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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6 12:57:2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社区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典]社区规章制度

社区规章制度1

  1、遵照纪律,守时守信,着装整齐,自觉接受养老服务站的安排和办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关爱、尊重老人,文明礼貌、耐烦周到、吃苦耐劳、标准服务。无厌烦、歧视、戏弄、难等行为。

  3、不收老人礼物,爱护老人财物。代老人购买物品时,要做到帐物清楚,实时结算。

  4、自动与老人沟通,实时了解他们的动态需求,如实向服务站反馈老人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营业培训和研究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营业素质。

  6、严格履行养老服务协议,产生违纪、违规、被投诉等情形,调查属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7、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老人人身和室内财产遭到损失,维护日间照料所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8、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所内配备灭火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9、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对水、电、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10、做好人员往来的管理工作,严防陌生人进入本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间、休息室等地。

  11、经常提醒入托老人注意保管好私人钱物,以防丢失。

  12、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登记和交接手续,对不履行手续者如出现问题,当班者自负。

  13、每天下班前向工作中心汇报一次安全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

社区规章制度2

  为切实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完善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提升中心城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现就我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的任务目标,以保障社区居民基本文化权益、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程度为目标,通过置换、改建、扩建、共建以及加强服务管理等方式,逐步完善社区文化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文化服务水平,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创建进程,建设和谐文明的首善之区。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整合城区现有社区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要求为依据,以方便社区居民就近接受文化培训、参与文化活动为目的,对社区现有文化场所进行改扩建。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或在建小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广场等配套设施。

  (二)严格标准,合力共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力求方法简便,科学适用。积极争取房地产开发商、社区企业、物管单位支持,促进社区文化健康发展。财政、民政、规划、建设、房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在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用房、财政补助等方面落实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共用、共享的建设管理模式。

  (三)方便居民,优化服务。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要在房屋、设备、人员、业务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并在功能开发和布局方面进行整合优化,为社区居民提供读书阅览、团体活动、教育培训、科普、普法、健身、娱乐等各类综合性服务。

  三、建设标准

  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遵循方便居民参与和布局合理的原则基础上,一般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硬件设施

  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由室内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场地两部分组成。

  1、室内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包括小剧场、图书阅览室、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培训室,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共建场地)。

  (1)小剧场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有舞台及演出所需的灯光、音响等设备,能容纳观众100人以上。

  (2)图书阅览室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有图书架10组以上,期刊架2组以上,桌子不少于10张,椅子不少于20把。设立少儿阅览角,藏书3000册以上,其中报刊杂志类、少儿读物不低于1/5,至少配备2台上网电脑。

  (3)综合文体活动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配备液晶电视机、DVD机、音响设备(配无线麦克风)、电钢琴、移动黑板、镜面墙体、木地板、舞蹈、文娱设施、健身器材若干,在屋顶设置活动式挂钩用以悬挂图画、字幅、照片等。另配备所需桌椅,用于开展各类综合性活动。

  (4)文化培训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有投影机和幕布、音响设备(配桌式麦克风)、移动黑板、画架、条桌、毡垫等书画设置。在屋顶设置活动式挂钩用以悬挂图画、字幅、照片等,并配备所需桌椅。

  2、室外活动场地包括文化宣传橱窗(长廊)、文化广场、健身路径等,并配备流动演出设备,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二)软件配备

  1、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要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各个功能室也要悬挂相应标识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上墙。

  2、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经费采取政府投入、社会运作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有计划地购置、更新、充实文娱、健身等设备,逐步增加必要的现代化文体器材。

  3、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要配有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工作人员应具备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管理的基本业务知识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方面的'知识,热爱文化工作,服务意识强。

  4、组织两支以上业余文艺团队或兴趣小组,包括文艺、体育健身、民间工艺等。

  5、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开放时间要适应社区居民的需求,原则上每周不少于56小时,每天开放不低于8小时。

  四、工作步骤

  开展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是改善居民文化生活的惠民工程,是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程,对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优美和谐的宜居社区,提高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各街道、社区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扎实推进,力争三年内每年完成一家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1、调查摸底(从2月份开始)。各街道、社区根据本地区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和配置情况,上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计划和名单,并按照“一社一档”的要求,对区域内城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布局情况、周边居民文化服务需求情况及建设情况、配置情况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2、组织实施(4月份至10月份)。在区文化局牵头指导下,各街道积极配合,按照标准进行建设。

  4、考核验收(10月份12月份)。区政府将组织区文化局、区文化馆等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建设标准,对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社区规章制度3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责制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站长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二)负责社区卫生站工作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安排责任医生、协管医生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管理考核,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完成疾控、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基本医疗服务综合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站内会诊、双向转诊、中医药管理、医疗业务培训、医疗纠纷处理、药品采购计划编制及药品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各项档案收集与整理。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负责房屋、水、电、通信等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外的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一)承担辖区公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制定辖区度公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公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开展公卫生服务。

  (四)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社区责任医生职责

  (一)负责进行健康状况调查。对体检中查出疾病的.患者认真给予治疗。执行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定期对辖区居民的健康问题进行讨论、会诊,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二)管理辖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平时诊疗、妇幼儿保工作、无偿献血、上门访视等获得的资料和数据,为居民建立动态的健康档案,并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管、研究、使用,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开展“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卫生服务。针对辖区居民健康状况,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公卫生服务,成为辖区居民的预防和保健医生。

  (四)改变服务模式,以上门服务为主,对有健康问题的应开展连续服务,对确有疾病需要住院的应负责联系住院,出院后做好恢复期的康复工作。

  (五)认真履行好公卫生服务职责。包括管理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儿保工作、公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等。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责任医生健康教育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订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结合季节特点、重点传染病流行态势、本地疾病谱,及时编写健康宣传资料。每至少次更换健康宣传栏内容,并保存宣传内容。

  (二)社区责任医生上门访视时随带常见病、慢性病、重点管理疾病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分发到户,不能理解的居民,社区责任医生要逐项解释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

  (三)结合群众关心的健康问题或当地发生的突发公卫生事件,及时上门进行相关健康知识宣传,让社区居民掌握防控疾病和防止事件危害扩大的方法,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对病人的治疗情况要进行跟踪,直至将该病人交由社区责任医生管理或病愈。

社区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第八条合作社在银行开设现金结算账户,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xx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的需要。

  第九条合作社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情况。定期清点备用金和银行对帐,做到账款相符。

  第十条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盈余及财产分配,并以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因此对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的交易应分别设置明细账簿。成员账户应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记录成员出资情况,二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三是记录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础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列为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合作社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

  第十三条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合作社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原值在1000元以下由理事会决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由社员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保管员清点验收入库,填写入库单;出库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批准后的出库单出库。

  第十六条合作社对存货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1000元以内的,由理事会讨论研究,并决定处理方式;高于1000元(含1000元)的,由理事会提交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讨论,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必须于年底对社员大会上进行公布。

  第十七条合作社接受捐赠、扶助的资产列入资本公积金,并分摊到成员账户上。

  第十八条合作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财会人员

  第十九条合作社按照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原则,配置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和财产物资保管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

  第二十条合作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具体领导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制订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对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对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十二条会计员负责按规定设置账簿,开设账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真实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做好参谋作用,并依法实行会计监督。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好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出纳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做到序时登记,日结日清,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收入现金应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白条"抵库现金,不得挪用和坐支现金。

  第二十四条财产物资保管员负责合作社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日常管理及核算,根据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根据出、入库单进行存货管理、盘点、核对。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以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四章财务收支

  第二十六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收入时,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七条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需要支付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六要素,即:原始凭证的名称,日期,交易双方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原始凭证若须带附件的,必须具备。

  第二十八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合作社理事长签字审批。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性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金额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不含3000

  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社员会议表决通过后,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

  第三十条非生产经营性开支。合作社应本着勤俭节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非生产经营性开支,不得高于利润的5%。凡金额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批;金额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理事长审批;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由社员会议表决通过后,由理事长审批。

  第三十一条合作社财务支出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经办人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合作社理事长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审批。超出审批权限的,应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或社员代表会议通过。

  4、对不规范原始凭证必须退回,按要求具备全部要素后,方可审批、支付。

  第五章民主理财

  第三十二条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社员对合作社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三十三条合作社年初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财务事项必须通过社员会议的形式,征得社员同意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四条合作社社员对财务有下列民主管理的权利:

  (一)有权对所公布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

  (二)有权委托监事会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

社区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居民依法实行自治,创建社会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整洁、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在社区内各类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计生协、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志愿者等社区内各类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工作。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办事处开展工作,办理办事处委托的有关事务;接受办事处对社区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属于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社区居民和社区自治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必须在广泛征求居民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或修改。一经通过,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应自觉遵守

  第二章社区自治组织

  第一节社区居民会议

  第六条社区居民会议是社区的权力机构,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户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社区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过半数或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代表的过半数,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会议的决定,社区居委会及全体社区居民必须遵照执行。

  第七条社区居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通过本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选举或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

  (四)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

  (五)改变和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六)审查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七)讨论决定其他涉及社区居委会利益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代表提议,应当召开居民会议。

  社区居委会

  第九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会议的办事机构,是本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办理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计划生育、调解纠纷、维护秩序,向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条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具有选民资格的本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社区居委会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五)向办事处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社区居委会下设计划生育、经济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每月16日为学习日,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居委会每周一次办公会,每季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总结前段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居委会议必须有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召开。

  (三)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年终考核计酬。

  (四)“三务”公开制度。“三务”公开包括党务、政务、财务。主要涉及社区内重要公开监督事务、成员的工作目标和分工及工资报酬、计划生育、财政收支等有关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建立“三务”公开栏,每月召开一次监督小组会议征求意见,并于每月18日进行公开。

  第十四条社区居委会成员守则

  社区居委会成员是居民民主选出的利益代表人,是居民的公仆,应努力为社区谋发展,为居民谋利益。居委会成员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主动接受居民监督。

  社区居民小组

  第十五条本社区居委会下设居民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至3名,由居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社区居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居民小组成员职责:

  (一)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居民会议、居委会决定,组织本小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二)组织本组居民积极推进社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对居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三)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居委会反映本辖区居民意见、建议和要求,当好居委会的耳目和参谋。

  (四)组织本小组居民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五)调查、掌握本小组的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居民小组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第三章社区居民

  第十七条本社区居民既包括有本社区户籍的`居民,也包括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社区非户籍居民。

  第十八条本社区居民享有的权利:

  (一)本社区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l、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年满18周岁的居民(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参加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问题的权力。

  3、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管理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4、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二)本社区非户籍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I、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

  2、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对居委会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3、享有在本社区举办各项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九条本社区居民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执行居民会议和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

  (三)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尊老爱幼、邻里团结,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争创文明幸福家庭,争做文明市民。

  第四章居民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议事内容:

  (一)各项社区建设规划是否切实可行,具体工作计划是否得到落实。

  (二)居民自治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的是否合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各项福利事业、计划生育、文教卫生及其它社区重要工作如何开展。

  (四)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府决定是否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五)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是否尽心尽职,作风是否民主,行为是否廉洁奉公,居民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和自治章程。

  (六)社区财务收支计划和重大项目财务开支是否合理。

  第二十一条议事方法:

  (一)定期召开居民会议报告工作,研究、解决自治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程序。

  (二)组织居民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及时征求居民意见,听取居民的要求和建议,通过代表介绍居委会重要工作情况。

  (三)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民主信箱,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及时回答居民的咨询。

  第二十二条议事原则:

  (一)议事必须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坚持言论负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议事程序。

  (二)居民议事决定问题时,必须有半数以上居民同意方为有效,少数人应服从多数人意见。对议事过程中的不同意见,不得责难和打击报复。

  第五章社区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管理工作时,必须充分依靠社区居民会议和广大社区居民,执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做好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民必须理解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公益活动。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发展志愿者,实行社区志愿者登记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丰富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委会应经常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孤、寡、残、疾、鳏和老年人、贫困户、失业者的情况,并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为他们提供经常性服务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社区内各类组织必须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第二十八条驻社区单位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要求,充分利用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不断增加为居民服务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对社区居民居住状况、人口状况(特别是育龄人员、失业人口、低保人口和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第三十条制定社区服务、社区计生、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礼区治安的居规民约,共同遵守执行。

  第三十一条社区居民必须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做到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安宁。

  第三十二条社区居民、社区内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有权对社区内的各项

  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居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办事处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社区规章制度6

  为活跃办公室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维护环境卫生,有效利用活动管理,确保安全防火,维护环境卫生,本制度是根据办公室的.实际工作制定的。

  一、活动室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监督活动室内卫生,检查设备损耗情况。

  二、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周四至周五,每天下午14:30至17:00。参赛者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期。在特殊情况下,开放时间另行安排。

  三、活动室内环境卫生和物品管理由活动人员负责,并安排值日。

  四、社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通知外界如何参与活动。并负责监督。每晚检查卫生和物品。如果发现损坏,负责监督。每晚检查卫生和物品。如果发现损坏而无法找到损坏的货物,当天值班人员应负责赔偿。

  五、活动室活动具体要求:

1、讲文明礼貌,禁止制造噪音,保持房间安静。

2、关注公共卫生。不要吸烟、吐痰或扔果皮和纸屑。

3、活动人员应爱护并正确使用活动设备。

4、不要带孩子进入活动室。

5、活动结束后,将物品放回原位,关闭门窗和电源。

社区规章制度7

  一、 绘画:每周一、四下午16:30——18:30时

  书法:每周二、六下午16:30——18:30时

  剪纸:每周三、五下午16:30——18:30时

  手工制作:每周二、四上午11:00—12:30时

  二、 学员不得随意缺课,如学员自己有事造成缺课没有上一律不补。

  三、 学员应按时上课,课间请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大声喧哗。

  四、 学员不得损害教师公共财物。上课不得吃带皮壳食物,保持教师卫生干净整洁。

  五、 为维护课堂秩序,确保教学质量,任何未报名者不得随意进出课堂,若有意参加请及时报名。

  六、 学员之间相互切磋,教学相长,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社区规章制度8

  第一部分:社区居民公约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关心集体,爱惜公物,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守望相助;珍惜资源,防火防盗,自我防范,群防群治,确保平安;

  远离毒品,不信邪教,移风易俗,婚丧从俭,崇尚科学;计划生育,拒赌拒黄,文体活动,五好家庭,和谐楼院;楼内达标,门前三包,文明装修,不乱搭建,保护环境;文明自治,互相监督,提高素质,自信自强,创先争优。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作承诺制度

  一、公布为居民服务的项目及质量标准;

  二、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时限和解决程度并及时答复;

  三、建立专项登记簿,记清居民要求解决的问题,责任人和解决的时限、程度及答复时间;

  四、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节 公示制度

  一、根据管理、服务、教育、监督的职能,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成员的分工等,向社区居民公布;

  二、向居民公开办事时间、办事电话、办事程序,不离岗,服好务;

  三、凡属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理应知道的事项,均应及时公布;

  四、佩戴标签上岗,坚持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第三节 学习制度

  一、积极参加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

  二、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要结合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实际以及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好学习计划,组织好班子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三、坚持以思想作风建设为主题,联系实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同志参加的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体会;

  五、作好学习记录,记清学习内容及发言讨论情况。

  第四节 弹性工作制度

  一、坚持定时办公与弹性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延长办公时间,方便居民;

  二、正常工作时间为: 10:00-14:0016:00-20:00;工作期间不得离岗、离位;必须严格考勤,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记载。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或早退。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向居委会负责人说明原因,否则视为旷工。

  三、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有人值班;

  四、科学安排,有事则到,乐于奉献,方便居民 。

  五、文明办公制度

  1、接待居民要有礼貌,做到“四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支持配合有谢声。

  2、禁“四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3、全体成员在上班时间内,衣着要干净整洁,做到行动庄重,举止大方,语言文明,不高声喧哗,尽量不影响他人办公。

  4、坚持杜绝庸、懒、散行为。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玩电脑游戏、上街购物等,不做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

  5、居委会成员内部之间要团结,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居委会班子的和谐稳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处处以大局为重,齐心合力做好工作。

  第六节 印章、文档管理制度

  一、登记制度。建立印鉴登记册,凡是使用均需登记,由用印人填写、注明用印事由、申请人、批准人(社区书记)、用印日期尤其是开具遗产、房产等具备法律效力或易引起法律纠纷的证明等文书;

  二、专人管理制度。印章必须由固定的一个人按照管理制度管理、登记、使用;

  三、严禁在空白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

  四、印章原则上不予外带,防止印章丢失;

  五、凡省、市、区、街党政领导人讲话,应先交社区专职干事登记,按规定处置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登记手续,使用后及时归还;文件丢失,视影响程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必须按档案局的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须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批准并登记。凡应归档的材料,包括文件、规划、重要事件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典型材料、荣誉证书、领导讲话、总结等,有关人员应及时上交,由管理人员存档;

  七、电脑电子文件资料备份。人员调走,对其所管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清查。

社区规章制度9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

  社区工作人员在接受群众咨询时,一次性告知清楚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办理成功。

  二、按时办结 办事公正

  全程办事代理制服务,受理项目坚持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热情接待 文明用语

  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 不徇私情

  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好处、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 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 谢绝礼请

  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社区规章制度10

  为加强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干部及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要求,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党委政府安排、或指派任社区干部职的社区干部。

  2、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

  3、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二、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主动提高社区各项服务。

  3、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4、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4、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5、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意窜岗和离岗。

  6、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7、严格考勤纪律。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连续三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累计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工资,请假按旷工处理。其它婚嫁、产假,均按镇有关文件执行。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三天内向主任请假;一周内向总支书记请假;一周以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有请假书面假条,过后及时销假,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9、工作人员要爱护居委会公共财物,若有损坏要照价赔赏。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居民小组,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人际关系。

  2、对自己所分管的片,要求每季度入户一次,其中重点户每月入户一次,入户率为100%,入户调查结果准确详实。通过入户,全面掌握本片计生流动人员、育(孕)龄妇女、低保困难户、优扶对象、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业务部门要求的重点人口信息,为开展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3、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奖惩办法

  1、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居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每事(病)假,无假条扣除本人日补贴20元;全年累计15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30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聘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年终奖10%。在镇、县和市级以上造成影响的,扣除全部年终奖励,并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以上制度若有违规:干部报请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六、本办法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社区规章制度11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特殊病人或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有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3、抢救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5、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路,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即刻据实补开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9、抢救结束后,做好登记和用品消毒工作。

社区规章制度12

  1、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办事机构任务,积极发动和组织社区单位保安力量和社区群众深入开展“文明安全社区”、“无毒害社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做好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社区安定稳定。

  2、积极组织发动社区居名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努力抓好群防群治,认真组织群防群治服务队在社区内开展“看家护院”等巡逻防范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安全和治安隐患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失各类治安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现场,并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检查揭发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5、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协助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原习人员进行监督、帮教、挽救、教育。

  7、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资料收集登记管理制度。

社区规章制度13

  一、组织机构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在司法所的指导和村(社区)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担负着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司法所、村(社区)委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司法所上报,并做好前期疏导和稳定工作。

  3、掌握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协助司法所管理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

  4、掌握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协助司法所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5、协助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转达法律援助申请。

  1、工作室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排查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应当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

  2、对排查出的纠纷要立即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要立即消除。

  3、对排查和调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登记,重大及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4、紧急、突发、群体性矛盾纠纷出现时,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疏导情绪。

  5、对属其他机关处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事态紧急的应当及时报警,同时报告司法所及其他部门。

  6、司法行政工作室工作人员处理纠纷时应全面了解情况,灵活多样运用各种调解形式,力求定争止纷,做到案结事了。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认真协助司法所开展对本辖区村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走访不少于一次,对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组织进行公益劳动。

  2、及时与村矫正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和《监督协议书》,加强帮教和监督,防止脱管。

  3、接到司法所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通知书后,要及时登记接茬,建立档案,成立“三帮一”的帮教小组,安置工作要做到:符合落实责任田条件的,给予落实责任田;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落实低保。要给予就业指导,以使他们能安居乐业重新做人。在平时的帮教工作中,对重点对象每月谈话不少于2次,一般对象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经常走访、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以防重新犯罪。

  咨询接待工作制度

  1、工作室人员负责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周到;重要事项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2、解答问题必须依法、合情、合理。

  3、对接待中发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群体性纠纷、易激化矛盾应及时向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反映。

  4、对一般问题及时依法解答,复杂问题在司法所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

  1、工作中发生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对突发性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

  2、工作中遇到涉及法律性较强、群众切身利益的执点、难点问题,应当妥善处理,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征求其他工作人员的意见。不能答复和处置的,应当逐级请示。

  3、请示报告应当有详细记载,相关情况必须汇报清楚。对上级的指导要求认真记录并及时落实。

  学习例会制度

  1、积极参加村政治学习,注重熟悉和了解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法律,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提高政治素质。

  2、坚持每月不少于1天的集中业务学习制度,主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实务,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司法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社区规章制度14

  1、开放时间:每周四至五下午2:30—5:00

  2. 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纸张。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房间清洁。

  3、棋牌活动技术规定:同桌人员在活动前共同商定,在活动时间内不得争吵,不得喧哗,棋牌活动,文明有序。

  4. 做好公共财政工作。活动开始前,每桌一人应领取棋牌设备。活动结束时,他们应清点、打包并归还。

社区规章制度15

  一、社区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一)社区责任医生在上门访视、门急诊疗等过程中发现的急、难、重、危病人,在站内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上级医疗机构联系转诊。转诊前向病人和家属讲明转诊的理由,征得病人同意。

  (二)病人转上级医院住院时,随带健康档案转诊。病人出院后由社区责任医生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健康档案,并做好康复期的医疗保健工作。

  (三)医疗机构应为转诊病人提供预约服务,杜绝转诊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化验,以减轻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制度

  (一)儿童保健:掌握辖区内目标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开展体弱儿专案管理,对体弱儿进行随访。

  (二)妇女保健: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底数、变动信息。根据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开展产前筛查及对诊断阳性病人的追踪。结合育龄已婚妇女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开展常见妇女病检查,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三)掌握辖区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底数和变动情况,每年4次免费上门随访,跟踪服务,动态管理。发生疾病的给予连续访视。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干预。

  (四)收集掌握辖区内重点疾病底数和变动情况。按各项疾病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好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肝炎病人)的防治工作。

  三、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一)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人后,按照规定时限,通过各种途径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记录。

  (二)社区责任医生应收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重大动物疫情、集体中毒、职业危害、农村集体聚餐、饮用水污染等相关信息,2小时内上报区防疫站和卫生监督所。

  (三)及时准确收集、核实、汇总和报告当地以下相关信息:辖区人口出生、死亡信息,出生缺陷、早孕摸底,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信息等,按规定填写报告卡,发现孕产妇死亡的必需写出调查报告。

  (四)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安排社区责任医生、护士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

  (五)鼓励社区责任医生和协管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制度

  (一)严格把握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医务人员应着装整齐,不戴戒指、手镯,不留指甲,不涂指甲油。

  (三)接触病人前后要洗手,擦手毛巾每日更换,接触特殊感染或传染病人后要用消毒液浸泡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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