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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沼气池安全排查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04-12 18:54:13 通知 我要投稿

农村沼气池安全排查管理的通知

  根据农能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沼气池数量多、分布广,建池农户对相关安全使用知识比较缺乏等实际,为消除沼气池使用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农村沼气池安全排查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村沼气池安全排查管理的通知

  一、加强排查,确保安全监管落实到位

  各村务必对辖区内农户所建沼气池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各村由村主任牵头,联系组的村干部及组干部按照负责的区域,将建池农户逐户进行清理登记,在登记时将《沼气池的安全管理与使用》和《沼气安全告知书》发给建池户,在清理排时发现若有安全隐患的,按《沼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的要求将需要整改的事项注明清楚,填写一式两份农户签字后,一份留给农户,一份交回镇安办存档。有安全隐患的要通知农户整改至无安全隐患后才能正常投入使用,对沼气安全逐户排查登记表要按要求排查事项逐一填写,若一农户建池两口以上的要一口填一栏,有隐患或其它原因未使用的,或已经报废的,在对应栏的联系电话栏作注明。

  本次清理的范围包括农村户用沼气池(含已享受国家项目资金补助或未享受资金补助)、城镇污水处理池、养殖场粪便处理池、校园污水净化池、新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池。

  根据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对以上清理的沼气池等应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户,不留死角。各村将清理的结果,经村组干部统计后由联系组的'村干部确认,由村、组干部和驻村镇干部签字确认加盖村委公章后,务必于于7月20日前交镇安办存档,全镇汇总后于7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县农村能源领导组办公室。

  沼气安全排查工作要按照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的《沼气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到培训到位、管理到位、督促到位,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镇干部负责到村、村干部负责到组、组干部落实到户,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强化宣传,确保沼气安全使用培训到位

  各村要充分利用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墙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沼气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建池农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对有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沼气池,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维修正常后再投入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排除的沼气池必须停止使用并掘土填埋,特别是清池和更换管道配件等农户不得自行操作,经宣传后农户不听劝导造成的后果由农户自行承担,村组干部没有开展排查、宣传等工作,农户造成生命危险等损失的由管辖区的村、组干部共同承担。

  三、加强管理,推进农村沼气物业管理

  对沼气建池户进行规范化管理,各村由有建池资格、能熟练掌握沼气建设和维修技能,且具备果断制止处理突发事故能力,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心沼气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对沼气池、输气管、用户灶具等进行有偿检查维修,其费用由农户与技术工人协商。

  各村要不断探索沼气管理模式,将逐步建立村级农村沼气协会,做到专人维护管理,提高沼气池的使用价值。

  四、完善措施,确保农村沼气安全使用

  各村委要认真做好沼气池的防火、防爆、防窒息工作,严格按照《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管理使用手册》操作规程办理。特别是在清池或检查池体时要先抽空池内原料,清除残余气体,鼓风耗氧,用小动物实验确认安全后再下池操作。操作时必须严禁烟火,重点防范人畜掉进池内,池体和输气管发生泄漏,以防维修人员窒息中毒和人为破坏事故的发生,出料口一定加盖水泥板,并在隐患处设置警示标志,在工程醒目处设置防火、防爆等表示。

  各村务必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研究落实此项工作。凡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因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人员伤亡等损失的将视其情节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安办、农技站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各村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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