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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3-03-06 10:26:1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乱收费自查报告通用15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乱收费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乱收费自查报告通用15篇

乱收费自查报告1

  夹竹园小学是一所镇直小学,服务半径为6公里。服务区总人口3万人,近几年的在校学生数始终在900人左右,现有在职教师69人,16个教学班。自20xx年秋季学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的文件精神,全面免除了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政策性收费,彻底规范了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杜绝了学校的乱收费。现将我校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由公用经费列支的试卷费、电脑上机费、饮水费……包括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的自主消费行为,完全尊重学生本人及家长自愿的原则,没有强迫行为,学生自主消费项目均按市场运作。

  3、学校认真落实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xx】114号)情况,没有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盈利。我校也不存在有关单位和部门以不同形式向学校摊派课外读物或搭车收费等行为。

  5、我校教职工不存在参与有偿补课,也不存在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的现象。

  今后,我校将不断加强教育法规的学习和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乱收费自查报告2

  按照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学校根据上级安排收取学生伙食费,1-3年级xx0元,4-6年级140元。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3、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订,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4、教师没有进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进行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乱收费自查报告3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14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20xx】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xx年全县粮食直补3489.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乱收费自查报告4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我校对上级治理乱收费工作高度重视,于开学后3月2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坚决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治理乱收费的规定,要求每位教师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止乱收费的`规定,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坚决杜绝向学生推荐和销售各种辅助读物的乱收费现象。

  我校于4月26日上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结合上级治理乱收费通知的精神,要求每位教师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通过自查我校教师没有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辅导班等特色教育行为。

  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书作费、电费。

  本校教师没有向学生举办有偿补习班。

  我校严格按照了三课一辅新机制运行,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各种教辅读物现象,更没有乱收费行为。

  学校没有任何乱收费现象。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乱收费自查报告5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从未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更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招生中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占坑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家长签字确认。

  8、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学校及时入账,没有违反规定将上述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公示校长承诺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三、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两免一补”政策。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从宣传、成立领导组、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填写申请书、登记表以及发放“两免一补”资金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并将“两免一补”政策,在学校的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收费的透明度。学校从未出现过自立项目的收费行为。

  四、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20xx年5月17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6

  20xx年春开学,我校在收费方面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的工作,我校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经常进行自检自查。

  一、学习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领导有正确的认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从严治理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正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任何乱收费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对教育收费有清楚的认识。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建立制度、从严落实

  我校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

  1、全校无一例教师补课收费、从事有偿家教或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在培训机构兼职及办班收费等问题,学校集体补课不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2、无强制收取服务性代收费问题,;

  3、学校无乱订教辅材料现象,学生所使用的教辅材料是都在省审定推荐目录范围内,做到“一科一辅”;无办特长班收费、乱订教材、资料等收费问题。

  总之,我校将继续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乱收费自查报告7

  1、规范幼儿园收费:幼儿园每人人期收费600元,无其它乱收费。

  2、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我校无择校生。

  3、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情况:我校无“公参民办”学校办学。

  4、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情况: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生自愿购买。

  5、我校无补课和乱收费情况。

  6、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惠民政策,成立相关工作小

  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

  7、一至六年级每生每期收取15元作业本费,无其它收费。

  总的来说我校无补课乱收费乱办班等违规现象发生。

  中和镇白云小学

  20xx年12月10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8

  我校一直坚持从严治教,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对此我校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严肃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学校形象,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问题。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2、张榜公示教育收费明白卡,鸠江区民生政策宣传单,学校收费公示牌。

  3、严禁各班级各教师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

  4、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三、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根据教育部“一费制”精神,按照区民生工作精神,我校在开学初

  就展开积极宣传,免收学生杂费,免费发放学生书籍费,免费发放学生作业本和基础训练一套,以上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有效保证了学校开学工作的稳定。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广泛宣传、齐抓共管、防范蔚然的基础上,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严禁擅立项目收费,所有工作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严禁教师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严禁教师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校在收费工作上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无搭车收费,无擅立名目收取费用,廉洁从教,严厉治校,努力树立学校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

乱收费自查报告9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以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 “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三、抓宣传教育,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20xx年10月17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10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长王玉媛为组长,刘步玲、刘雪花、晁英杰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乱收费自查报告11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运转情况良好有序,公开化、透明化。为更好地做好学校收费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检查,现对我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做好学校收费工作

  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二、认真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同时,学校还制作了“一费制”收费项目及标准永久性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显眼位置,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收费票据和收入管理

  学校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县财政局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学校收取的杂费、隹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收费资金。同时,学校还成立财务监管小组,组员既有行政干部,也有一般教师代表,他们负责对学校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议。学期结束,将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公布。

  四、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教育力度

  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例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方案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乱收费自查报告12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的通知》,我乡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摊派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基本上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除空白作业本费外,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3、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收费基本规范。我乡有关部门在办理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项时,基本上没有收取费用,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我乡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或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5、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我乡在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我乡通过自查,未发现疾病防控、殡葬服务、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7、农村殡葬服务不出现收费问题,但仍出现攀比现象,殡葬费用持续上涨。

乱收费自查报告1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部际办函〔xx〕35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兰教发[xx]146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发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自xx年以来我局就成立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关区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区教育局与各校园负责人、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教育局领导、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园长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我局要求各校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习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要》、《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城关区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班级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xx]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5.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区属各校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并提供财政局的收费票据。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校长和教师更好地履行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和主体的职责,狠抓校长和教师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为了严格执行义务阶段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我们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本区户籍学生同样对待,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了新生年级班额。按照《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要求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定收费标准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校长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引导学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立即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乱收费自查报告14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学校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按照教育局教育局治理乱收费工作部署,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确保清理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收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

  二、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自觉性

  为增强全校对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学校一直在各种会议中强调,收费工作是根“高压线”,任何人不能去触碰。

  1、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本学年,大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并在开学典礼上发放了减免作业本费。在年初的学校宣传片中,将学校的收费、招生情况在镇电视台滚动播出。在本期开学时,学校将收费公示栏悬挂在校门外,向每位家长下发了收费承诺书。

  2、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在全校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师会议上,提出工作的相关要求,要求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严禁私设项目收费,不得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严禁私自动员学生订购教辅用书、练习册、教具、磁带等;不允许教师私自外出有偿补课、办托管班,严格收费纪律。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收费现象发生。

  3、3月21日学校召开了治理乱收费工作宣传动员会。会上邓校长传达了上级关于收费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三、建设监督体系,确保收费监管

  收费工作面向的学生,直接面对的是学生家长,学校在上期家长会上,邓校长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要求所有家长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凡是收费所有家长可以随时拨打自己的电话,同时也告知家长,除作业本费外,学校不会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收费皆是乱收费。

  四、树立收费工作敏锐感,将苗头消灭在萌芽阶段

  2月17日,周五放假,一家长在校门中向学校反应一位老师布置的作业,他家孩子没书,邓校长当时就意识,这位老师存在向学生推荐教辅的可能,于是指示政教办在周六到这个班的几个学生家中调查。经查,该位教师所教学科学生共购买了43本教材全教,存在向学生推销教辅的事实。学校当即动员中层以上干部,对全校所有班级购买教辅情况进行了清查,再无此情况。鉴于该教师较年轻,学校给予了该教师将43本教辅从学生手中全部买回,并在全体教工会做检讨的处理决定。校长邓强、副校长罗中永负领导责任,各交处罚款200元。2月22日在政教办主任潘云军在见证下,该老师将860元的购书费退给了学生,并在本周的周例会上做了检讨。本次治理乱收费工作中未发现教师向推荐教辅的现象。

  五、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

  开学初,我校全体教师向家长、社会郑重承诺: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真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要求。要求教师要从细处着眼关爱学生,了解学生要细心、教育学生要耐心、服务学生要热心。严格按照要求自己,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在此次乱收费自查过程中,我校全体教师按照“四个严禁”指示,深入自查自纠,未发现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行为,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地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为办人民满意奋勇前进。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乱收费自查报告15

  一、幼儿园收费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问题

  2.幼儿园没有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问题

  3.幼儿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擅定收费标准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情况

  1.我校就近入学比例达到100%。

  2.学校没有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我校已实行“阳光招生”,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政策、招生结果、举报渠道等重要信息;

  三、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情况

  1.我校及教师不存在课堂内容课外补问题。

  2.我校没有以家长委员会等各种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3.我校及教师没有联合、委托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

  四、规范公参民办学校办学及收费行为情况

  学校没有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情况

  学校、教师没有存在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问题

  六、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情况

  学校已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制度、措施及违规惩处办法

  七、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

  1.学校没有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及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以及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等)。

  2.学校没有违规收取学具费、商业保险费、班费等,没有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违规收费。

  3.学校不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从中收取回扣、牟利,跨学期或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没有未及时清退等问题。

  八、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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