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管理通知汇总7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强安全管理通知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1
各位同学:
冬季来临,天气逐渐干燥,易引发火灾等事故。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扎实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公寓楼内进出人员核查制度,对拒不配合晚归登记管理的学生,学生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2、私接乱拉线路。不允许在走廊内拉扯网线;不允许使用各类插排向床头等处乱接电线;
3、使用禁用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热饮水机、电水壶、电吹风、暖手宝、电热毯等高能耗电器或纯电阻发热电器。对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4、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三无产品、无3C强制认证电器、改装插排等劣质电器;
5、不正确使用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对充电蓄电池、充电台灯进行充电;严禁在宿舍无人时给手机电池充电;严禁将插排放在床上给手机等电器充电等;
6、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使用酒精炉等。对存放或使用酒精炉等物品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7、存放可燃物、杂物。部分学生宿舍内和阳台上堆积了废旧书籍、报纸和矿泉水瓶等可燃的杂物,请集中清理放置在阳台上的废旧物品、啤酒瓶、矿泉水瓶等杂物;
8、在宿舍内吸烟。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和在阳台上往下乱扔烟头等,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9、公寓服务中心将每周组织各学院辅导员排查、检查。大学生自管会、校自律会及各学院自律组织将对学生公寓不定期进行宿舍内务、宿舍内不文明行为、使用违禁电器等方面的联合检查,每周将检查的违纪结果进行全校通报。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二〇**年十二月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2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目前正值高温和用电高峰时期,因夏季天气炎热多雨,大地和空气湿润,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降低;加之有些用电单位和个人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乏力,违法和违章用电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今年7月31日和8月2日分别在三封寺镇金盆村和辅安村相继发生两起触电死亡事故。为进一步做好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遏制触电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场、部门单位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电力用户的安全意识。镇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镇供电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牵头为主抓,明确专人专职抓,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审核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质,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IC卡后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过期未审的一律视为无证作业。
三、全面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由镇供电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镇的生活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用电大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为:
1、检查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2、检查电工操作资质是否合法,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类电气设施、设备及附属装置是否规范。重点是:配电箱做到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相匹配;设备用电做到一闸一机一险;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可靠等。
4、检查临时用电线路是否符合有关规程及规定,是否做到牢固、可靠、合理、整齐,“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
5、检查电工防护用具和工具是否配备并经定期检测。
6、检查电力线路是否私拉乱接,是否有违规使用“挂钩线”和盗电行为。
7、检查配电室门、窗、锁、围墙是否完好,屋面是否渗漏。
8、检查高低压线路树枝、障碍是否清除,防范措施是否得力。
用电安全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抽查督促的方式进行。8月4日至10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8月11日-25日为检查督促阶段,镇安监办组织派出所、供电所等职能部门组成抽查督促组,在自查自纠情况基础上对全镇用电大户的重点部门 、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此次用电安全大检查将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四、整顿用电秩序,规范用电行为。各单位和供电所要督促电力用户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需要装表接电和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向供电所申请,由供电所派电工安装带有漏电保护器的用电箱,确保用户用电安全。对本区域内电视天线与高低电力线路小于3.0米,建筑物低压电力线垂址距离小于2.5米的用户,水平距离小于1.25米的用户,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新架电视广播线、通信线不得互相搭挂,原已搭挂的要限期拆除,确有困难不能拆除的,要签订安全协议,各单位要组织人力砍除高、低压线路下的树障。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和供电所,对违章用电和偷盗电力能源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发现违章盗电行为,一律先没收用电设备,再从重从严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村场、部门单位、供电所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大检查,切实搞好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指令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3
20xx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红塘村委会合盘石童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侧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儿童当场死亡,8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再次敲响了校车安全的警钟,为吸取教训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校、园车管理责任。要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从机制体制上为学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通过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车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和拖拉机。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应使用自购或承租其他单位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并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用作校车。中小学、幼儿园在承租、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人见面,与校车驾驶人及租赁单位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严禁超载,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
四、全面排查,认真履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召开一次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会议,对校(园)校车的状况、运行管理、年检情况、保险情况和校车驾驶人管理等情况进行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车况破旧,到达报废标准、安全隐患未消除,没有取得年检标志、保险未到位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各学校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明确校(园)长为校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园)要强化管理,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4
办公室:
夏季已到,天气炎热用电量剧增,是火灾事故多发期,为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消除火灾隐患,现就加强夏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夏季防火工作,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总责,认真组织用电、防火、用气工作自查自纠。完善防火预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校园稳定、安全无事故。
二、各单位5月15日之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防火措施、用电用火用气情况、火灾隐患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工作要认真细致,不留死角,不走过程。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边查边改、边规范。对涉及到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
三、各二级院、学生服务中心社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认真的`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使用蜡烛等明火情况;检查宿舍内通道是否畅通,清理阳台、房间内堵塞房门及通道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教育学生不使用不合格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严令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各种明火器具及“热得快”、“电吹风”、“电火锅”、“电夹板”、“电热壶”等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各类电器。
四、晓苑餐厅、综合楼管理办公室要对各商户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对使用酒精、电磁炉的商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须经“后保中心安保组”验收合格并填写责任书,证件齐全方可使用;对各商户的烟道排风系统要定期检查,预防堵塞,要做到及时清理,确保畅通。
五、晓苑餐厅、综合楼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办公室在5月16日之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的食堂及各类经营网点(餐饮档口、门面商铺等)进行一次大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并于5月20日将检查情况报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
六、后勤服务保障中心的电工要近期内对自己负责的责任区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检修、更换。
七、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安保组在5月23-25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通报、整改,确保校园消防安全零事故。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5
各年级组、各班级: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做好冬季安全用电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现将冬季消防安全用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在宿舍、办公室和教室内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玻璃台板、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电热褥(电热毯)、电热杯(锅)、电热水棒(电热水器)、电吹风、暖手宝等,教室内禁止使用电水壶。
2、离开宿舍及教室、办公室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的空调、取暖器、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施设备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宿舍及教室、办公室私自乱拉乱搭电线和搭接电源电线、私自安装用电器。
4、在通电情况下,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取暖器、充电器、接线板等)放在床上和易燃物品上
5、加强安全用电意识,一旦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发热或绝缘损坏、带电外露等问题,应及时断电并向相关部门汇报,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禁止私自操作处理;
6、若电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遇到电器设备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7、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用电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用电,必须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允许,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用电人自己承担。
州泰实验中学总务处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6
各县(市)局、各直属所、州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通知 篇7
学校教育无小事,校园安全大如天。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使人人对安全工作尽心尽责,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1、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书记、分管副校长、校长助理、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组成。校长任组长,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校长室、教导处、德育处等部门应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等工作,经常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防盗、防火、交通、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依靠全体师生员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总务处应认真扎实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建筑设施、电器设备、交通、饮食卫生等工作,每月一次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4、学校举行大型活动须经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须经校长室同意,必要时由行政会议决定。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礼仪活动,必须参加的重要活动须报请校长室同意。
5、班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应全面实施班级的安全教育、管理、组织、保护等工作。班主任对本班内出现的设备设施等问题,应及时处置并书面报告。
6、课任教师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安全责任人,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要把全体学生控制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不能有一人脱离视线。
7、分管医疗卫生的人员及班主任应加强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宣传工作,及时处理校园内突发的各种病症和外伤。
8、食堂人员应认真履行《食堂人员职责》及有关食堂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9、中午小饭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要对就餐学生认真负责,管理得力,饭后让学生一律在教室活动,不得随处乱跑。
10、门卫应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防止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静校后及时关好各室门窗,并加强夜间值班,防止偷盗等,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11、严格执行学校三级值勤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班主任及当日值勤领导、老师要加强校园巡视,严防学生课间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冲撞他人等意外事故发生。
12、放在各室的学校财产实行分室负责制,由各室的教职工妥善保管。各办公室、教室及专用室负责人,负有该室的安全、防火、防盗的责任。
13、严格遵守我校教师及学生请假制度,全体师生上班、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14、教师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要和家长搞好团结合作,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
15、在学校遇到突发事件,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应该及时处理,不能互相推诿、不管不问、以防延误最佳时机。
16、全体教职工应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7、学校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应迅速按《求是小学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8、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对该项工作作出成绩的教师给予必要的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意外事故者,给予相应的惩处。
19、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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