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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3-03-23 16:25:43 通知 我要投稿

考试通知范文汇总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试通知范文汇总10篇

考试通知 篇1

  一、报名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各地州考试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2.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3.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4.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7月20日10:00—8月1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1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

  (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2)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考确认。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网上操作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

  (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

  (2)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月14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9日至15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考试通知 篇2

  各位考生:

  20xx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国家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机考)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时间为7月1日—18日,请实践技能通过考生按时登录国家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

  查询入口 >>>

  考生网上交费须知:

  1、缴费系统仅支持IE内核浏览器(含IE、360浏览器等),请您按照页面上的【IE设置指南】按照相关步骤设置您的浏览器。如设置完成后仍不生效,则需升级浏览器版本。

  2,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系统目前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

  3,本系统目前支持五家银行缴费,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缴款人可选择的缴款银行可能根据缴款人所属区划而不同,请确认选中的银行是您需要的.银行,请确认开通了缴费银行的网银功能,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支持信用卡缴费。

  4,如缴费完成后,确认银行卡已经扣款,但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或报名网站并未查询到缴费成功信息,则无需重复缴费,次日对账后可再次确认是否已经缴费成功。

考试通知 篇3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定于7月29日进行,时长为2小时。

  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考场地址将在打印准考证中告知。

  二、考试形式和要求

  考试共一个科目,分为金融、制造业、农业、人力资源和建筑行业等5个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相近程度,选择其中1个类别报考。

  考试题型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由考生在计算机上做出判断、选择或文字输入主观答案。

  考试考哪些经济业务能力,可参阅通知附件中的《考试大纲》。

  三、报考条件

  经济人员遵纪守法符合基本要求的,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考试:

  (一)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经济相关职业资格,并聘任在经济专业技术岗位上。

  相关职业资格是指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经纪人、价格鉴证师、管理咨询师、招标采购师、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广告师。

  (二)未取得经济师资格,但取得其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四、考试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考生除了进入考场考试外,无须为了报考条件审查和证书领取再“跑腿”。

  (一)本次考试采取个人承诺在先,考后审查的方式。个人承诺的报考条件信息,将在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时一并审查。

  (二)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取得《高级经济师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以“电子证书”形式授予。届时,合格人员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五、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本次考试,属于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一个环节,侧重对经济实务人员的能力测试,因此没有、也不必设置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主观题也属于人机对话考试范围,考生应掌握常用的计算机文字输入法,提前熟悉必要的'文字输入。

  考试成绩3年内用于高级经济师评审时有效,考生应了解高级经济师的相关资历条件,选择合适的报考年度。

考试通知 篇4

  一、经济师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3.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4.初中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三)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对待,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四)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以上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经济专业相应的中级或初级资格考试。

  (六)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二、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经济基础、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经济师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2.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1.考试时间:20xx年11月5日,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2.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四、考场设置

  全省九个市、州考区,考场设在市、州所在地,请考生按照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地区或就近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8月15日至9月4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各市、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9月6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三)请考生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收费标准,初、中级报名费均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考试形式及试卷预订单上报时间

  本考试中级为闭卷、笔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市、州考试院试卷预订单应在9月15日前上报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20xx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征订,网站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九、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院)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考试通知 篇5

  从《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获悉,20xx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考试通知 篇6

  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

  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

  (二)调整考试科目

  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

  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

  (三)调整成绩有效期

  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

  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三、新的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

  新的考试制度于20xx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xx年仍继续实施一年。

  20xx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

  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的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xx年。

考试通知 篇7

  1. 考试缴费有哪些要求?

  每科考试费用为65元。选择报考科目后必须在考试报名结束之前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为提高时效性,只接受网络在线方式缴费。

  2. 考生已缴费但是网上至今仍显示“未缴费”,该如何处理?

  如是在线支付,由于网络延时等原因可能会造成状态刷新延迟,请在支付成功后耐心等候2小时左右。如2小时后网上仍显示未缴费,请先核实用于支付的银行卡上是否被扣除了相应报名费用,确认已被扣除的.可拨打电话咨询;如果确认未被扣款请重新支付。

  3. 通过在线支付多支付了一次报名费,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退回?

  在线支付多缴的费用在考试结束后将统一退回至原缴费所持的银行卡。退款手续费按照商业银行的规定,直接从报名费中扣除。

  4. 如果有事无法参加考试,如何办理退考?退款将以何种方式退回?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报名网站,点击“已报考科目”自行删除科目,考生已支付的费用统一退回原缴费所持的银行卡,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自行查询银行卡。但报名截止后无法退考,考生因故未参加考试视为弃考,不予退款。

考试通知 篇8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1.报名形式。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xx年11月11日8:00~17日17:3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20xx年12月5日8:00~11日9:00,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5.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并将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有关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考人员可于20xx年2月23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xx、20xx、20xx三年评审可使用)。

  五、其他事项

  1.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其门户网站发布考试公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xx〕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考试通知 篇9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两天。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见附件1)。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现工作单位在常州市或户籍所在地在常州市的考生才可在我市报考。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7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新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学历条件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位条件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具体如下:

  (1)中专学历需统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核现场查验;

  (3)20xx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者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4)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未尽事宜,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所有新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知考生限时提供。

  (八)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9日至10月13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九)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试通知 篇10

  青海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安排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

  一、 网上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执业药师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6日24:00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7日18:00(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xx年7月17日9:00 – 20xx年7月28日24:00

网上缴费

10月9日-10月12日

10月14、15日

  二、相关说明

  (一)、选报专业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试可根据所学或所从事的专业选报其中一个。

  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专业设置4个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2个专业的共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过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xx年6月30日。

  (四)、名词解释

  1、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2、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五)、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审核材料

  1、《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和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明(证明工作年限));

  3、免试部分科目的新(老)考生还须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聘任文件复印件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一份。

  4、上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上一年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

  (六)、大厅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晨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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