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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11 10:02:1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规章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规章制度(15篇)

项目规章制度1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强制性条文及不良行为公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工程必须在内部合同签订后,方能签订外部合同,以便确定安排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试验员及技术工种等,并使其掌握公司总部的管理制度,如未签订内部合同,xx各科室不进行管理。

  2、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所需总人数的60安排正式职工上班,其计算总人数按总造价除以2.5万元/人;如每月未安排足够人员,则按总公司文件处罚,由xx人每月320元收取费用,由财务科直接划帐;时间按建设方合同工期减一个月。

  3、投标所用项目经理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全员证在工程款来第一批款时,由xx财务科按每人每证扣300元支付给持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继续使用上述人员,则按本办法的第5条执行。

  4、经营科将内部合同和外部合同各复印一份,送至分公司各领导、办公室及工程科,以便按合同进行管理。

  5、对持证人员安排

  项目部中人员有项目经理证、技术人员(工程师证)、施工员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一律使用本人证件;对于项目部人员无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员证、试验员证者,可采取使用别人证件,但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其被使用证件人员必须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责任,被使用证件人员工资实行包干:即项目经理:3000至5000元,技术负责人20xx至3000元,质检、安全员、试验员1000至1500元。

  6、不论项目大小,必须有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试验员(或使用他人项目经理证、质检、安全员证、试验员证),以便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7、施工员、质检、安全员证必须由公司委派,但施工员不准使用他人证件。

  8、开工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⑴进行图纸会审;

  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⑶办理开工报告;

  ⑷办理许可证。

  如遇特殊情况,在基础±0.00完成前必须将上述证件及资料办好,否则,责令停工,并罚款1000元。

  9、项目部施工许可证内容,由工程科根据内部合同人员安排进行填写,并由工程科送交办公室盖章,再由项目部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

  10、基础中检、主体中检、竣工验收必须通知分公司领导或有关科室参加并通知被使用证件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参加。

  11、其它管理制度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12、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项目规章制度2

  工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项目规章制度3

  1总则

  1.为提高公司项目部人员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的项目管理。本制度是规范项目部的管理行为、明确项目部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3.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4.项目部管理制度,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公司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部各成员应在公司管理层、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各岗位的责任制度,其内容如下:

  项目经理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应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开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管理证书。

  4.项目经理接受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领导,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与监督;施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企业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项目经理违法、违纪时,企业可酌情撤换项目经理。

  5.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素质:

  1)具有符合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2个及以上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3)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及法规知识。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6.项目经理的责、权

  1)代表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4)对公司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组织并实施。

  5)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6)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善后工作。

  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7.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参与公司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2)经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3)参与公司选择现场作业队伍,有建议权。

  4)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项目工程人员的分工与职责。

  5)根据总经理授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权限:

  6)备用金20xx元,非生产性(如:打车、公关费用等)的日常开支费用最高一次300元以内,可直接支出,300元以上的需经常务副总经理电话或签字审批通过方可支出;

  7)有权单项工程协调费20xx元以内,20xx元以上向常务副总经理报告,经同意方可使用;

  8)有项目部人事任免建议权,及有调薪及人员调岗建议权。

  现场工程师岗位责任

  1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法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熟悉基本建设程序、施工程序和施工规律,并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运用。

  2熟悉建设工程结构特征、工艺要求与关键部位,掌握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社会和经济技术条件,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组建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并从人力、物力、财力及技术等方面,合理均衡组织施工。

  4做好开工前施工条件的准备(包统阶段性和作业条件的施工准备),搞好“三通一平”促成工程开工。

  5熟悉审查图纸及有关资料,在上级技术部门组织下,参与图纸会审。

  6了解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弄清坐标位置、水平标高,测量定位。

  7对施工队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节约等问题实行全面控制,建立日常和定期检查,随时掌握工程动态,解决施工中的各种矛盾。

  8严格执行工艺标准、验收和质量验评标准,以及各种专业技术操作规程,狠抓“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方针的落实,制订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措施,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施工员还要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9参与预算的编制,积极挖掘内部潜力,狠抓节约,当家理财,降低成本。 10按照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抓好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和科学管理,实现文明施工。

  11及时准确地搜集并整理施工生产过程、技术活动、材料使用、劳力调配、资金周转、经济活动分析的原始记录、台账和统计报表,记好施工日记。

  12配合绘制竣工图,组织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检,负责整理好全部技术档案。

  13参与竣工后的回访活动,对需返修、检修的项目,尽快组织人员落实。 14与甲方、监理和有关单位保持经常联系,及时向他们通报施工动态,取得他们的支持。

  安全员岗位责任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制订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2新入场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并及时督促检查各班组、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实施情况。

  3参加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5 4按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和要求,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的实际,正确合理地布置和安排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5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和不安全隐患,立刻提出改进措施。

  6负责组织各班组的安全自检、互检和施工队的月检,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7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统计台账,按时填报安全生产报表。

  8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加以制止,遇重大隐患,有权先暂停生产,待整顿合格后,方能复工操作;对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保护法者,经劝阻无效,有权采取经济措施和越级上报;有权检查特殊工种操作证,无证上岗者可停止其工作。

  资料员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资料的管理规定,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体系运行证据进行收集整理。

  2按公司质量体系要求,对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编制在用有效文件清单;对文件的发放进行控制,形成文件发放清单;竣工交付后整理好所有文件和资料,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填写相应记录。

  3各种资料的编制整理要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对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

  4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成册、汇总和装订工作。

  5负责向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有关人员讲解相关表格的填写方法和其他要求,并做好协助工作。

  6项目部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由项目经理组织。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设计工程师、现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自审,并提出各系统自审记录。针对各系统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对图纸进行修改再次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审核。

  2.施工组织的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设计由现场工程师主持,组织项目部各管理员和施工队长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设计。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主要内容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材料设备、劳动力、施工工具和施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结合现场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程、施工方法,人员配置等。

  3)尽量减少临时设施,合理安排材料设备的采购,减少货物运输量,科学地布置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项目经理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交底应有记录。由资料员负责登记发放签字后存档,发放后施工队人员认真学习。

  3、技术交底制度

  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由现场工程师向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并做好记录。技术交底的要求为:

  1)整个施工过程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

  7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2)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4)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5)重点和特殊施工内容设计图纸,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技术交底的内容为: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施工内容的具体部位,尺寸,位置及规格。 4)各施工单位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6)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7)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4工程施工记录

  现场工程师在每天施工完成后,要将每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现场工程师工作日志上,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5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中要及时做好需要隐蔽部分的隐蔽工作,要在取得监理方的验收签字后才能进行工程隐蔽,要对如下施工内容进行隐蔽:

  1)所有暗埋的PVC管、镀锌管、接线盒。

  2)所有有吊顶后无法看见的,管、槽、桥架。

  隐蔽工程的验收一定要随工程进度一起完成。

  6工程技术档案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设方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

  8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2)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项目经理和现场工程师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3)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工程建设方资料员保管。各种资料由现场资料员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在现场工程师的指导下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9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管理员应严格贯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2、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施工员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施工阶段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要返工的一定要返工。

  5、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监理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报审,材料没有得到甲方、监理的,审查签字,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7、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现场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甲方,监理方的检查。

  8、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公司要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要追究经济责任。

项目规章制度4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项目规章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审计局直接实施完成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理,是指法制科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科室提交的反映审计(调查)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的行为。

  第四条审计(调查)项目审理工作分为一次审理和二次审理两个阶段。一次审理在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进行;二次审理在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进行。

  第五条审理工作采取报送审理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审理人员可以到审计现场进行审理,或经总审计师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直接到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

  第六条审计组组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编制审计组的审计(调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审计记录和审计证据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第七条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在审计组将审计(调查)项目相关资料提交法制科一次审理前,应当组织审计组成员讨论审计(调查)报告等内容,并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复核,提出一次复核意见。

  第八条审计组完成现场审计,按规定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前,应当将下列资料提交法制科进行一次审理:

  (一)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

  (二)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审计证据材料;

  (三)审计组代拟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草稿);

  (四)审计组所在科室出具的一次复核意见;

  (五)审计定性、处理处罚适用的必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审理人员在一次审理过程中,应当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

  (二)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调查)报告中反映;

  (三)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

  (五)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

  (六)审计(调查)报告中对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与同类项目同类问题是否一致;

  (七)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八)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审理人员经一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应当及时提请法制科负责人召开审理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一次审理会议一般由法制科科长主持,审理人员、审计组相关人员参加,也可以吸收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法制科可提请总审计师主持一次审理会议,法制科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审计组相关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十一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一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一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一次审理意见书。

  第十二条根据一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一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根据情况提出下列明确意见:

  (一)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

  (二)指出审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一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及意见认真进行研究,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并对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无法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的采纳情况说明和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十四条法制科应将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修改后的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及有关资料及时报总审计师审核,总审计师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审计组所在科室报分管局领导,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十五条审计组应当及时将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如召开交换意见会的,应提前两天通知法制科,法制科可以安排审理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组应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对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事项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应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报告;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处理处罚的,代拟审计决定书;对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的事项,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审计发现的显著轻微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期间已经整改的或者建议由被审计单位自行整改的,代拟审计建议书。

  审计组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当对上述资料和业务文书进行复核,提出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六条审计组收到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按规定提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类文书代拟稿后,应当将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连同下列资料一并提交法制科进行二次审理。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的反馈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

  (二)代拟的审计机关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

  (三)审计组所在科室的二次复核意见。

  第十七条审理人员在二次审理过程中,主要审理下列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调查)报告有异议的事项及审计组的核实情况说明;

  (二)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审计(调查)报告的修改情况;

  (三)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是否恰当,编制是否规范。

  第十八条审理人员经二次审理,提出审理意见后,召开审理会议可区别情况处理:

  对审计组及所在科室采纳一次审理意见、被审计单位无重大异议事项,二次审理无具体审理意见的,可不再召开二次审理会议,经法制科科长同意后直接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对有异议的项目,法制科按一次审理会议的模式组织二次审理会议。

  第十九条审理人员应当对二次审理的主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经二次审理会议主持人确认后,形成二次审理意见书。

  第二十条根据二次审理发现的有关问题,法制科在出具二次审理意见书时应明确提出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应当对二次审理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研究,认真修改审计结果类文书,并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逐一向法制科作出书面说明,不采纳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修改后的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应当及时提交法制科。

  第二十二条法制科根据审计组及所在科室对二次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代拟的审计结果类文书直接进行修改,对重要修改情况形成书面说明,并经审计组所在科室确认后,将修改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及有关资料报送总审计师审核。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将经总审计师审核后的审计结果类文书报送分管局领导。

  第二十四条涉及基建投资审计中心的项目送法制科审理前,均需经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审核。

  第二十五条审理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业务科室、审计组及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审理过程中遇有争议或涉及重大事项,法制科和审计组所在科室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和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法制科对报送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经法制科负责人同意应当退回业务科室要求补充完善。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在将审计(调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法制科审理的同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版通过审计管理系统(OA)提交有关审理人员。

  审计组补充完书面资料、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电子稿后,法制科应分别控制在7个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和二次审理。如遇重大项目或集中审理项目等特殊情况时,经总审计师批准,可适当延长审理时间。

  第二十九条审理结束后,法制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提请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审计结果类文书。

  第三十条法制科应当合理组织、安排审理人员,明确内部分工和相应责任。遇有特殊情况,经局长同意,可向业务科室临时借调审计人员参与审理工作。

  审理人员要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严谨细致,确保审理质量,防范审理风险。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人员、法制科及审理人员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审计组及所在科室提交审理的审计结果类文书、审理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审计结果类文书的修改情况,应当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考核的依据。

  法制科应当定期通报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三十三条审计组应当将提交的审计(调查)报告一次审理稿、审理意见书、业务科室对审理意见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重要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等审计文书,归入审计档案。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项目规章制度6

  为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统一办公用品规格,节约经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现制订项目部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申请

  项目部根据办公物品需要情况以及消耗水平,填写办公物品采购预算表,由项目经理、xxxx总经理签字后交办公室。如果办公物品需要指定某种特定规格,或者未来某种办公用品的需要量将发生较大变化,也一并向办公室提出。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或超出统一配发标准的,须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xxxx总经理审批。

  二、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采购

  项目部物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标准和数量进行采购。凡指定办公物品规格、数量、购买单位的,持总经理签字后的申请书和采购预算表,由办公室按照成本最小原则采购。

  三、项目部办公物品的领取

  项目部办公用品采购后,由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核对无误后分别在《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或者《在用低值易耗品清查明细表》上签字领取。

  四、项目部办公物品的费用支出

  项目部办公物品费用由xxxx统一预支,纳入工程建设成本,项目竣工时予以结算。

  五、项目部办公物品的保管

  项目部办公物品由项目部按照xxxx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和使用。

  六、项目部办公物品的盘存

  项目部办公物品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定期清点,清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清原因,然后以书面形式向xxxx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进行汇报,同时通报办公室,重新调整在用物品清单,使帐物保持一致。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解散时,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登记、检查、检收和管理。

  七、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持有量调查

  办公室必须对项目部所拥有的办公用品尤其是低值易耗品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为项目部所报统计数据是否与项目部领用记录相一致、办公用品采购预算表是否与实际数量一致,并定期对每月领用量、使用量以及余量(未用量)做出统计,向xxxx总经理及项目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八、项目部办公物品的报废处理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填写《办公物品报废申请书》,注明办公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由xxxx总经理签字后,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修等重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污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财经纪律的。;违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项目规章制度8

  为保障“老北京胡同文化”展示项目(以下简称:胡同)顺利推进,制定以下各项工作措施予以保障。

  一、组织保障

  成立老北京胡同文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资深北京胡同文化研究专家,圈内人称“胡同张”的张毓隽加入与艺汇家中国国际手工村活动策划团队组成成员组成,负责制定老北京胡同文化展示规划和工作方案、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实施工作,统筹胡同系统展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正常运行。

  二、机制保障

  1、建立老北京胡同文化体系。制订胡同规划、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资源规划、数字化规划,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检查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统筹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确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对相关人员的配备,以及创建情况进行专项考评。 3。建立工作定期总结表彰制度。对学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举办技术与学科整合和网络环境下改革的课件、优秀评比、展示等活动。

  4、建立激励机制。把应用能力和展示解说作为考核、评优、晋升职务职称的内容之一。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信息化队伍的建设。

  5、建立信息技术与文化整合的应用机制。由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员的优势,分区域制定落实方案,结合多种形式,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展示中的应用。

  三、安全保障

  1、加强现场展品与管理,确保展品与参观人员安全。严格执行北京市的安全相关法规、政策,制定的展览运行、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以总务处(教技室)为中心加强对学校的网络安全审计、网络访问及上网日志监控。加强数据安全建设与管理,逐步建设备份系统,保障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

  2、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建成安全、绿色、文明的学校网络体系。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增强网络道德教育,加强技术防范,提升应急响应速度,每年参加市组织的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使网络安全教育有效地注入教育信息化的全过程。

  四、经费保障

  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所需的经费。学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增添、更新和维护、保养经费并且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的经费用于信息技术专项培训。同时学校在安排信息化教育经费时,要全面考虑资源建设、教师培训、系统建设及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的需要,确保应用工作协调发展,努力提高资金投入的效益。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和公开透明,杜绝重复投资和浪费,确保公开廉洁。

项目规章制度9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奖励原则

  3.1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3本制依据发明创造的数量给予奖励、报酬。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3.4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3.5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发放。

  3.6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4.奖励、报酬标准

  一次性奖金

  4.1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XX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

  专利实施后的报酬

  4.2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创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获得上述4.1条的奖励外,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按5%,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1%

  4.3一项发明创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3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5本企业无偿或低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参照其转让或者许可使用的市场价格的税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发明人或

  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获得侵权赔偿后的报酬

  4.6本企业从侵犯专利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者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本企业按本制度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

  采纳建议

  4.7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企业采纳而完成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将参照第4.1条标准的10%-50%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享有第4.2-4.6条所规定的报酬。

  5、奖励支付

  5.1第4.1条和第4.7条规定的一次性奖金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向行政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定,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人事部门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

  5.2第4.2条、第4.3条规定本年度的报酬,本企业将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办理,由主管部评审,并经财务部门审计,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5.3第4.4-4.6条规定的报酬,本企业取得费用或协商确定后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6、附则

  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本企业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定人:有限公司(盖章)

  批准人: (签字)

  公布日期:

项目规章制度10

  项目办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廉政建设制度

  1、组织项目办、各施工单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管理,树好形象,带好队伍。

  2、认真落实本项目办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廉政建设责任状》和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

  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项目办重要议事日程,与工程建设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杜绝各类腐败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项目规章制度11

  食堂厨工岗位职责

  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认真搞好食堂伙食工作。

  一、项目办全体人员和有关单位来客、来人在本食堂就餐。

  二、按时开饭,做到花样翻新,色香味美,确保就餐人员吃好,满意率不低于70%。

  三、搞好厨房、餐厅、库房及个人的卫生,每周对炊具、餐具、用具要进行1-2次彻底消除。蔬菜粮食等食物要摆放整齐有序,干净利落,做到生、熟食分开,确保食品无变质,屋内无蚊蝇,把好病从口入关。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规章制度12

  勤务员岗位职责

  一、责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做到主动、热情、周到。

  二、负责主任室、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及院落的卫生和凉水、开水供应工作。

  三、适时对职工宿舍床单、褥单、被罩、枕巾等进行洗涤、晾晒、装铺,做到干净利落,让职工满意。

  四、协助打字员做好文件、材料、图纸等复印、装订工作。

  五、协助做好来宾、来客食堂就餐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xx)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规章制度14

  工作程序:

  督促施工单位作竣工验检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根据报告作现场预验,提出不完备的地方

  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正式验收

  确定交接日期

  返工或处理

  存在问题

  竣工验收前,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验收资料,会同监理单位严格审核各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

  a.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b.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c.设计变更通知单

  d.工程建设记录

  e.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若有时)

  f.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

  g.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h.试验、检验报告

  i.基础工程验收记录(包括验槽记录、各种桩基施工记录及桩基测试报告)

  j.结构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k.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

  l.竣工图

  m.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n.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竣工的项目必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批复、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竣工验收的标准

  土建工程验收标准,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米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

  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保质保量,施工完毕,排水道必须做好冲洗、试水、畅通,给水管完成清洗试压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消防、通讯、有线电视、监控、可视对讲、电子门控等工程项目应全部安装结束符合安装技术质量要求。

  消防、气象、环保、电梯等专业工程,验收前,需满足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条件和标准。

项目规章制度1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专职员工作。

  3、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5、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苗子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6、改善劳动者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和身体健康。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不安全因素发生。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

  4、对本项目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设施和措施,并做好三废治理工作。

  5、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标志、安全规章制度以即使安全用电、防物击、防随落、防机伤、防中毒、防风的教育工作,负责新工人的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7、监督职工使用三宝。

  8、经常检查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四器防护,用电机设备及其防护装置的安全情况,所有防护装置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若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并监督工人按章作业。

  10、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保护现场,即使上报,并积极参加调查和处理,重伤或死亡事故应即使上报公司。

  11、积极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活动”,促进安全生产。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团结施工生产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生产任务的同时交安全交底,检查和监督班组安全作业。

  3、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必要时可强制停产整顿。

  4、对生产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及参加调查处理。

  财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2、对企业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

  2、在发放现场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高凳、吊钩、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和配件时,要认真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报废更新。

  3、加强仓库人员教育,执行有关危险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上班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5、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知识。

  2、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方面知识,积极参加新工作、新工人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员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3、正确使用和爱护用品或安全设施、工具、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机械电力设备,无证不操作特殊工种作业。

  4、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及使用的工具,做好文明施工,发生事故或发生未遂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5、职工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压制。

  6、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带安全帽上班者罚款2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元/人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拉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者,责任自负。并罚款50—200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2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者,处以100元罚款。

  7、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3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20元/次。

  9、木器厂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10元/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1、具体内容见工地治理综合管理条例。

  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会审是为使施工技术人员全面熟悉和掌握设计内容,设计要求和特点;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处理工专业,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便顺利进行施工。

  1、初审,联审和会审。

  (1)初审,有经管部门技术人员负责人组织的队伍审查。

  (2)联审,在初审的基础上,经管部将初审结果上报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汇总复审。

  (3)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图纸终审,参加会审各方均要盖章签字。

  (4)未经图纸会审的工程不得施工。

  2、图纸审查会议的主要任务

  (1)初审时对各专业,各工种所提问题进行探讨,消除误差,集中问题,为联审提供材料。

  (2)联审会议是针对初审提出的问题进行复核,并确定会审参加人员。

  (3)联审会议主要由设计单位做技术交底,解答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4)各级图纸审查会议均需做好记录。

  3、图纸审查会议的程序

  (1)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施工队应即使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图纸会审日期。

  (2)联审必须在会审前进行,施工队应在联审前一星期将图纸交给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并通知联

  审和会审日期。

  (3)初审必须在联审前进行,初审前一星期,施工队茎图纸交给有关人员熟悉和自审。

  4、图纸审查内容

  (1)审查各专业图纸和文字资料是否齐全,不足部分应联系补齐。

  (2)全面熟悉图纸,掌握整个建筑物的概貌,高清各专业。

  请假制度

  为严格队纪队规,保证工作正常次序,掌握施工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本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应具备热爱本岗位思想,请假必须根据施工进度,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

  2、因公出差,事假等均应履行手续,管理人员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班组职工由班组长同意,方可安排出差或休假,财务凭手续考勤,未经领导同意擅自休假出差者作旷工或离岗处理。

  3、项目部根据请假人员请假事因性质的情况,给予考虑,一般有急事的职工给予优惠安排,一般请假做同意安排。

  4、项目部管理人员一年一次探亲假(来回七天),探亲前应经负责人同意,要服从工程进度安排。

  办公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要请假。

  2、为提高办公效率,办公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商讨问题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原则,尽量不在办公室会客。

  3、经常保持办公室整洁,无关物品不准放在办公室内,办公室桌上的图纸或资料防止要整齐,看完报纸随手把报夹挂会架上,不准随便乱扔纸屑和果皮。

  4、职工一般不能进办公室内玩耍,更不得任意翻阅图纸和资料或开动抽屉。

  5、本项目部决定于每星期五召开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进度计划,安全等工作安排会议,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工地主管部门请假,否则将处于50—100元罚款。

  项目办公用品,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项目办公用品,财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人员必须要爱护项目办公用品和财产。

  2、对有意损坏办公用品和财产者,要进行处罚。

  3、施行项目办公用品和财产(包括检测工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损坏或遗失要追究其责任。

  4、办公用品,财产不得挪用和移宿舍使用,已经发现处以50—1000元的罚款。

  5、购置办公用品及财产,必须由领导签字同意,方能购置。

  6、项目负责人要制定专人做好对所有办公室用品和财产的登记手续,并把使用情况,完好程度,维修过程,使用人,进货,库存等登记表存档,以便备查。

  材料入库制度

  1、施工当中所需的一切器具,材料进入现场,仓库保管员必须先凭采购员提供的功底负责人签字批准的:进料单“入库。

  2、所进入现场的器具材料,由仓库保管负责清点,对其质量进行验收,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者不能入库。

  3、茎验收合格后,对器具材料的进场日期、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进行分类登记,上册备档。

  4、入库的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挂上标签。

  5、在器具或材料未用尽前需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想功底负责人或材料员提供情况,以便及时准备采购,以免脱节。

  仓库保管制度

  1、裁量器具入库“进料单“和验收合格后,建立材料登记手册。

  2、入库材料应分类分项堆放整齐,并标上标签,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隔离存放。

  3、领取材料器具,必须经过出料登记,方可领取。

  4、器材收回后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的,根据损坏程度的轻重和器材的单价,给予适当的赔偿。

  5、仓库保管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

  6、负责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领取数量需经安全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发放。

  7、每月盘存,核对材料库存情况,上报领导。

  人员进出场制度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的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六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经保卫科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工程部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或假的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罚款50—100元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申请,经施工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资。

  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检查手续。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的综合治安管理奖惩订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夜班制度

  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时间,每天晚上7:00至次日早上7:00。

  2、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的位置。

  3、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科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打瞌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台夜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7、夜值班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视具体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早向负责人提出。

  9、夜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表,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

  门卫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财物科学管理,确保财物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场。

  3、本工地死亡任何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严禁出场,违者按偷窃论处。

  4、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和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和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规定。

  5、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自查手续,做好组织规定的各项工作。

  6、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领导,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处罚。

  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工地每个星期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施工用电每月每月检查二次,在每月上旬和中下旬,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出现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3、井架、脚手架等每一个月检查两次,在全貌10日,25日,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定人定时进行整改,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卫生,安全,防火等每月检查两次,在每月10日、25日,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负责组织各班组长进行检查,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应落实到班组,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定期整改,并由安全员进行复查。

  检查标准(必须按JGJ59—99规定项目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保证他们能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培训,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确保只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才能上岗。

  2、严格执行建设部门建教F1997183号文《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针对性组织各职能人员参加培训。

  3、定期组织项目部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参观交流活动。

  4、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50元。

  2、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地点,违者罚款5—10元/次。

  3、厕所做到专人清洗,每天不少于两次,同时经常喷药,消灭蚊蝇。

  4、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及时清扫,棉被、物品需折叠,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

  5各工种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并堆放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20—100元。

  6、由炊事员负责清扫,排通食堂边的污水沟,保证废水外排通常。

  7、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8、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9、由项目部每月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现场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项目部的制安秩序,保护本项目部及职工的利益,是工程能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没有得到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门卫应阻止外来人进入工地,进入工地人员需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职工家属或亲友来工地,必须在门卫室登记,要留宿者必须报项目部保卫科同意,否则将10—50元罚款。

  3、门卫负责关启大门,平时由小门出入,车辆进出开启大门,未办理出入证的一律不准开门放入。职工晚上外出应预先向门卫打招呼,在22:00前返回工地。

  4、出现特殊情况,回工地应缴门卫开门。发现夜间爬门、爬围墙者,又工地保卫人员负责,以盗窃罪处理,罚款50元/人,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5、工地内严禁赌博、打架,每发生一次,视情罚款50—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处理。

  6、施工人员进出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不服从管理的由安全保卫科签发罚款单,罚款为每次10—50元。

  7、工地内发生偷窃行为的,由安全保卫科视情处理。

  8、上班期间五特殊情况,职工不得倒宿舍会客,一般由门卫通知职工到门卫室会客见面,客人视情经同意而定。

  食堂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食堂伙食,改善职工生活,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使大家能吃到卫生可口饭菜,心情舒畅,顺心工作,特制订食堂管理制度如下:

  1、炊事员对职工必须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2、提高烹饪水平,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做到饭菜多样化。

  3、食堂购菜专人过秤,做到钱物相符,物美价廉,不买变质蔬菜。

  4、炊事员应做好自身清洁工作,同时保证食堂清洁卫生。勤打扫,及时清理残菜剩饭,搞好各项除害措施,做好蚊蝇、老鼠、蟑螂的灭杀预防工作。

  5、酷暑施工时,食堂保证茶水的足够供应。

  6、食堂炊具,物品不得擅自占用,损坏照价赔偿。各种调味品私用应上交菜票。

  7、食堂坚持为工人服务的方针,做到准点开饭,排队买菜,节假日不停炊。

  8、每日买进菜的数量,价格,需经有关人员登记备查。做好成本核算,每餐记账,月底结清,公布亏赢情况,当日不用餐,提前向炊事员打招呼,以免浪费。

  9、遵守秩序排队买菜。

  10、炊事员及家属不得搞特殊化,另开小灶。

  11、节约用电、水及柴火。

  12、炊事员与职工之间相互关心帮助,共同办好食堂。

  工地宿舍及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住宿安全舒适,又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清洁。

  2、遵守作息时间,天亮不开灯,不大声喧哗和嬉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来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接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倒剩余菜饭或泼水,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理第七条规定出发。

  浴室管理制度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工地,搞好浴室卫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浴室要每天及时打扫,由专人负责保洁。

  2、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要节约用水。

  3、每个职工要爱护浴室内的器材,严禁任意拆除。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方可挂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劳动防护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接收“三级教育”。

  3、执行企业安全制度和现场劳动纪律。

  4、利用各种机会学习本工种的新技术、新方法和安全知识。

  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为了能使工程顺利进行,应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使职工能多了解一些安全知识:

  1、有安全员、班组长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

  2、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国家规定等。

  3、认证检查各种电动机械、脚步手、架井架、配电箱、卷扬机等,确保机械能正常运转、使用。

  4、坚持阻止职工违章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生产制度

  1、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如有违反,按违章条例扣罚。

  2、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必须又安全网等生产安全防护设施,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生产工人系好安全带和保险钩,杜绝冒险操作,如有违章条例扣罚。

  3、高空作业,必须保持紧张、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准向左右、上下乱扔杂物等,不准相互开玩笑、逗乐,以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一经发现,按违章条例扣罚。

  4、使用电器和机械,必须实行定人、定位、杜绝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同时必须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和壁垒装置,杜绝不符合安全的隐患及非专人操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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