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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暑假的通知

时间:2023-09-04 18:27:13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放暑假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1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校历安排,本学年暑假从x年7月18日至9月4日,共7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教师、专职科研人员除参加学校及本单位召开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外,其余时间由个人掌握;党政干部、医生、护士、教学辅助人员及机关(包括学院)工勤人员休息6周(含星期六、星期日);图书馆工作人员、后勤工人、经济独立核算的公司、工厂工人的休息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参照机关工作人员的休息时间,作出适当的安排。

  二、学校党政机关、图书馆、校医院、膳堂、公司、工厂以及不能停止工作或生产的单位,在暑假期间应坚持工作和生产,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流休息,保证有人值班。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和生产的实际情况妥善安排。

  三、暑假期间,各学院、各单位要做好招生、迎新、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4日(星期日)为新生报到时间,有关单位要做好接待新生的准备。

  四、暑假期间,学校将开设辅修课程供学生修读,部分教师需开展辅修课程的教学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好暑假辅修课程教学任务。

  五、9月10-11日为-(2)学期课程缓考时间,各学院要按照考试管理要求做好缓考安排,落实监考人员及巡考人员,学院领导要做好巡考工作。考试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将对缓考情况进行检查。

  六、9月2日(星期五)为x级、x级、x级学生报到时间,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新学年报到手续。财务处将于8月22日扣x学年学宿费,请各学院督促学生于8月22日前将x学年学宿费存入银行待扣,扣款完成后财务处将于8月31日前把学生最新交费信息发布到“财务处-学生学费查询”,请各学院自行下载名单并根据名单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未交学费者其学生证不予注册。

  七、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排好假期值班安防工作。

  八、暑假期间,机关、学院办公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假期坚持工作、生产的.单位上班时间由各单位自定。

  九、9月5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上班。请各单位、各学院落实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十、为了保证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暑假期间除了紧急公文和特殊情况外,党办校办将不再对外办理盖章业务,如需办理各种公文、出具证明和介绍信、补发或换发工作证和学生证等盖章事务的单位及个人,请于7月18日(星期一)之前或9月1日(星期四)之后来办理。

  十一、请各单位于7月13日(星期三)前将假期值班电话、值班安排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党办校办综合科(联系电话:),以供假期工作联系。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2

根据校历,x年7月12日至9月5日为学校放暑假时间。现将暑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在校普通研究生于7月12日(星期日)开始放假,9月6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x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10-11日(星期四至星期五)报到注册。

  除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之外的其他新生和进修教师的'报到注册时间由主管单位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不要与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相同。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暑假期间,教师带薪休假,机关干部和职工轮休。各单位在7月15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一)之间安排职工轮休,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班。今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鄂政电[]2号)精神,全校教职工于9月3日(星期四)至5日(星期六)调休放假,9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遵守学校假期值班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缺岗,作好值班记录。

  2.及时收、发当天报刊、信件,转达各种通知,做到急件、特快专递、急事从速办理。凡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和重要通知应及时向当天值班院领导(附值班表)报告,并作好记录。

  3.值班时须认真检查院内的安全情况,如有案情须及时报告校保卫部。下班前应做好值班记录,关闭电器,锁好门窗。

  4.值班时间:7月15日至8月3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气温在39℃以上(含39℃)时,工作时间为半天。9月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

  5.值班地点:院303办公室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3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学校和幼儿园,民办学校: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池州市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池教办〔2017〕157号)要求,现就我县2017年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以及幼儿园于7月4日开始放假,高中阶段学校于7月11日开始放假,所有学校、幼儿园于8月28日假期结束。8月29至30日教师集中学习,新学年于9月1日开学。高三毕业年级可按省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7]14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妥善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工作,认真组织非毕业班年级的'期末考试阅卷、学生成绩单发放、综合素质评价、学籍信息维护以及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针对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重点,早计划、早安排,提前安排部署秋季开学各项工作。

  2.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革命传统、文明创建等教育;要切实加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落实监护责任,科学安排子女假期生活。

  3.严格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辅导、上新课,不得租借校舍给校外人员举办补习班或辅导班。假期作业要适量,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如开展短期社会实践活动,应加强安全和组织工作,防范各种意外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各高中、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招收普高最低建档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教师参与违规招生中介活动,严禁上门招生,严禁买卖学籍。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宣传单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张贴或散发。任何学校不得以招生为由提前开学。

  5.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到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学校安全。要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彻底的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工作,假期值班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迅速稳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制定并完善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严防暴雨山洪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各校要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上报教育局同意后,由学校部署实施。各校行政值班安排表于7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4

  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中小学20xx年暑假放假时间日前确定,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

  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学从7月4日起、中学从7月11日起放暑假,中小学下学年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31日,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各地要统筹安排期末考试时间,为各中小学校留足时间进行考试结果分析和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考试一结束就放任自流。

  此外,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要求家长要加强暑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共同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5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开发区文教局、高新区社发局、市直各中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区各中小学7月5日放暑假,9月1日开学(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中小学放假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参照执行。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暑假作业要灵活、适量,增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和研究型学习题目,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不能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上新课,更不能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进一步做好有偿家教的`治理工作。

  三、盛夏是溺水、火灾和交通事故的高发期,放假前各单位要专门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预防各种多发性和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对校舍进行一次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认真作好防汛工作,严格执行值班护校制度,不得发生脱岗漏岗现象,保证24小时昼夜值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值班电话。

  四、为丰富学生们的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可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通过书法、绘画、集邮、征文、微摄影等形式,表现学校和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同时,可适当开展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活动。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新学年招生工作和新生军训工作,并做好新学年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沧州市教育局

  x年6月7日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6

校内各单位:

  为有计划地安排期末工作,现将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时间:

  学生:20xx年7月1日(星期六)开始放假;

  教职工:20xx年7月3日(星期一)开始放假,干部、管理、工勤人员做好放假前的有关工作再离校。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教职工:9月9日(星期六)报到;干部、管理、工勤人员提前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学生:老生9月10日(星期日)报到,9月1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新生9月16-17日报到。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安排好下学期教学任务,教职工离校前要做好衔接,落实好期末工作、暑假相关工作和下学期的`准备工作。

  2.各单位放暑假前要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落实好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假期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值班安排于20xx年6月22日(星期四)前报学校办公室管宇处(通过OA邮箱报送,格式参照附件)。

  3.学校安排总值班,总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各处室内。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好各项值班职责。

  学校办公室

  20xx年6月12日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7

家长同志:

  您好!我校定于x年7月10日~9月6日放暑假。为了让孩子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好假期计划,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督促孩子认真按时完成假期作业。

  二、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区活动,做遵守社会公德的小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使自己得到锻炼。

  三、每天坚持体育锻炼1小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阅读有意义的课外书,收看有意义的电视节目。

 四、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1.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单独骑自行车上街。

  2.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要到无证、无照的.餐饮场所就餐,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暑期少先队活动:另见“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x年少先队暑假活动安排”。

  六、暑期学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欢迎同学们来图书馆阅读心仪的图书。

  七、请未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和需要补考的同学,于8月31日

  上午8:30在学校A楼五层报告厅参加补考。

  八、9月7日(星期一)上午8:00到校,参加开学典礼,穿校服、戴红领巾,典礼后按课表正式上课,中午有学生营养餐。

  祝暑假愉快!

  xx小学

  xx年xx月xx日

关于放暑假的通知8

校属各单位:

  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xx年暑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安排。

  学生7月14日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9月9日返校报到。9月9-10日做好校区调整、领取新书、纪律作风整顿等开学准备工作,9月11日正式上课。假期有其他任务的学生,完成任务后再放假。

  (二)教职工放假安排。

  7月17日上午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7月18日至9月7日放假。9月8日(周五)教职工返校报到,各单位组织召开新学期工作会议,并于中午下班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报政治部。

  9月11日正式上课。

  二、放假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抓好假期工作,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有改卷任务的教师,务必按照教务科研处的要求,在7月21日前完成改卷和成绩登记;有在职民警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备课、授课;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学期服务和管理收尾工作;假期有其他工作任务的人员,要合理调整休假时间,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全校教职工务必保证通信畅通。

  (二)加强假期值班与后勤管理。

  办公室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保卫科认真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总务处要加强对饮食卫生、水电、物业等后勤服务管理,确保假期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

  (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

  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遵纪守法教育,对留校的学生要做好登记,要落实好教师做好教育管理,并安排好值班。学生于9月9日返校,19时30分各系组织学生集中点名,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分管校领导。

  (四)做好教职工安全守纪教育。

  政治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与遵纪守法教育,教职工离开南宁市区须按照有关请销假规定执行。

  (五)严格公务车辆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假期严禁公车私用。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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