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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解读

时间:2021-02-10 15:02:0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解读

  国内首部母乳权益保护地方法规——《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通过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12月30日,苏州市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今后,苏州六类公共场所必须配母乳哺育设施。该《办法》是全国首个对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进行规范、设定标准的政府规章,对于在公共场所普设母乳哺育室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意义。

  苏州作为人口数量较多的地级市,仅2015年出生人口就达到12万,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使得相应的人口潮即将到来,哺乳期妈妈的出行牵动了千万家庭的心。苏州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数量逐年增加,哺乳期妇女在休完法定产假回到工作岗位后需要母乳哺育配套措施。

  目前法律法规对维护哺乳期妇女权益只有时间上的要求,除了部分企业自设的母婴室,对于工作场所之外的公共场所母乳哺育室的'设立没有明确要求。

  根据苏州实际情况,《办法》首次明确了“公共场所”的范围并做了分类:第一类火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长途客运车站、高速公路服务站等交通枢纽场所;第二类图书馆、博物馆、市民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第三类政务服务中心等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第四类景区、公园、园林等旅游休闲场所;第五类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场所;第六类提供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场所;第七类应当建设母乳哺育设施的其他公共场所。

  根据规章规定,今后新建的符合前六类的公共场所必配母乳哺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不得损毁、占用母乳哺育设施。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国内关于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的法律空白,并对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的标准作了更加精细的规定,在立法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上都有着创新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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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共场所逛街,襁褓中的婴孩突然哇哇大哭想喝奶,你怎么办?去公共卫生间?找隐蔽角落?还是为避免尴尬先等等?不过,接下来,哺乳期妇女这样的担心可以少一些啦。记者从苏州市妇联了解到,今年,苏州市将选址建设30家母乳哺育室,并推动立法保障,这项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

  9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增设这样的场所

  苏州市妇联副主席王群宇介绍,这个项目的筹备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基层调研过程中,发现不少哺乳期女性因为哺乳场所的稀缺,面临哺乳难的尴尬。500位育龄妇女中,95%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增设这样的场所。“从生理角度来说,母乳是宝宝最好的食品,营养学上讲新生儿最好受纯母乳哺育6个月,之后母乳中添加辅食直到宝宝2岁,但实际上中国80%的女性达不到,我们要创造条件给她们支持,也让她们认同自己的社会价值。”王群宇说。同时,二孩政策的放开和苏州对人才吸纳力度的增强也促使妇联为更多的女生争取应有的权益。

  哺育室前期的基础工作已经启动

  据悉,建设母乳哺育室前期的基础工作已经启动,妇联、卫计委联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商务局、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将考察苏州市内公交、商场、博物馆、展览馆和景区各处,今年选择合适场所建设30家母乳哺育室,计划3年内建设100家母乳哺育室。还记得小8之前报道的“地铁上哺乳引热议”的话题吗?届时,地铁站厅可能也会有专门的地方供女性哺乳和给婴孩换尿布哦。“我们也会选择专业的管理团队,保证哺乳室的正常运营。”王群宇说。

  另外,法制办联合妇联今年将出台《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给建设中的母乳哺育室再加一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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