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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21 08:55:4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精选18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奖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精选18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2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实施的目的在于督促全体员工都能严格遵守美容院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从而保证美容院维持一流的服务水准。

  二、方式:

  本美容院实行缺勤,过失记分制

  重大过失100分/次;严重过失20分/次过失6分/次;轻微过失2分/次;旷工20分/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

  当月记分作为当月效益核发依据,每分相应扣减5元,年度内累计记分作为参加年终评比的依据,超过60分,不参加年终评比。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80分,自达到之日起给予观察半年或一年的.(因患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

  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100分,给予劝退或除名(因患重病或其它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调薪升级考核期限内,年累计过失记分达到30分以上者,取消其调薪升级的资格,调薪试用期为3个月。违纪扣罚的金额列入美容院福利金(包括没有按规定每月定时写信给总经理的罚金)。

  三、轻微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或违反美容院规章制度(另行制定)者,记1-2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2分限制;

  1、上,下班不主动签到及签退者;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0分钟者,每分钟扣2分。

  2、上班时间打瞌睡,在客人面前打呵欠,伸懒腰,挖鼻孔,剪指甲。

  3、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内嚼口香糖。

  4、上班时间内非经批准打私人电话,私自会见亲友;

  5、上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不穿制服或不经批准不更换美容服,以及在服务和营业区内穿着自己的衣服和携带私人挎包的(特殊人员例外);

  6、工作时不保持工作状态,串岗或聚集聊天,吃零食。

  7、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在规定地点以外用餐。

  8、员工不按规定束发,化妆,佩戴饰物(经批准特殊工程除外)。

  9、在美容院内,坐时跷脚摇腿,行走时拉手搭望,成群奔跑,摇头晃脑,大声喧哗或其他声音;

  10、不按照美容院规定的操作规和为客人服务。不遵循使用美容院物品,器具应轻拿轻放;

  11、不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当班时使用市井俗语,讲粗话、脏话。

  12、特殊情况下需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告知上级领导。

  13、未得到上级领导通知前就擅自提前下班。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接打呼机或手机。

  14、在为客人服务时,交头接耳,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过失重犯上类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记6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6分限制;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4

  一、奖励

  1、提供对店铺有益的建议;

  2、提供正确的偷盗信息,使店铺免遭损失,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

  3、始终保持服务标准,维护店铺良好的形象;

  4、敢于反映违反店铺制度的现象,并以身作则,维护店铺形象;

  5、奖励由店铺每月组织评选1名表现优秀者,报送市场部账务审核,奖励从店铺公积金中抽取。

  二、处分类别

  (一)、以下行为为甲类过失

  1、上、下班不考勤或签到;

  2、不修饰仪表;

  3、在卖场工作时没有按标准穿工作服;

  4、未按要求佩带工作证或工牌;

  5、无故迟到或早退;

  6、擅离工作岗位;

  7、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8、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店铺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9、店堂内没有执行站立服务标准,站立时靠货架或其他不规范的动作;

  10、服务态度欠佳,缺乏主动性,责任心;

  11、违反安全守则或店铺日常纪律(未造成损失者)。

  (二)、以下行为为乙类过失

  1、未通过店铺服务基本技能考核;

  2、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或签到;

  3、当班时睡觉;

  4、粗言秽语;

  5、对上级、同事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级的工作分配;

  6、任何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

  7、嬉闹及聚众聊天;

  8、在卖场上,仓库内饮食、吃零食(店铺指定的位置除外);

  9、故意损耗、损坏店铺设备或其他财产,损坏顾客的财物;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影响店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11、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装、换锁和配钥匙;

  12、拾遗不报;

  13、因个人行为影响店铺正常营运和店铺形象;

  14、在卖场、仓库内长时间会客影响自己和同事工作,劝告一次不听者。

  (三)以下行为为丙类过失

  1、入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信息资料;

  2、入职提供虚假信息及证件;

  3、入职1个月内不与店铺签订劳动合同;

  4、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

  5、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斗;

  6、当班时喝酒;

  7、向顾客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

  8、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

  9、任何盗窃行为;

  10、提供假资料或报告而使店铺造成重大损失;

  11、赌博或围观赌博;

  12、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13、向外透露店铺的营业和操作状况、销售报表、店铺资料、文件等商业机密;

  14、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滥用店铺折扣或利用折扣作弊;

  16、收银员、店长不按规定存款并有挪用货款的行为;

  17、在店铺售卖、寄卖非店辅产品或同类产品;

  18、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助其他人员用信用卡套取收银台现金;

  19、收银员未按收银程序操作而造成帐务混乱;

  20、店长未按失货赔偿程序而造成帐务混乱;

  21、未按安全守则操作而引起店铺失窃、失火;

  22、携带或收藏一切禁品(如枪械、毒品、利器、赃物、淫秽刊物等);

  23、未按店铺业务规范操作流程而危及其他员工或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2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为达到和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和优质的服务,员工必须认真服从和履行管理制度及店铺临时颁发的各种规定。如行为不检,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①口头警告:对于犯甲类过失者罚款5元,并填写《店铺员工违纪处罚单》交由员工确认、店铺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处罚款列入店铺公积金中;

  ②书面警告:三次触犯甲类过失或初次初犯乙类过失罚款10元,操作流程同上;

  ③辞退:书面警告两次者,一律罚款50元,累计3次者作“辞退”处理;凡是触犯丙类过失,店铺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相关责任,发放《交接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三、员工上诉

  员工对店铺主管的处分不服,可于警告书发出七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申请申诉,将视情节需要,由上级主管进行核实后裁决。所有奖励及处罚均由主管店铺的负责人签发并留档。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含课间上课迟到)。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教师有以下行为者:

  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

  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

  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

  ④、有体罚学生者;

  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

  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

  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

  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

  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

  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7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异常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略)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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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员工积极上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奖励;在惩处上,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贡献者;

  3、获得政府、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个人业务、工作业绩完成优异者;

  5、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1、年度业绩奖:每年由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评选相应奖项;

  3、即时奖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2、即时奖励:公司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临时拟定,以红包发放。

  3、奖励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旅游:由公司负担获奖员工的旅游费用。

  第四条:奖励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评选,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最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员工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公司设立的统一奖励标准上报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核实后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惩罚

  对于违犯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和辞退。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节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纪律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6)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反馈,贻误工作者。

  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2)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1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1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17)年度累计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1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要求,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0)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21)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22)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23)年度累计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25)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3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3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33)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34)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35)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36)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7)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9)参加其他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

  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会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

  1.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

  2.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

  3.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

  4.店面商品管理事务

  第二章店面日常守则

  第四条营业员工作职责.

  1.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2.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

  3.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

  4.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

  5.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

  6.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

  7.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

  8.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

  9.参与店内盘点工作;

  10.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

  11.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

  12.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3.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

  14.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

  15.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

  16.遵守营业员守则.

  第五条店长工作职责.

  1.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

  2.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落实到人、到日的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核;

  3.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

  4.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

  5.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

  6.监督检查价格牌的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执行;

  7.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

  8.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

  9.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10.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

  11.做好每日销售记录,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要点,产品销售动向,促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建议;

  12.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

  13.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

  14.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

  15.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每天上柜货品是否充足,并据此向公司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的追踪;

  16.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

  17.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

  18.妥善处理售后服务.

  第六条仪容守则

  1.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

  2.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

  3.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

  4.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5.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

  6.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

  第七条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

  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

  1.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管理制度者.

  2.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

  3.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

  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

  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

  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

  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

  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第八条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员工有以下过失的,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

  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

  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

  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

  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

  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

  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

  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

  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

  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

  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

  12.无故乱窜岗位.

  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

  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

  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

  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

  17.交接班出错的.

  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色、眼影、腮红、头发).

  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

  20.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

  21.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

  22.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

  23.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

  24.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

  25.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

  26.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

  27.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

  28.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

  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

  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处罚。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

  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

  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

  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

  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

  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

  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

  11.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

  12.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

  1.旷工半天以上者

  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

  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

  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

  6.私藏顾客遗忘财物。

  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

  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

  9.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谐语言,诋毁公司者。

  第三章待遇篇

  第九条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

  第十条营业员.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

  底薪标准:

  一星:1900

  二星:20xx

  三星:2100

  四星:2200

  五星:2500

  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0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6、炉灶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炉灶等设施;厨师等有关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炉灶等设施,下班前应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并检查水、电、煤气的阀门是否关好;定期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违者每项给予30分以下处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50分处罚,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厨房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8、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进入厂方的工作车间等禁止区域,违者按厂规处罚,并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

  9、食堂工作人员应团结友爱,既分工又协作,不得拉帮结派,吵闹打架,违者每项给予扣罚20-4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员工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任务,如发现饭菜、餐具清洗消毒不干净,米饭蒸不熟,饭菜不新鲜,卫生区域不干净,追究其岗位责任,扣5-30分。如发现同样的失误重复出现三次,立即给予 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如:蒸饭箱坏掉)

  11、上班时间应严肃认真,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玩笑嬉戏,乱扔东西。违者每项给予扣罚5-30分。

  12、打饭、菜时假公济私,不收餐票,或一票多餐等,须照价赔偿,每次扣罚20分;未经许可私带饭菜或公司物品离开食堂、或交给他人经发现照价赔偿,并扣罚10-30分。

  13、食堂工作人员要端正服务态度,用好服务用语;对就餐人员要以理相待,杜绝与就餐人员吵闹的现象,有误会应耐心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处理。如主动与员工吵闹,打架扣罚50-200分。情节严重的并给予开除,并自己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14、不得私自调休调岗,须经主管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15、宿舍床铺日用品整齐干净,地面干净无杂物,无垃圾。未经许可不得带非食堂人员进入厨房和食堂宿舍;违者按厂规处罚

  16、不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浪费公司财物,须照价赔偿,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扣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17、不服从公司的人事调动或工作安排,或对工作消极怠慢者,给予警告处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30分以下处罚无效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18、管理人员应如实记录,漏记,或不准确的记录,要追究其责任。

  19、员工在工作中表现不好,经主管人员或公司负责人屡教不改给予开除处理。盗窃公司内外财物的,给予辞退,自己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本制度实施由餐厅主管统计并监督,公司经理批准生效,实施过程中不存私心,一视仁,否则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奖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 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七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 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 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 处 罚

  第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 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 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 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 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 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 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 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 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 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2

  一、美容院的规章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严格执行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美容院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美容院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服饰要整齐;

  9、不准向顾客收小费,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美容化妆品材料;不得浪费;

  二、美容院日常管理制度

  1、定期培训制度;

  2、化妆品与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3、定期开会制度;

  4、岗位责任制度;

  三、美容师工作程序

  1、上岗前做好美容师的个人卫生;

  2、穿好工作服,配戴好卡片;化淡妆;

  3、将自己所要工作的用品、用具、化妆品等备齐,并整齐地放在工作推车上;

  4、调整好美容床位高低,更换好床单等;

  5、礼貌待客,主动微笑向来客介绍美容院服务项目;

  6、吩咐客人将物品寄存好;

  7、将自己双手用酒精进行消毒;

  8、询问客人需要做什么项目,并做好建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10、欢送客人。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3

  为确保本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公司所有业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激励员工的潜能及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条:职责

  (一)各部门的奖罚由该部门主管或部长提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奖罚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奖罚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奖罚术语说明

  (一)罚款定义:

  1、警告: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元。

  2、小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50元。

  3、大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200元的罚款。

  (二)奖励定义:

  1、嘉奖: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元。

  2、小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50元。

  3、大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创造重大价值超过2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奖励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二)公司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根据情节大小给予奖励。

  1、对舞弊危害公司权益之事大胆检举或制止,使公司减少或减免损失者。

  2、对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等有重大贡献者。

  3、维护公司利益、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4、在外服务、接待、工作态度好,为公司创造对外影响良好者。

  5、为公司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扬者。

  6、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严格控制开支,为公司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8、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1、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季度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可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公司下发文件并通报表扬。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六条:违纪过失:

  (一)有下列行为者属于甲类过失(扣款20元)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仪容不整,上班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影响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有事情、干扰别人工作者。

  10、工作时间看广播、录音、电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时间喝酒、在指定区域(吸烟区)以外抽烟者。

  12、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影响公共卫生者。

  13、上班时间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务态度差、受到客户投诉指责者。

  14、在厂区内高声喧哗、发出不雅声音、做出不雅动作、影响公司整体形象者。

  15、浪费公司财物(料)、能源、例如:不关水源、电源等。

  16、泄露公司机密、污秽公司领导、影响公司对外形象者。

  17、上班时间吃零食、查看与工作无关网页、视频、看报纸、聊天、玩游戏、看小说。

  (二)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上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7、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2次)。

  8、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9、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为属于丙类过失(扣款200元)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2天。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第七条:部门的罚款

  (一)各部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罚。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机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至少大过罚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重达不到公司考核指标的,给予该部门至少大过的处罚。

  第八条:奖罚相关规定

  (一)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二)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三)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通知单》,员工奖惩,调查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四)各项奖惩时间,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收处罚的员工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两道申诉,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给申诉员工。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4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现场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奖罚制度如下:

  1、公司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装卸作业时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规定,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不准在作业范围内用餐、闲逛、追逐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准在货物、机械、设备上闲坐、躺卧,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不准在仓库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大小便,违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罚款10元。

  4、装卸作业人员工作要求,应服从仓库员安排,工作中有疑问可协商解决,不得发生争执和冲突,违者责任方每次罚款20元。

  5、现场的所有作业,一律要通过仓库员调派,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接受客户委托和收受费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坚持文明生产,禁止野蛮作业,作业中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如造成损失的酌情赔偿处理。

  7、仓库员收发货应认真校对有关单证及货物,严格把好交接关,因失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除由当事人承担部份经济损失外,还给予警告,甚至开除。

  8、严禁携带火种或危险品、化工品进入作业场所,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开除;另送交行政机关处理。

  9、任何人不准有意损坏、偷窃公司财物,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并公司开除。

  10、对公司生产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每项奖励50元。

  11、工作积极性高,作业效率创公司最新记录的,每次奖励50元。

  12、员工服务态度好,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每次奖励50元。

  此制度由专人记录执行,每月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5

  一、目地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6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袜。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

  五、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六、酒店财产:

  1、员工应清楚自己工作时所需器具的摆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七、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员工作息时间表》及管理人员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领导允许。

  2、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必须签到。

  3、严禁替他人签到,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4、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经理认可,事毕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工作牌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补发新卡,办理所需费用由遗失工作牌的员工本人承担。

  6、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八、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九、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灭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2、发现火灾时,情节较小时,尽快用灭火器处理,情节严重时,拨打119。

  十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3、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十二、奖罚条例

  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高度统一,所有员工应遵守《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在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会取用一定的资金作为员工的奖金,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失职的种类,纪律处分: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扣工资、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3、凡第一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予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500—1000元的处分,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关人员得酌情负责,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被辞退。

  4、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在沙发、座椅上坐躺。违反一次罚款30元。

  5、一经被公司辞退的职员,该月工资将被扣除40%。

  附:失职类型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早退,上班不签到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到和替别人签到;

  2、仪表不整洁:A男士留长发,女士不盘发;B手脏;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E衣袖、裤脚卷起;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3、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酒店其它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做不雅的习惯动作,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上班时间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5、损坏工作服,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下班时未将自己工作用品归位,未关闭电脑、音响、打印机、照明、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6、培训课旷课,不参加单位举行的集体活动。

  7、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8、不按规定做事,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的。

  9、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较轻的。

  乙类失职:

  1、旷工。

  2、营业区、服务生个人、餐具的卫生不合格,影响客人心情的。

  3、上班时间打瞌睡;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4、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5、未经允许在酒店内喝酒,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6、在酒店内乱丢东西,故意损坏消防设备,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私自拿公司财产。

  7、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涂改工卡,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8、不遵守消防规定,因对火源、电路、水管未处理妥当,而出现事故的,隐瞒事故,违反安全规定的。

  9、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拒绝执行管理人员的合法的命令,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10、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德交易。

  11、泄露酒店机密情况;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12、工作表现差或工作效能差。

  13、违反《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办公人员行为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

  14、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7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会馆全体员工。

  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4.权责规定:当班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人。副总办公室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待部门。总经理办公会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部门。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会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流程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会馆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会馆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会馆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1)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员工的表现应达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3)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4)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并罚,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方式分为晋升奖励、经济奖励和会馆特别贡献奖三种。

  3.晋升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升。

  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5.会馆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会馆总经办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嘉奖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5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2)记功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1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颁发奖金3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4)对为会馆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会馆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另行给予“会馆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会馆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会馆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流程、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转载于:小龙文档网:浴场员工奖罚制度文本)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检查员工遵守会馆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过失单。

  4.考查员工岗位流程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过失单。

  5.惩戒的方式书面通告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6.书面通告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7.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8.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10.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11.记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2.记大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3.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会馆,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8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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