点多面广、流动性大、卫生条件差、管理参差不齐,发生食物中毒的危险依然存在。四是各部门监管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整合,监管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仪器和人员紧缺,检测手段落后等。五是部分制度还需完善和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冒用许可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稳步提高。

  二是加强对学校、集体用餐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食品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督促食堂严格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无卫生许可、超范围经营现象。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镇营造创建人人注重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

  四是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3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卫和民宗侨工委在卢华英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留下街道、双浦镇等单位,听取了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我们还书面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区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监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5月26日,xx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西湖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市场监管局,并与xx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办公。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直接监管环节从原有6个部门减少到现有的`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二是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辖区各镇街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环节监管得到加强。根据监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断完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相应的监管措施,注重从源头抓起,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积极履职,人大建议意见得到落实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省、市、区三级人大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和“回头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强监管责任机制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强化宣传教育”等建议意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强力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抓好过渡期间工作秩序。做好职能调整前后工作的整合衔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实施监管”的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松、不断、不乱。机构调整后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改革过渡期间内部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稳定过渡期间工作秩序。三是推进议案实事办理.认真抓好20xx年区人大2号议案和区政府3号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目前相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计划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检测室提升项目正在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食品检测批次和人员培训按预定计划完成。

  (三)强力整治,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积极营造氛围、实施严打整治、实现难点突破。启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清源行动。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检查,约谈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部分镇街结合整村拆迁、无违建村社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留下工商所试点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在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启动“涉事单位检查,重点单位筛查,相关行业排查”的应急处置程序。查处问题包装食品,封存问题原料,举一反三健全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整治突出问题。根据《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三年计划》要求,对辖区219所各类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强化学校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不间断开展水样检测。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证照不齐小餐饮(食品)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要求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职能还未调整到位。虽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已经得到了有效优化,但部分单位职能虽然移交而人员和技术力量并未移交,导致相应监管区域处于空白。如监管职能调整后,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新增加了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查处等职能,但具体的措施和保障力量并未相应到位。二是部分处置程序还未明确。如食物中毒事件原来由卫生部门牵头处理,但机构调整后,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上,消费者报告电话应由谁受理,涉事人员和餐饮场所由谁调查,相关程序流程至今没有明确;又如由于职能调整,当前对餐饮许可证在发放之前的从业人员培训处于放任状态,这类必要的培训工作要不要抓,由谁主抓,用什么方法抓现在也没有明确。三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尽管相关各部门在区食安委的统一指导下交流配合较为融洽,但在机构职能调整后,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明、责任难以落实、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事务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的力度仍显薄弱,交办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够。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4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卫和民宗侨工委在卢华英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留下街道、双浦镇等单位,听取了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我们还书面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区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监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5月26日,xx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西湖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市场监管局,并与xx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办公。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直接监管环节从原有6个部门减少到现有的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二是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辖区各镇街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环节监管得到加强。根据监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断完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相应的监管措施,注重从源头抓起,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积极履职,人大建议意见得到落实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20xx年省、市、区三级人大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和20xx年“回头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强监管责任机制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强化宣传教育”等建议意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强力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抓好过渡期间工作秩序。做好职能调整前后工作的整合衔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实施监管”的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松、不断、不乱。机构调整后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改革过渡期间内部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稳定过渡期间工作秩序。三是推进议案实事办理.认真抓好20xx年区人大2号议案和区政府3号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目前相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计划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检测室提升项目正在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食品检测批次和人员培训按预定计划完成。

  (三)强力整治,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积极营造氛围、实施严打整治、实现难点突破。启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清源行动。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检查,约谈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部分镇街结合整村拆迁、无违建村社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留下工商所试点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在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启动“涉事单位检查,重点单位筛查,相关行业排查”的应急处置程序。查处问题包装食品,封存问题原料,举一反三健全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整治突出问题。根据《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xx-20xx三年计划》要求,对辖区219所各类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强化学校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不间断开展水样检测。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证照不齐小餐饮(食品)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要求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职能还未调整到位。虽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已经得到了有效优化,但部分单位职能虽然移交而人员和技术力量并未移交,导致相应监管区域处于空白。如监管职能调整后,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新增加了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查处等职能,但具体的措施和保障力量并未相应到位。二是部分处置程序还未明确。如食物中毒事件原来由卫生部门牵头处理,但机构调整后,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上,消费者报告电话应由谁受理,涉事人员和餐饮场所由谁调查,相关程序流程至今没有明确;又如由于职能调整,当前对餐饮许可证在发放之前的从业人员培训处于放任状态,这类必要的培训工作要不要抓,由谁主抓,用什么方法抓现在也没有明确。三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尽管相关各部门在区食安委的统一指导下交流配合较为融洽,但在机构职能调整后,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明、责任难以落实、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事务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的力度仍显薄弱,交办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够。

  (二)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仍然薄弱

  一是区级专业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尚处于组建阶段,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审批还未通过,人员关系尚未完成编制划转,执法主体资格尚未确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我区至今无独立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面对农业违法行为,执法效率偏低,难以形成打击威慑力;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计划区属11个镇街分别组建11个市场监管所,目前还在推进中。二是基层网络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区、镇街,村社三级之间虽然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但由于区级对镇街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不够明确,镇街、村社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且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力量绝大多数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还比较被动。三是检测体系还不完善。随着食品生产经营新技术的应用加快,特别是制假掺假的隐蔽性和技术化水平越来越高,原有“眼观、鼻闻、手摸”的传统监管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我区农业、市场监管、疾控、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各自承担检测任务,部门集中反映检测任务逐年快速增长,但是人员和经费没有相应增加;我区没有农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委托送检经费也未完全落实,且委托送检的周期在15-20天,而蔬菜、沼虾等农产品收获期短,批次多,常会出现检测报告出具时,不合格批次农产品已经销售完毕的现象。

  (三)食品安全风险依然较多

  一是无证经营仍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区城中村、待拆迁区域及部分校园周边还存在大量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的现象,据排查资料显示,仅校园周边证照不齐的食品经营店就达700多家;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还存在相当数量难以取缔的无证农贸市场和小蔬菜摊点,如之江地区就有无证村办农贸市场14个,其中4个几乎是全露天的市场;有关部门虽然多次开展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仍不明显。二是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管理难的现象没有根本性转变。全区广大农产品种养殖户在小农资店、流动摊贩购买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兽药的现象仍然存在;水产养殖中农户自配饲料还较多,添加物成分难以掌握;对病死猪和甲鱼等的处理还比较随意;我区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80%,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还大量存在,当前对这些场所监管仍存在实施难、反复多、问题集中的现象。三是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成为新的监管难点。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利用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逐年增多,且很多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地址的.现象,对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近期媒体报道的翠苑街道九莲庄地下快餐“黑作坊”事件,一些无证无照小餐饮店利用网络点餐平监管漏洞,大量销售没有质量保证的快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顺畅有序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要紧紧把握这次机构调整的机遇,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指导意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西湖实际,注重创新,着力构建顺畅、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研究细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对涉及机构重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的单位要从三定方案上给予重新明确职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已经明确,农业部门在承担新的监管职能以后,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应有明确规定。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体制调整后,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强化培训,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机制;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委食安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对各部门统一指挥,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食安办的协调效率和协调权威性;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留下市场监管所试行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中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资源配置,落实专业高效的监管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整合。加强对普遍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情况的对策研究,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核编数量没有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工作职能划转时人员编制同步划转,做到“人随事转”;利用职能调整的契机整合各部门的人员队伍,集中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及时将各自掌握的食品监管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统一归档,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理顺镇街、村社基层监管体系,明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协管)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提升镇街、村社管理(协管)队伍素质,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资源分散的现象,加大统筹协调和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避免重复抽检,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区级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产品及时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给予资金上的保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

  (三)强化难点治理,维护平安规范的监管秩序

  一是加强对“无证无照”的监管。以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规模小、条件差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作为重点对象,以群众举报多、反响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结合“三改一拆”、“美丽乡村”、“无违建”村社创建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因各种原因无法获证、短期内又难以取缔的无证经营户(如住宅商用、违章建筑、拆迁区块等),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应对措施和管理对策;将现有无法取缔、难以规范且必须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小菜店”纳入食品抽检和日常巡查范围,指导规范其进货、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有证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行为,突出公益性本质,增强竞争力。二是加强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监管。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涉农镇街要提高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储运、销售各环节的指导能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地示范效果,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提高种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加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示范店和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力度,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措施,扩大覆盖面;创新思路,发挥基层网络的作用,着力在问题发现和及时解决上下功夫,对不配合监管的生产经营户重点加强动态监督和检查,督促其自觉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加强对“网购食品”的监管。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适应时代的变化,把网络订餐等一些新兴业态纳入管理范围,督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网络平台配合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环境的审核、评估。同时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严厉的惩处,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5

 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今年以来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到位,监管工作协调有序

  年初,我局召开了商贸流通工作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成立了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继琴任组长,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并根据XX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负责商贸流通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肉、菜、酒类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对整治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二、监管到位,管理常态化推进

  1.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并规范经营活动,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会同市区两级农牧、工商、质检、药监和商务部门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了XX区田源屠宰场自动化、卫生化进程,确保了居民吃上“放心肉”。

  2.严格酒类流通、粮食等各类市场监管。根据国家酒类流通管理条例有关内容,我局对全区酒类经销商进行备案登记,并联合组织农牧、卫生、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分别在“春节”、“3.15消费者维权日”、“劳动节”等假日前夕依法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酒类市场秩序良好,已备案登记酒类销售企业245户,发放酒类随附单4300份,逐步对酒类经销户建立健全随附单制度和备案登记制度,确保了酒类流通渠道追溯制度完善和居民酒类消费安全。同时,还加强了对全区集贸市场、酒类流通企业、粮食加工零售点、屠宰点、超市、商场等场所的监管,有效的规范了各类流通市场。

  三、宣传到位,打牢监管基础工作

  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参加并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假酒识别常识等多种内容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经费制约,无执法专用车等必要的硬件设施,遇到问题时,很难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二是我局在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等方面工作任务重,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监管工作落实不理想。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畅销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区食品市场秩序。

  2.进一步做好食品放心工程,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重点加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酒类等市场的监管。

  3.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宽,需要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我局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对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为全面净化我区食品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

  1、成立组织

  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站,由副镇长李丽杰任主管领导,庄联海任站长,各村街村长任协管员。

  2、责任分工

  镇党委、政府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分片负责。全镇共分种植业、养殖业、饲料业、餐饮业、餐厨废弃料处置、生猪屠宰、流通环节治理、生产加工环节等8个责任区段。签订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及严禁使用“地沟油”和禁止使用添加剂“罗丹明b”承诺书;对餐饮食堂、饭店使用食用油及进货来源进行检查,并对用量及废物去向进行监管登记,同时,建立台账。三级监管网络机构完善、装备、人员到位、经费拨付到位、制度措施得力等设施完善,20xx 年经费投入12万元。

  3、广泛宣传

  “六进”。去年我们充分利用条幅、宣传资料发放、上街宣传、组织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计开展包括“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假酒识别常识、白板肉和注水肉鉴别、添加剂的分辨法等多种内容的宣传达10余次,共计出动宣传车辆14台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56人次,印发宣传资料及张贴布标,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安知识和法律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绿色消费意识,尽量远离不合格食品、远离伪劣产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鉴别能力,不为不法商贩提供可乘之机。

  4、工作举措

  (1)对责任区、段内工作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基本情况登记存档。

  (2)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告知。

  (3)加强排查力度,对责任区、段内生产、经营者进行拉网式再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各成员单位及协管员的汇报,通过整治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加强宣传、定期排查、重点监控、专项整治等措施,在全镇形成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局面,目前,我镇没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及添加剂现象。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餐饮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监管难度较大。

  2、食品加工、生猪屠宰专项检查不够深入。

  3、针对大部分村街农产品种植养殖、红白喜事、建档、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意识等进行检查。村主任建档欠规范、管理意识差,种养殖档案不齐全,红白喜事无记录。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出有抓手、操作性强、指导性强的具体方案。(特别是餐饮业)

  2、加强职能部门队伍建设。

  3、强化职能部门日常巡查力度。

  20xx年是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的初级阶段,我站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及了解还欠佳,对落实情况做的不够还有待我站加以巩固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要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真正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我镇人民食品安全。

区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6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省、市、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食品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3月20日县上专题会议结束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农村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将这次活动做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会上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认真分析了我县食盐安全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具体开展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确保些项活动顺利开展做了充分准备。

  二、确立重点,加大自查和市场检查力度

  1、从3月23日起,由局长和主管盐政领导带领质检、盐政工作人员对单位库房内盐品质量进行抽检化验,未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3月24日,带领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专营网点进行检查,对各店的库房、盐品堆放、店内盐品陈列进行合理指导,要求坚决不能与容易引起盐品质量变化的物品混放,消除盐品安全隐患,共检查专营店35家,未发现不安全隐患。

  2、3月26日—3月27日,我们对境内大唐电厂、亭南煤矿、胡家河煤矿、通达果汁厂、高家坡煤矿等,使用工业盐的厂矿企业进行检查,明确用途,要求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管理工业用盐,坚决不能将工业盐提供给他人食用或腌制咸菜。同时,对这些单位的职工与餐厅和民工食堂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合理存放及正确使用合格盐品。

  3、3月28日—4月2日,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我县边远山区农村,对小商店、小食堂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商店、摊点180余家,未出现问题。同时,我们还进行入户抽查群众家中食用盐情况,共抽查328户,未发现不合格盐品,对县城周边食品加工作坊的食用盐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9家,全部为合格盐品。

  三、强化食盐质量检测,保证合理库存

  我们随时对库房的各类盐品及新调入盐品质量抽检,坚决做到不合格盐品不入库,质量有问题食用盐坚决不流入市场,确保广大群众食用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杜绝一切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农村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发现不安全事故苗头,及时逐级汇报,及时处理.对在此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局里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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