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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8 09:44:5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用电安全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秀]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5篇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消失有暴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觉隐患,马上排解。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需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准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惩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急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需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标准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需安装漏电爱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状况,使用排风机必需有完整坚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视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别状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需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治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状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抢救技能。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2

  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

  2、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噪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3

  安全用电、节省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学校安康持续进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治理,明确要求,标准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省用电治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班级、行政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活动室、水房、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依据作息时间准时关闭,要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风扇、空调、电灯、消毒柜、开水器、多媒体等电源由本办公室(班级)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放学或使用完毕)后关闭电源。如要连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严格根据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器设备,开水器、消毒柜、紫外线灯、打印机、多媒体、光纤总控等设备,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任凭开启。

  4、做到节省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为确保用电安全,班级使用空调时,制止两台空调同时启用。

  5、制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制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二、治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班级教师负责治理,第一责任人为当天的主班教师。中午时段用电治理责任人为保育员教师。

  2、各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治理,为第一责任人。

  3、电子备课室、电子总控室、各活动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治理,为第一责任人。

  4、教学区、办公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总电源掌握开关和紫外线灯掌握开关,由门卫负责治理,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全园全部照明、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5、食堂、水房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治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由园委会讨论打算。责任人发觉用电安全问题应准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严峻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电工每月要对全园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器开关进展检查,并做好记录,发觉问题准时处置,确保用电安全。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展追究处理。

  3、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室定期派专人进展相应的检查,如发觉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根据《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头执行。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4

  1、学校安全用电治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察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觉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准时修理。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觉电器有故障时,应准时关闭电源,不得随便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展修理。

  7、做到节省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常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制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电业治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制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顿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展一次彻底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5

  为加强餐厅安全用电工作,增加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此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要把握安全用电的相关学问,熟识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根据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觉安全隐患准时报告物业公司进展修理。

  3、任何人不得转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用电设备必需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局部,均应实行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全部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5、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留意定期检查漏电爱护开关,以确保敏捷牢靠。

  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7、制止在电源四周积累杂物,制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8、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6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展的'关键条件,为削减学校多余开支,到达安全用电、节省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治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需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需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觉一次加倍惩罚)

  四、学生制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需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旧不改的,第三次开头每次罚款10元。制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有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制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制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消失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7

  1、厨房内严禁吸烟。

  2、厨房设备使用后应准时关闭、切断电源。

  3、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煤气罐,使用完毕后必需关闭总阀门。

  4、易燃、易爆危急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煤气筒钢瓶、火机等,不行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四周,更不行靠近火源。

  5、每日下班前,要逐一检查阀门、气路、燃气开关、电源插座及开关的安全状况,假如发觉问题应准时报修,要做好电源和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

  6、定期检查厨房电路、气路及设备运行状况,杜绝隐患的`发生。

  7、平常禁用湿布擦拭电源插头,严禁私接电源。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8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学生因用电不当引发事故,保障在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 在校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触电与火灾等事故,并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学生须及时上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维修部门,不得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 自觉维护公寓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拆除、迁移、增设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从卫生间、水房和走廊等处的公共用电部位私自接拉电线。

  第四条 学生宿舍内可以使用台灯、充电器、收录机、电脑、打印机等电器。以上电器均须为通过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的'合格产品。其它未经批准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使用的电器如功率大于300瓦,须以宿舍为单位,在使用前到所在公寓楼管处签署《学生宿舍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电暖气、电熨斗、电磁炉、电暖宝、电热杯、电夹板等电器。

  第六条 学生要养成人离关灯、关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电器使用后须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不得将台灯靠近蚊帐等易燃物品;不得在灯具上晾晒和悬挂衣物等易燃物品;不得在被褥下拉接电源线。

  第七条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个人、集体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触犯法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9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

  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元。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0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治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治理规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效劳,盼望教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需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铺张电能,掌握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空调,灯具、电扇、电视、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掩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准时关闭电源,避开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主任负责治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需由教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凡电器或线路消失问题,必需马上停顿使用并准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凡使学校电源的用户,统一用电表记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电表和接线,并对自己电表,表箱负有爱护责任,发觉有撬箱,毁表等窍电行为的.,一经查出,严厉处理。

  7、要爱惜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有意损坏。家属应对子女负责,班主任要常常对学生进展用电安全教育。

  8、学校每学期不定时对各班电器的使用,治理等状况进展检查、评比。但凡消失电器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1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1、校园公共场所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包干区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在采光不足时开灯,严禁在自然采光足的情况下,闭着窗帘开灯。所有电源(电灯、电扇、电脑、空调等)必须在离校时切断,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教师月考核。

  3、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钱板等不安全设备。

  4、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教室使用照明做到随开随关,学生休息时间不开,不能出现无人灯。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5、办公室、专用教室使用空调必须在气温4℃以下或35℃以上。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2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3

  一、不安全用电的常见表现。

  1、使用不合格的插座板、三相插座不按规定装接地线,插座板上插头过多,总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

  2、灯头、插座、开关等电气设施接头有金属外露部分;

  3、站在潮湿的'地面上移动带电物体或用潮湿抹布擦试带电的家用电器和照明用具;

  4、检修或调换灯头,断开墙壁开关后直接用手处理,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

  5、在湿度较大的地方使用电器设备(如电吹风),室内通风不良;

  6、未事先断开电源就移动电气设备;

  7、普通医用胶布或其他胶带包扎破损的电线,而未使用专用绝缘胶带;

  8、不熟悉电气设备的性能就进行操作;

  9、检修电气设备过程无人监护;

  10、不使用带漏电保护的电源开关,保险丝选用不合理,用铜丝、铝丝或铁丝代替;

  11、电器发生火灾,未先切断电源来抢救,直接用水扑救;

  12、发现有人触电,未先设法断开电源或采取可靠绝缘就直接进行急救;

  13、乱拉乱接电线,接头不规范;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4

  1、学校、各班要充分利用班会、校会、板报、橱窗、电视、家长学校等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增加安全用用电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学校的供电设施完好无损,线路不能暴露,电源插板要发在学生不能触摸到的`高度,闸箱要上锁封闭。

  3、学校不架设临时线路,急需架设的要套管埋于地下。

  4、学校内部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大壶、电饭锅等用电设备。

  5、办公室、班级用电设施(电扇、空、灯、电脑),要做到人走电断。

  6、教师不准让学生插拔电源、开关用电设备。

  7、低年级学生在家严禁操作用电设备,高年级学生可在家长的指导下操作用电设施。

  8、学校不准用点炉子取暖。

  9、学校电工要常常检查用电线路,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5

  为标准公司安全用电,消退职工承包户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电力法》结合我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户和集体在用电之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在用设备的安装、修理要有专业操作人员进展,住家户私自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造成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在电线底下修建房屋、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充许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四周进展集体活动,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在电线四周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实行措施,对可能遇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展。

  三、住家户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坚决制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四、小水泵、脱粒机、清粮机等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五、小家户在照明设备方面严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和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准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或恍动。

  六、坚决制止和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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