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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4-01-03 07:18:0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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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1

  10月21号县政府清理照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逐项梳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财务股具体负责。

  二、召开会议,认真摸底。

  局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此次清理的重点内容是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之间形成的应付款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

  三、突出重点,分类整理。

  按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局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认真梳理,甄别分类。

  我单位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动态性比较大。将在此次清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杜绝出现拖欠工程款。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2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尉永久局长为组长,司志强副巡视员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发布公开信息和做好网上值班工作。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政府规章性文件、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将保密审查贯穿于信息发布的全过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定期针对信息公开类型、内容、程序、保密审核等开展学习培训,目前累计组织培训2次,共计21人。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XX年我局公开信息共72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公开信息共270条,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能够做到及时、主动的公开。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个,答复3个,申请内容均与我局工作无关。

  三、处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情况

  对于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按照《xx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进行澄清。目前,没有出现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四、向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情况

  切实落实《xx市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公开查询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累计寄送52件。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XX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3

  自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从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清欠工作做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倾力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是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

  市国资委制发了《关于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系统各国有企业履行“回头看”工作主体责任,对20xx年以来国务院大督查、清欠专项审计、清欠专项督导、清欠进展情况通报、第三方评估电话回访、企业问题线索核实处理等账款清偿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要认真核对支付凭证,确保真清真偿,账实相符。要求各企业认真梳理本单位项目建设合同,对是否发生新增欠款进行自查,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特别对之前投诉达成协议的问题线索,要逐件核查对比,已清偿的要做到回访,确保真实到位。经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承诺,截止20xx年5月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二是加大核查督办力度。

  市国资委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工作纳入内部审计和驻委纪检组日常监督内容,要求各企业对拖欠行为立行立改,对瞒报、漏报或新增的无分歧欠款整改落实不力的企业领导人员严肃问责。同时,市国资委将各企业及时支付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拖欠化解情况与相关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挂钩,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抓好系统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力度,确保属实无分歧欠款30日内清偿完毕。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方案》,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监管企业进一步降低杠杆率和负债水平,严格控制高债务水平投资项目,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切实将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到实处。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4

  1、员工营销行为与中小企业准入情况:

  在营销中小企业当中坚持合法合规,未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将一定比例贷款返存我行,未要求搭售理财产品和保险等。对中小企业的准入,未设置不正当门槛。

  2、中小企业信贷资产定价与收费情况:

  对中小企业信贷资产定价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按照我行信贷政策要求,考虑企业自身资质。不存在对企业随意收取附加费用。

  3、信贷制度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

  转授权书的规定审查、审批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严格按照授信批复书的要求落实审查、审批意见;

  不存在违反分行信贷投向政策,将信贷资源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与我行规定禁止进入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按照我行贷后检查要求,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贷后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风险因素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防控措施。

  4、中小企业信贷资产管理情况:

  授信的中小企业信贷整体质量较好,个别暂时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如原材料价格上涨,盈利暂时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能采用受托支付的严格执行受托支付,控制

  资金流向,对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严格监控其流向,企业提供详细的.资金支付申请书,打印对账单备查等,不存在企业将银行信贷资金通过不同渠道直接或转手进行民间借贷的;积极向中小企业推广贸易项下的融资产品,如银票、信用证。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5

  为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价检[20xx]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目前检查已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确定重点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xx年减免15.7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xx]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6

市国资委: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二、SPV公司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三、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预案和处理讨薪事件的应急措施:

  (1)派人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我司定期安排人员到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并安排投票选举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汇报,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我司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7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等相关资料。本企业通过自查各项工作已基本符合gsp跟踪检查的要求,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企业概况

  本企业名称温岭市大溪莹康药店,创建于xx年11月,变更于20xx年9月29日,现企业负责人蒋秀珍,质量负责人蒋秀珍,注册地址:温岭市大溪镇潘郎路118号,仓库地址:本店5楼,营业面积45平方米,仓储面积40平方米,员工总数3人,3人全部药师,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工作的有2名,占员工总数的60%。

  企业主要设施设备有空调、电冰箱、换气扇、温湿度计、电子秤等,保证陈列与储存的药品的质量。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经营西药品种约300种。上年12个月销售额10万元,利税0.35万元。

  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情况

  (一)人员

  本企业共有员工3名,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按《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其中担任质量管理人员1名,处方审核人员1名,验收、养护各1名,营业员3名)。3名全部药师上述人员均已参加当年的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档案。

  本企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培训学习,并建立档案。

  (二)场所设施

  本企业营业面积45平方米,仓库面积40平方米,周围环境整洁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与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已分开。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柜组标志醒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陈列,有相应的指南性标志与警示语,设置抗菌药物专柜、易串味药品专柜、拆零药品专柜。仓库地面和四壁平整、清洁,并配置保证药品正常储存的货架,与地面有一定的衬垫物。配有空调、排风扇、电冰箱、温湿度计等。营业场所和仓库均已配置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衡量器具均已经过计量监督部门校验。

  (三)质量管理制度与管理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gsp跟踪检查的要求,本企业设置质量负责人1名兼专职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了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购进、验收、陈列、储存、养护、保管、销售等环节作了具体规定,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档案。

  (四)进货与验收

  本企业在购进药品时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对首营企业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协议书。对购进的药品,由验收员按有关

  规定对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标识等项目认真检查逐批验收,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

  (五)陈列与储存

  店堂陈列药品实行分类存放,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柜陈列;易串味药品、拆零药品、抗菌药物设专柜陈列。对仓库储存药品按类别摆放,药品堆垛与墙面间距30cm,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药品出库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药品养护检查仓库每季一次,营业场所每月一次,对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缩短检查周期。

  (六)销售与售后服务

  本企业在药品经营活动中坚持“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在店堂悬挂设立服务公约,设立咨询服务台,由驻店药师挂牌咨询服务,所有处方经驻店药师审核,严格把关,每张处方由审核、调配人员签字,店堂公布监督电话。随时接受顾客的批评和质量投诉,改进和提高本企业的经营服务质量。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温岭市药监局gs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项目,本企业gsp认证于20xx年9月11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5项缺陷项目。

  整改措施:

  a、整改时间:20xx年日开9月11日开始

  b、整改责任人:蒋秀珍

  c、整改结果

  1、(6006)企业未建立包含药品质量标准的质量档案。设立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2、(6011)企业管理人员收集了药品信息但未进行分析。安排专人对药品信息进行建立档案并且加以分析。

  3、(6806)企业药品仓库缺少捕鼠板、纱门。立即购买捕鼠板、安装纱门。

  4、(7201)企业在浙江春天医药有限公司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注明有效期。及时联系浙江春天医药有限公司的联系人,重新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注明有效期。

  5、(7802)企业对易霉变、近效期的药品未酌情缩短养护周期。设立专职人员对易霉变、近效期的药品进行重新养护,并酌情缩短养护周期。

  (二)温岭市药监局于20xx年8月2日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3项缺陷项目。

  整改措施:

  a、整改时间:20xx年8月2日开始

  b、整改责任人:蒋秀珍

  c、整改结果

  1、(2、3、8)今年企业未开展继续教育,未建立培训档案。立即开展继续教育,并及时建立档案。

  2、(2、10、7)现场未发现该企业有处方登记,该组不能提供。设立专职人员对处方进行及时登记。

  3、(2、4、8)金银花露属非药品未放于非药品区。及时把金银花露放置于非药品区,以后对于药品和非药品进行严格摆放。

  四、gsp跟踪检查情况自查结果

  通过gsp跟踪检查自查,对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109项,本企业涉及到的项目有99项(本店无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或不经营中药饮片),因此合理缺项为(不经营特殊管理药品合理缺项5项:6801、7007、7402、7703、8301;不经营中药饮片合理缺项5项:6807、7508、7707、7708、8111),经过自查我们认为基本符合换证评定标准,现特向温岭市药监局提出gsp跟踪检查申请。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8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北海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北审报〔20xx〕38号),结合市国资委实际,扎实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自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市国资委作为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非常重视,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1、按市政府工作部署,专门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商讨如何督促企业加快清偿欠款,组织清欠小组下到企业,逐一了解各个企业的欠账情况。

  2、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北海市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先后印发了《北海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北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清理拖欠工作,确保将市拖欠办部署落到实处。

  3、组织各监管企业及时报送拖欠账款情况和台账资料。

  4、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各监管企业对拖欠账款情况进行再梳理、再细化摸排,查漏补缺,建立起完善的清欠台账。

  5、督促涉欠企业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限和措施,确保尽快“清零”,并要求监管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应付尽付,账款清楚。

  二、拖欠账款和还款情况

  根据监管企业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市审计局专项检查进行梳理统计,北海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涉及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共5户,拖欠金额共计9675.16万元。经过努力,截至20xx年10月12日,已还账款6705.32万元,剩余欠款2970.30万元。其中已全部清偿欠款的企业有城投公司,旅游集团,国储粮3户。仍存在拖欠账款的企业还有银投公司和市场中心(集团)两户,剩余欠款拟于20xx年清偿完毕。

  特此报告。

  中小企业自查报告 篇9

  12月9日至18日,州政府从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经信局等单位抽调12名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八县市,通过抽查核实、查阅资料、会议督办、情况反馈等方式,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州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大型国企拖欠总额为115834.1万元,已偿还88292.54万元,偿还比例为76.22%,低于全省7个百分点。从完成偿还比例情况看,8县市排名依次为:咸丰县93.28%,来凤县88.39%,鹤峰县78.3%,利川市66.71%,恩施市62.31%,建始县41.65%,巴东县31.81%,宣恩县为0。

  二、存在的问题

  (一)“零清偿”问题比较突出。全州仍有28个“零清偿”主体,其中,恩施市5个、利川市15个、建始县2个、巴东县3个、宣恩县2个、鹤峰县1个。

  (二)10万元以下小额债务偿还力度不大。全州10万元以下的拖欠账款主体仍有7个,其中,恩施市1个、利川市2个、建始县2个、巴东县1个、鹤峰县1个。

  (三)清偿工作总体进度较为滞后。全州8个县市中有6个县市清偿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鹤峰县。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重视程度不够。恩施市、利川市、巴东县未将清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未专题研究,对履行清欠责任不力的单位未开展督办。部分县市财政部门在推进部门清欠工作、落实财政政策上慢作为,对推动县市清欠工作使用财政手段督办不到位、在偿还债务、筹措资金上无明确计划,财政资金拨付滞后。

  (二)政策研究不透。宣恩县、建始县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更替频繁,工作衔接不到位,对清欠政策研究不够,对县市直部门的台账数据工作指导不够,向县市政府汇报不够。部分属于市场行为发生的正常债务也作为拖欠账款上报,如各县市卫生医疗机构欠款问题。部分县市直部门对清欠政策理解有偏差,认为国家可能会安排无偿资金化解债务,在摸底上报账款时,将未逾期项目、在建项目和未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的资金纳入清欠范围预估上报,导致台账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如来凤县原水利局水电建设项目及来凤县交通运输局路桥工程项目,咸丰县高乐山镇道路工程项目等。

  (三)台账数据不精准。台账上显示已完成清偿的项目与提供合同、付款凭证数据不一致,如咸丰县朝阳寺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和来凤县交通运输局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建始县、来凤县台账上欠款数据与审计数据有出入,漏报拖欠账款问题突出。

  (四)遗留问题研究解决不够。部分县市的.历史遗留问题挂在台账上未作备注说明;部分拖欠账款项目无法审计,县市直部门在统计时预报数据且台账上报后也不积极协调解决,如来凤县漫水乡民族卫生院和巴东县清太坪镇人社中心项目。同时,还存在部分县市的争议欠款在台账中更新不及时、不明确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政府、州直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清欠工作的部署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加强研究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清欠工作。各县市要加强监督问责,对落实清欠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程序追责问责。

  (二)确保硬账硬结。全州所有账款必须制定明确的清偿计划和明确的还款时间节点。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鹤峰县要认真研究解决“零清偿”问题,确保“零清偿”主体在20xx年12月31日前“破零”。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鹤峰县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10万元以下的拖欠账款清偿任务。

  (三)做实基础工作。一方面要确保台账数据精准,加强清欠政策研究,做到应统尽统,前期审计发现漏统的数据要尽快纳入台账。另一方面要强化分类处置,对部分正常债务往来、不属于拖欠账款的,要进一步核实核减;对有分歧的账款、进入司法程序的账款,要在台账表中备注说明并填报精准;对历史遗留问题,要主动作为,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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