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1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2
一、入馆须知
1、本馆采用全开放服务模式,进出本馆须通过指定出入口。院内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刷卡入馆;院外人员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读者离开室内一律通过监测通道。
2、进入图书馆应保持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齐、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带钉高跟鞋入馆。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嚼吐口香糖。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外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违者应主动清除,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得携带食品、饮料等进阅览室、自习室和书库。
7、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涂抹刻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损坏公物者,应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8、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讲文明礼貌,讲谦让互助,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习室座位。工作人员将及时清理占位物品。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书包等私人物品可临时存放于存包柜内,个人证件、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10、在抽取书刊浏览时,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
11、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和协助保安或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2、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凡不按章办理书刊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本馆者,一律视为盗窃书刊行为。
13、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存包柜管理规则
为了方便读者,维护读者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图书馆在一楼大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图书馆存包柜由读者自助使用,仅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文件夹等不适宜带入阅览室、书库的个人物品。
2、图书馆存包柜锁具分总锁和分锁,总锁由图书馆管理人员控制,分锁由读者自备挂锁。
3、读者请自备挂锁将存包柜锁好,保管好钥匙并记下柜门号码,离馆时务必取走自己物品及锁具。
4、如果钥匙丢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理登记手续后,证实确系本人物品,图书馆方可开启总锁取走物品。
5、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个人证件、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将由安全保卫部门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7、为防止个别人长期占用存包柜,请读者务必在每天晚上22:00之前将所存物品和挂锁取走,不得过夜。图书馆每天闭馆前将统一开柜清理锁具和超期存放物品。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行为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
9、如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丢失物品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三、借阅制度
1、外借图书
1.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2-30册,图书借阅期限详见读者权限表。
1.2、某种图书如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有预约权的读者可在各借书处或用计算机在网上办理图书预约请求。
1.3、读者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自己在网上续借,或持一卡通到借书处或还书处办理续借手续。
1.4、读者如有过期的图书没有还回,不能再借阅其他图书;
1.5、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1.6、读者所借图书必须1天后才能还回;
1.7、读者类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办公室,我馆将做相应调整。
1.8、图书过期、遗失、损坏等,均按图书馆有关赔罚款制度执行。
2、馆内阅览
2.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可以在阅览室内阅览书刊。
2.2、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阅览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3、阅览室内开架书刊,每位读者每次限取书刊不得超过1册,阅毕应按阅览室规定放回。
2.4、读者须遵守《池州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3、非本馆读者借书非本馆读者因承担科研项目或其它需要利用本馆藏书的读者,按《池州学院院外读者接待办法》接待。
4、特殊图书的借阅本馆工具书和特色馆藏图书不外借,读者可凭借阅证或阅览证在室内阅览。
5、解释权归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进入各借阅室,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违者按章处理。
2、进入室内须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室挑选图书。
3、各借阅室为全开架借阅,读者在挑选图书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翻阅后要整齐放回原处。
4、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6、举止文明,着装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室内。
7、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在内不得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等。
8、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按规定予以罚款。
9、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10、借出的图书一天后方可归还,归还图书及赔罚款请在一楼大厅办理。
五、自习室守则
1、本室系学生读者自习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2、进入室内,携带手机的读者必须关机或调制为“振动”状态。
3、不得在室内聊天、吸烟、不得在室内进食或饮碳酸饮料。
4、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扔弃纸屑、果皮等。
5、不得只穿背心、拖鞋入内。
6、不得用书包、书刊、文件夹等物品占位子。
7、不得将桌椅搬出室外。
8、不得在室内睡觉。
9、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现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读者内阅,一律不外借。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可带笔记本入室,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室内报刊开架陈列,读者可自行取阅,但每次仅可选阅报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报刊,报刊阅毕须归回原处。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撕页和偷窃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读者要求复印期刊、报纸,由管理人员代办,若管理人员不能代办,读者须办理临时借刊复印手续,但每次只能带出1本。并在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暂停借阅权限1学期。
七、过刊室规则
1、本室报刊仅供学生读者内阅,教职工读者若需外借,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换取号码牌后入室。
3、读者入室可带笔记本,不得自带书刊和书包。
4、读者入室后要正确使用代书板,不得将所取过刊乱放,要保持期刊整齐有序。
5、读者要爱护报刊,不得污损、撕页和偷窃,发现偷撕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6、学生读者每次可选期刊1本,多选者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回多选期刊,期刊阅毕须放回原处。
7、读者要求复印期刊,在拿出阅览室之前需检查是否有撕页、涂污现象,并告知工作人员,并且在当班人员规定时间之前还回,否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工具书资料室规则(外文资料室规则)
1、工具书和外文资料须凭证内阅。
2、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一般不外借,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馆长批准后,可短期(一个星期)外借。
3、读者要爱护工具书和外文资料,不得污损、撕页和遗失,否则按本馆有关规章处罚。
九、电子阅览室上机守则
1、电子文献阅览室向读者提供数字化图书报刊阅览,专题性数据库查询,多媒体出版物欣赏和互联网信息浏览等方面服务。
2、进入本电子阅览室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上机卡或校园一卡通)。上机须在服务台办理上机手续,在工作人员核定的机位上机。上机过程中如想换机,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对不服从管理的上机读者,工作人员有权中止其上机。
3、本室开放时间,每天9:00至21:30,其中周四、周五12:00至21:30。
4、上机读者必须爱护机器设备,遵守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损坏机器设备须按设备原件价格赔偿损失。
5、上机读者须严格遵守《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规范》等。严禁利用电脑设备和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力的;
(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6、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本室工作人员许可的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上机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电子文献阅览室原有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软件,违者造成损失,按我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7、谢绝使用自带光盘、软盘,需要正常拷贝或下载信息、文献,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由本电子阅览室提供服务。
8、读者必须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乱扔杂物;上机时将所带物品存放于存包柜中。
9、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池州学院图书馆。
十、公共检索机使用规则
1、公共检索机向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读者可在机上查询本馆馆藏文献信息、查询本人借书情况等。
2、读者上机应按检索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检索、查询。
3、读者不得长时间占有检索机,,以免其他读者无法使用。
4、读者不得进行与检索无关的操作,不得破坏系统文件,不得格式化硬盘,不得删除系统文件及各种应用软件或对其重命名。
5、读者在进行留言时,请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6、爱护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拔插或改装有关设备,不得在键盘、显示器上随意涂划,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7、保持安静,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
8、上机操作过程中,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
9、违反以上规定,将按《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十一、特色馆藏室规则
本室所藏傩文化、佛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料以及《四库全书》等,价格昂贵,且为单本收藏,一旦遗失或损坏将无法弥补,为加强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本室资料只供本院教师以及地方文化研究的学生读者阅览。
2、本室资料只供室内阅览,不外借,不提供复印。
3、读者只能携笔、笔记本入室,书包等物品一律寄存。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高声喧哗、交谈,严禁吸烟。
5、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及饮料。
6、对所取的书刊须轻拿轻放。
7、严禁在书刊上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发现此类情况,按该书刊的5倍罚款。
读者如需翻拍资料,必须经馆长同意,但不得带出室外。
十二、借阅证管理规则
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1、借阅证的发放
1.1、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2、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1.3、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1.4、院外临时来馆查阅资料人员,办理当天临时阅览证,每证2元只限当天使用。
2、借阅证的使用
2.1、池州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3.1、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大厅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每月第一周集中补证。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3.2、补办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在补证期间可持学生证及图书馆开据的丢失证明进入图书馆各室阅览。
3.3、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4、验证及离院
4.1、为加强校园一卡通管理,避免给丢失校园一卡通的读者和图书馆双方带来损失,本馆将不定期查验校园一卡通。每次查验之后,未经查验的校园一卡通自动失效。
4.2、读者离开学院时(包括毕业离院、工作调动、休学、退学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院手续。校园一卡通所有者逝世后,人事部门在发放抚恤金之前,先由其遗属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
4.3、读者离院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
5、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3
一、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人员在教导主任领导下应牢固树立为教育、教学工作,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不断增进学生思想、文化科学知识而努力。
二、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的需要,有计划的选购书籍和订购报刊杂志,注重书刊资料的储藏持续合理的结构。
三、新书即使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杂志及时上架,报刊及时与师生见面,做好报刊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对旧书应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和报损工作。
四、安排好借书日期,健全借还制度、赔偿制度,手续不清者一律不得办理调离手续,力求做到方便师生,为师生服务。
五、主动为师生服务,加强阅读指导,举办辅导讲座,以各种形式推荐图书,主动推荐带给各种参考书、专业资料,负责搞好教育教学资料的累积和保管工作。严禁利用职权,擅自将_书借给任何人。
六、做好学校、教师个人的报刊杂志的订阅、发行工作。
七、注意信息反馈,经常倾听师生意见,不断改善图书阅览室管理工作,指定“五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雾、防蛀)等。
八、图书馆、资料室工作人员,在业务上要经常联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图书馆管理员职责追究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应管理好图书资料,如出现认为或不应出现的损坏,将视状况作经济赔偿。
二、图书管理员应时刻注意图书馆消防安全,如出现因疏忽产生的消防危害,未造成严重后果将作适当的经济来源罚和行政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视情节轻重作扣除年终奖金,赔偿经济损失,年终考核不合格等处理。
班级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班级图书管理员务必树立为班级服务,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图书阅览及外借、收集的管理工作。
1、做好学校图书室和班级的联络工作。
2、学校图书室制定的各项要求,须及时带领班级同学做好图书的外借、阅览和收集工作。
3、参加班级图书管理员会议,及时传达各项活动信息及要求。
4、及时统计班级阅览状况。
5、做好值日生打扫工作。
6、礼貌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坚守岗位。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4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
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5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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