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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时间:2023-11-03 10:44:25 海洁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通用9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通用9篇)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1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昌公园位于南县城西的九都山,绿树成荫,山水相映,楼台亭阁,点缀其中。九都山是红军名将、红六军军长段德昌的家乡,为纪念这位为中国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红军将领,南县人民把公园命名为德昌公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德昌公园管理区域内外包的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带、树穴修整养护、安全巡查、池塘水面的.清洁管理。其中南县德昌公园绿化面积约16万㎡,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面积约5.4万㎡,水面面积约9.2万㎡,公共厕所多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根据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为149.3万元/年,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资金的使用均建立了专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的建设按项目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在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并批复资金为149.3万元/年。

  2、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49.3万元/年。

  3、资金使用。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资金共计149.3万元/年,已支付149.3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前11个月按11万元/月,第12个月为103000元服务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高度重视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我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军所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建国副所长

  涂卫副所长

  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设在德昌公园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德昌公园财务具体管理,按市场化外包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德昌公园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12个月,已支付项目服务资金149.3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任务完成较好。

  五、项目效果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人员集中管理,安置大部份下岗职工,不仅补贴了下岗职工还节约了服务项目的成本,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进入公园的居民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建设项目改善了居民休闲场所,大大提升了公园内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整体形象,较以前状况有明显改观。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xx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xx]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

  《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建设 项目立项的批复》(池发改交运〔20xx〕154号)、《关于东至县昭潭至龙泉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池交建〔20xx)15号)

  2.项目主要内容

  昭龙路路线起点位于昭潭镇谭东村,与S222(K28+900处)相接,起点桩号K0+000,道路沿途经过黄荆港村、何村村、下畈村、曹村、龙泉街道,终点位于龙泉镇龙泉村,与官石路相交,终点桩号K13+440,路线全长13.440km。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

  (二)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总体目标

  针对K4+20-K13+440段老路纵、横向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问题,K0+395-K4+200段路面宽度不足问题,总投资2422.41万元,对昭龙路进行老路病害维修处理和拓宽改造建设。建成设计速度30km/h、路幅宽度6.5m行车道+2*0.5m土路肩的三级公路,并申报安徽省20xx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通过道路的改建,助力龙泉、昭潭两镇全域旅游的开发,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拉动两地经济的发展。

  2.年度目标

  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建设任务13.44公里。

  3.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三)项目实施时间、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四)项目评价期

  项目评价时间起自20xx年1月1日,截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昭潭至龙泉县道公路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在设计过程中,注重保持环境原貌,尽量避免大规模开挖山体和填埋沟渠,综合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在对公路拓宽改造的'同时,注重绿化提升、路景融合。在穿田、穿村庄路段,通过绿化带、挡墙、边沟等方式合理做好路田、路宅分家。实施过程中节约用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路线和资源,提高投资效益。

  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公路建设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实施,工程质量优良、安防设施完善,附属设施完备、路域环境优美。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发展方向,总结经验并将广泛推广。项目完工后第一时间移交县农路中心管养,安排专业养护人员进行精细养护、规范管理,同时依托乡村道路专管员和路长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确保公路管养到位,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12分),评分12分

  (1)项目申报规范(3分),评分3分。我县20xx年昭龙路改造工程总里程13.44公里,由县级申报,市级下达批复文件,申报资料齐全、真实。

  (2)项目审批合规性(3分),评分3分。符合市级审批制度,东至县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市级审批

  (3)绩效目标合理、明确性(2+4分),评分6分。

  项目总体及年度目标合理且明确。

  2、资金落实(8分),评分8分

  昭龙路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资金安排符合国家及政府规定,资金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

  (二)过程(30分),评分30分

  1、项目管理(20分),评分2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2分),评分2分。昭龙路改造工程参照有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行。

  (2)组织管理(1分),评分1分。组建昭龙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成员,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项目建设“四制”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一是强化业主管理。昭龙路改造工程由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担任项目建设管理法人,组件项目管理办公室,参与扩面延伸工程的实施。二是落实招投标制。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组织招投标,严格落实预算评审制度。三是强化工程监理。为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公开招标产生监理单位,进行监管控制。四是严格签订施工、安全、廉政三项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4)安全管理(2分),评分2分。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都建立了单独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得以落实。施工单位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督员,在工程建设中无发生事故。

  (5)质量监督(3分),评分3分。由项目法人向县交通质量监督站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法人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6)竣(交)工验收(3分),评分3分。各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了交工验收。

  (7)资料报送情况(5分),评分5分。自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并按时报送。

  (8)项目公示情况(2分),评分2分。各项目均在施工路段设置项目公示牌,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项内容。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调动发挥老党员、老村干的监督作用,组织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财务管理(10分),评分10分

  (1)制度建设及执行有效性(2分),评分2分。参照已有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评分4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现象。

  (3)会计核算(2分),评分2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符合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

  (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2分),评分2分。财政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三)产出(25分),评分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8分),评分8分。

  本年度目标任务共13.44公里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完成及时性(5分),评分5分。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均100%。

  3、质量达标情况(5分),评分5分。各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合格后,组织第三方质量检测,数据显示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2分),评分2分。路面结构层厚度、路面宽度、长度均符合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技术要求。

  5、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5分),评分5分。中央及省补资金使用率100%。

  (四)效果(25分),评分25分

  1、社会效益(8分),评分8分。通过实施工程改善群众出行条件,社会公众、周边村民群众满意度较高,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

  2、生态效益(2分),评分2分。通过工程的实施,路边生态修复情况较好,路边绿化优良率高,路面清洁情况较好,项目生态效益显著。项目重视沿线绿化工作,绿化率较高;沿途路边居住村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没有在路肩种菜的现象,自觉性较高。

  3、可持续性影响(5分),评分5分。为切实抓好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乡管员经培训后全部上岗,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制度。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评分10分。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发放了2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对道路质量、标识标牌、政务公开、建设协调、交通便捷、出行时间等方面都较为满意。

  四、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本次绩效评价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五、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不定期深入项目一线督查指导、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推进建设工作进度。

  六、评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

  (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xx〕115号);

  (四)《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财绩〔20xx〕1114号);

  (五)《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自评报告、数据统计汇总表;

  (七)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5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二、评价内容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二)是加大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刷写相关标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6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10〕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20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10〕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19〕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20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20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20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20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20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20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20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18〕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20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20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17和2019年大修、2020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20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19〕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20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20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20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0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0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0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20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20〕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20〕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19〕97号”已明确“到2022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19〕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0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10〕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10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10〕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21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6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16〕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16〕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17〕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17年9月开工至2018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17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18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21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0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20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18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16年9月立项,2017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18年9月完工,实际至2020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8

  一、工程概况

  铜仁市滨江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一标段为铜仁市20xx年度贵州省重点工程项目之一,是铜仁市城区连接龙田、大兴方向的重要交通要道、是东城区的重要交通走廊。路线起于东外环的东门关处,与东外环平交、桩号为K0+000,沿途经过湘黔中学、黔东中学、铁路桥纸厂、灯塔水厂,往大兴方向前行。本项目段止于纸厂铁路桥,长全2km,其中滨江大道段长.6km,路基宽度30m,行车道24m,双向六道;两侧人行道宽3m;城市快速段长400m,道路宽40m,行车道宽27m,两侧人行道宽各6.5m,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结构,沿线盖板涵座,φ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5座,沿线布置雨、污管道、检查井等排水系统,人行道两侧设置边坡绿化带及行道树、路灯亮化工程,沿线共设置公交站台4座。

  该工程项目工范围内属于北亚暖温带、冬春半干燥,夏季湿润型气候。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6~8℃,最高气温37.3~39℃,最低气温达-3℃,冰冻出现在月,无冻土现象。年平均无霜期达300天,历年平均降雨量974~90mm,主要集中在5~9月,占全年总降雨量的68.4%。地下水以潜水及基岩裂隙水为主,受季节影响明显。

  铜仁市滨江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一标段

  全线采用城市道路Ⅰ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半封闭施工,该工程项目划分为线3个合同段,第一标段由贵州省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单位中标承建。建安投建安投资466万元,其中用于安全防护措施费675000元。工程于20xx年3月6日开工,合同工期62日历天,实际竣工时间为20xx年9月日,实际工期为535天。

  由我公司承建的铜仁市滨江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行车道路面结构层采用20cm回填大碴层、2×20cm厚6%水泥稳定碎石(掺加0.02%TG-Ⅱ土质固化剂)基层、乳化沥青下封层、BJG80×80玻璃纤维格栅、8cm厚ABT-25沥青热拌沥青碎石、乳化粘层沥青、4cm厚的AC-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组成。人行道滨江大道段采用0cm厚的级配碎石底基层、8cm厚的水泥稳定层碎石为基层;城市主干道人行道采用4cm厚的级配碎石底基层、0cm厚的C5素混凝土为基层,M5#水泥砂浆厚2cm,面层为30×60×3cm厚的青石板组成,道牙为青石道牙,尺寸40×35×2cm。

  二、工程安全评定依据

  1、《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4、《施工安全规则》GB005-96;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

  铜仁市滨江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一标段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xx。

  三、施工单位对安全的控制及监督

  1、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在本工程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建了一批专业能力强,工作认真的安全生产小组,以项目经理宁亚虾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现场负责谭士锡为副组长,同时项目部配备了专职安全员王自安,组织机构满足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平时主要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安全目标的分解、考核情况,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技术交底,安全检查执行情况,施工人员是否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经过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的努力,项目部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同时”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生产小组实现了既定的安全的安全管理目标,事故死亡率为0,轻伤率小1.5‰。

  2、文明施工:项目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各施工班组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首先是卫生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工地现场围档,现场出口采用冲洗设备、安排4名清洁工人24小时清扫。对施工作业区的封闭管理,对当地的进出车辆实行通行管制,对施工现场情况,材料堆放情况,临时住宿情况,防火、治安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的标牌,生活设施情况,通过检查,施工现场材料整洁卫生,消防、治安管理到位,工人住宿以及后勤管理工作到位,各个方面都满足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要求。

  3、基坑防护及边坡清理:项目部对基坑防护及边坡清理工程十分重视,编写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批,并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基坑施工过程中,实行专人监督,统一安排指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工作,经综合评定,符合规范要求。

  4、模板:项目部编写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模板的施工、拆除情况,均符合规范要求。

  5、“三宝”、“四口”临边防护:项目部平时主要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的配戴情况,安全网的持立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破漏情况,“四口”及临边防护是否及时,全面到位。

  6、施工临时用电:项目部编写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审批,按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要求进行检查施工临时用电的使用情况,对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检查。

  7、拌和机械、运输机械安全使用:项目部编写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按方案的要求执行拌和设备安装好后进行各方面检查,专家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由专业人员操作。项目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工作执行到位,机械运行良好。

  8、施工机具:先检查安装试验情况,要规范的要求检查各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9、安全资料:检查安全资料是否及时完整真实。

  四、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意见

  贵州省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在铜仁市滨江旅游大道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中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临时用电、建筑机械等管理到位,资料完整真实,经综合评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为合格。

  道路工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9

  一、工程概况

  1、项目位置:位于秭归县郭家坝集镇,包括楚都大道改造、金狮路改造及集镇市政安装改造工程。

  2、主要工程内容: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

  3、建设条件

  a、地形与水文、气象:秭归县境内山峦起伏,溪流纵横,构成独特的长江三峡山地山貌。沿线范围内主要地表水系为长江,地表冲沟主要为季节性山洪,局部有地下水出露。

  b、筑路材料及运输条件本地区公路运输条件较为便利,施工用水可就近使用集镇居民饮用水源,沿线电网密布,可保证生产生活用电。

  4、建设要求主要工程数量:

  楚都大道K0+000—K0+700段及金狮路K+000—K0+347。4段原道路拆除;

  车行道路面结构

  面层:25cm厚C30水泥混凝土;基层:18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人行道路面结构

  青石板+2cm厚1:3干硬性水泥砂浆+8cm厚C15混凝土基层。

  二、工程安全评定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

  三、施工单位对安全的控制及监督

  1、安全管理:施工企业在本工程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建了一批专业能力强,工作认真的安全生产小组,以项目经理顾支华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现场负责徐达春为副组长,同时项目部配备了专职安全员艾巧玲,组织机构满足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平时主要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安全目标的分解、考核情况,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技术交底,安全检查执行情况,施工人员是否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经过项目部安全生产小组的努力,项目部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同时”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生产小组实现了既定的安全的安全管理目标,事故死亡率为0,轻伤率小1.5‰。

  2、文明施工:项目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各施工班组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作业区的封闭管理,对当地的进出车辆实行通行管制,对施工现场情况,材料堆放情况,临时住宿情况,防火、治安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的标牌,生活设施情况,通过检查,施工现场材料整洁卫生,消防、治安管理到位,个方面都满足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要求。

  3、沟槽及高临边防护:项目部对沟槽及高临边防护工程十分重视,编写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批,并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沟槽施工过程中,实行专人监督,统一安排指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工作,经综合评定,符合规范要求。

  4、模板:项目部编写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模板的施工、拆除情况,均符合规范要求。

  5、“三宝”、“四口”临边防护:项目部平时主要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的配戴情况,安全网的持立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破漏情况,“四口”及临边防护是否及时,全面到位。

  6、施工临时用电:项目部编写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审批,按监理工程师审批的要求进行检查施工临时用电的使用情况,对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进行管理、检查。

  7、拌和机械、运输机械安全使用:项目部编写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审核和审批,同时报审监理工程师,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按方案的要求执行拌和设备安装好后进行各方面检查,专家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由专业人员操作。项目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工作执行到位,机械运行良好。

  8、施工机具:先检查安装试验情况,要规范的要求检查各个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9、安全资料:安排项目资料员配合安全员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安全资料,并归档成册。

  四、工程安全生产综合评价意见

  秭归县郭家坝镇楚都大道改造工程项目部在施工中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临时用电、建筑机械等管理到位,资料完整真实,经综合评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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