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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理解

时间:2022-10-30 08:32:3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理解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理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理解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理解1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 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 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 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 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 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 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 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 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 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 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 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 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 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 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理解2

  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________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招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超市员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理解3

  一、打卡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打卡或者签到点名制度

  2、员工上班时,应换好工作服再打卡

  3、员工下班时,应先打卡再换工作服

  4、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允许互相打卡,如有发现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第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5、上班和下班未打卡,次日未经主管签字者,没漏打一次,口头警告,罚款5元,当月累计三次者,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元;

  6、如卡机出现故障时,需由值班店长签字方可生效。

  二、员工注意事项

  1、公司原则上不聘用员工的近亲(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同单位员工不得谈恋爱;

  2、员工是公司的财富,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具体情况决定员工必须的培训课程,包括上岗前的培训,平时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

  3、员工本人要求调动部门、工种的,应首先向所在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而不应直接与其他部门接洽;

  4、爱护公司财产,保养、管理好归自己使用的各类用品和设备,不允许将公司的设备、工具、物品等公司财产用于个人,不得私自转让他人使用。

  5、对公司的快讯,不得私自挪用,不得乱涂、乱画、乱丢;公司赠品应当视同商品,不得私自挪用或不按规定擅自赠送;

  6、每个员工都应妥善保管公司交给的任何场所的钥匙,不得擅自复制,不得借给他人;遗失钥匙,应立即报告直接主管或人事部,公司分发的制服和其他物品,离职时同钥匙一起交还给人事部;除正常损耗外,损毁费用将由员工支付;

  7、员工号牌如遗失,应及时通知人事部,人事部将补发号牌,并收取补证费用5元,号牌必须佩戴于左胸前;

  8、员工应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上班;不得携带私人物品进卖场,所有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公司规定的更衣柜里,并需自付保管责任;

  9、员工如发现内盗,可直接向店值班或防损部(主管及内保)报告,如情况属实,将给予该员工500元奖金,对偷窃员工公司将扣除全月工资及奖金,并将所盗物品以十倍价格购买,并在该员工档案上记录备案,对举报者公司将做到绝对保密;

  10、员工在公司场所(包括卖场)内拾到物品,或收到由顾客交来的拾到物品时,须立即给予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转交防损部并记录在案,同时广播通知失主;若失主向员工询问遗失物品时可指示失主去防损部查询。所有遗失的物品将由保安部保存,并由保安部负责处理;员工若有任何隐藏失物不报的行为将按偷窃行为处理;

  11、对主管工作安排不得顶或故意违抗;

  1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不得随意串岗、离岗,有事离开须向主管报告;不得与同事嬉戏打闹,与顾客发生争吵:员工下班后或休假期间,不得无故在公司逗留。禁止在公司场所内酗酒、赌博;

  13、随时维持卖场商品、或加几个包干区的清洁;

  14、不准在卖场内吃食品,喝饮料,动用或使用卖场内的商品;

  15、员工(促销员和厂家进店人员)购物时,必须在早班下班后才能购物,不准在工作时间购物或将所购商品存放于服务台,员工不得私自扣留畅销商品;

  16、快下班时不要催促顾客,不可有任何准备下班的动作,不要在顾客面前表现出一副急躁不安,走来走去的样子,要以愉快的心情欢送顾客。

  违纪处罚标准

  一、一般过失(A类过失每次处罚2~5元)

  (一般过失给予员工口头警告,并要求员工在过失单上签字确认后,存入人事档案)

  1、上班穿无带凉鞋,靴子;

  2、个人卫生不佳,工作服上有明显污迹或不整齐;

  3、员工指甲过长或指甲里特别脏(个别指甲留长也不允许);

  4、留怪发型,头发凌乱;

  5、男员工头发过耳,女员工头发过肩没有梳起;

  6、吃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没有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7、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8、随地吐痰,当众挖鼻孔,掏耳朵;

  9、男员工戴奇异饰物;

  10、生鲜部员工戴戒指,涂指甲油;

  11、当众嚼口香糖;

  12、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按规定,晚到5分钟以内为迟到,30分钟以上为旷工}

  二、轻度过失(B类过失小过5~10次)

  (按照规定填写过失单,并处以20元或以上罚款,存入人事档案)

  1、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两次(含两次)。

  2、代人打卡(或请人代打卡)。

  3、在卖场换装,整理衣物,梳头化妆,照镜子。

  4、站姿不佳,身体松懈懒散,东歪西靠。

  5、吃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6、工作时间会友。

  7、上班时间结伴上厕所。

  8、没有按时完成上货,清理、整理仓库。

  9、两次以上(含两次),被口头警告工作不改的。

  10、营业时间在卖场并排勾肩搭背、行走聊天、嘲笑打闹。

  11、1月内有两次一般过失口头警告者。

  三、重度过失(C类过失大过扣20~50元)

  (按照规定填写过失单,情节严重者扣除相应奖金,计入人事档案)

  1、在卖场聊天,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

  2、在卖场里仍递商品;

  3、旷工1天以上(含1天);

  4、吃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以上,没有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5、工作时间擅自离工作岗位、串岗;

  6、未经批准私自调班;

  7、在卖场、库房、更衣室等禁止吸烟的地方的地方吸烟;

  8、工作时间在卖场大声喧哗、叫骂、追逐打闹;

  9、盘点中出现人为重大纰漏的;

  10、在卖场内评论商品的进货渠道、进价、制作过程、质量问题等

  11、无论什么原因,于顾客发生争执的;

  12、在工作期间使用粗俗、污秽、漫骂等有损个人形象、企业形象语言;

  13、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的;

  14、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区大声喧哗、争吵唱歌吃零食,影响办公秩序;

  15、丢失重要单据;

  16、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7、经核实使用虚假病假条;

  18、违反工作程序;

  19、擅自改变商品价格;

  20、没有按照采购部的商品清单订货;

  21、擅自改动商品陈列排面;

  2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含五次),并扣除当月奖金;

  23、传播内容失实的小道消息,制造谣言(扣除全部奖金);

  24、一个月内两次轻度记录(小过),扣除当月奖金;

  25、主管级以上人员决策失误,影响企业形象和销售业绩(扣除当月奖金);

  四、严重过失(D类过失)

  (犯有严重过失者经查实后一律予以除名,并根据情况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索贿受贿,贪污盗窃,吃拿卡要;

  2、故意毁坏商品及公司财产;

  3、私自将超市商品拿出超市;

  4、拒不执行上级指示,不服从工作安排;

  5、越权行使造成严重后果的;

  6、款共三天以上(含三天);

  7、收银员私拿、留存或代他人留存营业款及结账时少收或不收款;

  8、泄露公司机密的;

  9、打骂顾客,造成不好影响的;

  10、严重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机密文件、规章制度等带出公司;

  12、传播小道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

  13、触犯国家刑事;

  14、半年内犯有两次(含两次)重度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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