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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4-06-12 14:41:0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常用1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资金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常用15篇]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xxxx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xx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xxxx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xx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2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3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内外贸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及项目质量和效果,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64号)要求和20xx年3月24日省商务厅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开展了全区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和布置,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毕节地区商务局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目的、方法步骤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范围和方式

  本次自查范围为20xx年至20xx年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扶持项目情况。外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专项扶持资金。内贸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市场监测项目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资金、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项目资金、“家政服务工程”项目资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地区商务局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市、区)对内外贸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纪要等)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效果等进行检查评估。

  三、内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内贸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xx年度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xx]7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支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有关资金的通知》(财建[20xx]430号)、《贵州省促进服务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商发[20xx]120号)和《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项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经自查,各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及管理规定。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实施情况。自20xx年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xx年,我区已在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和赫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全区建设或改造农家店1755个。20xx年55个,20xx年350个,20xx年600个,20xx年750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99。10万元,其中:乡(镇)级农家店186个,获得补助资95。48万元,占全区乡镇74。4%;村级农家店1569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903。62万元,占全区村级43%。20xx年,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下,对9县(市、区)省、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黔西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整县推进建设农家店的村共计200个,每个农家店配套资金0。3万元,行署拨付配套资金60万元。另外,黔西县为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由县财政对该县172个贵毕路线的农家店配套资金34。4万元,全区对建设或改造的1755个农家店共投入资金1093。5万元。各县(市)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或改造农家店的情况:毕节市完成农家店483个,获国家补助资金276。5万元,其中:乡(镇)级店58个,获补助资金29。96万元,村级店425个,获补助资金246。54万元;大方县完成农家店324个,获补助资金182。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15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309个,获补助资金175。10万元;黔西县完成农家店372个,获补助资金209万元,其中:乡(镇)级店24个,获补助资金10万元,村级店348个,获补助资金199万元;金沙县完成农家店35个,获补助资金14。6万元,其中:乡(镇)级店9个,获补助资金2。52万元,村级店26个,获补助资金12。08万元;织金县完成农家店229个,获得补助资金133。3万元,其中:乡(镇)级51个,获补助资金28。6万元,村级店178个,获补助资金104。7万元;纳雍县完成农家店117个,获补助资金70。2万元,其中:乡(镇)级17个,获补助资金10。2万元,村级店100个,获补助资金60万元;威宁县完成农家店13个,获补助资金7。8万元(村级店);赫章县完成农家店124个,获得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乡(镇)级店8个,获补助资金4万元,村级店116个,获补助资金66万元;百管委完成农家店58个,获补助资金34。8万元,其中:乡(镇)级店4个,获补助资金2。4万元,村级店54个,获补助资金32。4万元。销售总额37500万元,带动社会投资4670万元,带动社会就业3560人。

  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通知》、《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质量“回头看”检查的通知》、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制定的《贵州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商发[20xx]85号)文件执行,确保各县(市)“农家店”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复查,做到发票齐全、帐目清楚、领取手续齐备等,并上报自查报告和资金落实情况佐证材料。督促承办企业必须将每个农家店实际投入情况签字依据,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予以确认。

  组织开展了明查暗访和网上抽查等形式的农家店质量检查,检查的内容:一是农家店是否与承办企业继续保持加盟合同关系,是否按连锁经营要求做到了统一管理。二是商品配送率是否达标。三是店牌及标识牌是否继续悬挂。四是农家店是否参加过承办企业组织的业务培训。五是农家店是否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商品是否做到了明码标价,是否建立了统一的进货台帐。以便更好地指导和监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今后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商品配送中心项目2个,一是毕节地区民族贸易公司新建和改造仓库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8。582万元。争取国家补助资金53。5万元;二是贵州省百汇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修建和改造仓储及附属设施1000余平方米,投资额60万元;购置运输配送车辆8辆,投资额50万元,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项目资金53。5万元。以上两个项目经省“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验收小组于20xx年4月8日验收通过,争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或改造2个项目补助资金107万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通过对“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万元,带动社会就业500余人,为国家创税60多万元。

  3、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项目。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报送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的通知》(黔商发[20xx]105号)文件精神,培育我区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的农资流通体系,结合我区情况,主要由3家企业具体实施,其中:

  (1)、贵州毕节灵丰复肥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117。8568万元,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2)、毕节地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该项目总投资51万元,主要进行仓库改造和维修,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3)、毕节地区农产品公司,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718。75平方米,主用于因特大凝冻坍塌的化肥、农药仓库的维修改造。以上3个项目于20xx年1月27日经地区商务局、地区商务局纪检组和地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每个项目争取补助资金25万元,共计获得国家补助资金75万元。“农资流通体系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带动当地投资220万元,新增就业人员100人,新增销售额5000万元,降低流通成本260万元,帮助农户节省100余万元,拉动了当地餐饮、交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

  4、20xx年,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xx]148号)文件要求,威宁县政府建设或改造农家店600个指标,补助资金3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的通知》(黔商发[20xx]203号)文件精神,我区日用品配送中心(70万元)项目有金沙县益民农资专业有限公司、下乡产品配送中心项目(每个43。29万元)有大方县宏运电器贸易中心和织金县黔东家电有限公司。以上三个配送中心项目正在实施中。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4

  按照阿克苏地委、行署《中共阿克苏地委办公室 XX区行署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阿地党办〔*〕53号)精神,XX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并责令县财政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保障此次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XX县涉农单位、乡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清华为组长,廖建国为副组长,农办负责人、财政局局长、发改委主任、民政局局长、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水利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扶贫办专职副主任、农业综合开发版专职副主任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发现、纠正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为县财政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了财政局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王文彬为主任,财政局副局长于斌海为副主任,赵果志、毛福晶、阿吉古丽、唐春明、刘美霞、艾妮帕、伊胜强为成员。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办公室,办公室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二、涉农资金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在对全县涉农资金摸底的基础上,局领导安排各相关科室人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15个涉及涉农资金单位分组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各类项目45个,涉及涉农资金122633.81万元,其中:20xx年涉农资金59623.91万元(上级专项57501.73万元,县级配套2122.18万元),20xx年涉农资金63009.9万元(上级专项61377.06万元,县级配套1632.84万元)。

  (一)涉及农民补贴、补偿类项目

  主要涉及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6843.2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729.36万元,县级配套1113.87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896.2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246.38万元,县级配套649.9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89.5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64.1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

  主要涉及16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5661.8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5390.16万元,县级配套271.72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6396.02万元,其中:上级专项6157.35万元,县级配套238.6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106.68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513.52万元。

  (三)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项目

  主要涉及7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4057.0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20xx年项目资金7031.14万元,全部是上级专项资金。

  20xx年结余资金375.13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1812.51万元。

  (四)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项目

  主要涉及15个项目,20xx年项目资金36458.8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722.25万元,县级配套736.59万元;20xx年项目资金35781.3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35037.07万元,县级配套744.27万元。

  20xx年结余资金4319.9万元,20xx年结余资金6759.59万元。

  (五)扶贫开发类项目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601.8万元,其中:项目资金64个6481.8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共支付资金6307.84万元,结余资金173.96万元,已完工项目56个,未验收项目6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2个。

  20xx年共到位财政扶贫资金690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53个6794万元,项目管理费111万元,共支付资金4353.36万元,结余资金2440.64万元,已完工项目32个,在建项目5个,未办理资金启动手续项目16个。

  (六)其他类项目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24万元,其中: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20xx年资金到位0.12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三、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从中发现一些问题。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到位较早,而资金实施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导致项目实施滞后,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一些专项资金涉及的部门多,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效的统筹管理,尤其是工程建设类项目,出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着监管脱节的问题。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项目申报后,指标下达资金文件到位的`情况下,资金不能同期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延后。

  (四)项目实施未及时竣工验收,导致资金滞留在账面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1、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

  以“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 为指导原则,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事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严把资金关。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

  3、加强项目涉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及时与项目实施部门及上级行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项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资金方案文件及时下达,项目按时实施。针对多部门实施项目的情况,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行统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4、强化项目督查验收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台帐,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实施动态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查看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既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在今后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去研究和探索,及时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使用资金现象,切实提高和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5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20xx年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20xx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20xx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6

  根据《县农工办关于转发《xxx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乡(镇)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张翔为组长,分管领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xxx、xxx负责对 项目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

  我乡xxx、xxx林区公路补助等由林业局拨付资金93万元,累计支出9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集体公益林补偿金。

  我乡集体公益林补偿金由林业局拨付资金29.83万元,已兑付支出14.83万元,累计结余15万元(因有林权纠纷正在调查处理暂未兑付)。

  (三)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

  我乡20××、20××年经果林种植补助金共拨付资金38.79万元,其中:财政局拨付资金38.21万元,林业局拨付资金0.58万元;全乡已兑付地支出17.35万元,累计结余21.44万元(正在核对农户卡号,核对完毕就对农户进行发放)。

  (四)林下养殖户补助。

  我乡林下养殖户补助由农业局拨付资金3.6万元,已兑付给林下养殖户3.6万元。

  (五)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8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44.8万元,累计支出34.8万元,累计结余10万元(西南联户路未验收暂未兑付)。

  (六)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

  我乡20××年“一事一议”20%奖补由财政局拨付资金12.88万元,累计支出64.4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

  我乡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涉农资金为我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7

  根据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吉监字[20xx]3号)文件精神,我委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按照具体要求开展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成立机构

  我委领导对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会后及时向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传达学习,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同时成立了以萧建明主任为组长,叶际祎调研员为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龚丽春,办公室主任刘剑平、周金林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要求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20xx年以来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

  我委的工作经费来源全部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财政局20xx年—20xx共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60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13万元,其中20xx 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20xx年拨付国资监管专项资金15万元,国企改革专项资金5万元。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差旅、交通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健全了机关财务审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对资金使用情况都有月报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了市财政、市审计等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3、强化了印鉴管理。对资金管理人员做到印鉴、支票、现金分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了资金乱取乱用行为,严谨规范,确保了资金安全。

  4、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并要求委监察室依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加强了机关财会人员廉政教育。经常性地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有效预防财会人员在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20xx年以来所有峻工和在建(含全部及部分交付使用但未峻工决算)政府投资项目

  经自查,我委无20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特此报告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8

  水务涉农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查究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20xx-20xx年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如下: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长河村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已向县水务局报账完毕,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资金112500元拨入乡政府账户,已全部兑现到供应商。

  2、20xx年县财政安排农村饮水资金80万元。其中村10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40万元。、村饮水工程已全面竣工。、村饮水工程主体工程及管线工程已完成,已进入扫尾阶段。村已全部报账,其中工程材料自行采购部分及人工费拨入乡会记核算中心账户45940元,已兑现到承包人。村已拨入自行采购材料费10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材料供应商,剩余资金尚未与县水务局结算报账。、村也未与水务局报账。

  二、项目管理情况

  1、严格专款专用。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2、工程质量合格,项目实施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水务局的规划、资金预算、工程质量要求,有序地按计划执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情况。工程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入库、出库制度,工程质量各村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无“半粒子”工程。

  通过自查,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上都是严格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现象。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9

  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的文件精神,大水坑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县纪委召开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会议后,镇纪委书记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水坑镇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20xx年这一阶段为重点。

  *年我镇涉农惠农资金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民政救灾救济、农村、城镇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等十二个主要专项资金;经查各类资金的来往账目明细准确无误,兑付情况真实到位。召开座谈会群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认可无异议。通过资产镇党委未发现我镇关于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线索。

  三、主要做法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文件后,镇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14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四、存在问题

  1、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卡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卡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全部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1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和中共委农办《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xx—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校州合作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在4月16日参加全省的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庚即组织州农业畜牧系统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办发[20xx]28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文件,领会精神,明确整治行动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时间要求,同时以农牧函〔20xx〕28和35号文件下发各县和局属各单位,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阶段的自查报告、简报信息,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涉农资金实施情况

  (一)20xx——20xx年无公害蔬菜及特色水果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1、《西高原无公害蔬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60万元,主要推广和引进根菜类、茄果类、白菜类、葱蒜类四大类蔬菜新品种各2个,开展大田试验,筛选出适合我州种植的.品种;推进我州魔芋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在康定新建魔芋基地1000亩;在康定、泸定、丹巴、九龙4县开展野生蔬菜地理分布,种群数量面积,生态环境,濒危状况,利用状况,经济价值,威胁其生存等主要因素的调查,采集野生蔬菜活体标本和根际土壤标本37份送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实验室分析化验,图片影像资料260份。支出60万元。

  2、《西高原特色水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60万元,主要开展对泸定红樱桃品种进行分析鉴定;葡萄//花生/大蒜(葡萄套作花生间作大蒜)立体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研究;以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三大集成技术的标准化葡萄园区建设;名、优水果引进,带动休闲、观光“农家乐小水果园”发展;支出54.07万元,结余5.93万元。

  (二)20xx——20xx年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160万元,主要用于藏猪方面开展藏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圈舍改扩建;建立选育基础群系谱;开展藏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藏猪选育群性能鉴定;开展藏猪鲜肉、风干肉营养成分分析;开展藏猪养殖技术培训;扶持藏香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加强藏香猪产品开发;藏鸡方面开展藏鸡品种选育相关工作;开展藏鸡种质特性研究;开展藏鸡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藏鸡肉、鸡蛋的营养成分分析;开展技术培训;扶持藏鸡养殖专业合作社3个;藏鸡扩繁场的建设;加强藏鸡产品开发,支出117.7万元,累计结余67.76万元。

  三、认真自查,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

  按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农办系统涉及的校州合作项目资金在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表明:校州合作项目专项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实行专账核算,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二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没有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支出范围,没有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现代畜牧的发展,为实现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2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3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4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扶贫领域项目专项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迅速开展核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近年来的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和精准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7.6万元;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5.926万元,第二批1.75万元,两批共7.676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扶持资金第一批0.34万元,第二批0.95万元,两批共1.29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1.55万元。

  (一)20xx年度

  20xx年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70000元;两项共37人76000元,均已发放到位,没有结余资金。我局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20xx年度

  20xx年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52500元;两项共35人5926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17500元。目前我局共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70人70000元,两项共发放72人次7676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10月30日发放完毕。

  (三)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34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5人,9500元;两批共发放17人次1290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3月15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9月21日发放完毕。

  (四)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3人,9500元;两项共发放15人次15500元,没有结余资金。该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7月13日发放完毕。

  二、省贫困归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扶持贫困归侨的专项资金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所以我们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务求

  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不能浪费一分一毫。在该笔资金的报批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的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上报使用计划,核实贫困归侨情况,对资金发放名单进行5天公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依法依规把专项资金全部发放到所有已申请的符合使用条件的贫困归侨手里,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没有以实物形式发放,也没有其他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经过入户走访,贫困归侨们纷纷表示,该项资金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真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负责江屯镇石坳村委会的精准扶贫挂钩工作,实行分户包扶方案,落实驻村联户帮扶机制,按照每个干部结对帮扶要求,对扶贫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让帮扶干部一对一制定帮扶计划。按照扶贫户的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好每一户的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根据20xx年8月20日在江屯镇府召开的挂钩单位领导的联席会议要求,由9个帮扶挂钩单位筹集20.8万元,用于江屯镇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转账划拨给江屯镇人民政府1万元。截止20xx年8月15日,挂钩单位筹集的20.8万元经费,已使用12.05万元,剩下8.7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挂钩单位驻镇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购买节日扶贫慰问品等。

  20xx年9月9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中秋节慰问活动,发放月饼、大米、花生油慰问品共1746元,慰问金9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20xx年1月12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发放大米、花生油慰问品一批(由江屯镇人民镇府负责统一购买),慰问金18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15

市财政局: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对重点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对照省审计厅的审计重点和要求,我们财政部门与相关农口部门密切配合,对20xx年至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xx年至xx年小农水重点县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项目资金为354万元,全部是中央财政资金。其中:274万元规模情况为深耕改土和秸杆还田60万元,增施有机肥补贴120万元,良种推广10万元,技术推广及普及10万元,技术培训60万元,实验示范基地建设14万元;另80万元为整修道路、修建沟渠和清淤等,此资金已全部列支完毕。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19张。

  2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计算,账务未纳入项目单位进行核算。

  二、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资金为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7万元,省级5万元。主要是秸杆还田80万元,深耕和播后镇压40万元,增施有机肥和施用配方肥280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实施示范基地建设11万元,农技人员技术指导补助6万元,人员培训30万元,乡镇农技推广能力建设5万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489.74万元,结余2.26万元。

  存在的问题:

  1存在开发票单位与发票领用单位不一致的现象;

  2经延深检查,发现供肥企业未按规定供肥,财政补贴资金20.91万元滞留在供肥企业。

  三、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批复总投资为3252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5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862万元。建设内容为基础生产条件建设、蔬菜种苗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示范园建设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801.6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实际未到位资金450.4万元;

  2项目实施单位为施工单位垫付工程发票税额101.5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将部分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59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900万元,省级资金900万元,市级资金360万元,县级资金110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3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县农场井灌区喷灌工程和向城兴明片东半部低压管道灌溉工程,面积为3.55万亩,实际完成总投资3420万元,结余资金为17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行县级提款报账制不规范;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设计的地方较多。

  四、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配套56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6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技术推广培训、生态循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463万元。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686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200万元,省级1550万元,市级350万元,县级1100万元,xx年度给余资金170万元,投折资金3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二庙井灌区低压管道灌溉工程和水源工程,面积为3.85万亩。目前项目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按招投标规定和项目进度已拨付工程资金1000万元。

  五、对自查中的有关问题整改如下:

  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已要求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合规的发票;

  2、对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的',已记项目单位账上;

  3、对滞留在供肥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已收回财政;

  4、对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未到位的,已责令项目单位列出到位计划,使自筹资金尽快到位,以便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5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已责令其取消个人账户,将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单位统一账户;

  6、今后严格按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制;

  7、今后严格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施工,尽量减少变更设计;

  8、加快xx年度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县级报账水平,使项目尽快完工,发挥应有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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