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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时间:2021-01-15 18:32:1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2016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非税收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本文将介绍2016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2016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2016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1)

  我财政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财政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16]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财政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2016年初根据财政局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财政局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财政局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财政局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财政局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财政局政府的规定,2007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2015年11月至12月我财政局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2016财政非税收入自查报告(2)

  **县财政局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 为,根据《 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知》 ( 财非税?20**?** 号)要求,对我局 20**年度财政 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 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 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 负责对 20**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 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 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 ;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 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 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 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 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 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 我局 20**年度共领有 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本,字号为 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 份, 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 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 共填开 **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 共 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 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 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 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 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 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 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 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 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 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县财政局

  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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