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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时间:2024-06-03 15:13:15 其他报告 我要投稿

(精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5篇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对于不报、漏报、迟报和伪报、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安全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

  (5)事故抢救的简要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事故报告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9)自然灾害事故: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幼儿园失盗,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11)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12)教职工行为不当,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

  (13)幼儿私自一人从学校出走20小时内,联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时私自从幼儿园出走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4)其它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1)无论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以及伤害在重伤以下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2)有较重安全隐患。幼儿有严重的轻生言论或迹象、有较重的自残现象等均视为较重安全隐患。

  3、其它各种方式或行为造成了幼儿或教职工受到伤害或影响,但不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下轻微程度的为一般安全事故。

  4、报告对象:现场人员或知情者或有关责任人,预料或发现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一般安全事故应报告到相关领导干部(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处理;较重安全事故要报告到园委会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要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处理。

  5、安全事故报告时限

  各部门要做到及时报告事故,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镇教委。最迟时限为: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0小时;

  (2)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8小时;

  (3)特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

  (4)特别重大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

  4、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凡知情不报、或隐瞒、或拖延缓报、或私自处理导致事故扩大、或失控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

  一、调查处理伤亡事故,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

  二、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

  三、在校园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均应立即按规定报告教体局安全办,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

  四、校内发生的轻微的意外受伤事故,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调查、协调处理。

  五、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教育、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xx年12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六、对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有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以及无正当理由的.,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3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可能致人 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六、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4

  "安全第一",是幼儿园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活动中,随时都要注意安全,在保证正常教育活动的同时,万一发生事故,要及时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和报告工作,为此特设以下预案:

  一、假如发生火灾,应先组织幼儿迅速疏散,在疏散人员同时,拨打火灾电话"119"和"120",具体疏散方案:三楼四个班和二楼两个班走正楼道,二楼两个班走侧楼道,附楼两个班走附道。

  二、做好食物卫生,若不慎发生食物中毒,首先要拨打"120"急救电话,然后立即送中毒人员去医院进行抢救。

  三、若幼儿发生跌伤、烫伤、碰伤等一般事故,应立即送保健室进行处理,若保健医生处理不下,立即送医院进行治疗。

  四、若发生触电、溺水等现象,首先将人员救治脱离电源或水源,然后进行人工呼吸,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进行抢救。

  五、若园内发生传染病,应立即将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同时,保健室立即将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病愈后持医院证明方可入园。

  六、若发生以上各项事故,均按一定的程序报告有关部门。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

  为加强本校安全事故报告管理,严防控制安全事故在学校内的发生,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合本校实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校设置吴勇、向吉运、向道辉、梁春波及各片小,村小负责人为报告人,由向万春副校长负责学校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工作。

  二、学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报告人,发现的安全事故要报告学校专兼职报告人员。

  三、学校安全事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分管内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学校组织社会实践、夏令营、外出参观等大型活动,要严格申报审批制度。

  2、全校性的或其他规模较大的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否则不得外出活动。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方可行动。

  3、外出时,由校长亲自带队,有足够的`教师参加,最好能和当地交警取得联系,得到支持,确保路途安全。

  4、出发前,由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认真的安全教育。同时,学校要对有关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精心准备,对整个活动精心安排,制定详细可行的活动方案,送交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得到回复后,方可进行。

  5、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6、凡擅自违反本制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对造成安全事故,并且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6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本制度中的安全事故是指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以及在校内发生的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安全事故、较大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的统计、报告

  (一)凡发生上学、放学途中、校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120报告,同时立即向学校有关负责人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负有安全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运管所、交警、安监、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故大小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的,对责任人停班学习,直至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学校根据事故大小积极开展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并由安全领导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出事故原因后安全技术科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学校第二责任人主要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安全技术科主要实施,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全面掌握:死者火化安葬、赔偿调解、伤员救治、善后处理补偿调解、财产赔偿、保险索赔等工作,并组织好人员做好善后工作,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保证整个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力争杜绝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2、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查勘情况和事故经过、车检报告等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定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办法。

  3、按照事故原因分析图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主要从以下内容分析:

  (1)驾驶员违章因素:无证驾驶、开带病车、疏忽大意、强行超车、占线行驶、超时疲劳驾驶等。

  (2)气候因素:洪水、大雾、暴风、塌方、滑坡、泥石流等。

  (3)道路因素:陡坡、急弯、路滑、路面不平、摆摊堆物、路面狭窄等。

  (4)机械因素:制动、转向、传动、轮胎、灯光、雨刮等。

  (5)行人及非机动车因素:违章搭载乘车、抢机动车道、行人横穿等。

  4、事故发生后要认真进行案例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和教育有关责任人,吸取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5、事故发生后,应收集相关资料:事故原因分析资料、切实可行的措施、驾驶员写的事故经过和检查、对相关人员的处罚和处罚凭证等,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相应处理,建立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档案,上报相关上级和主管部门。每起事故认真登记,处理情况认真记录,建立事故处理台帐。

  6、对发生的事故无死人情况的,由安全部门处理,报教育部门备案;发生的事故有死人情况的,必须召开现场会,学校要派人参加,共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增添防范措施。

  7、学校学生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从事故发生地、现场施救、调解赔偿、终结必须要有登记,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索赔终结书、财产索赔依据、伤员的治疗病历、发票、出院证明等有关重要资料必须做好复印备份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同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汲取教训,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保证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8、肇事驾驶员除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外,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实际情况,写出详细客观的事故经过,作出深刻的检查。

  9、经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确保人员、措施、时间、资金“四落实”。

  10、根据调查情况及事故认定书,按照事故大小和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

  一、报告范围:凡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各类人员、安全事故、疫情、校产损毁、自然灾害等等。

  二、报告办法:凡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凡工作时间以内(指放学后、节假日)发生的,向安全值班人员或就近向领导报告,凡接到报告的人员,应立即按垂直关系逐级向上报告。

  三、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实行申报制度,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四、校园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

  五、发生安全事故实行首位责任制,要在全力组织自救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因迟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

  1、目的

  本程序描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时间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以及分析处理方法和原则,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处理的职责。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及燃气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规定。

  3、编制参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总局

  《xx市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xx建委

  《xx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心报告的通知》嘉建委城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gb644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

  4、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责任事故: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

  (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的事故,或由于当前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故。

  本程序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5、职责:

  5.1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1)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网络,应对事故和突发事件;

  (2)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和应急资源且有效投入;

  (3)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上报事故;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5.2安全质监部

  (1)事故的归口管理,建立事故事件的台账,对事故事件进行归档;

  (2)组织对轻微(具体定义见附件6)调查和处理;

  (3)如现场需要进行交通管制的,应联络交管部门进行交通管制;

  (4)发布事故案例,实施事故案例教育。

  5.3其他各部门、员工

  (1)发现事故立即向本部门主管、安全质监部经理及公司领导报告;

  (2)配合事故的调查;

  (3)若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火灾等还应立即拨打119、110、112.

  6、详细描述

  6.1基本要求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所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任何部门、所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本规定的调查处理。

  6.2事故的分类与报告

  6.2.1事故的分类与等级划分

  事故的分类见附件6.

  6.2.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一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初期事故控制,防止事态扩大,一方面立即上报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了解情况后立即上报安全质监部经理或者公司领导。

  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了应立即组织抢救之外,还应立即向市建委园林市政局及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报告(电话快报);1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报送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部门(由安全质监部填写书面事故快报)。如有人员伤亡、特种设备事故其他相关部门。

  轻微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负责组织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记录;若为燃气事故,还应报告嘉兴园林市政局及嘉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

  6.2.3事故状态报告

  (1)安全质监部负责汇总事故事件的状态报表(见附件3:qr29003《事故统计表》;

  (2)客户服务部每月1号,将上月燃气用户事故状态表报送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根据事故情况,对公司进行安全绩效的考核(见附件3:qr29003《事故统计表》)

  3)工程技术部每月1号,将上月工程项目事故状态表报送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根据事故情况,对公司进行安全绩效的考核(见附件3:qr29003《事故统计表》)。

  6.3事故的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照不同类别事故的救护程序展开救护活动,必要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具体见附件6.

  7、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事调查小组,收集事故相关材料、证据,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政府部门成立调查小组时,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7.1事故调查

  7.1.1成立调查小组

  (1)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级部门介入调查的,公司应组织人员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的调查小组调查处理。

  7.1.2事故现场管理

  事故发生后,应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不得破坏或移动,为抢救伤者需移动有关的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并进行拍照。

  7.1.3事故资料收集

  7.1.3.1工伤事故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

  (3)受害人和肇事者受安全教育情况;

  (4)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5)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如有);

  (6)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物件等的性能和状况;

  (7)有关设计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8)个人防护设施的情况;

  (9)事故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情况。

  7.1.3.2设备设施事故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设备设施的名称、价格、型号、使用年限、安全状况、操作人员;

  (3)操作人员开始工作的时间、工作内容;

  (4)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

  7.1.3.3燃气事故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巡检、安检、维护负责人;

  (3)用户基本情况;

  (4)如是管线事故,则需要提供管线工程资料及材质。

  7.1.4收集证人材料:

  及时找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询问调查,并做好“事故/事件调查询问笔录”(见附录3)。

  7.1.5现场拍照

  (1)事故现场残骸细节照片,如有伤亡,也应拍照;

  (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

  (3)事故现场全貌。

  7.1.6事故分析

  7.1.6.1目的:

  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订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1.6.2事故分析步骤:

  (1)查阅事故调查材料;

  (2)按以下七种内容进行分析:

  受伤/受损部位;

  受伤/受损性质;

  起因物/事;

  致害物;

  受害/受损方式;

  不安全状态;

  不安全行为

  管理因素。

  (3)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5)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7.2事故处理

  (1)事故的处理必须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完毕10天内,《事故调查报告》(见附录2);

  (2)因责任人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不认真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公司内部行政记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执行;触犯《安全生产法》、《刑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3纠正/预防措施

  安全质监部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调查记录、事故概况、事故损失清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结论、纠正、预防措施和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经安全质监部审核,事故调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签发。

  安全质监部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并将整改情况的记录附于事故记录进行归档。

  7.4理赔

  对于燃气事故涉及理陪的项目,由安全质监部处理,管线所、客户服务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助

  对于工伤事故参照《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8、事故的归档

  (1)由事故调查组负责整理事故的资料档案,移交安全质监部存档。

  (2)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归档的事故资料如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询问笔录》;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如有必要时);

  物证、人证材料;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医疗部门诊断书;

  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有关事故的通报等文件。

  9、记录

  事故记录由安全质监部归档,并于第二年年初将资料移交档案室。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9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1、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站领导报告。

  2、站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进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3、对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隐瞒事故,若隐瞒事故,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5、对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事故,按规定时效以单位名义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认真接受并配合有关人员的事故调查,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事的原则,应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束后,应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后的处理工作,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0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工作制度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1—2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1991年2月22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6)调查组在三天内向公司报送《工伤事故调查表》,以便及时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3、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由公司上报同级安监部门备案。

  (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经理代表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工会等有关负责人。

  (3)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事由和事故原因给予当事人和其部门主管相应的处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1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网吧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三.职责

  1、网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

  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工作制度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网吧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

  产事故调查表》,交于网吧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来自:小龙文档网: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向网吧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网吧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一次重伤1-2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1991年2月22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6)调查组在三天内向网吧报送《工伤事故调查表》,以便及时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3、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网吧,由网吧上报同级安监部门备案。

  (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经理代表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工会等有关负责人。

  (3)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事由和事故原因给予当事人和其部门主管相应的处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2

  一、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救援总结报告制度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及以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分别组织对本地区、本领域每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成功救援情况及时进行总结,逐起事故编写救援总结报告。

  (一)救援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报告及救援经过;

  3.应急预案启动和执行情况;

  4.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及组成情况;

  5.专业救援队伍、装备调用情况以及救援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

  6.救援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救援过程中应用的装备及技术情况、专业救援队伍的`搜救情况;

  7.事故原因和性质的简要分析;

  8.事故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救援组织、协调、指挥及救援队伍、专家、装备、技术等方面;

  9.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改进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10.事故现场相关图纸资料,现场抢救的有关图片。

  (二)救援总结报告上报程序与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省应急中心。

  省级及以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于事故救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相应的上级机构,同时报送省应急中心。

  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季报制度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及以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省属企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领域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救援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技术等工作情况,填写相关季报表(见附件2)。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1、季报表3~8报送省应急中心。

  省属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作日内将季报表2、季报表3~8报送省应急中心。

  省级及以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于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表3、4与相关的内容和表5、7报送省应急中心,同时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3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运输安全死亡事故时,发生事故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公司、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后,公司或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每起事故处理结束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4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疗要上报。

  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

  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

  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

  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

  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5

  为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保证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网络式上报制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政教处。各班成立治安小组,按照轮流表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三、每班级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四、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政教处批准,方可出入。

  五、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检查人员,处理并记录值日期内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七、夜班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坏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八、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日老师报告;

  九、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空余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十、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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