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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7 10:28:3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志愿者规章制度(合集)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志愿者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志愿者规章制度(合集)

志愿者规章制度1

  一、目的宗旨

  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五、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志愿者规章制度2

  本中心制度为人员表现,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事务记录制度,财务制度和奖励制度六大项:

  1、人员表现

  1.1、全体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的原则,认真,负责;

  1.2、中心所有活动必须经过主席团的商议,再请求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

  1.3、所有成员不准做有损学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损失得事;

  1.4、所有成员不得以中心得名义开办个人事务;

  1.5、尊重主席团和各部长,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确决定,若有不满可正面提出;

  1.6、全体成员要积极参加本中心所举行的活动并提出好的建议,分配给个人的工作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不能无故推辞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例会要按时到位;

  2.2、有事不能参加例会者应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到位。 2.

  3、各部委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退会处理;各(正、副)部长无故缺席例会达一次者取消该部评优资格,缺席例会达三次者,给予停职处理; 2.4、中心十一月底进行中期考评,届时工作积极优秀者将提拔,并作适当奖励;工作不负责、推托、懈怠者将由中心主席团大会和中心负责人会议讨论决定,上报学院审批将其停职或自动申请退出。

  3、会议制度 3.1、会议章程

  3.1.1、中心负责人例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长副部长每两周一次例会,会议周四晚9:20在三教100举行,由主任主持会议;

  3.1.2、部门内部会议:各部门内部每两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各部门自定,由部长主持会议,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

  3.2、会议内容

  3.2.1、中心负责人例会,各部门总结前段时间的工作,并对后段时间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门内部会议讨论工作安排;

  3.2.3、需报账的成员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办公室报账。

  3.3、会议要求

  3.3.1、中心主要负责会议由办公室部长检查出勤并做会议记录,各部内部会议指定一名办公室部委检查出勤并作会议纪录。

  3.3.2、每次会议的时间要求不超过50分钟,各部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长或压缩。

  4、事务记录制度

  事务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成,各部门需积极配合。记录内容包括:出勤记录、会议纪录、财务收支情况、中心日常事务、中心重大活动的情况、工作总结。指定到各部的办公室部委还需为自己所负责的部门建立工作档案;

  4.1、外联部: 外联部活动内容、获得经费情况、所拉到的赞助商、活动、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经费、商家的满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获得家教的时间、地区及安排家教的`情况;所做宣传的时间、地点、宣传的形式、宣传进展的情况、宣传的效果;

  4.3、岗位部: 寻找岗位具体活动、活动进展详细情况,所获得岗位详细情况、安排上岗同学的情况;

  4.4、实践部: 实践活动的内容,广大同学参与状况,活动的影响及意义;

  4.5、宣传部: 所宣传活动的部门、形式、时间、地点及宣传效果;

  4.6、网络部: 网站维护情况、网上业务办理进程;

  4.7新闻部:每期报纸的采写征稿,获取新闻线索的情况。

  4.8 采编部:报纸的组稿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9发行部:报纸的联系、协调赞助商及报纸的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完成情况。

  另外,办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职的人员档案,中心成员档案;

  5、财务制度

  5.1、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记录中心财务的收支具体情况;

  5.2、财务报销制度

  5.2.1、各部买任何东西需经部长同意;

  5.2.2、帐目小于五十元的由当事人决定,大于五十元的报请部长批准,大于一百元的需报请主席团审批;少于五元的集中达五元以上一次报销;

  5.2.3、报销时需持正式发票或收据,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小票不可报销,报销时由付钱的成员签字;

  5.3、财务实行公开化,中心任何成员对财务有知情权,如有疑义可询问办公室负责人;

  5.4、外联部财务分配制度

  外联活动所得经费分配30﹪给外联部,其余70﹪纳入中心活动经费;

  5.5、学期末报销办公室、外联部、家教部的主要负责人短信费20元/人;

  6、奖励制度

  6.1、采用积分的原则,所有成员凭最终所得个人年终积分进行奖励;

  6.2、个人积分形式

  6.2.1、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参与活动情况

  6.2.2.1、表现积极活跃,有突出表现者加3分;

  6.2.2.2、表现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动参与者加1分;

  6.3、优秀部委:由各部分内部评定,个人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并给予物质奖励。

  6.4、优秀部门:由办公室及各部长讨论决定,并获得物质奖励。

  6.5、部门获得积分方式

  6.5.1、活动的次数(一次加5分);

  6.5.2、活动的影响(1-5分);

  6.5.3、活动的完成情况(1-5分) 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另各成员向外联部提供的外联信息成功后可获得部分奖励,该奖励归外联部所有的20﹪经费中的提供40﹪。

志愿者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实施素质工程,为社会提供科普志愿服务,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郑州科技馆为郑州市科普教育基地,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场所,是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科普志愿者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准则。

  第三条郑州科技馆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志愿者。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形式

  第四条科普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重大科普活动;

  (二)馆内日常科普活动。

  第五条科普志愿者服务形式

  (一)组织、引导观众参观;

  (二)展厅演示及讲解;

  (三)表演剧的演出;

  (四)展厅秩序的维持。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本馆组织的科普活动,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

  (二)就科普志愿服务工作,可对本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可获得从事科普志愿服务的交通、误餐补助,标准由本馆定。

  第七条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科普志愿者的服务承诺,科普志愿者服务为义务性质;

  (二)科普志愿服务至少为5次/年,根据本馆活动安排定;

  (三)服从管理,按照本馆的安排积极参加科普服务活动;

  (四)不得以科普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馆科普志愿者的形象。

  第四章申请与注销

  第八条科普志愿者的申请以自愿为原则。

  第九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公民,热心科普事业,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志愿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可填写《郑州科技馆科普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

  第十条申请者经本馆批准确认,即可成为本馆科普志愿者。

  第十一条科普志愿者若要求退出,须向本馆提出书面注销申请。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本馆常年接受科普志愿者加入的申请。

  第十三条本馆建立科普志愿者人才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调配的机制。

  第十四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须穿戴志愿者统一服装,服装由我馆提供。

  第十五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要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由馆内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本馆对在开展科普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办法:年底进行考核,以20%的比例选出年度的优秀志愿者,并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本馆对不履行志愿服务条款的,或者因其个人行为对本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本馆可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资格的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郑州科技馆展教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志愿者规章制度4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规章制度5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

  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志愿者规章制度6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其次条招募方式实行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建条件,供应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供应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酬劳,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化、长才能、做贡献,树立和宣扬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其次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提倡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服务技能。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忱为服务对象服务,看法谦和,耐性细致。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听从组织支配,仔细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需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需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需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其次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驾驭青年志愿者的基本状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状况,驾驭服务要求。

  3、依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详细,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详细状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状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看法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状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7

  第一项此管理规章制度只对江西师范高校化学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有效。其次项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全部干事由院学生会统一检测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醒悟的政治头脑和剧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养、心理素养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实力、协调实力、沟通实力和交际实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实力和肯定书面表达实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看法,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主动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听从多数,个人听从集体,局部听从整体,并具备肯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一心一意为广阔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仔细听取广阔同学的看法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刚好反应;

  (四)激励参与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主动投身参加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意培育自己的爱好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备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院青协整体形象的事,违者赐予肯定惩罚;

  (六)要有剧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别状况不能到者必需提前请假;

  (七)要主动参加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主动协作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八)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果,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

  第二项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全部干事;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参加评优;

  (四)学期累计参加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工作总结、请假状况,平常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主动参与青协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青协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二、评优方式

  (一)实行公开、公允、公正和自愿申报的原则;

  (二)依据比例按平常考勤、会议记录、任务是否刚好完成,考虑操行及学业排名等评比优秀干事;

  (三)申报材料交协会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四)评比过程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协会管理中心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评比结果,并交于院团委审批。第四项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每周二晚7:00;地点方荫楼五区五楼会议室;

  (二)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详细时间将依据协会工作开展状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与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时间,迟到者会后留下作说明,无故缺席者在下次例会上作说明,无故迟到缺席状况列入评优参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刚好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肃穆、仔细,保持会议室的宁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安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全部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仔细作好会议记录,主动思索,勇于提出看法和建议。

  第三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全部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醒悟的政治头脑和剧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运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听从本协会支配,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支配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惩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8

  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青志管理制度青志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完成组织各项活证。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组织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半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开除)。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组织宗旨者。

  2.有损本组织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组织工作者。

  4.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6.打架斗殴者,蓄意破坏组织声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组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推荐入会的权利。

  五、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向本组织反映有关志愿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工作资料。

志愿者规章制度9

  校园捐助站是志愿者、爱心师生与受助者之间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展示志愿者以及爱心师生形象的平台。为规范捐助站的秩序及信息发布行为,促进捐助站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捐助站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捐助站全称为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爱心物资捐助管理站,隶属于师院学生会。

  第二条 捐助站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核心,本着“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温暖他人、彰显爱心”的宗旨,以“让志愿者的爱如阳光般温暖每一个人”为口号,致力于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从而推进师院志愿者体制的完善、师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捐助站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体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一个能为爱心师生提供捐助平台、为他人提供帮助乃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

  第四条 捐助站贯彻“成员主抓,广泛参与”的方针,即每次活动除志工部成员必须参加外,凡是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师院学子均可参与。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五条 捐助站成员的资格

  1、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公益事业;

  2、认同捐助站的理念,拥护捐助站的宗旨,遵守捐助站的规定;

  3、有能力推动相关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 成员享有的权利

  1、制定、修改和完善捐助站有关管理规定;

  2、参加捐助站的有关活动;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审议、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七条 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捐助站的规定,执行管理站的决议;

  2、参加捐助站活动,维护捐助站的形象,并为推动捐助站事业发展尽力;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维护捐助站合法权益,反映捐助站意愿和要求。

  第三章 奖惩方案

  第八条 本站将出台严格的考核体系,对所有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给予肯定及一定的嘉奖;

  第九条 对于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会员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第四章 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站重要会议记录,考勤相关资料及各项活动的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并分类归类;

  第十一条 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管捐助活动的相关物资;

  第十二条 定期汇报及在网络上公开物资的管理、发放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捐助站所有管理成员承认并确保捐助站的终生公益性质、非盈利性质和非政治性质。[实用文档]任何管理成员不得以捐助站的名义从事任何私人性质、商业性质、政治性质及一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捐助站管理规定的活动;

  第十四条 凡在捐助站内发布的任何信息,务必使用健康、文明、礼貌的文字、数字、图片、声音、影音、视频及符号语言等(但不仅限于此)表示,务必遵守网络道德及捐助站管理规定。成员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经事宜由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站所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志愿者规章制度10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权利:

  一、凡在汶水学校学习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登记手续,接受辅导,均可到申请加入志愿者组织;

  二、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三、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五、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一、志愿服务范围包括校园服务、环境保护、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教育、扶贫帮困、以及校内外大型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二、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在校师生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四、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二、志愿者服务队伍要稳定,队员档案要完整,服务对象要明确,服务项目要相对固定,服务基地要相当稳定,活动计划要完整。

  三、在法律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四、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五、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六、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七、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八、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及时将原因告知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九、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

  十、服务重点对象是在校师生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十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服务纪律

  一、志愿者须自觉遵守志愿者服务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二、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志愿者证”和戴志愿者标识,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三、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如不能来,请提前告知带队负责人,须讲信用。

  四、微笑面对每一位受服务者,主动接待受服务者。

  五、不在服务点评击其他的志愿者,要友爱,互助。

  六、在志愿者服务站要保证站点的服务卫生,维持干净整洁的环境。

  七、每一个志愿者都要爱护公共物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志愿服务要求

  一、所有参与服务的志愿者须准时到达服务点。

  二、参与服务时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奇装异服等。

  三、服务过程中不得叉腰、驼背站立,要保持精神饱满,谈吐文明,热情友好,行为举止须符合服务规范。

  四、服务期间必须服从服务点当班负责人安排,严禁各行其是。

  五、服务过程中,禁止玩手机,听音乐;不说服务忌语;不打闹宣泄;不做损志愿者形象的事。

  六、遇到突发事件要向组织报告。

  七、遇到媒体采访时,不得私自去接受采访,待请示相关负责人后方可,不以志愿者的身份去讨论政治或者敏感问题。

  志愿者登记制度

  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对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登记制度,然后由专人统一录入志愿者服务系统(VT志愿服务平台)。对志愿者进行考勤管理,使之规范化,合理化。

  志愿者活动策划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能及时的做好宣传报道,扩大其影响力和号召力。

志愿者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5小时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辖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村社区志愿者协会是辖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管理与服务的规章制度,组织社区志愿者的开展志愿活动。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按照不计报酬、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和培训

  第四条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其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机构负责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相关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社区志愿服务。

  (一)社区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志愿者提供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可以推荐社区志愿者到其他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二)社区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向其所属的社区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在其登记表中注明,继续参加同一或其他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社区志愿者的有关权益,并给予社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防止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遭受伤害。

  第七条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责成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社区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时间储备制度,社区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区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全区社区志愿者的、规划、实施、指导和检查工作。街道、乡镇成立社区志愿者分会;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各级社区志愿者协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协会、分会的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

志愿者规章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志愿者工作部隶属于团委是一个由有志者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在校生自愿参加的志愿服务团体,工作部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核心精神,将“学习、服务、奉献、沟通”作为自身定位,努力探求适合当代青年志愿者的发展道路,充分将知识赋予到生活工作中去,努力为学校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组织形式:

  志愿者工作部下设置宣传组、秘书组、策划组、外联组。

  宣传组:负责校内志愿者活动的宣传。

  策划组:策划志愿者活动的形式及内容等。

  外联组:负责与社会各界及其他院校的沟通联系,筹集活动的所需资金等。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年志愿者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年志愿者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部门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 青年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本部章程,执行志愿者决议;

  (3)、积极参加本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年年志愿者荣誉;

  (4)、青年志愿者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年志愿者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年志愿者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年志愿者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职能概述

  院志愿者工作部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 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各系部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青年志愿者日常活动有为校园的清洁、美化提供志愿服务,例如,清扫校园杂草,清除校园墙壁上的违禁粘贴物,整理教室桌椅等。针对一些节日、纪念日开展活动,例如,世界艾滋病日在学院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此外,工作部还予社会力量联系,定期开展大学生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慰问敬老院活动、绿的环保志愿活动等。充分践行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立足于校园,服务于社会,为推动学院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懈奋斗。

  第四章 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部门会议每周五召开一次,主要检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并商讨解决对策,传达团委老师及部长会议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方案。

  会议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须提早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部长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2)会议期间,应保持纪律肃静将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不得接听手机,讨论非会议内容。

  (3)与会人员必须穿带整齐,不允许穿背心,拖鞋。

  (4)与会人员应带好纸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与会人员在例会中可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观点,但对决议务必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会结束后应将关好电灯、锁好门窗、锁好档案柜,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后离开。

  (7)例会考勤情况作为评优凭证。

  2、项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个成员都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活动计划

  (2)例会讨论:经例会详细讨论,通过的方可实行

  (3)实施:由提案者作为项目组组长,由提案者所在组人员为成员,组成项目组。组长负责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并有权协调各相关事项。

  3、活动申请及活动监督和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各系部活动的申请、开展、监督、活动人员的签到、加时间、注册,由我部门专门管理,对各系的大小文件进行真实的记录和细心的的保管,对各系考核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的记录,严禁对书面档案随意涂抹破坏,违者奖按照章程内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第五章 工作部成员任命、考核、评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为让志愿者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招新活动,招新时,由部长负责招新的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换届前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界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与新任部长。

  (3)、如有成员提前退出工作部,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成员,工作部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消等处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和健全部门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升部门干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本会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内容

  干事考核分半学期与学期考核两部分。半学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会出勤、活动情况、工作效率、贡献率等;学期考核在半学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成员档案。

  1、工作态度:例会出勤、每周一升旗出勤、活动及工作参与度、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协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2、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3、学习成绩:干事必须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努力学习,不可出现挂科的情况。

  (三)考核奖罚

  1、本考核制度作为学校评优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依据。

  3、考核内容

  (1)团结精神和协助意识,成员之间不得存在矛盾,以全局为重。

  (2)自觉保护学生会干部良好形象,在工作、生活中言行举止要得当。自觉保护志愿者工作环境整洁,不随意丢垃圾。

  (3)集体观念强,不得缺勤本部门活动。

  (4)积极参与公益性活动。

  (5)爱护集体财产,不得损害集体财产。

  (6)加强部门管理,部门内不得徇私舞弊,贿赂相受。

  (7)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旷会,无故迟到3次内部通报批评,迟到超过5次、旷会超过3次、请假超过9次取消在任职务。

  (8)按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按时上交签到表,跟活动期间尽职尽责检查各系部活动情况。

  第六章 总结

  一个部门的部门制度的完善与否,实施的力度的强弱,直接影响着部门的发展,只有认真贯彻好部门制度,认真遵守部门制度,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干事,优秀的干部,让优秀成为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的一种习惯。

志愿者规章制度14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4、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者规章制度15

  前言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职责,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一章:总则

  安康学院青年志愿服务队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在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全体师生,社区居民服务,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第一条:安康学院青所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坚持以“锻炼自我,照亮他人”为服务宗旨。

  第二条:服务队将在学院团委的领导和监督下,依照国家法律、法令,党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志愿者活动。

  第三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推动我院志愿者工作的有效落实,高效开展;促进服务队的繁荣与发展,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和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安康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下设系队,各系队的产生以各系队员为单位,接受总队的领导。

  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一名,宣传组、调研组、文艺组网络组数名以及各系系组长(艺术系,电信系,教科系,中文系,经管系,数学系,外语系,体育系,农学系,化学系,政史系);各系组队员。

  队长:系统的领导全队的总体发展,对全队的重大事务做出最终点终决定,对全队负责。

  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领成员组织开展每次活动;

  2、代表本队做好与校学生会与院团委领导、教师的工作联系与交流;

  3、定期如开例会;

  4、做好本队内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

  6、享有本服务队的任免权,做好财务审批工作。

  副队长:全面详细的协助队长的工作,负责全队事宜。组织各个领导小组的各项活动。

  1、极力配合队长的各项工作,协助队长做好各项工作;

  2、积极与其他各系组长及志愿队成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

  3、负责并开展好与学校基地的工作活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

  4、及时交上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行事,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秘书:负责全队的各项事务和各组工作的下常运行,及其慈善基金的收支;对全队的工作进行策划部署。

  1、负责本队相关制度的建立;

  2、负责本队档案,资料,事务,财务的管理;

  3、指导各小组工作的开展;

  4、对本活动的开展做出策划。

  副秘书:整理全队的各项资料,记录会议进程,向各小组传达各项工作。

  1、做好每次会议签到、请假者、迟到者、未到者情况记录;

  2、做好会议记录;

  3、提早通知各小组组长开会时间地点,必须确保通知到位;

  4 、协同秘书长做好财务管理及调度;

  5、做好资料整理及保存;

  6 、做好财务的报销工作。

  调研组:负责活动的策划以及外部联系,取得校内外的各种支持,调研各种活动内容。

  1、负责活动赞助费用,为服务队各大型活动争取赞助及时与赞助商联系、洽谈并负责赞助到位,以保活动正常进行。

  2、保持并增强与相关企业单位的联系,提高服务队的知名度,完全保证赞助商及服务队自身的利益;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交流及其他各兄弟社团的联系。

  宣传组:负责对内活动的宣传工作。

  1 、做好每次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具体形式有:海报、宣传栏、黑板报;

  2、跟随队伍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资料,随时做好宣传;

  3、与其他部门做好交流联系。

  文艺组:负责全队文艺活动的开展。

  1、负责好服务队的文艺活动;

  2、协助服务队长开展好学校下设的慈善爱心帮扶基地的各项活动,尤其文艺活动;

  3、组织大型晚会时向各小组、班级征集表演项目;

  4、做好联谊工作;

  5、安排好时间、地点,为大家提供小晚会,以便大家放松娱乐,具体如假期的小聚会,外出游玩等活动;

  6、积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网络组:负责网络建设,以及由宣传组配合做好网络宣传。

  各小组组长:负责本组内的活动开展,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向秘书处反映队员的建议与要求。

  队员: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积极地向组长、秘书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和想法,进一步完善服务队的建设。

  第三章:服务队干部工作要求

  第五条:工作思想要求

  (一)保持始终如一的热情,这是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动力来源。

  (二)要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老师,生学干部,普通学生的信任是志愿队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

  (三)要认认真真地做人,实实在在地做事,能力的`锻炼,效率的提高,经验的积累,都取决于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六条:工作方法要求

  (一)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在普通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一批学生干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学生。

  (二)干部应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

  (三)干问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利用时间,讲究学习方法,得高学习效率。

  (四)干部工作作风要扎实,严格遵守理事会制订的各英规章制度,如纪律、会议等,对待工作要雷厉风行,不得延误。

  (五)干部要遵循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以诚待人,以理服人,讲究态度和工作方法。

  (六)干部考虑问题注意从全局出发,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在人际交往上,应能和多种不同意见的人沟通

  第四章组织纪律

  第七条: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权利

  〈一〉有参加服务队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内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表决权;

  〈三〉在各项内部会议上参与有关工作和发展计划的讨论,对服务队工作提出意见及进行监督与批评;

  〈四〉讨论和决定对队员进行监督和批评;

  〈五〉对服务队的决议有不同意者,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在会议上提出,讨论解决。

  〈六〉具有评优与被评优的权利。

  二、队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学习党团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及服务队纪律,执行服务队决议,完成服务队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宣传服务队,扩大服务队的影响力;

  〈四〉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改正错误和缺点,自觉维护团结,坚决反对服务队内部的一切派别和小团体组织;

  〈五〉坚持个人服从集体,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奉献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

  〈六〉队员有退会的自由,队员要求退会,应当经所属组织讨论,上报队长后,再宣布除名,队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屡次不参加服务队组织的活动或不做服务队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队,队长有权对其除名。

  〈七〉队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能无故推迟和旷会,有事须提前请假,并向秘书提交书面假条。

  三、纪律:

  〈一〉服务队的纪律是本队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服务队的团结、统一、稳定和协调的发展,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二〉服务队组织必须执行和自觉接受本队纪律的约束。

  〈三〉服务队组织中有违纪的队员,服务队应按照其错误的情节、性质与轻重给以批评或开除队籍的处分。

  〈四〉服务队队员有五次迟到,四次请假,三次旷会的以自动退会对待。

  四、会议:

  第八条:会议的安排与要求

  <一>会议安排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队员大会,总结上月工作及强调以后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小会,参会人员为队长,副队长,秘书处及各组组长。

  (三)各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组员会议。

  (四)每次会议须做出会议记录,上交秘书。

  <二>会议要求

  (一)每次开会时,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

  (二)不得无故旷会,如有特殊情况,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秘书请假,不得由他人代假,除此之外均以旷会对待;

  (三)开会时应保持良好的会场纪律(手机保持震动或静状态,不允许接打电话;他人发言时不要随意接头交耳;以及其他不尊重他人的行为。)

  (四)各组组长在会上总结,汇报前一接段工作。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九条优秀队员与优秀组长

  (一)队员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垸国家法律和本巡考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牢固树立为同学为社会服务的意识;每学期评选优秀队员数名名,并以表彰奖励。

  (一)组长对各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积极执行上级指令,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团队关系,配合总队完成各项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履行本志愿者服务队义务的安康学院在校本、专科生均可申请加入服务队,自愿申请,经过审核成为队员;

  第十一第:服务队奉行例会制度,每隔一周一次;

  第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安康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讨论修改;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安康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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