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火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火规章制度1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防火规章制度2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防火规章制度3
一、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一)、组织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责任区,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无违反本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4、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5、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井架运下,严禁高空拖散。
6、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公用杯,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防火规章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防火规章制度5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防火规章制度6
1、目的与范围
1.1、加强和规范安全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防火安全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点等内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和员工。
2、总则
2.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2、企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区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车间主任、各部部长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为:
2.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2.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2.4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2.5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3、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企业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3、职责
3.1、保卫部是防火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消防预验收,负责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
3.2、安技部是防火安全的主要配合部门,参入重点防火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
3.3、各职能部门、各车间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防火管理和检查,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
4、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4.1、保卫部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重点消防部位的防火要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术、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等内容。
4.2、各职能部门、各车间每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本岗位防火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常识。
4.3、从事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搬运和保管工作,以及电工、焊工等用火用电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防火巡查和检查
5.1、每年1、4、7、10月的第一周,由保卫部组织,安技环保部、设备动力部、行政管理部等单位参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重点内容为:
5.1.1建设项目是否严格贯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在选择地址和建筑物耐火等级、设置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按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贯彻规定。建筑设计图纸要送消防监督部门审核。
5.1.2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情况,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5.1.3各车间、班组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1.4各车间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等内容。
5.2、各车间、各职能部门每周对本车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和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的作业方法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等。
5.3、各班组每天应对本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作业岗位应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时检查电源、火源和其他防火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
5.4、对于巡查和检查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实施完成后,应由下达整改通知单的单位进行验证。
6、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检查与使用
6.1、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重点防火部位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6.2、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经常试压、启动,确保完好、有效。
6.3、各种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它用。
6.4、消火栓要定期检查保养,不得圈占或随意启用。
6.5、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规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
7、作业现场消防管理
7.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运、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使用各种加热炉和焊接、切割、烘烤、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保持防火间距,健全操作制度。
7.2、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
7.2.1企业建立消防重点部位档案,实行两级管理,保卫部对公司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各车间、职能部门对本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也要实行重点监控。
7.2.2消防重点部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习。
7.2.3凡在消防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经保卫部批准,办理“动火证”,落实防火措施。
7.3、采用和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4、禁止乱搭乱建易燃建筑,不得侵占防火间距,必须随时保持各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7.5、义务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明确分工,搞好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操练,保证和提高其战斗力。
7.6、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7.7、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对进入厂区的外来施工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经保卫部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8、仓库消防管理
8.1、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8.2、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8.3、应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将仓库储存物品按其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分别存放。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8.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8.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8.7、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8.8、物品入库前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8.9、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8.10、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8.11、进入甲、乙类物品仓库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8.12、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物内停放和修理。
8.13、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8.14、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8.15、仓库火源管理的具体要求:
8.15.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8.15.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保卫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8.15.3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9.1、控制与消除火源
9.1.1加热易燃物质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汽或其他载热体。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妥善隔离。
9.1.2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尽量避免焊接作业,进行焊接作业的地点要和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如需对生产、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隔绝、置换、清洗、动火分析等有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9.1.3轴承要及时注油,保持良好的润滑,并经常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
9.1.4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易产生撞击火花的部件,如鼓风机上的叶轮等,应采用铝铜合金、铍铜锡或铍镍合金;撞击工具用铍铜或镀铜的钢制成;不能使用特种金属制造的设备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等。
9.1.5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容器、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防止相互撞击。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特别危险的场所内,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软质材料铺设。
9.1.6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物质的性质,对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配线等,分别采用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等要遵照有关标准执行。
9.2、危险物品的处理
9.2.1对于物质本身具有自燃能力的油脂、遇空气能自燃的物质以及遇水能燃烧爆炸的物质,应采取隔绝空气、防水、防潮或采取通风、散热、降温等措施,以防止物质自燃和爆炸。
9.2.2相互接触会引起爆炸的两类物质不能混合存放,遇酸、碱有可能发生分解爆炸的物质应防止与酸碱接触,对机械作用较为敏感的物质要轻拿轻放。
9.2.3根据物质的沸点、饱和蒸汽压,确定适宜的容器耐压强度、贮存温度及保温降温措施。
9.3、系统密闭与惰化
9.3.1、系统密闭
9.3.1.1为了防止易燃气体、液体和可燃粉尘自装置中外泄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应该使设备密闭。
9.3.1.2在负压下操作的装置,为了避免空气吸入,应密装化作业。
9.3.1.3为了保证良好的密闭性能,系统内应尽量减少法兰连接,尽量缩短管道长度,危险物料的输送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9.3.1.4在负压操作的系统中,当打开阀门或进行其他操作时,要防止外界空气进入系统而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9.3.1.5在打开阀门之前,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的方法,可以避免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9.3.2、惰化:通入惰性气体时,必须注意要使装置里的气体充分混合均匀。在生产过程中要对惰性气体的流量、压力或氧浓度进行检测。
9.4、通风
9.4.1通风时,如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则不应循环使用。
9.4.2在有可燃气体的场所内,排风设备和送风设备应有独立分开的通风室。
9.4.3排放可燃气体和粉尘时,应避免排风系统和除尘系统产生火花。
9.4.4通风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以免发生火灾时,火势顺管道通过防火分隔物而蔓延。
10、考核
10.1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10.2、在责任区内发生火灾事故,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3、违反防火管理规定,依据消防安全考核办法执行。
防火规章制度7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防火规章制度8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防火规章制度9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防火规章制度10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防火规章制度11
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第二十条、凡在制氧生产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防火规章制度12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防火规章制度13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防火规章制度14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防火规章制度15
一、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
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防火规章制度16
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第二十条、凡在制氧生产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防火规章制度17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防火规章制度18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十二、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防火规章制度19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
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
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防火规章制度20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防火规章制度21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防火规章制度22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防火规章制度23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个人物品,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口不准摆放物品,以保证楼梯畅通。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防火规章制度24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防火规章制度25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局安全工作,维护全局办公秩序,确保局内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四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专职保卫干事,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五、加强与所在地的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公安、消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值班、值宿人员要按值班、值宿规定做好工作,不得失职,因失职造成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机关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楼防火制度”。
八、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
九、财务部门对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的.保管,都必须按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十一、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十二、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十三、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防火规章制度26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防火规章制度27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防火规章制度28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管理防火设施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防火规章制度29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防火规章制度30
一、认真对全体住宿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防火知识,做到防火未燃,人人为安全防火而努力。
二、把生活区的防火规章制度张贴上墙,使每个职工能正常看到规章,自觉遵守规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生命生财产的.安全。
三、宿舍内严禁吸游烟,严禁上床吸烟,烟蒂有统一摆放处,室内严禁动用明火进行取暖、焚烧等不安全因素。
四、住宿层内电统一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按规范进行安装路线及插头,未经许可,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接电拉线。
五、凡住宿区必须有专人打扫卫生,检查防火安全,如发现隐患,立即报告消防领导小组成员,一旦出现火灾险情,要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六、生活区按防火要求放置相对应的灭火器具,并正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时间和保养、调换、维修且指定专人保管。
七、对住宿人员能照章办事,对义务防火作出贡献的将给予奖励。
如下执行制度或违章造成损失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防火规章制度31
一、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做油炸食品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炉灶。
四、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六、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七、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防火规章制度32
一、档案室与工作办公室要分设。
二、档案室、计算机室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三、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或取暖,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四、保持过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过道门厅不得堆放物品。
五、室内所有电线、电闸、电灯等要与资料柜保持30公分以上距离。
六、室内要保持清洁,废纸要随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销毁资料按规定进行,禁止在室内用明火销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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