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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1 18:39: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规章制度(精)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宿舍规章制度(精)

宿舍规章制度1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 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宣传执行。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如下:

  1、 卫生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保障员工健康和生活环境,预防疾病的传播。 内容:

  宿舍内保持整洁,定期清扫卫生。 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酒。

  每位员工负责清洁和卫生整理,宿舍管理员进行协调与指导。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者根据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卫生费用。

  2、 安全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内容: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将宿舍门锁改变。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和追究刑事责任。

  3、 财产管理规定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维护员工个人财产安全。 内容:

  严禁盗窃行为。

  不得私自交换和借用宿舍内物品。 不得在宿舍内存储贵重物品。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经常检查宿舍内物品,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员工。

  责任追究:发现盗窃行为的,将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私自交换、借用、存储贵重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经济费用。

  4、 宿舍值班制度

  范围:所有员工宿舍。

  目的:保障员工生活和安全。

  内容:

  值班时要及时响应员工的需求。

  值班期间禁止离岗,不能喝酒或者吃大蒜等味道重的食物。

  责任主体:全体员工、宿舍管理员。

  执行程序:宿舍管理员制定值班表,对值班人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责任追究:值班人员离岗或不按规定行动的,扣除相应的补偿费用。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执行,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反映。

宿舍规章制度2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加强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创造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意见》,针对我校学生公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北大学全日制在籍博士生、硕士生、本专科学生及进修等所有在学生公寓的住宿人员。

  第二条 学生公寓管理坚持以学生为本,努力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坚持优化公寓育人环境,营造良好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坚持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提升学生素质的原则。

  第三条 学生在公寓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西北大学有关规定,讲文明,守纪律。

  第四条 学生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公寓管理部门经营、服务、管理质量的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门卫值班、设施维护、安全防范、水电卫生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设施,掌握业务技能,关心学生生活,热心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创造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条 学生公寓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负责公寓楼内的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对管理员的监督和考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和维护公寓公共设施正常运作,及时协调和妥善处理管理和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七条 后勤处、保卫处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卫生、安全、服务工作的监督。学生处和各院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学习问题和生活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第八条 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卫生、学风、宿舍文化的组织及检查,配合公寓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宿舍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条 学生按照学校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因特殊原因申请不在公寓居住者,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持个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院系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承担校外居住的安全责任。如因出国、转学、休学、退学、结婚等特殊情况需要退宿者,持有关证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条 入住学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和宿舍物品领用登记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一条 入住学生按指定楼、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因特殊原因

  需变更房间或床位者,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与公寓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二条 入住学生不得私自调换门锁和私配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不慎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部门,由公寓管理部门另行换锁,由遗失者本人支付成本费;遗失钥匙隐瞒不报导致宿舍失窃,由钥匙遗失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离校时应交还全部钥匙,如发现所交钥匙缺损的,应赔偿成本费。

  第四章 宿舍家具和设施管理

  用和保管。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家具和设施由公寓管理部门按照标准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

  第十五条 学生有爱护公用设施和设备的义务。家具和设施配齐后,公寓管理部门要建卡登记,由舍长验收签字。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按家具设施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缺后,办理离校手续。家具设施未经公寓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拆卸,如有丢失和人为破坏,要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 宿舍内计算机和网络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公寓管理部门有提供完备的设备和服务的责任,应及时解决学生提出的各种维修事项。

  第五章 公寓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由舍长组织实施,安排轮流值周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协助公寓管理部门,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第十九条 学生宿舍内务与卫生,要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标准,每天进行打扫,保持空气流通,摆设整齐,卫生清洁。

  第二十条 学生要讲公德,讲文明。不得向窗外和公寓公用部位吐痰、倒污水、乱扔杂物、涂写、刻画和乱张贴;不得在宿舍内外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自行车应按指定停车点停放,不得在公寓区内随意停放。

  第二十一条 公寓区内公共部位的卫生由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打扫,保持环境卫生。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各宿舍卫生的检查、督促、评分工作,并及时公布。

  第六章 公寓水电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宿舍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用电实行定额使用,超支自理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宿舍内,应安全使用公寓配备的设施及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吹风等学习生活用具,严禁私拆、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热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各种电加热器具,违者,没收违章电器,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并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公寓管理部门维修,学生不得私自维修。

  第二十六条 学生要有节约用水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关好龙头,谨防来水后出现浪费现象。

  第七章 公寓治安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寓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佩带证件在门口值班,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文明值班,严格把好出入门关,有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巡查,防止盗窃等案件发生。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规律,公寓实行熄灯制度,早上6:00开门、开灯,晚上23:30关门、熄灯,节假日熄灯时间延长1小时。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积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主动出示学生证,遇到特殊情况晚归,应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原因,登记晚归原因和时间,不得(门)进入宿舍,以防发生意外。晚上关门后学生不得外出,特殊原因外出须有本院辅导员或相关领导签字假条。

  第三十条 学生要讲文明、守纪律,宿舍内禁止留宿异性及外来人员,严禁出租床位;严禁攀爬窗户、楼顶及阳台,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果自负。

  第三十一条 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须关门、关窗、切断电源。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可疑人员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乱接电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电热设备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等。

  第三十三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得在走廊、楼梯口堆放杂物,严禁封堵安全出口。

  第三十四条 公寓内不得进行买卖、经商、酗酒、斗殴、打麻将、赌博。

  第三十五条 学生不得复制、传播、观看(听)xxx和迷信、邪教刊物及音像制品,严禁传播迷信思想和伪科学。

  第三十六条 不得在公寓内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排球等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三十七条 公寓(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动物。

  第三十八条 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损毁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四十条 因私来访人员进入公寓必须经被访者陪同,查验登记并暂扣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会客时间为11:30-13:30,17:00-21:00;来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公寓须通知公寓管理部门。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 学校鼓励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维护公寓良好秩序和优美环境,对举报危及宿舍和学校稳定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解决公寓内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见义勇为、好人好事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四十二条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评比,及时将卫生检查及评比情况张榜

  公布,定期评定“优秀宿舍”,并给予奖励,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并检查、督促其进行整改。院系将学生在学生公寓的卫生及表现情况,作为学生学年度综合考评依据之一。3次以上评为“优秀宿舍”,有资格被推荐参加学校学年度“文明宿舍”的评比,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其承担卫生值日学生,应被扣除学年度德育分,5次以上评为“最差宿舍”的成员,取消参加学年度评奖资格。

  第四十三条 公寓管理部门对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开出“处罚通知单”,要求其限时整改,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扣除其学年度德育分。对严重违反规定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西北大学后勤集团并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宿舍规章制度3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督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长明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为了安全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罚。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何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治安保卫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罚。

  7、本制度从三月一日起实行。

  宿舍规章制度篇卫生

  1、寝室的打扫:坚持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的制度,寝室卫生轮值安排由各寝室长负责。打扫时间是每天早餐后进行。每天的值日生必须把卫生间纸屑篓内的卫生巾清除干净。把寝室及本寝室外面的过道打扫干净。随时接受学校的检查。

  2、寝室的布置:寝室内的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好,被子统一折好靠墙一端对齐,枕头放在另一端,床档架上不得挂衣服、袜子及毛巾。床上不得堆放其他物品。毛巾统一晾挂在室内的铁丝上,鞋子统一成直线放在床底下。桶、开水瓶、饭钵等物件必须放在室内固定的位置。不准在墙上和天花板上随意张贴、乱画。

  3、寝室卫生的维护: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寝室和过道上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4、保持寝室内务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从窗户和阳台向外倒水或把水倒在过道上;禁止在窗上晾衣服鞋袜,或从窗户向外扔垃圾等。

  纪律

  1、起床:任何同学不得提前起床,不得吵闹。起床钟响后任何同学不得睡懒觉。

  2、就寝:按时就寝,熄灯后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走动、讲话、吃东西、点蜡烛、打手电、敲墙、弄响门窗、上厕所、洗衣服、接水、顶撞责难学生会干部或老师。

  3、安全:

  ①不得在室内点火以免发火。

  ②不得在床上蹦跳、打耍架、做俯卧撑。

  ③寄宿生未经请假不得离校,不得睡入其他寝室。

  ④不得把外来人员引入宿舍内和留宿。

  ⑤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宿舍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第十四条办理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五条以上住宿、调宿、退宿均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

  (二)学生本人凭校园一卡通刷卡有序进出宿舍楼,禁止随意将一卡通借与他人出入楼使用;

  (三)严格遵守宿舍楼门开关时间,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四)宿舍楼关门期间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客;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七)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八)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九)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禁止在宿舍门、家具等公共设施上安装和使用吊椅(床)及健身器材等;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照价赔偿;

  (十一)校园主题教育、工作通知以及学生活动宣传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流程申请审批,并按指定规格和地点张贴;

  (十二)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在宿舍楼外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十三)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宗教活动;

  (十五)不得留宿非本楼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十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在值班室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明火(包含存放和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以及点蚊香、蜡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除宿舍内统一配备的空调、饮水机以及个人电脑、台灯、小电扇以外,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

  违章电器包括:

  1、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

  2、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

  3、电冰箱、洗衣机、烘(甩)干机等生活家电; 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五)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九)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文化建设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宿舍文化活动,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住宿文化氛围。

  第十九条积极融入本科生住宿书院制建设,重点围绕“家国情怀、明礼崇德、博学精专”三大任务,积极参与书院思想引领、知识分享、文化交流、生活服务、行为养成等各项育人活动,建设宿舍“家”文化。

  第二十条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及时交还钥匙,做到文明清宿离校。

  第六章奖励、处分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在宿舍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

  (一)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出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严重影响学生宿舍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宿舍规章制度5

  一、学生宿舍管理体制

  1、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由后勤处负责统一进行。

  2、学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师具体管理纪律、卫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学生必须听从、尊重宿舍管理教师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学校要求对住校生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师管理学生宿舍。

  二、内务、卫生基本要求

  1、被子、脸盆、牙杯、毛巾、扫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统一摆放整齐,保持整洁、美观。

  2、宿舍卫生由值日生负责每日打扫三次(早操、中午、课外活动),时刻保持门窗、地面、玻璃和床铺的清洁。

  3、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皮(壳)。

  4、不得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保持环境卫生干净。

  三、纪律要求

  1、必须按学校规定入住宿舍,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铺。

  2、必须按时归寝和就寝,严禁在外过夜,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3、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打牌、玩球、张贴、讲粗俗的话。

  4、早晨按时起床、洗漱、搞清洁卫生,并整理好床铺,参加早操。

  5、晚上按时就寝时间,住校学生在熄灯后,必须立刻就寝并保持安静,不得迟到。

  6、上课期间住校学生不得回寝室,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进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带钱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师处,贵重物品不准带入寝室,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2、严禁在宿舍内破坏电路,私安电源,使用电炉、电热水器。

  3、严禁偷盗或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5、严禁乱倒乱扔废弃物,严禁乱涂乱画。

  6、严禁男女生互串寝室。

  7、严禁在宿舍或校园内打架斗殴。

  8、爱惜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破坏宿舍财产。

  9、住校生放假离校时必须和管理老师交接好宿舍财产移交工作。

  五、进出请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完成请假手续: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请假原因及往返时间,班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交宿舍管理教师和班主任备案。

  2、因病确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须向管理老师递交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其他人在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在宿舍。除特殊情况外,中途一律不开宿舍大门。

  3、所有的住校生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一律离校回家,不准在学校逗留。

  六、奖罚办法

  1、每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宿舍,进行表彰鼓励。

  2、对获得“优秀寝室”,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条件之一。

  3、住校生个人违反纪律、安全、卫生、文明、财产等各项规定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10元至100元的罚款。

  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则,由宿舍管理老师上报政教处直接处理,处理结果公布并通报给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自负。

  6、学生破坏宿舍财产和公共设施,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加倍赔偿。

宿舍规章制度6

  一、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利益。

  二、宿舍实行定置管理,员工服从酒店统一安排,实行统一编号,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违者每次扣5元。

  三、全体员工凭工号牌进入员工宿舍,违者每次扣5元。进入宿舍区应做到:

  1、不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脚步轻。

  2、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宿舍每间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清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门户等;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3、检查本寝室员工的、归寝情况。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主管及亲友并送医院。

  五、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部将不定期抽查,凡有不符合以下各项要求的寝室均做扣10元处理):

  1、保持宿舍的内务卫生干净,各宿舍内应该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桌椅摆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保持各宿舍墙面原有面貌,严禁乱贴乱划乱钉;

  3、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保持地面光亮。

  4、垃圾、纸屑扔到指定的垃圾筐内。

  5、换洗衣服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衣服、被褥在规定位置晾晒。

  六、不准往走廊和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发现一次扣5元。

  七、保持公共卫生间、澡堂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违者每次扣15元,并支付疏通下水管的费用。

  八、未经允许不得在外住宿;

  1、不按酒店统一安排住宿,要求单独出外住宿者由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工作部,由总经理工作部批准后方可迁出宿舍;

  2、总经理工作部将按员工的休、请假情况不定期检查员工的归寝情况。

  九、所有员工必须在23:00之前归寝(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经休、请假回家,又未及时归寝者,发现一次扣10元处理,重犯者作待岗直至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及时归寝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1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开除处理或移送公安机关。

  十一、会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后男女宿舍不得互访,违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员应做好会客登记,员工亲属或客人进入宿舍须进行登记,由所访员工迎领方可进入,如所访员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父母、兄妹等直系亲属来探望,确需留宿者应提前向总经理工作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天。

  十二、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1、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炉,未经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电器设施,违者每次扣10元,并没收设备。

  2、故意损坏公共门锁、桌椅等设施照价赔偿并扣10元处理,性质恶劣或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寝室应做到人走灯熄、熄灯就寝,随手关灯。

  4、随手关好水笼头和电器开关。

  5、23:30时后员工娱乐室停止一切活动,违者每次10元处理。

  十三、严禁乱拿乱翻同事的物品,不准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乱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书信、日记,违者每次扣3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自己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由总经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十六、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员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内禁使用明火,发现火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报告处理,以免引起火灾事故,造成损失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十七、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1、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2、讲文明风格、不准骂人、吵架,违者进行严肃处理。

  3、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及酗酒,违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辞退,造成伤害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者自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八、宿舍钥匙由总经理工作部统筹管理、分配、复制,其他人员非经同意不得复制,违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设管理员两名,负责宿舍管理事务。

  1、宿舍值班分两班倒,时间为每日8:30(之前)

  2、按规定对宿舍来访客人进行登记,有权拒绝未登记客人进入宿舍区;

  3、对不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登记,并及时报总经理工作部;

  4、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

  5、由于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不严导致员工违反本制度,则与员工一并处理。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工资结算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第四条宿舍舍监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宿舍舍监或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电热丝烧水。

  (六)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七)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八)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九)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十)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十一)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三)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加班情况除外)。

  (十四)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或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五)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六)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七)各房间的清洁及楼梯通道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八)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二十)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公司每月免费提供每位住宿人员2方水、6度电,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从工资里扣除。

  2、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个宿舍每月供应煤气一瓶。

  4、使用热水器冲凉时,为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必须保持通风排气,否则停用热水器。

  5、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室,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6、沐浴以20分钟为限。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非紧急时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现紧急情况,如匪警或火警,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第十五条不得擅自将公司产品带回宿舍(工程人员将产品带回研发除外)。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宿舍规章制度7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3、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4、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

  (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xx单位(人)

  20xx年X月X日

宿舍规章制度8

  一、总则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宿舍规章制度9

  宿舍友情篇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宿舍里有活动的时候要参加,不要搞特殊,不要搞个人主义,尽管你没那么想,但是宿舍里的活动你不参加,你的室友就会那么想,慢慢的会疏远你的。

  2、采取适当的方法处理矛盾

  大学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相处的时候,肯定会有争执和矛盾,如果矛盾不厉害,就各自容忍一下,退一步,但是如果矛盾很厉害,争执的不可开交,又涉及原则问题,适时的去理论一下,但是还要在适当的范围,闹的不要太僵,毕竟以后还要生活在一起。

  3、学会宽容

  对于室友不良的生活习惯,不妨开诚布公地跟他谈谈,因为有的时候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妨碍了别人,有人给他提出来后可能就会注意了。住上铺的同学可能会不小心弄脏了下铺的床单,或者把本来平平整整地床单给弄得皱皱巴巴,下铺不去计较好了。

  当室友的选择与自己不同时,要宽容面对。不要单纯以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要适当地改变自己。此外,高标准、高道德这些最主要是用来自律的,不能强制室友和别的同学,更不能“宽于利己,严于待人”。

  4、尊重室友隐私

  讲到隐私必然是一些自己不愿公开的秘密,如果对某个室友穷追猛打般的'询问对方一些不愿告诉你的事,或许会让人厌烦。在关系很好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大限度,但是每个人都会有底线。有些事差不多就可以了,或许他明天就主动告诉你了呢?尊重对方。

  5、学会换位思考

  宿舍里几个人可能来自各个地方,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风俗、不同的想法、不同的生活习惯。这时对于一些人要学会从对方角度看问题,尊重对方的选择。正如:整个宿舍打算一起出去吃饭,可是某人经常推托缺席,或许他有其他的事很忙,又或者他觉得经常出去吃饭太浪费钱了。

  恋爱篇

  或许大学中恋爱又是你人生的另一次高考,或当第一次遇到爱神光顾的时候,既要自然洒脱地迎接它,又要处理好恋爱与其他方面的关系,克服种种庸俗的成分。

  1、女生能迅速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师妹们注意了:新生入学的第一天,“超级女生”们就能享受到高年级迎新男生的“热情关怀”了,对女生来说看来,高年级男生的无微不至,让你会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2、不要相信传言

  师弟们也注意:千万别相信什么“理工女生不回头,长发飘飘梦中游;理工女生一回头,田边吓死几只牛”之类的传言。根据统计;理工类学校靓女与文史学校靓女比较,理工学校靓女比例占了绝对优势。

  3、谈不谈恋爱,决定权在你自己

  “思政老师”会建议学生干部大学不宜谈恋爱,其它同学在大二前也不要谈恋爱。但是教授们却持了相反意见,大学生理所当然要以学习为主,但恋爱中的大学生也可以彼此促进、共同提高,有资本、有信心就尽管谈吧。

  4、谈恋爱和学习不一定冲突

  在大学,谈恋爱和学习并不一定冲突,只当是一种知识的学习过程,你会学会男女之间的交往,这也是帮助你成长,只要处理得好,两个人可以互相监督好好学习。或许有些精神寄托,学习也就有动力了。其实,约个伴侣去复习,总比干一些诸如:玩拖拉机斗地主和打游戏好得多。

  5、谈恋爱女生的比例通常高于男生

  在大学校园里女生的恋爱比例高于男生原因主要是:女生的生理和心理成熟较早,并有较强的依赖性;女大学生普遍的比例较低于男生。特别是理科学校的女生总是处于“供不应求”的优势地位。

  6、根据文理科的不同,恋爱表现亦有所不同

  对于大学生的恋爱表现;一般来说;文科生的情商指数较高,善长于形象思维,较注重形象和观感。而理科生的智商指数会较高。善长于抽象思维,较注重实质和品味。

宿舍规章制度10

  为了保证每个职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时也为了职工的身体安康,经工程部指导班子群众讨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每个职工应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搞好个人的卫生,要求每个职工在上班前叠好被子,做到整齐有序。

  2、每个寝室由班组长指定或推选一名寝室长,催促指导。每个职工搞好清洁卫生,并且每一天轮流值日清扫寝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养成良好的习惯。

  3、职工宿舍不准擅自接电,不准用电炉、电炒锅等;不准用煤油炉、煤气灶烧菜做饭;不准往墙上乱踢乱敲;不准在宿舍里放工具;不准在寝室聚众赌博。违背以上任何一条者罚款10—100元。

  4、宿舍的卫生负责人每一天都要进展检查、值日生的清扫状况不清洁,不得移交。

  5、每半个月由工程部会同各工种负责人及寝室长进展宿舍卫生评比,评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规定进展奖罚处理,并对检查结果预以公布。宿舍内各种活动不得超过10点钟,并且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就寝者经管理人员警告不听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职工在宿舍内不得进展赌博、卖淫、斗欧、酗酒、进展偷窃行为如发现将被开除或送公安机关进展处理。

  6、宿舍内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员住宿。

  7、宿舍内,各位职工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进步警觉,严防小偷。一经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将作出除名开除处理,并扣发其全部工资。同时对举报有功者,将进展奖励。

  8、职工务必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按规定时间开关电灯。白天上班时,最后一位要关灯,不浪费电源,如被发现白天开灯者,对整个寝室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元。

  为了健全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卫生、舒适的住宿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职工要注意个人生活卫生,每天要做到衣、被、鞋叠放整齐,生活用品统一挂入,保证室内整洁。

  2、集体宿舍的卫生采用“寝室长〞负责制,每天自行安排值日人员对宿舍进展清理、清扫;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乱倒剩菜、垃圾;集体场所的卫生工作人人有责,如生病应及时就医,传染病应及时回报隔离,如不及时汇报也不采取措施而传染给别人,应赔偿别人一切费用;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涂乱画墙壁,保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如发现损坏,那么予以一定经济处分。

  3、非本工程职工不得在集体宿舍过夜,男女严禁混居,一经发现罚款50元/人次。非法同居送治安部门处理,亲戚、家属探亲影响工程不汇报,并由保卫部门登记备案。

  4、宿舍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管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5、职工夜间加班,夜间加班回宿舍时也不影响别人休息,晚间睡觉熄灯的时间不得超过十点。

宿舍规章制度11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保证员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所有住宿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

  3、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宿舍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部电工负责宿舍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用电设备、线路的维护保养工作。

  住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电热取暖器、电熨斗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用电设备必须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宿舍使用的插排必须带有国家通行的安全标志且质量合格,不得同时接三个以上用电器。插排及用电器周围30 厘米之内不得堆放纸张、书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电源线严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缠绕衣架。

  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有宿舍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宿舍实行用电计量管理,每月月底由电工负责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档统计宿舍用电情况。员工宿舍酒店每月承担标准为300度,超出酒店承担范围部分按供电局收费标准由所在宿舍员工均摊,超出的电费费用在工资中扣除。

  严禁员工在宿舍内有私接乱拉电源线或偷电的行为,一旦发现,酒店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1 元以上1010 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以上规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承担,要赔偿损失,违反 条规定者,应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节和后果轻重给予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宿舍规章制度12

  1、每个宿舍必须选定〔或班长指定〕一名负责人,催促其管理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平安用电等有关事项,确保室内整洁。

  2、遵守作息时间,不开天亮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别人休息。不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赌博。

  3、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或乱泼废水,自觉遵守工程部规定的"七不"标准。做好个人卫生,衣物整洁,摆放整齐。

  4、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处分。

  5、为了平安起见,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中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八条规定处分。

  6、未经组织审批,严禁任休人随意私装插座或灯头,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条例第七条规定处分。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务必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工程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务必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展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平安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务必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务必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保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务必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务必在群众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务必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务必持续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指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群众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务必装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需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搜集烟头。

宿舍规章制度13

各位员工:

  1)宿舍内不准乱拖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热器,不准有明火。

  2)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职工进人有章可循,外来人员不得过夜。

  3)公司的临时宿舍应当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规定,达到相应的通风、采光等要求,电线、电光源等硬件设施应当满足施员工员生活的基本需求。

  4)公司的临时宿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每个宿舍区张挂,使每个施员工员都知道。在此基础上公司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员工处、保卫处、员工宿舍管理中心

  20xx年xxx月xx日

宿舍规章制度14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既合理地利用资源又节约开支,体现对业主及其他员工的公平原则,公司对现有的`员工宿舍的管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并规定如下:

  一、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得乱堆乱放。

  二、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闹、饮酒猜拳,严禁在宿舍里赌博。

  三、节约水电,不得浪费。

  四、不得随意携带他人在宿舍内留宿,如因特殊情况有亲戚朋友投宿的,应告知管理处负责人或协管队长,在得到同意后方可留宿。

  五、员工因工作需要,经管理处许可,住在管理处指定的集体宿舍的不收房屋管理费、水电费;若条件许可,不造成负面影响,经公司管理处许可的个别管理人员可住单间宿舍的,必须由公司统一安装独立水电表,按水电表读数计收水电费。带家属住宿舍的(不提倡住在区内),并按各管理处实际居住条件暂时收取30-50元不等的管理费。以利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使用水电,体现公平。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厦门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室

  二00xx年xx月xx日

宿舍规章制度15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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