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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31 11:22:1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篇(优选)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篇(优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地区营林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营林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营林工作实际,制定《XX地区营林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XX地区辖区内从事营林生产作业的经营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政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确保营林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第七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应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聘作业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单位要为生产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九条营林生产单位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必须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在一线检查时候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佩戴袖标等。

  第十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在使用期限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认真填写发放记录,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营林作业场所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各作业组要有班组长跟班作业,随时督促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启动应急预案,各小组要分工明确,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保护事故现场,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当地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紧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虫罩,扎紧袖口、领口和裤脚口以防止蜱虫(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为作业人员注射森林脑炎疫苗,提前做好预防。

  第三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配置安全设施,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保证行车安全;与客车会车时,必须先行避让。

  第十六条营林生产车辆、通勤车辆要按规定检验机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使用。

  第十七条营林作业组建点、撤点时,要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熟悉路况的驾驶员,严禁客货混载、超员、超速。同时要有专人(管理人员)押车,控制安全车速,保证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营林生产经营单位要使用或雇佣合法资质的车辆,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规。

  第四章营林生产作业点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营林生产作业点搭建营地要选择地势平坦、背风、朝阳的地点(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电区,营地绝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树下或比较孤立的平地上。要将已经选择好的帐篷区打扫干净,清除石块,矮灌木等各种不平整、带刺、带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条营林生产作业人员在春秋两季生产时,必须办理野外作业证,经过防火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山作业。

  第二十一条营地周围要打防火隔离带,烟筒必须安装防火罩。在防火期内应有二号工具、防火桶及细沙等灭火器具。

  第二十二条用火区应在下风处,距离帐篷区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火星烧破帐篷。炉筒和帐篷连接处要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生产、生活用火要确定有专人管理。使用蜡烛时要与帐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严禁卧床吸烟和随意丢弃烟头。

  第二十三条机库与员工帐篷不得连接搭建,机具、油料严禁放置于帐篷内。机库与员工帐篷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营林生产作业点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条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五章割灌机、油锯、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首次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六条严禁酒后、疲劳、患病者操作割灌机、油锯。

  第二十七条要穿紧身的`长袖上衣和长裤,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围巾、领带和工作衣进行作业。

  第二十八条按规定穿工作服和戴相应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条添加油料时,油箱盖和加油口四周必须在加油前清洁,以免有杂物进入油箱,割灌机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盖朝上,加满时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拧紧油箱盖。

  第三十条要经常检查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丝和螺母是否松动,燃油是否漏出,特别是刀片的安装螺丝及齿轮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条保养与维修时,关闭发动机,卸下火花塞高压线。

  第三十二条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条割灌机与捡枝丫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四条注意怠速的调整,应保证松开油门后锯头不能跟着转。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使用机器时或在机器附近吸烟,防止产生火灾。

  第三十六条如碰撞到石块、铁丝等硬物,或是锯片受到撞击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检查锯片是否损伤,如果有异常现象时,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条割灌机手、油锯手在5级以上风或者降雪天气禁止作业,以免风折木伤人或者视线不清伤人。

  第三十八条割灌机手不宜长时间作业,3-4小时应强制休息,同时检查各个零部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锯片部位。

  第三十九条机器运输中应关闭发动机。搬运或存放机器时,锯片上一定要有保护装置,搬动时要使锯片向前方。

  第四十条油锯在清理风倒木、悬浮木、折断木时不得单作业,应配备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断就地归堆。

  第四十一条中幼林抚育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酒后从事生产作业。

  第四十二条抚育后采伐木和藤条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区内高于40公分的..旧伐桩必须伐掉。

  第四十三条枝丫归堆后必须横山堆放,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1米,堆要整齐,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间,不得靠近活树。

  第四十四条修理打枝时,要将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净,确保树干光滑。

  第六章采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采种作业人员,要选择技术熟练,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和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禁止上树采种。

  第四十六条上树采种,必须使用爬树器、安全带、安全绳等设备,保证防护设备质量,坚固适用。采种作业人员每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条在上树采种时,必须站在不易折断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带,严禁跨越树采种。采用机械设备采种作业的,应注意机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遇有搭挂树和挂枝的树木,以及身畸形怪状等易折易断树木和五级以上风、雨、雪天时,不准上树采种。

  第四十九条地面捡运种子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严禁与采种人员交叉作业。

  第五十条采种人员上下树时,地面上要有人监护以防蹬空坠落,不准单人作业。

  第七章割带、整地、造林人员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割带、整地等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二条清理倒木、树头、枝丫时,要抬运,不准用肩扛,在坡度较和有滚动危险的地段清理倒木时,不准站在下坡作业。

  第五十三条割带、刨穴、抚育等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经常检查,安装要牢固,并将刀、斧上套,锯上夹。

  第五十四条刨穴时,首先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十五条整地与造林同时进行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条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时,要防止浮石滚落伤人。

  第五十七条造林设临时假植棚、要搭牢固,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条作业人员要了解熟悉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严禁单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由XX地区行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 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 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 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 工程、设备仪器

  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 ,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

  1、 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 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 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 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 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 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1.目的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市及本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

  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2.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

  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

  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

  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其它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3.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负责本部门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证有效使用。

  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

  负责本部门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4.后勤安全职责

  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的安全;负责全厂各区安全值班

  管理,组织开展各区的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

  负责职工宿舍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负责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及药品的发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

  负责对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进行周期性维修、保养。

  5.办公室安全职责

  负责组织全厂机动车辆检查、维护、检修、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负责全厂驾驶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考核、换证工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建设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七)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降低意外事故风险,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接从事施工生产作业的公司属各项目部和专业化公司,其他附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经费提取标准

  1、年度生产计划在5000万元以内的,按计划产值的1%计提包干使用;

  2、年度生产计划在5000-10000万元的,按计划产值的0.8%计提包干使用;

  3、年度生产计划在10000万元的,按计划产值的0.6%计提包干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范围

  1、高空、深水、隧道、铁路既有线以及其他施工安全所必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保护设施开支;

  2、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经费;

  3、防毒、防尘等方面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设施开支;

  4、职工劳动保护、改善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开支;

  5、职工职业病的防范、检查等方面的开支。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一)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方面:各种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高空作业防护网;施工方案中为确保施工安全而采取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

  2、劳保卫生方面:通风设备;防尘防毒设备;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高原施工设置的氧吧或供氧设施;净化水污染设施;对噪声、水质、扬尘、烟尘、瓦斯含量进行检测的工具和人员等。

  3、辅助房屋及设施方面:在有高温或粉尘工作区域,为工人设置的沐浴设备;车间增设的更衣室、卫生室等。

  (二)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使用

  1、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技术或安全管理部门在对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交底同时提出防护设施所需的材料数量、规格及安全经费计划;

  2、经项目总工审核,由项目物资部门负责采购、发放、记录;

  3、项目部物资部门按照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和管理;

  4、经项目部技术或安全管理部门会同验收;

  5、交项目经理审批,到财务科列销,计入工程成本。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经费

  1、安全教育培训经费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初下达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按规定时间各部门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申请后,经部门领导申核,最后交主管领导批准,在财务部报销费用。

  公司要求项目部人员参加培训的,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在项目部报销费用。项目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由公司各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确保员工专业素质不断提高。

  2、安全宣传教育资金

  公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所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带等;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等。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申核,最后交主管领导批准,在财务部报销费用。

  项目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由项目经理申批后实施。

  安全宣传教育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必须到位,厉行节约”的原则。应尽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第七条安全防护用品资金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根据生产实际提出购买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手套、防护服等安全保护用品的计划。

  2、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并对分供方严格审核,按照《采购程序》操作,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场地。

  3、物资部门所发生费用在项目部列销,专职安全员对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种类、数量及对分供方评价资料作为台帐包存。

  4、专职安全员编制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物资部门协助实施。

  5、项目长负责审批购买安全防护用品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八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一)按照“谁提取、谁使用”及“必须、安全、节约”的原则,遇确需的重大开支经费不足时,可申请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和财务部共同提高计提比例;

  (二)各单位的安全职能部门为安全措施经费使用的主管部门,安全职能主管部门应根据现场施工的安全保护工作需要,结合上级下达的开支计划,适时、合理地提出费用开支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送同级财务执行;

  (三)年度终了一个月内,财务部门应将经费开支情况汇总报公司财务部;

  (四)安全经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挤占经费事件的发生,否则公司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列支渠道

  公司成本管理中心在进行成本测算时,按规定测算列入项目责任预算总额,项目财务和安全职能部门要按规定建立安全经费开支台账。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和财务部。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设备方面

  1、冬季前对搅拌机供排水管路、气路进行检查,需要更换管件的部位及时修理更换,同时对暴露部分应做适当的保温处理,防止管路冻裂。

  2、冬季作业后应将搅拌机水泵、放水开关、储水罐中存水排放干净,排除空压机储气罐内及空气过滤阀下部油水。

  3、冬施前应对所有罐、泵车的发动机、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供水系统、行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4、对在无保温条件下停放过夜的水冷却设备如装载机、推士机,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实行作业后放水的规定,防止缸体、散热器具冻坏。停机候活时,应适时起动设备保持水温。工作完毕应停放在背风向阳的地方、以利于起动、每日工作时,冷却系统加入50℃以上热水进行预热。

  5、冬施前应做好锅炉供暖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对锅炉各部位时行检查,需校验的安全阀提前检验,阀门、炉排等部件需更换,做好烧炉准备。

  6、冬季施工中各种设备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车辆出车前对制动、照明、喇叭、仪表、刮水器、轮胎、电瓶等要进行检查,雾天、雪天、雨天、行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低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防止侧滑翻车。

  7、冬季风力大于6级时泵车严禁作业。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高压线路下工作。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一侧工作时,臂架应距架空线路的水平、垂直距离保持安全距离,雨天应加倍保持距离。

  二、冬施锅炉安全方面

  1、加强锅炉安全管理,司炉人员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司炉人员不得脱岗、离岗,随时掌握锅炉燃烧状况,确保锅炉安全。

  2、做好各班次的'交接班记录,做好软化水工作,保证锅炉燃烧值合理,保证生产、生活供暖,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

  3、接到调度通知后应立既启动相关系统,把水温提升到60—70℃,并把锅炉运行情况向调度汇报。

  4、司炉人员负责对暖气回收水进行抽出和排放。

  三、生产安全方面

  1、加强领导

  公司应有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保领导小组,按冬施措施加强检查工作,各部门要把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认真做好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

  定期召开以预防交通事故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研讨会,根据冬季交通安全的季节特点:找出目前管理上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冬季交通安全措施。

  专门组织司机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对新司机和行车安全把握不大的司机进行冬施行车培训,确保冬季行车安全。

  3、结合冬季换季保集中进行一次机动车,非机动车,安全大检查,得点是:机动车转向、制动、灯光、传动等保证是灵敏有效,对不合格车辆要坚持停驶,严禁“带病车”上路。

  4、附:冬季车辆行驶安全操作规程

  冬季交通安全(冬季、风雪天路面结冰有关规定)

  ⑴、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灵敏有效。

  ⑵、开车前,思想要高度集中,采取措施要提前。

  ⑶、遇有雪雾天气,车速不得超过15公理/小时,严禁超车。

  ⑷、遇有道路结冰、积雪时,掌握制动距离,要拉大前后车距和模距,不要轻易采取紧急制动,不准摘档滑行。

  ⑸、遇有结冰、积雪的道路转弯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严禁猛打方向踩刹车。

  ⑹、洗完车时,应对加水管时行放水排空,洗车不得在院内倒,防止结冻。

  5、现场安全

  ⑴、冬季现场经常出现冰雪,罐车、泵车倒车或向沟槽倒车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并在一定距离设置掩士,防止发生事故。

  ⑵、罐车、泵车在现场作业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沟槽坍塌。

  ⑶、冬季搅拌机地仓上料,不得用人站在冻士上捅冻砂,冻砂应用推士机或装载机碾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正常企业内部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发展,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场内驾驶车辆规定

  1、在场内驾驶车辆的持证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场地安全行车规定,听从场务管理人员的`指挥。

  2、场地内不得开门行驶,场内不得骑非机动车和摩托车。

  二、场内行驶规定

  1、各种机动车在场内一律右侧按顺序行驶。

  2、进出场限速5公里/小时。

  3、场内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

  4、场内行驶不准超车、抢档,车辆转弯时必须正确使用方向标志,夜间正确使用灯光,不准逆向行驶。

  三、场内车辆停放规定

  1、各线路车辆进场后,按指定停车区域停放,保养车按指定点交接。

  2、遇倒车时,必须有人员立于车尾左侧或右侧指挥,车辆停妥后,拉紧手制动,吃进低速档,行车人员按各岗位要求,认真做好例行保养方可离场。

  四、车辆进出场规定

  1、车辆进场必须在场门口停车,接受检查,方可进入场内。车辆出场须有出厂证,经检查同意后,方能出场。

  2、车辆出场,行车人员在例行保养中,如发现车辆设备有损或缺少,应及时报修。

  3、夜晚车辆进场后,按规定停放后,间隔横距不少于0.50公尺。

  五、机务间安全管理

  1、机务间的有电设备必须完好无损,电线走向规范、良好。

  2、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加热设备,不得私拉、私接和擅自增加用电器具。

  3、机油、柴油、汽油严格管理,按指定方位放置,周围不得有明火或可能引发危险的各种物品堆放。

  4、不准吸烟或明火。

  六、机务人员的操作管理

  1、机务人员的机修操作必须严格遵守规范要求操作,凡在车辆周围或车肚底操作,必须有明显标志显示,并禁止车辆启动。

  2、涉及车辆油、电路的检查,车辆必须处在熄火状态和静止状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员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负责编制管辖的机械设备日常维修计划和向上级提出本班组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安排好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工作,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正确。

  7、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维修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督促对维修用的.机具、安全装备、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具的检查维护,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9、负责班组建设,努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维修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职工人身安全,生产安全,财产安全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的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防范,消除隐患,减少各项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第二条安全领导。

  (一)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经常检查重点安全部位,及时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

  (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管生产的经理任组长,生产科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参加,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理,生产科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三)各科室、车间、班组的负责人负责各科室,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各种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

  第三条安全用电。

  (一)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设备、照明、线路等的拆装检修和玩耍。

  (二)变配电室变频房为要害部位,有专人负责管理,非电工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进入。

  (三)生产中如发生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再合闸,防止突然启动,造成事故。

  (四)不得在电器设备上放置和吊挂任何衣服杂物。

  发现电器设备损坏,漏电,运转不正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

  (五)电器设备、电机、开关、线路不准用水冲洗,赤脚、湿手者不准操纵电器开关。

  (六)电工安装电器时必须严格遵守低电压装置有关规程,确保安全可靠。

  (七)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带电操作,如必须带电操作时,必须做好保护措施,要严格遵守带电作业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生产班组必需坚持开好班前后安全会,即班前布置安全生产,班后要总结安全生产,并使之形成制度性

  三、各车间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各部门、车间领导参与,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月全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支配,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五、依据需要,公司、车间、班组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讨论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六、各级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需仔细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

  项必需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七、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支配,必需层层落实,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1、参加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制(修)订、执行督导与检查改善;

  3、负责生产运营指标制定、重点工作方案统筹,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4、负责组织生产力量规划与调整、资源配置、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5、负责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的统筹规划、调整;

  6、负责制造成本掌握,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方案;

  7、负责生产数据库的'建立,开展系统性分析运用;

  8、负责重大订单产供销、区域工厂产能联动与协调;

  9、负责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育方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企业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1.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费用按公司年实际销售收入的4%提取。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⑴公司安全技能培训教育的支出;

  ⑵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支出;

  ⑶所有安全设施的`投入,(安全连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音和粉尘、员工洗浴休息、应急救援等)和设施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⑷公司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⑸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⑴在本适应范围内,公司将安全生费用有限用于满足安全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⑵公司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坚持“专户储存、专户核算,专项支出”的原则。年度结余下年度可继续使用。

  4.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审批程序

  ⑴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由使用部门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申批表》,并说明原因和申请使用资金额。

  ⑵《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申批表》须经申请部门领导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

  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审批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

  5.相关记录

  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审批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保障生产车间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制定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所有员工,包括外来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订本规章制度的主管部门是XX部门。

  2.制定本规章制度前,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通过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和审批,制定正式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各项制度

  1.安全操作程序

  1.1目的:规定生产车间的安全操作程序,防止人身伤害和产生事故。

  1.2内容:生产车间的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机器和设备,不得擅自更改机器和设备工作状态,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

  1.3责任主体:设备保养人员和操作人员。

  1.4执行程序: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状态。

  1.5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暂停操作等惩罚。

  2.事故应急预案

  2.1目的:针对生产车间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2内容:编写针对生产车间出现火灾、意外伤害、化学物品泄露等因素所导致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救护和疏散方案等。

  2.3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应急小组成员。 2.4执行程序: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2.5责任追究:对于未执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措施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惩罚。

  3.安全培训制度

  3.1目的:使员工了解生产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防止产生事故。

  3.2内容: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紧急处理、逃生等方面的培训。

  3.3责任主体:安全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4执行程序: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安全培训。 3.5责任追究:对于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等惩罚。

  六、总则

  1.生产车间的员工应严格遵守该规章制度的规定,做好自身的安全工作。

  2.生产车间的班组长和主管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3.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

  4.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处罚。

  5.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放射源、压力容器。

  三、资料

  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透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2、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台账资料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资料、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应急措施等资料。

  4、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5、重大危险源管理

  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用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

  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9、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10、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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