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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4-02-27 19:06:30 炜玲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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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5篇)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养护队伍设队长一名和队员若干,对所属养护区进行养护管理。养护队长负责对队员的日常指导、调配和督查,具体安排、落实队员的具体工作。养护队员必须服从队长调配,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养护职责

  第三条在养护期限内,我公司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第四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人对自己分管的地块负责浇水、施肥、治虫灭病、除草及绿篱、花坛、树木的日常修剪工作。

  第五条大型及需要集中处理的工作由养护队长统一安排。

  第四章养护内容

  第六条管理程序:包括浇水、培土、修剪、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扶正及绿化区域卫生保洁等整套过程。

  第七条管理工具:

  一、手剪、长剪、高枝剪、扫边机、剪草机、绿篱机;

  二、喷雾器、桶、斗车、簸箕、扫帚;

  三、铁锹、锄头、镐、锯、梯子、塑料水管;

  四、机油、汽油、维修费部件;

  第八条养护内容:

  一、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二、灌木、绿篱: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三、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第五章工作规范

  第九条日常工作规范: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

  三、用工期间,服从队长或主管领导工作安排;

  四、用工期间,严禁从事与养护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工作场所,严禁抽烟,以防引发火灾;

  六、文明礼貌,禁讲粗话脏话,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七、未经允许,严禁自行操作养护机械设备;

  八、严禁偷窃等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处理;

  九、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人透露有关工作的任何情况。

  第六章操作规范

  第十条浇水

  一、对植被、树木要适时适量浇水,保证水分满足多种植被的生长需要,无因干旱而造成植物枯萎旱死情况;

  二、浇水前应将草坪上、花坛中、绿篱中的杂物捡拾干净,地块内的多种标牌擦拭干净;

  三、使用喷头浇水时,要随时观察喷淋情况,调整喷头扬程,不得将水喷洒到道路和建筑物上,使用软管浇水时,应注意不得使水漫流到道路等地方;

  四、不论何种方式浇水,必须做到人走水停,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水源;

  五、各种喷头要在当日浇完水后或下班时全部摘下,软管要倒净管中存水(上午、下午下班时均应倒净),并盘卷整齐。对朝下的喷头、软管要妥善存放,以防损坏和丢失。

  第十一条施肥

  一、对生长不旺的植被、植物、树木要适时适量施肥增壮。各种植被施肥以化肥为主,植物以有机肥为主;

  二、施肥时,要将植物周围土壤翻开,将肥料均匀撒下,然后用土回填覆盖。一定要喷、洒均匀;

  三、施肥完毕后要及时给足水份,以利肥力发挥;

  四、对一次播撒后剩余的肥料,要重新包装捆扎好,以备下次使用;

  五、对肥料用完后的各类包装物,不得随地丢弃,要在施肥结束后,捡拾整理后扔进附近垃圾箱内。

  第十二条灭虫

  一、经常观察植被、植物的生长情况,掌握多种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在病、虫害易发和高发期前,普遍施药预防,一旦发现病、虫害,要立即施药杀灭,勿使其蔓延泛滥;

  二、农药配比参照说明合理勾兑,保证药效;三、绿篱、花坛的顶面,两侧,树木的叶面、叶底均要喷洒,要保证喷洒细致、周密、无遗漏;

  四、对用完后的农药空瓶和直接接触药物的其它包装物,不得随地丢弃,要在施药后及时收拢,妥善处置,集中处理;

  五、对施药后的地块,要及时树立警示标志,以防发生农药中毒事故;

  六、喷洒农药时,要做好个人的防护工作,以防农药中毒。

  第十三条修剪

  一、草坪要定期修剪,保持平整,留草高度适宜。对机械无法割到的地方,要手工修剪平整,对修剪后散布在草坪上和喷洒在道路、散水、绿篱、花坛下的草屑,及时清理干净并倒到指定地点;

  二、绿篱、花坛及多种灌木造型每月修剪一次,保持顶面,两侧平整。无枯死干黄枝叶。修剪后散落在顶面、两侧周围的枝叶,要及时清理干净,倒到附近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

  三、对多种高大树木,每年冬季对树冠树型进行一次全面修整,伐除重生叠压、低垂、过密、不利枝干生长和有碍树型的枝条和多种雍枝,并对寄生在树干枝条上的多种虫包囊进行清除;

  四、其他植物根据植物特性及时进行修剪。

  第十四条死伤植物处理

  一、对绿篱、花坛中枯死的棵株要及时挖除,对因人为跨越踩踏、车辆碾轧、施工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倒伏,要及时进行梳理扶正,对损毁严重的也要挖除,对挖下的死株和折断的枝叶要及时清理干净;

  二、对多种树木树干上和树下冒出的杂乱丛生的枝条,对因遇风、病虫害和人为造成的枝叶枯死、折断和低垂倒生影响道路行车、行人的枝条,要及时进行剪除清理,对整株枯死的要及时挖掉,挖下的枯树和剪除清理下的枝叶要及时运出地块;

  三、对挖掉的枯树需要种补栽的要进行补栽,不补栽的`要及时将树坑填平,将散落在树坑周围的土块清理干净,并采用水灌法将填土压实整平;

  四、对多地块草坪因人为踩踏,施工动土,病虫害等多种原因造成的枯死斑秃,视面积大小及时进行补栽、补种。无论栽、种都要先将土翻松整平,对施工回填的土方,亦要先灌水压实整平后方可栽种。

  第十五条补栽、补种

  一、对死伤绿篱、花坛缺口进行补栽修复时,新种的苗木要重点养护,以保证成活,对补栽时散落在草坪、道路上的土块要及时清理打扫干净;

  二、栽草时要分簇、疏密得当,埋好压实,种草时要用细沙拌籽,撒播均匀,下籽后再用钉耙重新整耙一遍或撒薄沙一层压籽,然后用脚踩实。对补栽的新草要重点养护,保证成活,对补种的地块要采用喷淋浇水,保持土地湿润,保证出苗齐整。

  第十六条除草

  及时清除草坪、花坛中和绿篱、树木下的多种杂草,做到无明显杂草生长。除草时,将拔、锄下的杂草随手清理干净,装入随身携带的容器内,倒到附近垃圾箱内或指定地点,不得在地块内堆积存放。

  第七章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养护队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高温或严寒等特殊季节确需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养护队长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同意后,可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第八章综合管理

  第十八条队长负责考勤记录,不得虚报瞒报,每月月底汇总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十九条养护员工因病、有事或安排休息需向队长提前请假,队长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病假的需附相关证明,未经审批而不出工的一律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视作旷工0.25天,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0.5天。

  第九章加班加点

  第二十条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加点,但由于特殊紧急状况确实需要加班加点的,需无条件服从执行。

  第十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工作时间衣冠不整的,每次扣除工资10元,队长每次扣除工资20元。

  第二十二条园林机械要做到专人专用,严禁违章操作,违章者视情每次扣除工资10—50元。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违章者自负。

  第二十三条认真工作,诚实干事,不得出现散漫怠工现象,违者每次扣除工资10元,队长每次扣除工资20元。

  第二十四条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未经处领导批准不得私接园林业务,不得擅自离岗,违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队长扣除工资40元。

  第二十五条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不得误工误事,擅自行动,不得吵架打架,违者每次扣除工资20元,队长扣除工资40元。

  第二十六条爱护公物,认真负责,对分派给各人的劳动工具,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械维修,车辆加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及时报告并制止破坏园林绿化行为,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关心集体,及时报告园林绿化相关情况,鼓励多提建设性建议,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2

  一、工作内容

  1、绿化管理员:熟悉管理处其他部门对绿化养护的要求,定期对所辖绿化区域和绿化工具、设备进行巡查、记录、分析绿化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做出短期的工作计划,对出现的养护工作疑难进行分析、总结,拿出解决办法;安排、协调绿化工作人员的养护工作。

  2、绿化工作员:清除绿地的杂草、石子、枯叶,铲理乔灌木树坑,修剪绿地边缘,剪平绿地,造型修剪乔灌木,防治病虫害,补死树死苗,浇水,施肥,处理草地鼠洞,毒杀草地蚂蚁,维护园林小品、雕塑和绿地设施完好。

  二、工作要求

  1、管理要求

  (1)巡视:每周一次,工作全面、细致。

  (2)查核:熟悉管理处领导及其他部门对绿化养护的工作意见,立即到所辖现场核实,依据客观现状分析总结。

  (3)工作计划:因时、因地,依据客观,计划工作合理。

  (4)工作运作: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展开工作,做好养护记录。回答有关部门意见,并落实结果。

  2、养护要求

  (1)清除杂草,纯净率达95%以上。

  (2)清除石子、残枝败叶等杂物,保洁率达98%以上。

  (3)草地边缘修剪整齐,践踏踩坏及时修复,保持完整,完整率达98%以上。

  (4)浇水施肥适时适量,草地生长良好,不缺肥短水。

  (5)剪草,草的高度保持3cm~5cm,平整美观。

  (6)园林器械使用正确,保养及时。

  (7)乔灌木树坑规范、整齐、清洁。

  (8)造型修剪合理,造型优美、景观丰富。

  (9)花木病虫害防治及时、准确。

  (10)补种死树、死草及时,完整率在98%以上。

  (11)老鼠、蚂蚁处理要准确、及时毒杀,鼠洞及时修补、植草。

  (12)绿地设施完好率达98%。

  三、工作考核

  1、养护工作考核

  每月下旬不定期进行全面工作巡查,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公布当月养护工作成绩。

  2、综合考评

  (1)工作人员:依据每月的工作成绩,结合岗位责任、工作规范进行综合考评。

  (2)管理人员:依据工作规范和要求,结合岗位责任进行综合考评。

  四、奖罚办法

  每月工作成绩为综合考评提供主要依据,综合考评为年度评工作先进及辞退员工提供主要依据,以此为奖罚。

  更好对小区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小区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业主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业主生活更加舒适、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由管理处保安队长、保洁班长、事务助理经常对小区的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小区的绿化完好率达99%。

  二、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小区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三、如发现小区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

  四、每月由保洁班长定期对小区各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五、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一生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业主一个自然的环境。

  六、每月由主任助理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3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根本途径。为加大校园绿化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必须委托园林部门规划设计,校长室进行充分论证,符合校情给予设计方案认可。校内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管理责任人为绿化管理员,校园绿化管理机构是以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团队牵头,绿化管理员挂帅对校园内各类树种、盆景挂牌,落实对口班、团、队,划分维护监管责任区域责任到班,形成校园绿化维护网络。

  三、校园绿化实施计划均由总务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校长室论证审批后再由总务处根据计划进行实施,公共部位的盆景、花卉合理摆放,适时调整以及移盆、分植、养护。

  四、校园绿化凡名贵、常绿盆景、四季花卉以及地栽乔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绿化管理台帐。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绿化管理员填写注销单经分管校长、总务主任签字后才能销帐,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并与奖金或承包费挂钩。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绿化管理员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学校教职工也不得将个人的盆景花卉带到校内存放。凡发现有人将校内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总务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校产所有,办公室及公共处室的盆景、花卉摆放均由绿化管理员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选择摆放。

  六、校园绿化的全年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养护管理队伍。养护协议一年订,养护费用凭养护单位提供的花木销售剪额发票年底一次付清。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凡发现有人恶意损坏校内树木、花卉、草坪者从重处罚,除给予批评、通报和一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处以三倍以上罚款。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体育老师要加强常规巡视。安排分散活动时,应充分注意远离绿化带,禁止学生在南侧云梯、单杠处模仿灌篮和足球射门动作,以及在直道南北两端投掷实心球,以避免踩踏绿篱和撞击围护木栏。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4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学校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实现园林校园绿化,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与专业绿化养护单位签订合同,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校园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4、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5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

  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坚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坚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一样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坚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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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绿化是美化、净化校园环境的关键,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态亮点,是陶冶师生情操的有效途径。为加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绿化的总体规划、布局设计须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并充分论证。学院绿化的实施必须从学院实际出发,依据绿化总体规划设计方案严格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调整规划的应经过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校园绿化养护管理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学院成立是以分管院领导、后勤保卫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组成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负责校园绿化养护管理日常工作,对社会绿化企业提供的.绿化养护质量监督管理。

  (三)、公共区域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后勤保卫处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负责日常养护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公共区域摆放的盆景花卉由后勤保卫处统一安排调度,其他人员不得自行移动。

  (三)、各部门摆放盆景或花卉计划均由相关部门编制,报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论证审批后,由后勤保卫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盆景或花卉摆放到位后日常养护由各部门负责。

  (四)、校园内名贵树种、名贵盆景、型树木应根据树种、规格、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台帐及时养护管理。凡出现自然枯死,萎谢的必须由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填写注销单经后勤保卫处处长签字后才能销账,人为因素造成的枯死,萎谢追究后勤保障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校园以及有关处室四季摆放的盆景、花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校园,也不得随便赠送他人。盆景花卉带出校园,门卫必须凭各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放行,教职工个人的盆景花卉存放校内养护的,在进校时应先到后勤保卫处登记注册,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一律作为学院所有。

  (六)、校园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实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的社会绿化企业进行养护管理。养护过程出现的枯死、冻死、干死的树木、灌木、常绿观叶植物均由社会绿化企业按原采购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同品种的树木、盆栽。

  (七)、校园绿化中的乔木、盆景、花卉、草坪师生共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便踩踏草坪、攀摇树杆、采摘花朵,校园建设工程涉及绿化时需提前申请向后勤保卫处申请,批准后实施,凡未经批准擅自损坏学院树木、花卉、草坪者给予批评、通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处以以罚款。

  绿化养护员工规章制度 7

  一、成立校园绿化保养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同志为组长,总务主任边巴次仁同志为副组长,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保养工作。

  二、根据学校整体格局

  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保养的长远规划,包括绿化保养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制定规划时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三、根据规划

  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草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四、树木配植尽量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五、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六、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

  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七、对毁损花草树木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处罚:

  1、乱折树枝、树叶、爬树、摇树,砍枝剔芽,攀花摘果。

  2、在树上钉钉、刻划涂写、捆绳、捆铁丝。

  3、在绿化树木下及花池内堆放各种废物(倒垃圾、污水),点火,挖坑。

  4、车辆等碰损轧坏树木等。

  5、擅自砍伐修剪破坏树型,擅自移栽换栽绿化苗木,摘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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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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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

  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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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同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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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机关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使机关成为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值的树木,应当加强保护,不得砍伐或移植。对于有必要移植的树木,应当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并由专业机构进行移植和养护。

  为了保护医院绿化环境,所有人都应当遵守管理要求。花草、树木应当定期修剪、科学养护,确保其繁茂、旺盛。草坪要保持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确保无裸露地面或叶片枯黄。绿地内应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花草、树木应当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现象。各种花草树木应当明确其科属和生长性,以便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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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化、绿化工作,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学校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提高学校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学校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学校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学校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x、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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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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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社区、美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往宅区的环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绿化养护组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执行以下制度:

  一、积极培育各种花卉苗木,满足社区绿地的'补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断学习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品种。

  二、根据季节、大气和花卉品种确定浇水量,夏季多浇,晴大多浇,阴大少浇,雨天不浇:干燥天气多浇,潮湿天气少浇或不浇:抗旱性强的品种少浇,喜湿性品种多浇。草坪悔周淋透土水一次,土壤湿度不少于石厘米。

  三、即使除杂草,保持草坪,花圃清洁。结合除草进行送土、施肥:施肥应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浓度过高造成肥害。

  1、每季度除草,松土一次,并结合施肥,视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复合肥2一4两,施后覆土浇水。

  2、草坪每月拔除杂草一次,并经常轧剪,草高度控制在五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一次,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施后浇水,或雨后施用

  3、绿篱在春秋每季度修剪一次,剪后浇水施肥,折后每亩施复合肥5一10公斤。

  四、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不要让其蔓延扩大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按规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畜花木安全。

  五、台风前对花木要做好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干、枝,扶止培植倒斜的花木。

  六、要加强绿化地管理,不要让人践踏草坪:对损坏花木的要劝阻,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并配合保洁人员搞好绿地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爱护各种机械器具,使用时按操作规程,使用后妥善保管,不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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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包括: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

  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

  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所要求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同一人)。主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分车带绿地每4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路侧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新区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新区城市管理科同意. 突发事件的处理。按新区的要求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尤其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加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要求;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时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

  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确保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口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能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口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能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造成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同意,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

  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包括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能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

  ①养护期内,由新区城市管理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组织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xx年10月1—-10日、20xx年2月1——10日、20xx年6月1—-10日.

  ③考核的结果将于养护款的支付挂钩。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成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新区管委会下达的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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