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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标准

时间:2023-01-10 09:41:5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规章制度标准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标准,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规章制度标准

规章制度标准1

  1、工作机制:

  (1)建立校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交通安全宣传组织,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2)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教育课时,注重新学期开学及寒暑假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学校应聘请交通民警或指定教职员工担任学校交通安全法制辅导员,指导学生和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定期向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2、硬件设施:

  (1)学校的宣传栏(橱窗)或黑板报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园地,创造条件设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

  (2)校园内学生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人行横道线或人行横道信号灯,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齐全。

  3、宣传教育:

  (1)学校结合交通法规的普及,针对学生特点,每学期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制课、知识答题、演讲、辩论、绘画、文艺表演、播放宣传光盘、自行车交通事故现场再现说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2)建立学校责任民警联系点制度,每学期到校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配合学校对校车驾驶员宣传教育,无使用无牌证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建立宣传活动台帐,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或影视资料分类齐全。

  4、宣传教育率:

  (1)学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2)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抽查知晓率90%以上。

  5、交通事故:

  学校学生及所属驾驶人无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

规章制度标准2

  一、基本奖金的考核

  1、各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制剂厂、车队月(季)亏损额符合考核指标时;修保厂成本不超,公司核拨以上各单位基本奖金。

  2、若单位出现安全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有关文件执行。

  3、创产值单位(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的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不得基本奖。制剂厂、车队亏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承包单位不得基本奖;修保厂成本超耗,不得基本奖。

  二、效益奖金的考核

  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的,公司按利润的30%核算奖金,作为本单位的效益奖金,完成上缴额但未形成利润的,不得效益奖。

  2、制剂厂经营中形成减亏,公司按减亏额30%的比例作为其效益奖金。

  3、特车队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亏损指标,即季(年)亏损额符合考核亏损指标时,公司按预算考核的效益奖金全部兑现,即每季度人均900元,年终应全部兑现人均3600元,同时如果实现减亏,公司按照减亏额的30%加奖该单位;当车队完不成公司的考核指标,亏损额超出考核亏损指标时,车队不得效益奖。

  4、修保厂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公司核拨效益奖金,效益奖金按公司一线单位平均奖的90%发放。完好率、车辆修保出厂及时率每降1%,扣效益奖金1%,车辆修保返修率每升高1%,扣效益奖金的10%(特殊情况除外)。若成本发生超耗,不得效益奖金;若成本节约,公司按节约成本额的10%给予奖励。

规章制度标准3

  一、标准厂房

  标准厂房是指按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一层建筑面积达到24米-60米、30米-80米或40米-60米(建筑面积规划另有要求的除外),房檐高度不低于6米的单体建筑或多层砖混结构厂房。

  二、适用范围

  1、企业、个人或合伙以独资(不论外资、内资)、入股(包括资金入股或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在县工业园区租地或购地的,兴建标准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厂房建设业主。

  2、入园企业遵循以下五个优先的原则:①购地建厂房优先于租地建厂房;②带项目建厂房优先于单纯购地建厂房;③增量项目优先于存量项目;④制造业优先于加工贸易企业;⑤新办企业优先于老企业。

  三、优惠政策

  (一)用地

  1、租赁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的:

  租期:租赁土地或农民以集体土地入股建设厂房的,租期为50年。

  租金:土地租金为未平整土地每年每平方米1元、平整土地每年每平方米3元。

  租金支付:五年内实行“两免三减半”,即前两年免除土地租金,后三年减半收取。“两免三减半”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第六年起土地租金由建设业主全额承担。

  2、购买土地建设标准厂房的:

  土地供地价格:县财政按国家规定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50%给予扶持,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对整体开发1000亩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县财政按国家规定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100%给予扶持。

  厂房建设用地类别比例应遵循如下规定:标准厂房用地面积达到40%,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达到30%,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面积达到30%。

  (二)租金

  1、标准厂房建成后,由县财政负责前两年厂房租金,租金按每平方米4-7元(一层厂房每平方米4元,每增加一层增加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租出或售出后为止。

  2、厂房建设招商、厂房租赁招商,责任分解到县直综合部门、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第三年至第五年由县直责任部门负责厂房租金保底,租金标准同上,第六年起厂房租金由厂房建设业主自行负担,租出或售出后为止。

  (三)税费

  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全免,县财政给予相关部门适当工作经费。

  (四)奖励

  1、标准厂房建成后,由县财政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新建多层标准厂房的,每增加一层提高10%的补贴标准。

  2、对引进开发商进行标准厂房建设的中介人、引荐人,按厂房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规章制度标准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各项借款金额3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住宿 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平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后经财务部总监批准后可予报销。

  (二)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三)市内短途交通费 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四)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五)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七)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掌握,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一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50%。

  (二)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

  (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200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能报一方。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元-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xx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xx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xx元-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规章制度标准5

  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

  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

  根据《20xx年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要求,为提高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质量,规范业务规程,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规范标准

  1、各村每月结账后,将“现金收支及代管月报表”报乡镇(街道)经管站,做到账表相符,由经管站汇总,于下月的15日前报市经管局。

  2、经管站在银行、信用社存款,必须设存款账分户登记,并使用凭证记账式存取结算手续,严禁使用存折、存单。

  3、村收入现金(含借款)后,在上交经管站代管处理账务时,必须同时登记现金账(一收一支)不得走捷径记转账。

  4、村在支回代管资金后,必须先入现金账(借方),再登记开支业务,不得走捷径记转账。

  5、村账要设立“代管资金”科目与经管站对应登记,不得将代管资金含在“现金”科目中。存取必须使用凭证记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存折。

  6、村从库存现金或支回未用的代管资金中上交代管资金,必须在月报表中注明(用“△”标注)。

  7、现金开支必须有正式原始凭证,不得以村自开现金支出单让经手人签字的方式取得原始凭证。

  8、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现金账时按以下顺序:现金收入、上交代管、支回代管、现金开支。

  9、对已发生的现金垫付业务,采取纳入账内管理的办法,即原始单据及时入账,同时给垫付人开借据,待集体有资金时凭借据支款。

  10、现金账及“代管资金”科目年初转账时只转一个余额,不得再转相应的发生额。

  11、现金账及“代管资金”科目每月要结有“月计”和“累计”。

  12、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限额由经管站根据各村情况确定为300元-1000元,超限额的要及时上交代管。

  二、考核办法

  1、账簿代管按乡镇(街道)实际代管的村数占总村数的比例计算代管率进行考核。

  2、资金代管,按账面代管率和业务规范标准进行考核。

  3、业务规范标准,按项目考核到村,以分数量化到乡镇(街办)。

  4、乡镇(街道)各村汇总的账面资金代管率(实际上交代管资金占应上交代管资金的比例)抵降业务规范标准折扣百分点(每分抵降0.1个百分点)后为实际资金代管率。

  5、考核情况每月一通报。

  三、业务规范考核扣分标准

  1、乡镇经管站不按时上报“现金收支及代管月报表”(汇总表)的,每拖一天扣2分,附表每少一个村扣0.1分。村账表不符的每村扣5分,镇与村表与表不符的每村扣10分。

  2、经管站在银信部门存款,不设存款账分户登记的扣20分,存取手续不按要求的扣20分。

  3、村收入现金上交代管不同时登记现金账的每村扣2分。

  4、村支回代管资金不入现金账,直接记开支科目的每村扣2分。

  5、村不设“代管资金”科目或用存折办理存取手续的每村扣2分。

  6、村从库存现金或支回未用代管资金中上交代管,不在月报表中注明的每村扣5分。

规章制度标准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规章制度标准7

  (一)综合服务

  服务场所要求

  1应设置客户服务中心,配置有办公桌、椅、接待台、空调、饮水机、电话、打印机、电脑等,服务中心通讯条件良好,应有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2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2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电话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客户服务中心每日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0小时,其他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配置值班人员。

  服务人员要求

  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人员应经过系统性的物业管理专业培训或持证上岗。

  2高低压电工、电梯安全管理员、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供水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3应设置楼宇专属客户服务人员,宜具备现场办公条件及入户服务能力。

  4服务人员应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服务规范,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言语得体。

  5宜积极吸纳新区回迁居民、征迁地区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

  制度、信息管理要求

  1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2宜制订物业服务手册。

  3应制定较为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保、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及培训、考核体系。

  4应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应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案管理要求

  1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运用信息

  化技术对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业主资料、

  房屋档案、设备管理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档案等进行管理。

  2应设置档案资料室,配置档案资料柜,有禁烟标识、防鼠措施和灭火器。

  3应设有档案管理员,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应对档案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

  新、补充档案信息。

  客户服务要求

  1应有专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居民和物业使用人的报修、建议、咨询、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受业主方委托,按约定的时间办理租户入驻手续,迁岀手续,回复率宜达到100%,有效投诉处理率宜达到100%。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单元楼内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每年应至少公开进行1次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应根据住户合理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重要节日应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氛围营造。

  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应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维修记录与服务承诺相符。

  7各类维修工作应流程清晰、操作程序规范、人员技术过硬、管理规范。

  8急修、小修及时率宜达到100%,返修率不应高于1%;维修回访率宜达到100%,宜有回访记录。

  9出入口可配置便民服务推车。

  10应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无偿便民服务。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应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专项委托服务要求

  1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4对专项委托服务宜有监督及评价机制,宜有监督评价记录。

  (二)共用部位管理与维护

  标识系统管理要求

  1重点部位应按相关要求设置指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及道路交通标识。

  2应有楼栋、单元、楼层、户门标识。

  3应有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生活的温馨提示标识。

  4标识应安装规范、清晰明显,材质和设计风格应符合本项目的品质定位。

  装饰装修管理要求

  1应有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2应按规定办理装饰装修手续,宜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受理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应与居民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宜书面告知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装修现场消防及安全防护措施应得当,施工人员出入登记。

  5在公共区域宜设有指定的装修垃圾存放点,有围挡遮盖等措施,严禁装修垃圾裸露存放,宜及时清运。

  共用部位管理要求

  1应根据房屋使用时间、设计年限和责任范围,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按计划对共用部位实施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宜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区域日常巡视责任制,做好记录。

  3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

  (1)门、窗、玻璃等建筑部件。

  (2)大门、围墙、道路、无障碍通道、场地、阶梯、扶手、座椅、亭台、雕塑、景观小品、路缘石、管井、沟渠等附属构筑物。

  4对以下共用部位,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

  (1)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建筑部件。

  (2)屋面泄水沟、屋顶防水层及隔热材料、楼内外雨落管等附属构筑物。

  5对共用部位的屋外贴面、屋檐、阳台、

  雨罩,应每半年进行1次检查。

  6汛前和每次强降雨(雪)后,应检查清理屋面泄水沟、雨落管、雨水井。

  7对巡检中发现的共用部位表面缺陷和零星破损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共用部位的使用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严禁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违章搭建行为。

  房屋外观管理要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应建议相关居民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确需安装封闭阳台的,应提示相关居民阳台外观与房屋外观保持一致。

  3确需安装空调的,应提示相关居民安装在指定位置并确保牢固,冷凝水集中收集。

  4经批准设置的室外广告牌、霓虹灯,应提示相关使用人安装牢固、规范。

  (三)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

  设备机房管理要求

  1设备机房门前应设置明显标识并注明设备机房的名称、管理责任人信息,对有可能造成危害的设备设施必须在机房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或警示标志。

  2机房内显著位置应张贴或悬挂设备系统图、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应急预案流程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设备设施标识、运行状态标识及各类提示、警示标识应齐全。

  4应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5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测。

  6在明显易取位置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7应每月清洁1次设备机房,确保室内无杂物、整洁有序、无渗漏、无积水,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

  8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防鼠板、防鼠网、防鼠药物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9雷暴、强降水、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前后应有专项检查和防范措施。

  10设备噪音应符合规范要求;有环境要求的设备机房,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11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等完善,应每月归档。

  供配电及公共照明管理要求

  1楼内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楼道灯完好率不宜低于90%。

  2楼外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一般故障应在1天内修复,其他复杂故障应在1周内修复;每月应调整1次时间控制器;路灯完好率不得低于90%。

  3应急照明:每周应巡检1次,发现故障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维修;断电后应维持照明时间达标,指示灯表面亮度和应急照明照度达标。

  4低压柜:每3日应巡视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检查1次电气安全;每2年应校验1次仪表。

  5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半月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每年应切换1次双路互投开关。

  6控制柜:每2周应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应养护2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每半年应校正1次各种电器元件或控制设备的设定值;每年应检查1次远控装置和节能装置。

  7发电机:每半月应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每年应1次带负荷运行;每年应活化1次蓄电池;每周应巡视1次充电机和蓄电池。

  8配电室、楼层配电间:有门、孔、洞、窗等处应有完善的防鼠措施;穿墙线槽周边应封堵严密;锁具应完好;电缆进出线和开关标识应准确。

  9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电梯底坑不得有积水。应每2年组织对高低压母线、配电盘、变压器、电缆进行1次例行试验,根据试验记录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

  10每2年应检验1次内部核算电能表。

  安全防范设施管理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

  (1)应按设计要求配置足够的监控设备,保证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控制,画面齐全、清晰,图像视频储存不低于45天。

  (2)应按使用说明书对摄像机、镜头、监视器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2门禁系统管理:

  2门禁对讲

  (1)每月应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2)门禁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应每季度1次。

  (3)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应在5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故障应在5天内修复。

  3周界防范系统管理:

  (1)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应每年1次。

  (2)报警系统有效测试应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

  4电子巡更系统调试保养应每季度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供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水质管理制度和检测档案。

  2合同约定二次供水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2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前3日告知居民停水时间、清洗消毒后注意事项,并经具备水质

  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生活用水消毒设备运行正常,紫外线消毒灯管定期更换。

  (2)每年应委托具备水质检测资质的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2次检测;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4)水箱盖应上锁并设有密封条、防蚊网,通风良好,水箱周边无污染源。

  (5)水箱应有水位计,有总容积标识,水位计刻度应有高、低水位标志。

  (6)二次供水管网、供水设备设施应24小时运行,保证供水压力正常。

  3每日应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解决。

  4每日应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5不具备自动切换功能的,每季度应手动切换1次备用水泵。

  6每年应检查2次水泵润滑情况,补充或更换润滑剂;每2年应养护1次水泵。

  7每2年应对供水管道、阀门等进行除锈、刷漆。

  8对供水管道应进行保温包覆,避免夏、秋季产生冷凝水。

  9供水故障通知、处理应及时,记录完整。

  排水系统管理要求

  1应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应配备有防汛物资(沙袋、挡水板、雨具、照明工具、发电机、抽水泵等)。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应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确保畅通。

  4污水泵:汛期应每日巡视1次,平时应每2周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2周应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半年应

  养护1次。

  5化粪池:每半年应清掏1次,每月应巡视1次,汛期应每周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消防系统管理要求

  1应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2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应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3消防设施设备功能应完好、无缺失,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应通畅,疏散标识应规范醒目。

  4应有消防应急预案,宜成立志愿消防队或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消防控制室应有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6应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应对员工至少进行2次消防安全培训。

  7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安全机构报告。

  8发生火情应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9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日进行1次检查:

  (1)火灾报警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指示灯有无损坏。

  (2)消防泵房内的阀门、报警阀组、管道压力、供电是否正常。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防火门是否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0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月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进行消防水泵启动运转,检查其运转是否正常。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闷盖是否齐全。

  (3)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水位是否正常。

  (4)消防泵房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5)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过期失效、是否生锈、是否正常启用。

  (6)室内消火栓内的设备及报警按钮、指示灯、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故障、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消火栓箱门是否完好无缺,是否能正常开启。

  11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1)火灾警报装置声光显示、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有效、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主、备电源进行自动转换试验。

  (2)进行消防电梯强制停于首层试验。

  (3)对水流指示器进行功能试验,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水流指示器应动作,消防控制室应有信号显示,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声,并应启动消防水泵;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4)喷头外观,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清除。对以下消防设施,应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或试验:

  (5)室外阀门井中进水阀、屋顶水箱阀门和管道中的阀门,核实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与火灾报警系统有联动功能的防火门(包括防火卷帘)能否联动,设施、设备间的防火门是否完好。

  (7)防排烟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2对安装的探测器及全部报警控制装置应每年进行1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1次,不合格的应调换。

  电梯系统管理要求

  1电梯的使用管理应按《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有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应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人负责管理的电梯不得超过50部。

  3在电梯轿厢内或者主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应标明电梯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相关信息。

  4应实行一梯一档,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内容包含购买合同、安装调试合同、保修合同、安装施工验收报告、使用说明和随机技术资料、电梯登记证、维保合同、维保记录、巡检记录、修理记录、年检报告等。

  5电梯每年应进行1次定期检验。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6确保电梯轿厢内可视监控装置、语音提示广播、无线通讯装置等设施正常使用。

  7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取得有效联系。乘客被困报警后应在5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物业服务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每日应至少检查1次电梯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排除;电梯停运超过24小时的,应当公告电梯停运原因和恢复运行时间。

  9电梯应按维保计划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排除,记录完整。

  10每年应至少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11机房内专用工具配置齐全、使用方便,平层标识图、平层标识线清晰;通风、照明情况良好。

  12应有电梯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并每半年演练1次。

  13应急救援装置应完整无损、标识齐全、功能有效;应急照明、紧急迫降及双电源供电装置功能正常。

  14应在小区公示栏公布小区电梯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信息,信息应当包括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人员姓名、维护保养时间和内容等。

  室外管井

  1雨水管、污水管、空调冷凝管等管线不应有破损、渗漏。

  2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应完好。

  3路面井盖标识应清晰,无缺损、无丢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水系景观及游乐设

  1启用前应进行防渗漏和防漏电检查,保证用电安全。

  2水系景观泵使用期间应每日巡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每周应检查1次防漏电设施。

  3每日应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4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四)公共秩序维护

  秩序维护管理要求

  1应制定符合项目定位及实际情况的秩序维护方案。

  2主要出入口24小时双岗执勤,立岗应不少于8小时,站姿规范,有完善的执勤、出入登记、交接班等记录。

  3应设置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小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配备对讲装置及必要的防护器械并定期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4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每2小时应巡查1次,重点区域应增加巡逻频率,并做好巡逻记录。

  5应有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和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进出问询、登记。

  6中央监控室应有24小时专人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重要部位监控录像保存不应低于30天。

  7应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常识。

  车辆管理要求

  1道闸系统应运行良好,维保养护及时。

  2主要道路交通标志齐全,宜实行人车分流。

  3临时车辆进出登记及时,记录完整。

  4停车场(库)标识应规范、清晰,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车辆停放有序。

  5停车场车位平面图、停车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紧急联系电话等应公示于显著位置。

  6固定停放车辆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消防通道禁止停放车辆,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应进行劝阻、纠正。

  7管理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配合居民及相关部门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8停车场(库)应定时巡检,记录完整。

  9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应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10非机动车管理规范、摆放整齐,不应有乱停乱放、私拉、乱扯充电现象。

  11宜设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

  (五)环境卫生维护

  楼内公共区域管理要求

  1地面应每日清扫1次,无垃圾、杂物及

  污渍,每日巡回保洁不少于1次;根据地面材质,宜定期做地面清洗、养护。

  2楼道应每周清扫3次、每周清拖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应每周擦拭1次。

  3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轿厢地面;每日巡视保洁2次电梯轿厢。不锈钢或其它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宜每月护理1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每季度宜养护1次。

  外围公共区域管理

  1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应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每月应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应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雨雪天气,道路不宜有积水积雪,清理及时,保持道路通行。

  2天台、屋面:每月应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每半年应清扫1次天台、屋面。

  3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净化处理,使用期间应每日清洁1次水面。

  4车库、车棚:地面宜每周清洁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

  垃圾收集及清运要求

  1垃圾应实行分类管理,执行国家统一政策。

  2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有清运记录。

  3垃圾桶、果皮箱应保持清洁,垃圾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异味;夏季应每周消杀1次。

  4宜有完善的消杀灭害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

  (六)绿化养护

  1应制定绿化养护方案,养护设备、工具台账完善。人员配置合理,责任区域明确。

  2应根据植物种类、生长情况合理安排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工作。

  3乔木应每年修剪1~2次;灌木修剪及时,全年应至少修剪2次;草坪适时修剪。绿植不应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4每年应全面除草4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补栽补种应及时。

  6草坪以及绿化带整洁,无杂物、粪便、垃圾、杂草以及枯叶树枝;绿化产生的垃圾,重点区域应随产随清、其他区域日产日清。

  7爱护绿化标识位置合理、醒目。

  8有噪音的绿化作业应安排在8:00之后,减少对居民的影响,作业时有提醒标识,工完场清。

规章制度标准8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标准9

  这个问题不仅是我公司在加强制度建设和推行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是管理界争论不休的问题,经查询,尚无统一、权威性的观点。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归纳如下,供参考。

  一、相同:

  1、目的一致:都为使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获得最佳效益;

  2、作用一致:都是必须遵守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准则,都起到约束作用。

  二、差异:

  1、系统性的差别:制度制定缺乏管理构架的支撑,多是针对规范企业某一方面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管理标准基于企业管理构架、业务模型,标准强调管理流程,对工作流有完整的描述;

  2、实施和考核的差别:制度执行缺乏统一的检查考核手段,而标准通过内审和外审督促实施,发现执行中的不合格,通过纠正改进工作,形成闭环,并明确考核点;

  3、制定格式的差别:规章制度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标准有固定格式要求,通过格式固化管理要素。比如:管理标准必需要描述“职责权限”和“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对涉及该事项的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做出规定,避免推诿;“工作内容”要求管理工作从计划、到开展、到总结、到检查都做出规定,并且明确时间,使管理者和执

  行者都更清晰;而且标准更注重记录、报告这些工作痕迹和证实文件,这对我们提升管理很重要;

  4、批准程序的差别:标准经过标委会审批发布,制度由相关领导签发。标准更体现横向协调。

  基于以上差别,标准是比制度更为系统性、更为规范性的文件。但是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不应该是割裂或者对立的,而应该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考虑。

  三、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1、标准是对重复发生的活动做出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可对某些临时性、偶然性事件进行规定。对未统一规范过的管理事项,可先行制定制度。

  2、原有管理制度且经过执行较为成熟的制度可转换为标准。管理标准制定应充分借鉴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是管理经验的总结,其中有许多合理和有效的方法,制定标准时应借鉴其内容。

  3、标准一经发布实施,被代替的规章制度即行废止。目前尚不具备转为标准的制度应保留,避免既无标准又无制度。

规章制度标准10

  一、 班主任跟班:

  1. 每天固定检查时间:早上7:10,中午2:10及上午课间操期间,每天三次。

  2. 以上三个时间段班主任应在教室,政教处每天检查并公布班主任跟班情况,班主任在班加10分,否则扣10分。

  3. 班主任在班期间,组织好班级纪律,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督促学生搞好室内外卫生,督促学生课前自学,督促学生做眼保健操,做学生思想工作。

  二、 课堂日志:

  1. 课堂日志每周满分450分,若班级无扣分情况,则加10分

  2.课堂日志、班会记录表周一早上发到各班,周五下午第三节课后上交政教处,不及时上交扣5分;班会没有按要求正常开展扣10分。

  3. 每天九节课(早读、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由任课老师把班级情况记录在课堂日志上,下午第四节自习、晚自习由教务值班人员检查,每天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政教处,晚自习单独考核。

  4. 任课老师详细记录每节课学生表现,要求根据迟到人数扣3—5分,旷课扣10分,吃东西、看杂书、睡觉等扣2分,不按要求填写扣10分。

  5. 每周五下午政教员根据课堂日志算出课堂分数,无特殊情况星期一及时公布。

  三、常规纪律检查

  1. 每周纪律基数分为400分,算分时,根据各项检查情况算出每班纪律总分,进行评比。

  2. 每天三次固定检查时间:早读课前、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前的纪律情况。

  3. 政教处及学生会纪检部分组检查各班课前自习情况,凡聊天、乱走动、不安心学习者,每人次扣5分;发现不读书玩耍、听音乐、玩手机等等,一概每人扣10分,插座上有充电器,充电器没收,并扣班级10分;看不正当书籍每人次扣5分,课前10分钟自学检查班级人员齐,学习认真加10分。

  4. 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者视为迟到,迟到、早退者每人扣班级10分,课间迟到者每人次扣10分。

  5. 课间在教室内玩牌、下棋、追逐打闹、拍球等等发现后每人次扣班级10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6. 旷操(包括早操)、不参加升旗、不带校卡等情况,每人次扣10分。

  7. 吸烟、喝酒每人次扣40分,打架每人扣50分,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停课反省和处分。

  8. 顶撞老师影响课堂秩序视情节轻重扣班级2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9. 考试作弊根据《三高考场纪律要求》的规定进行考核。

  10. 谈情说爱或在公共场合有亲昵行为者扣班级30—50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 上课开手机的,每人次扣班20分,态度恶劣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12. 擅自将外校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带入学校,每发现一人次扣班级2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13.有着奇装异服、带首饰、怪发、染发、披肩发者,一经发现政教人员、班主任、学生会检查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每人次扣10分,如不服从管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14.早自习、课间操及午自习前检查灯,不关灯的班级扣10分(天阴除外)。

  15.政教处检查班级的学风,表扬一次加20分。

  16、各班教室后门没有敞开,每次扣10分。

  17、课堂上睡觉、玩手机等违纪的学生,每检查一人次扣1分(等通知执行)。

  18、每学期召开的家长会,根据家长到会率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第四名70分,第五名以后都累计加60分。

  19、学分每学期请假达到或超过5次,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师评一栏将为B等级。

  20、学校执行每周班级值周的检查方式,针对校园和教室内卫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值周同学一次不到位扣班级10分,地面卫生保洁不好一次扣班级10分。值周没有出现问题的班级一次给班级加50分。

规章制度标准11

  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审查人:BBB

  本标准批准人:ccc

  本标准委托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组织工作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工作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xx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xx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xx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DL/T485-1999电力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管理职能

  3.1 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2 工会组织机构网络的设置与建立。

  3.3 管理工会会员工作。

  3.4 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考察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3.5 负责工会委员会工作和工会小组建设。

  3.6 协助正副主席搞好工会内部管理。

  3.7 负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2.8吸纳和发展新进公司职工入会。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4.1.1 工会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4.1.1.1 会员群众办工会的原则。

  4.1.1.2 精干、高效的原则。

  4.1.1.3 根据工会干部的岗位定编和组织人事安排工作。

  4.1.2 XXX供电公司工会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形式为:

  公司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

  4.1.2.1 XXX供电公司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X供电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工代会的领导下工作,对工代会负责。公司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工会办公室主任、生活女工委员会主任、组织干事、生产劳动保护干事、宣传文体干事、工会财务会计、出纳会计等岗位。

  4.1.2.2 XXX供电公司工会委员会下设生产安全委员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组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工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同步。

规章制度标准12

  一、校园预算管理实行“一所校园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校园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二、校园预算是指校园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历年),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反映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校园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校园预算编制小组是校园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校园预算编制活动。

  四、校领导班子是校园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xx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校园预算和决算报告。

  五、校园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校园各部门的意见后,负责拟订校园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校园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园领导报告预算执行状况。

  六、校园预算以xx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校园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七、校园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八、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透过实际状况与预算的比较,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状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九、预算编制的方法。校园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状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校园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xx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校园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xx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xx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xx采购预算。

  十、校园预算一经批复下达,校园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十一、校园预算草案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十二、校园决算是反映校园必须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校园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资料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十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xx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校园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由校园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规章制度标准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地融入公司和岗位,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试用期员工,是指通过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竞聘,新入职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试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都要进行试用考察,通过试用,对员工的适岗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3.2员工的试用期,是指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核之日起,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3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期间以及试用期,此期间的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发放,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

  3.4员工的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职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为:

  (1)对于外招、内聘职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2)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于见习员工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提前转正:

  爱国传承超越

  4.1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对于员工提出的提前转正申请,其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需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逐级严格审核,最后提报总裁审批。

  4.2人力资源部在审核时,要求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提前转正:

  (1)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2)岗位工作规范培训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3)岗位工作技能素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试用期内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生。

  4.3为严格规范试用期,对于提前转正,人力资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内聘员工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2)部门职员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3)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不得低于3个月。

  五、试用期的培训:

  5.1同一批入职的新员工人数超过5人的,由人力资源组织,进行集中的培训;低于5人的,可以单独做简单的入职培训,然后在一个月内,在人力资源的组织下,集中做一次入职培训。

  5.2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按照《创二代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实施。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好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5.3入职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教材的发放、保管、回收,以及培训考试工作。

  六、新员工转正:

  6.1新员工转正由员工自己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状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裁审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的转正薪资进行调整,与部门领导和员工沟通后,提交总裁审核。

  6.4对于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员工,可以根据情况,填写《员工试用期延长申请表》,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否则辞退。

  七、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7.1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对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

  7.2员工的试用期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和量化业绩指标的方式,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7.3员工如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申诉,直至分管领导。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如有必要,则实行特殊的考核方式,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7.4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实行月度考核。除公司考核外,新员工每个月需提交一份工作总结,与《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一同存档。

  八、试用期待遇:

  8.1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为转正后岗位工资的80%。对于重要、关键的岗位或者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实行延期支付的方式。

  8.2还没有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内顶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统称为实习生,工作期间统称为实习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但是可以给予实习补助,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对于虽然还没有毕业的,但是实际全职工作的应届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则不再有实习期,而直接转入试用期。

  8.3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公司实习的时间,毕业后实习期可以转换为试用期。如实习期达到或者超过试用期时间,则不再重新计算试用期,可以直接申请转正。如实习期不足规定的试用期限,则必须补足试用期限后方可转正。

  8.4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公司的节假福利。如有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九、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9.1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

  (4)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

  (5)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

  9.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需提前7天填写《离职申请单》,交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具体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9.3试用期内员工离职若不按照正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违规着视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9.4没有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工资中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予以返还。

  十、附则

  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规章制度标准14

  一、组织机构

  (一)有专职分管校领导负责绿色校园建设工作。

  (二)有专职机构、专人负责绿化校园建设工作。

  (三)绿色校园建设目标明确,规章制度规范、落实。

  二、建设经费

  (一)经费落实。绿色校园每平方米绿化面积经费总投入:小学不低于200元,中学(含中职)不低于250元,高校(含高职)不低于300元。

  (二)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专账,管理规范。

  三、校园规划

  (一)编制有分区合理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二)编制有符合标准的绿色校园建设规划。

  四、校舍建设

  (一)经济、适用、坚固、安全、环保。

  (二)基本满足“绿色建筑”指标要求。

  (三)功能、规模满足教学生活基本需要。

  (四)外观、用材与校园绿化景观基本协调。

  五、绿化景观

  (一)生态自然。坚持生态理念,景观和谐自然。绿树绿地多,绿色体量大,乔木、灌木、草坪搭配恰当,具备生物多样性、植物多样性生存条件。建设水系的,水体适中,水深安全,水岸亲和。

  (二)生均绿地面积大:小学大于6平方米,中学(含中职)大于7平方米,高校大于8平方米。

  (三)绿地率大:小学大于35%,中学(含中职)大于38%,高校(含高职)大于40%。

  (四)绿化覆盖率大:小学大于45%,中学(含中职)大于50%,高校(含高职)大于55%。

  (五)大树多、绿量大。绿体率:小学大于350%,中学(含中职)大于400%,大学大于450%。

  (六)“一无三少”。校园无裸露泥土;大草坪、大铺装、大水体少;硬堡坎、硬水岸、硬树池少;人工景观、人工水体、人工喷泉少。

  (七)绿树成荫、房在树下、校在林中。

  六、其他要求

  (一)获得“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等证书。

  (二)属于生态校园。

规章制度标准15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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