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食品调查报告
小编给大家介绍2016食品调查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食品调查报告(1)
食品流通环节,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市场依然存在“散、乱、差”的状况,也是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容易出现的主要区域。目前,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农村食品市场现状
(一)数量多,分布散。食品流通环节是食品监管对象最多的一个环节。目前全区食品经营户共有762家,分布广、散,在全区10个乡镇、266个行政村、17个居委会,2116个村民小组、118个居民小组。除了场镇较为集中之外,只要是村民聚居的地方就有食品经营户,许多偏远的村组都有小副食店(食杂店)。
(二)规模小、档次低。我区食品流通环节主要以小副食店、小食杂店为主,全区740家食品经营企业(户),大型超市4家,占0.54%;中型超市12家,占1.62%;小卖部(食杂店)724家,占97.84%。受条件限制,许多农村小卖部(食杂店)是家店不分,硬件设施和贮藏条件十分简陋,店内食品陈列与相关硬性要求差距较大。
(三)投入少、流动大。小副食店(食杂店)入户门槛较低,资金投入较少,利润空间较低,经营户流动性很大。有的农村学校周边的食杂店就一个背篓、一个箥箕搭成,违法成本很低,应对检查采取“游击”战术,取缔后死灰复燃速度很快。目前农村出现大量的流动“货郎”,开着机动三轮拉着小食品或快捷食品(凉菜、卤肉)等穿梭于各个村落。
(四)意识弱、隐患多。大多数食品经营者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的基本知识。如农村小食店将食品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有的甚至将食品与农药等农资商品陈放在一个柜台内;经营者进货、消费者购买时只考虑价格不考虑质量问题,致使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趁机进入农村市场。
二、目前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规范难。建立完整、规范的经营户档案是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农村食品市场的经营户档案很不健全,无照经营的现象依然存在,原因是农村食品店经营的随意性较大,一些店想开就开,说关就关,特别是一些家庭式经营户和个体小摊贩,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还有一些经营者是专门从事节日性或季节性生意,如中秋节前赶做月饼、夏季销售雪糕冰棍、春节销售年货等。农村食品经营户大多属于小本经营,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为逃避监管不主动甚至抵制到监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目前全区难以建立完整、规范的经营户档案,还存着一些监管盲区。
(二)日常监管难。一是量大面广分布散。目前农村食品经营户数量较大,分布比较散,有些位置十分偏远,存在监管盲区。二是监管力量显薄弱。相对繁重的监管任务,目前的监管执法力量显得十分薄弱,特别是基层食品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够。虽然目前在三个片区设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区政府也明确各村(居)主任兼任当地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但基层所监管执法人员少,村(居)主任本身日常事务很重,加之又无额外的专项保障经费,无法真正调动食品协管员的积极性,导致日常巡查难以真正到位。三是业务知识欠精通。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后,工商、质监、商务的食品(含酒类)的监管职能划转到食品药监部门,但划转的专业执法人员却很少,整个食品监管队伍有效监管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很欠缺。四是执法装备待强配。目前开展食品日常巡查,基本还停留在“眼看”这个阶段,大多是看食品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包装是否规范、食品包装有无破损等,怀疑食品可能存在问题缺乏有效手段,就连基本的快速检测设备也没有配备,全区食品检验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十分欠缺。
(三)违法查处难。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安全出现违法形为,处罚的最低标准为2000元。大多数农村食品经营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经营成本很低,资金投入少,一些经营户经济状况差。大多数小食杂店全部货值也没有2000元,在实际的行政执法中,处罚标准往往难以执行到位。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实行分片巡查,完善监管档案。针对目前监管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极度不对称的情况,拟定计划分乡镇、分村社为片区开展全面巡查,做好档案登记,完善监管档案,对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的经营进行重点标注,并定期进行回访,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同时将监管对象按乡镇、村(居)归类,与所在乡镇、村(居)衔接沟通,共享档案资料,如有新增或注销的,及时进行更新和沟通。
(二)实施分类监管,确保监管实效。按照日常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和案件查处情况,对食品经营主体建立a、b、c、d四类信用等级档案,重点加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经营户进行巡查监管:a类,守信经营者,每季度巡查不少于2次;b类,警示经营者,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c类,失信经营者,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d类,严重失信经营者,应依法查处取缔。同时按照食品种类、群众消费量、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等特点,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食品,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经营加大巡查力度。一类食品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如粮油、婴幼儿奶粉、乳制品、卤肉、学校周边小食品等;二类食品每半年巡查不少于3次,如调味品、酒类、米面制品、干货、等;三类食品全年巡查不少于3次,如包装成品食品、膨化类食品等。通过实施分类监管,突出高危食品和重点食品的巡查和监管频次,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到重点的监管对象上,提高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效率。
(三)加大案件查处,震慑违法行为。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特点,特别要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名义在乡镇场镇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蔓延势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通过媒体或网络宣传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的成果,对农村市场的不法分子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四)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加大与农业、畜牧、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和乡镇的协作配合,实现部门联动,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村组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五)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开展执法监管协管人员的培训。积极鼓励机关执法监管人员参加业务集中培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对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和村(居)食品协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加基层监管水平。二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分片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培训的方式,利用典型事件和案例示范,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从业人员诚信经营。三是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五进”、党员服务队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免疫力”,不断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经营的行为;发现问题食品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形成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希望能通过监管部门和协作配合,努力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市场“散、乱、差”的状况,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2016食品调查报告(2)
20**年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全新的监管方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食品行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路,促进**县食品行业更加健康、稳步、持续地发展,我局对我县食品行业进行了认真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县食品行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共有注册餐饮服务单位910户,未取证的小餐饮店212户;食品流通经营主体1040户,未取证的小食品店621户家;食品生产企业26家,未取证的小作坊201家;未取证的食品流动摊贩100余户;不规则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随着食品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县食品行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批名优产品,包括麻辣牛肉、飞龙面、龙女酒、盐皮蛋等;西南商圈著名零售商企业重百商城看中**县消费潜力,在**镇开设两个零售店;印山假日酒店、渝源庄、雪花啤酒风情街等餐饮业领头羊和餐饮服务示范街则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助推我县食品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县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问题
20**年,我局为摸清食品安全现状,抓住食品亮剑行动的契机,集中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后续又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大米、白酒、饮料、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截止目前,我局共计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127件,罚没款合计23.33万元。同时,为了严防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市局年初下达的食品抽样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共计开展民生工程抽样96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8%;开展监督抽样55批次,不合格32批次,合格率41.8%;对抽样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我们清楚认识到,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现状较往年有所提升,但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一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监管人员数量少。按照“三定”方案,全局共设立编制80个,到位人数4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紧紧23人,食品安全监管面积大、战线长、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同时食品行业兼具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强的特点,现有监管人员即便超负荷工作,也不能达到监管率100%。二是监管设备缺乏。目前我局共有快检设备2套,只能针对极少部分品种做基础检测,面对琳琅满目、品种繁多的食品,我们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时间是采取凭经验肉眼看、鼻子闻、手摸和检查购物凭证等方式来辨别假劣产品,支撑食品安全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办公场地受限。我局共设立6个监管所,为我局的派出机构,办公场所在监管所乡镇府所在地划转,但目前无一个正常运转,监管所缺乏电脑、打印机、执法车辆等一系列办公设备。
(二)食品安全隐患突出。一是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绝大部门来自农村或者是城镇下岗职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实行进货查验及台账登记、索证索票制度或者记录、索证索票不全,不能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留下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二是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维权困难。在我县很多消费者没有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一些老人、小孩在购买食品的时候,基本不会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这些标识,这就给一些不法经营者可乘之机;而部分经营户往往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和小票,一但出现问题,维权就会比较困难。三是农村食品市场名目繁多,秩序混乱。农村食品市场上廉价食品琳琅满目、山寨食品品种繁多,因农村消费者普遍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加之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农村食品市场和城乡结合部是低价劣质食品的倾销地,农村消费者也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直接受害者。
(三)食品经营缺乏有序竞争。一是食品生产经营户分散不成规模。我县食品经营店分布范围相当广,从城区到几人、十几人聚集的农村居民点都有食品生产经营户;但绝大多数规模都不大,有两张桌子就组建一个小餐馆,有几十包小食品、几瓶酒、几包糖果就能构成一个小食杂店,有简单生产工具在简陋的棚户内搭建的小作坊,同时,很多农村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流通经营户未取得相关的证照,小作坊也未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这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较大难度。二是食品行业小、散、乱、差问题凸显。食品行业作为一般的服务业,普遍投入不大,技术含量偏低,尽管完全由市场竞争来选择,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引导,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除进行注册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户、食品生产企业及已实施备案管理的小作坊外,食品流动摊贩随处可见。因不能对未获证或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食品原辅材料、制售过程、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控制,所生产销售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大。
(四)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监管依据缺乏。20**年全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调查统计,但针对“四小”的监管办法依然没出台,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适用的法律条款不明确,在执法过程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监管对象数量庞大。我局负责除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整个食品市场的监管,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集贸市场的监管,监管对象适量庞大。三是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折射出我国食品行业违法成本较低,获利空间较大,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故意违法现象频发。四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今年“毒豆芽”事件屡见报端,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主要原因是监管责任分工不明,豆芽监管处于真空地带。
(五)法律宣传效率低下。一是法律宣传惠及面窄。我局虽每年都借助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但是受惠面基本集中在城区和乡政府所在地,广大农民群众未能及时获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品安全意识低下。二是普法教育未能跟上。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食品经营商家犯了法都不知自己触犯了法律,不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有的认为只要罚点款就能了事,这些都反映了普法教育和宣传力度远远没有跟上。部分经营户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对食品安全电子溯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管理制度思想认识程度不够,嫌麻烦,消极应付。有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购买食品时不看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看合格证、不查证验证,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意识也不强。虽然我局每年都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责任心差,操作随意性大,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差甚远。
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我县食品安全问题纷繁复杂,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财、物力支撑不足。一是人力资源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编制空缺数目大,人员迟迟没能到位,现有人员是多部门整合而来,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需经历学习期、磨合期、熟练期三个阶段,食品安全问题也会经历一个集中爆发期。二是物力支撑不足。目前我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严重匮乏,严重制约了全县食品行业的监管,为食品安全隐患埋下伏笔。三是财力保障不足。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投入少,抽检经费缺乏,发现可疑食品不能及时开展抽样检验,锁定证据,致使执法监管陷于被动状态。
(二)食品行业管理水平低下。一是食品行业规范化程度低。我县现有食品生产经营户几乎都采用家族管理,家庭中不同的成员在食品生产经营不同环节担当不同角色,控制着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各个环节,在实际操作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主要依靠经验,随意性较大,不能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二是食品行业标准化程度不高。食品生产企业虽然都制定相应的产品执行标准及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检查中发现企业受文化素质、成本等各方面的影响,不能按照既定的标准和制度严格实施,主要表现在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工作服鞋帽穿戴随意、购销记录不全面、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时有时无、产品出厂检验更是形同虚设,同时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食品安全风险较大。
(三)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平庸。一是执法监管各自为政。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但从多年的监管履职情况来看,各部门联合执法频率低,信息互通量少,震慑效果不佳,不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社会参与度低。现阶段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中爆发期,特别是部分制假售假窝点为躲避执法检查,隐蔽于居民小区、采取非工作时间或夜里开工,紧紧依靠执法人员的日常巡查难以及时发现,劣质食品流入市场,食品安全隐患较大。大部分群众知晓此事,但不会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导致违法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四、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充实监管力量,做好安全保障。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范围广、面积大,而执法人员及执法装备却不能满足实际执法的需要,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不能正常履行监管职责。希望上级政府能加快充实食品监管队伍的速度,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的作用,并在乡镇、村社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监管的投入,配备精良准确的食品监管设备,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形成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另一方面我局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三)构建信息平台,筑好安全防护。一方面要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互相交流通报,加强沟通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动态管理,共同筑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火墙”。另一方面各级媒体要引导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来,发现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让不法分子无容身之地。
(四)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盲区。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对达不到卫生条件要求的食品单位坚决不予以发放证照,对经营条件十分差、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的无证经营单位坚决取缔。二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三是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大型商超、承办宴席单位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明确各单位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履行职责全面到位。对违法犯罪分子要用重点治乱,绝不能心慈手软。五是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食用过期劣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猪肉冒充牛肉等食品安全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查处,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五)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监管方式,坚持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力强化服务,做到监管于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中,通过监管体现服务。为方便食品流动摊贩的监管,建议县委政府在食品流动摊贩聚集地划定一块食品流动摊贩集中区,实行统一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素质建设是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执法工作。我们应注重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是转变执法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坚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核心,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把先进性教育与开展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纪律结合起来,引导每个执法人员都来深入思考:作为食品监管部门的人员,怎样通过做好本职工作来实现中国梦的要求。二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法律知识、专业常识以及执法行为规范化的培训工作,把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作为工作中的常修课和必修课,加强对法律深层理论的认识,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实际运用和实践锻炼,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规范和指导工作的实际能力。
(七)加强行业自律,构建信用体系。我局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要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户负责人身上。同时我们要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食品安全信息披露、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等制度,增强全社会的食品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杜绝故意违法现象的发生。
(八)加大监管投入,构筑安全保障。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解决我局及监管所、检验检测中心无办公场所的实际困难;同时拨付专项资金采购检验检测设备,让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常履行检验检测职责,发现问题,立即抽样检验,检测出问题,及时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构筑食品安全新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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