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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征文

时间:2024-07-17 15:38:29 实用范文 我要投稿

(经典)读书的征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征文吧,征文一般是某个活动、征文比赛等需要,作者将稿件递给征文活动主办者后,作者的作品就可以参与比赛,但是著作权的一部分也相应给了征文活动主办方。还是对征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的征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读书的征文

读书的征文1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童话故事书《安徒生童话》。这是一本十分好看的童话故事书。

  《安徒生童话》是由丹麦的故事家安徒生编写的。它的内容十分丰富,每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都有着不同的命运。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翻开这本童话故事书,来看一看每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的命运是怎样的。

  读完这本童话故事书,我觉得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每一个故事都有各自的味道。这些故事中有我们耳熟能详的《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有一些我们并不熟悉的故事,如《园丁和主人》、《夜莺》、《野天鹅》等。在读这些故事时,我为主人公的结局悲喜交加。我时而为小美人鱼化为泡沫而感到伤心,时而为那位愚蠢的皇帝而感到嘲笑,时而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感到悲哀。我被园丁积极向上的精神所打动,为夜莺不计前嫌的可贵精神打动,为艾丽莎为了哥哥忍受巨大的痛苦所感动。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应该学习所有故事里主人公的优良品质:勇敢、顽强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读书的征文2

  我读了《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一书。这本书是杨红樱的作品,文中是一只猫以第一人称“我”的形式写得日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不仅是童话也是能听懂孩子们心的作品。这本书共分成18篇日记,书中有两个主人公:大乌龟和笑猫。

  日记主要写的是大乌龟,他的背用处可多了:笑猫和他几个朋友经常在上面吃饭、睡觉、避难……。大乌龟对别人很和蔼,从来是没有一点儿脾气,对于需要帮助的人和动物,他都会竭尽全力、奋不顾身的去帮助别人,他有一个特殊的功能——能闻出孩子的味道,只要哪里有快乐的孩子们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书中老乌龟说得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笑猫问:“是不是全世界的孩子都有孩子的味道?”老乌龟叹着气说:“现在的孩子没有了童心,是因为他们的快乐太少、自由太少、作业太多、没法出去郊游,也变得不幽默、没有了孩子味道。”

  是啊,细想一下,现在的孩子因为每天读书、补习,早已失去了丰富的想象力,与动物的相处的机会自然而然也少,父母都说养家禽会得传染病,既麻烦又会耽误学习的!现在的'许多父母只允许自己的孩子跟成绩好的同学玩,孩子偶尔搞一些创造性的活动,在大人的眼里看起来就是瞎胡闹、不务正业等。

  我深深地觉得我们现在的孩子身上缺少的正是这种孩子味,这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中的“我”,不是吗?天天头顶着巴掌大的天空,生活在四座高强围成的院子里,在父母亲的呵护下从不善于发现新的事物,从不敢发表自己的见解,这和井底之蛙有什么区别呢?

  这本书主要反映了现在二十一世纪的孩子们越来越没有孩子味了,每天被家长逼迫学习,上这个补习班上那个补习班,孩子们的脑袋中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烦躁及了!家长都是以爱的名义来让孩子们上补习班的,然而他们却没有想到这一切只是过早地加重了孩子们的心理负担,俗话说:“不能读死书,死读书。可家长们不就是让孩子这样做的吗?玩中有乐,乐中有学。在玩的同时我们也能学到知识啊!大自然的知识可不书本上的知识差!

  这本书对我启发甚大,我诚恳的向大家推荐不妨一读。我已经不再拥有孩子味了,但我会尽力帮助我班的孩子们找回自己丢失的孩子味!

读书的征文3

  总觉得读书是要一定的,嘈杂喧嚣,烦闷浮躁都不适合,因为读书,是一种惬意的享受,就像的花享受的沐浴,夏天干燥的土地接收雨的滋润,悄无声息的落入你的里,却让你感受到无限的舒适。

  我一直觉得,午后是读书的好时候。特别是春秋的午后,阳光从干净的玻璃窗里斜射进来,在阳台的地板上荡漾着黄晕晕的`光,温暖却不灼人。拿一把摇晃的藤椅,坐在上面,有节奏的前后摇摆,手握一本冰心的诗集,默默品读,细细回味。空气中仿佛弥漫清新的味道,诗中那丝丝温情在这午后淡淡的温度中愈显0浓郁,只让人感觉到的美好在慢慢覆盖在整个心上。所以,不自觉的,嘴角上翘,勾勒出好看的弧度。于是,一整个温暖的下午都充斥着阳光,心底慢慢滋长出一种美好的感觉。

  下雨天令人烦躁,让人感到凄迷,颓废。到处都是潮潮的,但那潮湿好像能渗进人心里一样,慢慢地开始发霉,就更加讨厌这灰蒙蒙的雨天了。但是,这却是看忧伤故的好时候。翻翻郁达夫的散文,就更有萧瑟凄清之感了。或者,一窝在床上,卷进被里,在床头开一盏泛着黄晕光芒的灯,随主人公的心情而变化,为他的幸福而欢喜悦,为他的悲伤而心痛,把自己想象成那里面的,在这个安静的雨天,跳进那个不属于自己的里给自己编造一些荒谬的情节,任想象驰骋,心就仿佛能冲出这雨做的帘,在晴朗的天空下自由飞翔。在书里,和忧郁的小王子一起周游宇宙,看看那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然后在一天里看43次日落,在浅浅的忧伤和淡淡的心疼中合上书。

  还有一种读书,需要热闹,这是个例外。和一起,分享一本自己珍藏的书,书上的轻松,诙谐有趣。两人挨得紧紧的,读到喜欢的,停下来和对方交流交流,并由此引发出许多有趣的话题,然后再回来继续看书,相互一边打趣,一边调侃,将书从头读到尾,在嘻嘻哈哈中接受心灵的洗礼,那友谊的花也就开的更加鲜艳明亮了。

  古人说:开卷有益。一本好书,爱上了,读透了,就比千万句的说教还要有用。常翻常看,每一次回味尝出不同的味道,久而久之,心变得细腻,望见天边蓬松洁白的云,看见边新长出的草的芽,发现一只蓝色的鸟飞过树梢,也感到很感动。是读书让我发现生活中的美好,也是读书让我在美好中享受生活。

  手捧一本书,我从容上路。

读书的征文4

  刚翻开余华的《活着》,倒是没什么不同的感觉,先抓住我眼球的是那五篇自序:中文版、韩文版、日文版、英文版、麦田新版。这书真的会不一样吗?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不是一个美好的意外,而是众望所归的实力之作?我开始对它产生兴趣。

  是呀,因为活着所以一切的继续,像戏剧一般的福贵的一生,被自己如戏剧般的讲出来,可到头来,所有的一切不还是因为活着么。不知为何,这书,我只看了一遍,不敢再拿起。是的,我怕,真的怕,那些至亲一个个离去,因为福贵‘作’出的结果,心是痛的,我是一读者,且这般思量,福贵每每想起这五味杂陈的一生,又会作何感想。

  不在是触碰书皮的小白,看这这似乎是饕餮盛宴的菜无以下口,此刻更多是无法咀嚼这道大餐,也许它该是92年的一部传奇,可到了16年我才将它拾起,半信半疑打开第一页第二页,如狼似虎疯狂吞食这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活着便是《活着》的真谛。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活着,不是一句誓言,但它属于一种选择,一种状态,甚至一种灵魂寄存的方式。漫漫夜空下,繁星的璀璨,活着的我正抚摸《活着》……

  谈起人为什么活着,这似乎是思想家哲学家该做的事情。可是,读过《活着》,便默然,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我不知道什么是信念,也并未从富贵身上看到什么信念.他陪伴了父母的离去,又历经了家珍(妻子)、凤霞(女儿)、有庆(儿子)、二喜(女婿)、苦根(外孙)的离去,最后与一头老牛为伴,没有信念的`驱使,那又是为什么?最后,我得到的答案只得是因为活着。

  该用什么去丈量人生?经历、价值、财富、权力、名声还是爱?在我看来,福贵用爱丈量人生,而在别人眼中,他似乎是以经历去丈量人生,这样一个问题,不仅于福贵,于每一个有体命特征的人都一样该好好考虑,

  也许对于每个人来说选择活着的方式、原因、目的、初心、结果都不尽相同吧,打开《妙笔生花》这部电影,《铁窗泪》的故事是否将你感动,可不管《铁窗泪》写得有多好,我的关注在于它的背景,它真实的主人公,以及它后来发生的事。而这个男主角罗里·詹森或者是为了救赎。包括他最后的选择,在作者老人死后,扔掉原稿,向全世界宣布:《铁窗泪》的作者是罗里·詹森。说句实话,这种活着这种行为我为他不耻。可无法挽救,更不想伤害更多的人,这似乎是最好的作法。这种活着,远离初心,为了活下去更为了保护挚爱,而选择伪善去达到活着的目的,与福贵确实不同。可是,为了活着呀……

读书的征文5

  暖暖的午后,坐在窗边,一杯清茶,一本好书,就那样静静的坐着,阳光照在身上,照在书上,照在那泡着茶的玻璃杯上,时不时的翻一页那泛着淡淡墨香的纸张,那样一幅画,一直在我心头缭绕,我想那就是最美的景象吧!

  一直以来,一直喜欢书,散文、小说、历史、杂志,我来者不拒,一本一本的慢慢的读着,不急不忙,比起上学时的匆忙,心情也好了很多,书不再是负担,反而成了一种消遣。闲下来的时候,翻翻书,看几页,烦躁的心情慢慢的平静,我想这就是书带给人们的一种不同,这种不同更多的是一种魅力吧!

  喜欢书,不同的书读着也不同,有的书读着简单而清澈,书中他们的悲,她们的喜,她们的情,她们的爱,以致于她们的一切都在文字里。只需你静静的品味,细细的斟酌。我喜欢文章中的雨,喜欢文章中的风,喜欢文章中的雪,喜欢文章中的月,喜欢那一份宁静的诗意。喜欢把自己放在故事里,随着那些缠绵的文字或欣喜或怅然。

  喜欢书中那种种关于梦幻的描写。书中的人们会钟爱那一抹幽幽的紫色,那种红绿交融的颜色可以映衬她们的心思,淡淡的红,淡淡的绿,淡淡的喜,淡淡的忧。

  喜欢书中的人们多感性,细腻而多情。林黛玉会因一朵花的凋落、一片叶的.飘零而感伤悲痛,她也会因你一句关怀、一个的眼神、一个微笑甚至一次不经意的转身而感动不已。

  喜欢书中的那种种心思缜密,每说出的每一句话,在我看来都值得我去字斟句酌。喜欢书中女人的天真如童,她们用清澈的眼波美丽着周围的风景;喜欢书中女人像是一朵洁白的莲,她们守着那淡淡清香,和着淡淡的月色,行走在文字间。让人羡慕却叫人学不来。

  书香女人,用阅读充盈了自己,丰富了内涵,增长了智慧,并试着凝聚优雅;书香女人,内敛而不内向,淡雅而又芳香光鲜;书香女人,是一种宽容和善良的优良品质,使她的人生里充满了梦想、希望、阳光和快乐。

读书的征文6

  这把尺子衡量出上海速度!

  四十年时间,通信业发展变化之大让人难以想象,改变着我们这个国家,也改变着上海这座城市。

  在这其中,有太多的故事可以诉说,比如程控交换机、BP机、小灵通的兴起和退出,比如移动通信从模拟到数字、从2G/3G到4G,移动终端从大哥大到智能机等等。在这其中,也有太多数字可以例举,1978年我国电话用户为192。5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0。38/百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而到20xx年3月,我国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用户合计达到16。6亿户,比改革开放之初提升了近900倍。

  很多事物都反映了这几十年来通信业的变迁,但如果要寻找一把尺子来衡量这种变化和发展,我想网速指标是把不错的尺子。

  作为电信人,也作为媒体人,我采访过不少电信宽带用户,其中两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通信业沧海桑田般的变化和上海这座城市发展的速度。

  魏中竑,上海第一位ADSL宽带用户。大约是在1995年底,魏中竑开始了自己的网络生涯,在家通过Modem电话线拨号上网。这时的上网成本真不低,魏中竑在香港花了1500港币买了Modem带回来,每月的电话费、上网费也要好几千元。之后,ISDN上网方式出现,魏中竑也申请安装使用,家中网速达到128K。

  时间流转到1999年,魏中竑记得是在国庆节前夕,上网浏览网页时他被一条广告吸引住,广告内容是上海电话局国庆节开始推出ADSL宽带业务。

  看到这则广告,魏中竑很兴奋,Modem电话线拨号和ISDN都是窄带上网方式,他想体验宽带上网会带来怎样的感觉。于是,他赶紧拨打了业务办理电话。没想到这一通电话,让自己成为上海第一位宽带用户。

  1999年10月2日,就是这一天,工作人员来到魏中竑家中进行了宽带安装调试。过程很顺利,魏中竑就这样和窄带上网日子说了再见。他家的网速变成了512K,当时他感觉网速跳了上去,就像水管变粗、水龙头被拧大了一样。

  作为一名90后,家住宝山区枫庭丽苑的林彬则对512K的网速感到不可思议,怎么会这么低。林彬用过10M宽带、20M宽带、100M宽带,从来没用过512K的宽带,就像很多年轻人没用过BP机一样,对过去的事情感到难以置信。

  就在20xx年11月,距离上海电信宣布启动千兆宽带规模商用计划后不到一个月,林彬家中用上了电信的千兆宽带,他也是上海首批千兆宽带用户。

  枫庭丽苑是上海电信完成千兆网络覆盖的第一批小区,林彬家中也符合上海电信推出的“千兆回馈计划”,就这样,他家中的宽带就免费从百兆升级到千兆,进入家庭上网G时代。

  在林彬眼中,千兆宽带真的很快,虽然家中连网设备不少,有Pad、台式机、苹果Macbook、智能手机等的。即使这些设备全部连上网,也能保证足够快的`网速。每当亲朋好友来聚会,听闻家中装上了千兆宽带,都免不了赞叹体验一番。

  从512K到千兆,翻了20xx倍,这是巨大的进步,这一切就是在这四十年间、更准确说是在二十年间的发生的。

  “电光火石的连接身边和世界,信手点击的穿越过去和眼前,霓虹闪烁一年年城市在改变,停不下的脚步挡不住的追逐,我有,我有,我有光的速度!”

  《千兆之城》的歌中这样唱道,的确,不断快速提升的网速已经成为上海速度的新名片,上海的速度越来越成为世界的速度。

  上海和上海电信不仅引领着国内宽带发展潮流,在全世界的大都市中树立标杆。20xx年,上海电信千兆网络将覆盖全市,上海将由此成为“全球千兆宽带第一城”。到今年底,上海电信的千兆宽带接入用户将突破百万级,平均接入带宽将提升至280M。

  千兆用户规模百万户、平均接入带宽达280M,即使想象力再丰富的人员,在四十年前、三十年前也不会预测到会有这样的变化,即使是在五年前看来,这一切也是不可思议。但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

  曾经,大家用刘翔代表的上海速度,用姚明代表上海的高度。但是运动员总归会退役,网速的飞快提升给了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新的速度标签,而且这种标签更持久。

读书的征文7

  从懵懂无知的小孩到聪慧伶俐的少年。书给了我无穷的帮忙。

  是书让我在幼年时知道了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故事;让我发觉了十万个为什么的奇妙; 让我从小一休的故事中学到了她的机灵。

  是书让我在少年时懂得了加减乘除、几何方程以至集合函数;

  让我在历史长河中游览了一遭;

  让我了解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地貌气候……

  是书让我明白了奇异的人体组成;

  让我了解到自然界的微观事态;

  让我知道很多事情不是偶然,那是由于地球引力的原因。

  是书解决了我的苦恼,给了我一个找到自己缺点的时机。同时,书籍也开拓了我的思维,让我对事物有了重新的熟悉。

  当从书中得知孔子的做人标准是二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时。想想,我仅二十岁的少年,在生活,学习中自然苦恼苦闷多多。为了解决这些苦恼,于是我一头扎进书中,我找到了答案,找到了我不怜悯绪的缘由。

  是书让我明白:我生气,是由于自己不够大度;

  我郁闷,是由于自己不够豁达;

  我焦虑,是由于自己不够沉着;

  我哀痛,是由于自己不够阳光;

  我妒忌,是由于自己不够优秀。

  是书让我找到了自己的追求,是必需有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必需有上进心,有永不放弃自己的抱负。做一份自己喜爱的事情; 拥有欢乐和成就感,真正做到思想上的独立。

  是书让我看到了当今社会的.进展速度,竞争剧烈。想要让自己在众人中脱颖而出,就必需不断学习各类学问技能,不断完善自己。

  在我的成长中,书始终陪伴着我。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因而,书是我的导师,是我前进的帮手,是我一生的朋友。

读书的征文8

  我从小就喜欢古人的诗词,那凝练文字似一副饱含哲理的古画,又似一阙饱含深情的乐章。李白“白发三千尺”的想象,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感叹,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柳永“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婉约,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悲壮,使我荡气回肠,此时此刻的我,沉醉在诗词这个五彩缤纷的园林里,乐此不疲。

  书,带着我迈入成熟之秋,体味人生丰富的滋味,一路同行,它与我欣赏;喜怒,哀乐,它与我分担,共享。它像一位饱经风霜的慈祥的老人,与我成为忘年之交,叫我着迷,让我留恋。

  喜欢在作者描写的世界里遨游,体会书中各种人物的情感。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小说。小说中各种花儿聚于园中,形成了个性迥异的一派秀色。不正是有了黛玉的优雅、宝钗的沉稳、湘云的开朗、妙玉的清凉、熙凤的泼辣、紫鹃的聪慧,《红楼梦》才如此光彩夺目吗?

  读一本好书,犹如走进一个五彩缤纷的浓缩的社会。你的言行举止,你的思想情操,你的是非明辨,都将在此熔炼甚至升华。“问渠哪得清如许,惟有书籍活水来”,陶渊明的悠然恬淡,李白的纵情豪迈,徐志摩的轻轻的.挥手,鲁迅的彷徨呐喊……春日的细雨,夏日的荷花,秋日的怒菊,冬日的傲梅……

  而自然界的浅吟低唱,人时间的亲情冷暖,又何尝不是一首诗、一部书?让我们装点青春的行囊,穿行在书香四溢的小径,在每个清新的早晨,在每个惬意的午后,在每个诗意的黄昏,轻轻的翻开书页,你就铺展开一幅绚丽的人生图景。

  书山莽莽,书海淼淼,情结于书,无怨无悔。

读书的征文9

  记得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也是,书能使人进步。

  有一次,我偷偷的看了一本书,是问同学借的,叫《吃货同桌》。今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在床上津津有味得看着书,我看的很入迷就像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一样的孩子,正在呢狼吞虎咽的吃着面包。突然耳边传来了一声: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干嘛这么大声呀!我生气地说。老妈像母老虎一样说:我叫你睡觉听见没。我这下只好钻进被窝睡觉,我虽然已经睡着了但我的'心还在那本书里面,由其是里面的词语·语句,那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

  到了早上,我又早早起来,把书藏到衣服里,骗她说我要上厕所,这样就可以看书了,我跑到厕所又津津有味的看着书。又有一个突然,妈妈也要上厕所,我就赶紧拿起书藏起来,幸好没有被我妈发现,吓死宝宝了,这下我才拿着书去睡觉,但我不是真睡,而是假睡。

  虽然这次的读书计划失败了,但我还知道了许多道理。

读书的征文10

  最近网上有段视频很火:在熙熙攘攘的火车候车厅里,当周围的人都选择用刷手机、打游戏来打发候车无聊的时光时,一名戴眼镜的男生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原来他正在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当问到他为什么喜欢读书时,他笑称身边的人都太优秀,压力很大,并且手机信息太碎片化,对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不明显。

  《平凡的世界》中,就算在工地上,在煤矿上那样艰苦恶劣的条件下孙少平仍然坚持读书,在他看来,身体上的疲惫算不了什么,只要一天的劳累过后能让他就着一支蜡烛安静地看会儿书,精神需求得到满足,就算是被石块硌的鲜血淋漓的后背也不会感到疼痛,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

  书是一副“镇定剂”,当你在生活中遇到一些烦心事,感到烦躁不安、情绪无处安放时,可以试着捧起一本书,品味其中的内涵,也许读完书事情并不会得到解决,但是你会发现生活中那些小烦恼其实根本没什么大不了。

  书是一颗“安眠药”,夜深人静当你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时,千万不要打开手机,手机的光亮只会加重你的失眠程度,拿起一本书来细细阅读吧,相信我不出半小时你变会开始打瞌睡,并且会睡得很香。

  所以,广大“手机控”们,少刷手机,多些阅读吧,书是良师,亦是益友。“腹有诗书气自华”,你读过的书从来都不会白读,最后都会成为根植于你内心的修养,外化成你独一无二的气质,当阅读成为一种习惯时,你就会发现读书是一件多有意义的事。

读书的征文11

  我喜欢《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里,住着些平凡的人,他们过着平凡的生活,演绎着平凡的人生故事。

  读《平凡的世界》,我如沐春风,如饮甘霖,它带给我一种欣喜和感动。因为我看到了人间的真情,平凡但真挚,正如我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带给我不平凡的触动。

  (一)

  《平凡的世界》里,那些平凡的人们是多么的可敬!

  孙少安,为了让弟妹上学,成绩优异的他,早早放弃了学业,用稚嫩的双肩挑起家庭的重担。无论家多么“烂包”,他从未显露出厌恶和嫌弃。对村民,他一片爱心,招他们到自己的砖厂上工。创业失败,面对村民的“背叛”,他不计较,创业成功后一如既往地帮扶他们。

  孙少平,他以德报怨,相助侯玉英和郝红梅,更不惜自毁饭碗救小翠。

  田晓霞,她爱岗敬业,为捕捉第一手灾情消息,暴雨之夜奔赴前线。为救落水女孩,她随波而逝。

  王世才,他技术精湛,德高望重。为救安锁子,他长眠矿井。

  ……

  这些平凡的人,他们的品德是多么的高尚!

  面对他们,不由得你不肃然起敬。他们是我们这个民族和国家的脊梁。正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社会才变得更温暖。

  是的,“人,不一定能使自己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

  (二)

  少安的生活充满了苦难。他6岁开始干农活,13岁辍学帮父亲支撑那个风雨飘摇的`家,穿破衣烂衫,吃了上顿没下顿。辛辛苦苦攒了点钱 ,办砖厂一下就亏了。好不容易日子红火了,妻子又患了肺癌……

  少平的人生也布满了荆棘。读书时啃着“非洲”黑面馍,毕业后做小工背石板,在“黑暗”的矿井挥洒汗水,心爱的姑娘在洪水中永远地去了……

  面对苦难,他们没有怨天尤人,没有畏缩,更没有倒下,而是咬紧牙关,负重前行,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他们面前,苦难变得不再是苦难,苦难反而铸就了他们的幸福,他们在苦难中不断强大起来。

  今天,年轻的我们没了衣食之忧,却常感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一有压力就喘不过气来,甚至对生活失望,对未来迷茫。相比他们面对苦难的从容淡定和自得其乐,我们不感到惭愧吗?其实,苦难不是魔鬼,是化了妆的幸福,当苦难降临时,你能忍受,并在苦难中不屈地奋斗,最终就能揭开苦难神秘的面纱,心平气和地收获幸福。

  读《平凡的世界》,我的心充满着澎湃的激情。那些可敬可爱的人们留给我的感动将伴随我一生。他们直面人生,不畏苦难,勇于奋斗的精神将给我无穷的鼓舞和力量,当我在艰难困顿时,它会像冬日的阳光,给我温暖,又如冲锋的号角,催我奋进!

  我们都是平凡的人,从事着平凡的工作,让我们淡定一些,从容地生活、从容地工作、从容地做人吧。也许,不平凡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也许,时光流转,不知不觉,平凡的我们就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让生命在平凡中伟大!

读书的征文12

  文字真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不登高山而能知山之高,不临长江而能知水之险,不品而能得其味,不见而能知其人。不读书,对不起人类历史。

  常常陷入一种在茫然无措中,什么也不做却觉得累,头脑昏昏的像塞了棉花。那时候才会深切的感受到一本书就像救命稻草,需要它来填补苍白的时间。可以把发生的事情都当作机遇来看,遇到的每一本书抑或只是一个句子就统统停留在生命

  无限远的地方,不会淡去。其实在我看来,书固然是重要的,只需小小的引导,孩子自会领略其中风景。书在闲时信手翻,不必功利化,美好的东西哪里需要诠释呢?书之妙处,不单单在传播知识与文化,更多的是在其字里行间寻找情感的支撑。一百年前作者在某刻飘忽即过的一种微妙感受,也许就超越了时间在以后的某一秒与读者发生了共鸣。不同的年龄阶段可能需要不同的'答案,前人曾经有过的迷惘中的探索会给予我们莫大的动力与希望。书中的世界是广阔无垠的,即使身处困境只要奋斗的热情还在,即使身陷泥潭也能保持内心高洁,就像阿累说:“我知道鲁迅先生和我们是一起的。”我会觉得很厚实很温暖,当我读某些书的时候。就像父母为我们撑起一片天,使我们不必承担生活的重负,作家们也辛勤地开辟了一条温暖到令人感动的通往精神花园的小径,在那里我们不再孤单。

  迟和早,难与易总是相对而言的。读书只是一种自然而然的需求,也只有在自由的氛围下我们才能真正走进书籍。可爱的语句,诗意的搭配,巧妙的安排,都使书散发出恒久的魅力。读书感受也一定是直觉性的,环境造就出完全不同的人,人与书的相遇一如人与人的相遇,自会有意见的分歧和一致处。最美的是童话吧,小时候感觉《格林童话》就像木格子,可以把时间大把大把的塞进去。《小王子》哀伤而纯美,掺不进一丝杂质。喜欢汪曾祺的平淡,也偶尔读一读余秋雨的深沉,

  残雪的文章虽不太懂仍旧很爱。当我记起一件事的时候随之想到多少事情已经忘记,就像书里某个不起眼的片段,该记得的时候就自然想起了。书香校园,倒是很好的意思。

读书的征文13

  在奔腾的河流中,在辽阔的大海里,在一个又一个记忆被吞噬,我只好在混乱中,找到它。

  唉!还得从三年级说起啊——书,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尤其是《一百个公主故事》,我可爱看啦!“妈妈,带我去书店好不好?”稚嫩的声音伴耳响起,快看,我又在像妈妈撒娇呢!“好——好——好,爱看书好,不过,这速度也忒快了点……”额,呵呵呵!

  我看书其实也挺“认真”滴哈!囫囵吞枣是少不了的啦。该吃饭的时候,看书;不该吃饭的时候,你猜她在干嘛??——哦!被你猜对啦,还是看书呗,呵呵!书刚买来,不一会儿,“妈妈,我看完了。”,又是一大叠的转交给妈妈,一问起来啊,又是忘光光……

  书,就这样陪伴了我好几年。

  古人常说:“书,是精神的粮食。”(不要嫌我唠叨!)四年级的时候,小朱老师还在教我们,期末考试了,我们还是沉浸在书的海洋,走过的人,还以为这班都是书呆子呢。每一位老师都很喜欢我们,可偏偏他就不一样——他不让我们看书。你都不知道,没书,我会饿——死——的。在没人的时候,我会偷偷翻上几页;老师不在的.时候,会悄悄拿本来;回寝室时。塞上一本在衣服里,带回寝室看。

  一转眼,五年级。换了一个新班主任,是一个很开明的老师,下课后会把作业收走,留给我们充足的娱乐时间和看书时间。偶尔呢,还是会在上课让我们看看书呢!这一次,我将会再一次与书亲密接触。哦~说到这,我还得讲件事儿——

  有一次教室里座无虚席,有的人玩。有的人吵;有的人闹,有的人静,而我——裴静怡,就是静的那一类。匡老师站在门口:“静——怡——,来一下。”我愣是没反应(打酱油的吧~~)嗯——没听见;额,还是没听见;汗,你到底听见没有啊。呵呵!“静——怡——过来一下——!!”哦,这会儿听见了。可见,我多少认真啦(被怪我自恋,事实好不好)。

  自从步入六年级,《明朝那些事儿》开始进入了我的生活。我学会了慢慢品尝,细嚼慢咽,许多印象深刻的,总会拉拢我多读几遍。

  书,让我在大海中启航;让我在智慧中穿梭;让我在艰难中生长。书,会永远陪伴我成长……

读书的征文14

  如果把知识比做一棵大树,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根须,如果把知识比作美酒,那书籍就是瓶中醇香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一片夜空,那书记就是夜里闪烁的繁星。书对人们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我也有一些读书故事,也许不那么精彩,但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挥散不去。

  ? “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是由于小时候读唐诗三百首时,被李白桀骜不驯的气质和飘逸洒脱的文笔所吸引,一首静夜思,以清新朴素的笔触描绘了秋日夜晚夜深人静的情景,孤寂凄凉,让我身临其境,勾起了我无限的情思,让我深深沉醉其中。我的心也因阅读而沉静,灵魂收到了洗涤,享受到了幽静的真谛,也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从那之后,我便不仅仅局限于一本唐诗三百首,开始买一些带着拼音的书去看。还记得那时自己读的时拼音版的三国演义,他带领我来到三国时期,见证了魏、蜀、吴的兴衰,我的心被深深震撼,诸葛亮使空城计的那份勇气和淡然,吕布一战三英的气概和所向披靡的实力仍令我回味无穷。我幼小的心里觉得书中的内容是多么丰富,文字是多么神奇,能够准确地陈述这些画面的.意思,将其心中的话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那时的我便暗暗发誓,要多读书,有朝一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看它平凡的表层之下,是如何的温柔敦厚,如何的摇曳生姿,如何的美丽动人。

  步入初中的大门,我的阅读量也随之增长,古今中外我无所不读,在《海底两万里》中,我仿佛置身于“鹦鹉号”中雨阿罗纳克斯一起遨游大海,领略不一样的世界。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坚强,遇到挫折要迎难而上。《中华上下五千年》更是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民族历史之悠久,为花的博大精深,让我为中华民族昔日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感到骄傲。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海底两万里》,阿罗纳克斯教授的惊险经历不断抨击着我的心灵,我感同身受,正在细细品味着一个个经典片段的时候,妈妈的声音在厨房响了起来,“饭做好了,快来洗手吃饭,过一会儿就不新鲜了。”往日十分动听的声音此时也觉得十分刺耳。被打断思绪的我敷衍地回复了一句,便继续往下看,想要找回刚才的意境,而我丝毫没有感觉到饥饿。时间稍纵即逝,二十分钟眨眼便过。妈妈跑进屋里,看到我正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海底两万里》有些哭笑不得,叫着我去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乖乖跟着妈妈去吃饭了。

  人生的沉淀,可行万里路,亦可读万卷书,书是人们不可或缺的东西,它点缀着我们的生活,陶冶着我们的情操,他让世界变得丰富,让城市喧嚣的人们返璞归真。要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岁月悠长,我寄情于书便永不孤独。

读书的征文15

  他们不畏艰难险阻,师徒四人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一路上困难重重,降妖除魔,只为到达灵山取得真经。这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书的原著是明朝的吴承恩,这一名著作为成就最高的神魔小说。总共一百回,主要叙述了孙悟空等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降妖除魔,走过十万八千里,前后十四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经历。

  从灵根育孕源流出,心性修持大道生到径回东土,五圣成真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充分展现了师徒四人不畏艰难的`伟大精神。孙悟空是英雄任务的代表,他一路降妖除魔,勇往直前;猪悟能是一位有缺点但令人喜爱的形象,他憨厚淳朴,吃苦耐劳,对斗争从不屈服;唐僧是一个带有封建人士气质的的任务,他心地善良,但颠倒是非;沙悟净任劳任怨,埋头苦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这些人的特点都是他们取得真经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有大仙们也帮了不少忙,如弥勒佛、观世音等。当然,白龙马也立了不少功,他一路驮着唐僧。在取经的路上也遇到了不少妖怪,如白骨精、羊力大仙、黄袍怪等。虽然路途遥远,深不可测,但是他们从来都不畏惧。

  在以后的路途中,会有更多的困难,我们也要去勇敢面对,从不退缩,让我们的意志力变得更加坚定,开创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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