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读《百年孤独》有感

时间:2021-05-16 14:15:5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百年孤独》有感(集合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百年孤独》有感(集合15篇)

读《百年孤独》有感1

  就在上个周末,我将《百年孤独》看完了。百年孤独是一本世界名著,我在读它的时候花费了不少时间,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剧情等,都要用一个外国读者地方身份去翻译,下面常常备注着他国语言,风俗习惯的,实在是难懂,所以我只能细嚼慢咽,慢慢品味这本经典名著了。

  作家马尔克斯是一位魔幻的现代主义作家,这本书所表达的孤独,一个家族的百年历史,让人不寒而栗,每一个叫孤独的字眼不断从书本里面涌现出来,我看着也跟书里的故事一样纠结,一样想从情节中解脱,但是我不能,书本中的人物更加不能,因为生命中的故事是注定发生的,被故事选中,没资格懵懂。

  书里最深切的是考验人们内心深处的爱,但是他们大多数用冷漠,无畏的姿态将它表现出来,甚至是宣泄着自己的孤独来索取爱,索取他人的关爱,这似乎应该称之为怜悯,触及人们心灵最脆弱的地方,最温柔的部分,都是这些东西会被现实的物质所磨炼,到最后也许什么都不剩下,谁也没有理由理解你的冷漠,自己的内心应该具备自我温暖的功能,甚至要做到主动去温暖他人,关爱他人。

  看完这本书的我还在书中的情节里久久不能调整过来,也许这是这本著作给予我的反思吧。《百年孤独》是一本值得解剖的著作,我将它珍藏着了,说不定哪天又想看了呢。

读《百年孤独》有感2

  第一次读《百年孤独》,还是16年,没有看明白。在那时的读后感里就有了对马尔克斯和《百年孤独》的差评。再读一次时,才发现自己真是年少轻狂,有眼不识泰山。

  又一次捧起这本书,读起来觉得是不一样的。自己尝试着画人物关系图,不再纠结于书中重复命名带来的苦恼。故事甚是好看,脉络其实挺清晰的,前后都有铺垫。人物是活生生的,现实中掺杂着神奇的预言,一切都显得合情合理。

  虽然书中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但男人们事实上只有两类:

  “所有叫奥雷里亚诺的性格孤僻,但头脑敏锐,富于洞察力;所有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都性格冲动,富于事业心,但命中注定带有悲剧色彩。”

  而女人们重名的较少,写得就各有特点了。有勤劳能干的老祖母乌尔苏拉,活到了第六代孙辈的时代,像《红楼梦》中的贾母,她们两人的死都宣告着家族的没落;

  有第二代人的共同“情人”庇拉尔特尔内拉,后代子孙没有名分的祖母,也活了一百多岁,会卜点卦,见证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

  还有因妒生恨、终生未嫁的阿玛兰妲,喜欢吸手指和吃土的丽贝卡,第四代中最美的人——迷倒众生却不知情为何物,最后升天而去的蕾梅黛丝,还有软弱的桑塔索菲亚,以及维护旧秩序的费尔南达等人……

  不得不说,马尔克斯真行。写全了一百多年的历史,描尽了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故事之外,更多的是自己的感受。

  第一就是世事的变更与人的延续性既对立,又统一。百年间马孔多的居民们从闭塞走向了开放,新发明、新事物、异乡人的涌入改变了马孔多,小镇升级为市,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世事无常。但人呢?一代代的延续,人的生活环境不同了,但祖祖辈辈们的性格却依然在延续。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一代代死亡,一代代新生,应了句老话“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祖祖辈辈的相似,让老祖母怀疑“世界在原地打转”。就算是前两代人的缺点,书中的一些疾病传了下来。(偶然得知马尔克斯家族有阿尔茨海默病遗传史才知道马尔克斯写的这些病的来源)

  偶然也会想想我们,能不能跳出自己的所处的时间和地域,去以家族的面貌,以百年的岁月去看待时间,那些快乐,那些苦难是否都会显得微不足道呢?会不会茅塞顿开、不再孤独呢?

  第二就是产生了自由的向往。书里很少看到规矩,没有三纲五常的束缚,人都是自由的,在大家庭里有自己的隐私,可以做自己的事情,阿玛兰妲可以终身不嫁,丽贝卡长大后可以重拾吃土的陋习,蕾梅黛丝可以光着身子在家里走来走去,第六代野奥雷里亚诺也逐渐逃脱了费尔南达的严密控制……自由地生活着,情爱也是自由的。甚至,孤独也是自由的!

  是啊,孤独是最大的自由。奥雷里亚诺上校可以一个人在作坊里打磨小金鱼,丽贝卡可以一个人生活到老……。这些人不用担心别人的打扰,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饿死,更不用在意别人的看法。

  有时真感觉自己不自由,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也会担忧看不清的未来。连孤单都害怕别人说成孤独!

  幸而读了些书,可以不受时空的束缚,可以比身边的人看得长远一点,视域更大一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自己的那点破事,在宇宙和世纪看来都不是事。

  第三,人终究要学会忘记。打了多年仗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学会了如何忘记战争,摆脱了那些痛苦的记忆。难过的是,马尔克斯也没有逃脱家族遗传病,最后失忆了。马尔克斯尚且忘了他的《百年孤独》,我们又还有什么记忆不能抹去?

  记忆力太好不是件好事,很庆幸自己的记忆力不太好。鬼片中的鬼从不会想起,书中难过的片段也会忘却,过去会被漂白得只剩些只鳞半爪的瞬间。自己那么热衷于写日志和公号也是为了留下些回忆吧。

  最后,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去读读这本好书吧。网上有更通俗易懂的人物图的版本(只是更喜欢自己花时间画出来的版本),结合着去看就能懂这本奇书。

读《百年孤独》有感3

  我的第一本《百年孤独》是考上高中时表姐送我的开学礼物,一页都没读,就再也没见过那本封面是个老头子的《百年孤独》。现在想想,那时的我何来孤独,又怎么能看懂,纵使现在的我也不敢妄言理解孤独。

  后来听说马尔克斯他老人家仙逝了,才像富豪死了后代们抢遗产一样,抢购了我的第二本《百年孤独》。那一次我看了三分之一,便束之高阁。不是情节不吸引我,也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刚刚离开校园独居不久的我,看到这貌似子孙满堂实则无一人懂我的文字,脑补给我的都是我晚景凄凉的画面,使我有点害怕。加之我读书和看电视剧有点像,经常"出画",看到"炼金术"几个字我脑子里就一直在想:如何炼金呢?如何炼金呢?到底如何炼金呢?看到后来发现炼金术不是重点,我就去找关于炼金术的书看去了。

  现在手里这一本是我的第三本《百年孤独》,这样魔幻的缘分,促使我还是安安静静的把它读完了。这本书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好宏观的评价呀!然于我而言,历史知识仅源于高中历史课本和一个叫高晓松的胖子做的一档说话节目。读书不多的我也基本不区分作家流派,从琼瑶奶奶的言情小说再到神魔小说西游记,我更不关心一本书是如何推动社会、政治、经济、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

  读这本书我是做着笔记读完的,书中男人们的名字相似度极高,以至于后来我把他们想成一个人,这样就不去想谁是爸爸,谁是儿子,叔叔和二大爷是哪一个奥雷里亚诺或者全是。而且全书无章节,不管看到哪里停下来回想,都有一种站在沙漠的感觉,眼前荒芜,内心更是有种被拧干的感觉。最后被蚂蚁吃掉的是肉体,被孤独吃掉的是灵魂。

  书开始的时候,看到痴迷于吉普赛人带来的新鲜事物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我的感觉是他荒谬的有点可爱。等读到他的大儿子时,我觉得他太过生性鲁莽,不那么可爱了,二儿子对小金鱼的痴迷很像他的父亲,我喜欢这脑子发达的家伙。从第三代开始我就不太注意分清楚他们的继承关系了,而且有点作者是不是在中国生活过的错觉,因为这些子孙有点某二代的代入感,无厘头的有点讨人厌。再到后来,整个家族的衰落,有点《红楼梦》的感觉,猢狲都死了,树叶也枯萎了,都是命运吧。

  谈谈这本书里的女人们吧,我最喜欢的是乌尔苏拉,很多评论说她无私,伟大,这些词语好高远呀!这的确是我眼中的乌尔苏拉,但是我更喜欢的是她永远充满活力,好像什么问题她都能解决,我爱她,因为她总能让我想起美好的东西。如果现实中有乌尔苏拉,我想和她做好朋友;如果是朋友,我想成为朋友眼中的乌尔苏拉。可现实中,我可能会觉得费尔南达的性格弱点在自己身上更突出,对现状不满却没有改变的勇气。

  全家族的人都是孤独的,其实真实的世界里每个人也都是孤独的,每每想到孤独面前人人平等,我想对这个世界好一点,想微笑,想说谢谢。这就是所谓好作品给人的感觉吧,先把你心掏空,然后再填满。

读《百年孤独》有感4

  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作品,它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它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风风雨雨,同时也叙写了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历史兴衰,字里行间你是否也看到了那美洲发展的沧桑?那百年的风雨变幻?

  克林顿曾赞马尔克斯是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作家,正因为在这里他创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喧嚣纷乱的世界,我们都知道它是虚拟的宇宙,可却又那么生动可信,不禁惹人深思,是否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真的存在这么一个家园。“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看到这句话,带我进入了沉思。或许我并没有真的读懂它,但却真真实实的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一个无人问津的话题,在这里却吸引了众人的眼球。人们都说,闭上眼睛,你就可以不再烦忧,在梦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愁苦。那些年,我们都是在困倦中入睡,而如今,真的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它的意义究竟在何处。“她明知驿站的骡子每隔十五天来一次,但却天天要等候,她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搞错日期,提前送信来。但事情很不顺心,有一次,预定的日子到了,骡子却没有来。她绝望得发疯,半夜起来到院子里一把一把吞吃泥土,贪婪之状像不要命似的。她哭着,痛苦得发狂,她拼命嚼小蚯蚓和蜗牛壳,嚼得牙齿都快要碎了,然后一直呕吐到天明,发烧、虚脱,没有知觉。”

  这是一段不可或缺的看点,看到这里,打了个寒颤。仿佛看透了人性的悲哀和藏在人们内心深处枉为人知的秘密。那些人们不忍直视的东西在这里全都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必厌恶,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性。‘你在等什么呢?”乌苏拉叹了口气,“时间都过去了。”’我们都在成长的路途中被时间追赶着,偶尔停下脚步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的美好都在一点点的散尽。如果说时间就是生命,那你是否珍惜了呢?无论多久,你都等不来逝去的青春。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孤独就烙印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你的态度决定它被印的时间。因此,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读《百年孤独》有感5

  烈日照在蒙尘的巴旦树上的嗡响,午休的昏厌中响起的火车汽笛,拨开爬满这栋房子的蔓藤条,我推开了奥雷里亚诺封尘已久的大门,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无声电影以迅雷不及掩耳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了他,以及他的父亲,在那个遥远的下午…

  如果真的像叙述普通小说一样讲述这本著作的话,我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因为这是一个主旨深邃冗长且没有多少波澜的故事,在整个主线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思想的侵蚀,再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灭失,任何作品与之所处时代的阴影都是密不可分的,在赋予了它拉丁美洲历史反抗的背景的同时诞生了一个家族。但如果只是这样,经典将不再是永恒的经典,我们会发现很多细节都明明白白地折射着人类生活的发展过程,暗含着某个成长哲理。

  “多年之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最值得怀恋与思索的一句话(也就是它的开头),短短的一句话,却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层面,而这一切就像是一场预言,在人还未出生时就已被规划好的,是梅尔加德斯用他超乎寻常的眼光看到了一个家族的消亡,并记在羊皮古卷上等待他们自己去破译自己的命运。爱默生认为:“我们应当假设某种预定的谐和计谋中必然要有被未来应验的远见。”我不说爱默生的“预定谐和有多适用于这个家族,至少梅尔加德斯有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未卜先知的能力,清楚地知道做一件事的后果,承担的风险以及自己努力会挽回怎样的回报。

  海明威说:“必须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布恩迪亚家族就是不满足于纯粹的生存,有无法达到完美的境地,才选择了独树一帜的生活方式,譬如捆绑自我,封闭自我,沉沦自我,在反抗孤独的同时又暗暗接受着孤独所持有的高傲感,布恩迪亚家族就是这样的'一个矛盾体。黑格尔说过:“人格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只有借矛盾对立才能衡量出来。”马尔克斯正是抓住了这样的矛盾点。

  可是,“孤独”究竟是什么?

  生命的神秘性是不言而喻的。史怀哲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式“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人们可以给予彼此鼓励与宽慰,可人类最终将孤身前往自己的归宿,就如同来时的只身一人。

  孤独的本身就具有它的意义。孤独是在这样一个大千世界找不到一个真正理解你的内心,而是产生的情感。这种孤独是从自身而言的,是带着一定的疏离感的。就像《百年孤独》里的丽贝卡,那个将自己包裹在高傲的厚壳里,孤老终身的女人,她没有奥雷里亚诺上校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但我却从她的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影子。

  一直以为自己自命不凡,不愿和同学们深交,很多人都说我是一条泥鳅,圆滑,通宵事故,处理事情游刃有余却不平易近人。而当我在书中找到了自己可能的未来时,我也明白该该变了,就如马尔克斯所说“等他们睁眼,看到的已成现实。”我希望现实是我能放下高冷的架子,真诚地交朋友。

  《百年孤独》告诉了我另一个真理——别让时光停在过去。如果一直在为自己过去因习惯而养成改不掉的借口,那么人便被空气里弥漫着惰性所感染,最终令一切衰朽,停滞的炽烈尘埃所降服。过去只能用来怀恋而不能成为今日的复制品。

  马孔多的夏日一去不复返了,这座镜子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我静默地合上了这本经典之作——《百年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6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7

  第一次不被老师逼着写读后感还是挺神奇的。就是有感而发,这本书确实很迷人。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有猜想过这种孤独到底是什么。但是在读的过程中发现,它的每一章几乎都挺热闹的,而且还有俩个百岁老人贯穿全文。

  但是每次读完这些场景,都会有种心凉的感觉。好似喧哗在外,空洞其内。

  在书中,我时常感觉这一家子都是疯子,他们干着违背伦理甚至稀奇古怪的事情,他们每个人都有阴暗面。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写到的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吊死在树上,最后一人被虫群吃掉。

  这句话我觉得也是全书的中心句,也是最点题的一个地方,一个家族就此消亡。

  个人观点,有感而发,不喜勿喷。

读《百年孤独》有感8

  这已是我第二遍读完《百年孤独》了,读的时候废寝忘食,深深沉浸与作者的文字之中。可是读完之后心中却充满了荒凉的悲寂感。我惊叹于马尔克斯的叙述能力,在他的小说里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有生动可信的现实,不仅展现一个家族的起源、兴盛和慢慢走向毁灭的历史更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布恩迪亚家族一百年的历史中出现了太多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有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尔苏拉;有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有纯洁如天使的雷梅黛丝......但是其中最让我感到唏嘘和难忘的却是那个不服输,勇敢地对抗过命运但又最终失败的丽贝卡。

  丽贝卡11岁时带着父母的骸骨来到了布恩迪亚家里,她刚来的时候的样子仿佛活生生的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青绿色的皮肤,圆滚紧绷如一面鼓的肚子......这是长期体弱多病,忍饥挨饿才会出现的状况。看到她,我仿佛看到了世界上千千万万个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儿童们,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老师经常教导我的话语“成功永远是在历尽艰险之后方能获取,不要迷茫,不要纠结。现在有多么艰苦,恰恰就代表着将来会有多么的幸福。”在她儿童时期已经经历了常人所无法承受的厄运——父母去世,跟着皮早商人跋山涉水、千辛万苦才来到了马孔多;以泥土和石灰墙皮为食;失眠症的折磨......可是幸好,生命中的苦难并没有打倒她,反而让她浴火重生。当她脱去孝服的那一刻,她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白皙明净的面容,冷静果敢的内心。此时此刻,我的心慢慢展露出一丝笑颜,我为这朵盛开在困难之中的花由衷的感到欣慰。

  当她和皮埃特罗互相相爱时,我以为作者终于散发了他的慈悲之心,让这个没有布恩迪亚家族血统的女子能够摆脱宿命,获得幸福。但是我错了,因为她的宿命也是归于孤独,然而她的孤独与布恩迪亚家的孤独,特别是上校和阿玛兰妲这样的孤独有本质的区别,上校和阿玛兰妲最终一个选择彻底失去回忆以消除个人独特性来结束孤独,一个选择抱着高傲的羞怯和处女之身下葬,他们都没有超脱孤独得到真正的平静。而丽贝卡的孤独是个人选择而不是宿命,她虽然因为阿玛兰妲的种种阻拦和意外难以成婚,可是她突然间又爱上了回家的浪子第一代何塞并闪婚。在这一过程中,她的孤独短暂的消失了,但是无情的意外残忍的剥夺了丽贝卡的爱情,她于是投降认输终于回到孤独的本性,开始孤僻的吃土。

  乌尔苏拉曾在内心中对丽贝卡有过独白。其实这独白也是作者所真正想要展示给读者——“拥有冲动心性和炽热情欲的丽贝卡,才拥有无限的勇气。”从克雷斯皮到阿尔卡蒂奥,丽贝卡的判断更多出于本能,这也是乌尔苏拉所认为的布恩迪亚们缺少的最重要的品质,他们不像丽贝卡如此敢于表达自己,甚至具有一种永不回头的桀骜。丽贝卡的存在本身指出了关于孤独的一种不同可能性,或者说是存在形式。

  但是无论是丽贝卡,布恩迪亚家族甚至是整个马孔多小镇,都是命运悲剧的实践品。经过对其的挣扎、反抗后最终还是屈服了命运的安排。在后来的人生中丽贝卡依旧有可以走出那件小房子的机会。可是她却一直把自己紧紧地锁在房里。这大概就是作者最想传达给读者的吧:她的命运就是这个家族和小镇的浓缩。孤独充斥着她的内心,对孤独的反抗是徒劳的,反而会使自我更加封闭。直至一场飓风将其抹去,至此命运悲剧终结。

读《百年孤独》有感9

  《百年孤独》这本书我第一次听说是在高三的时候,那时候我有个同学说他想看这本书。我当时也挺搞笑的,毕竟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一个只知道读书和看小说的读书少的糙汉子理科女,所以很是疑惑,被人家鄙视了一通才知道原来是本著作。从此对这本书印象很深,但是太厚了,我一点想去读的欲望都没有。

  大三那年我舍友刚好带了这本书,出于好奇,然后我就跟他借了书,看了大概一个多月,看完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隐居的家庭变成家族,后来又灭亡的故事。这个家族由于后来渴望外面的世界,做出的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所有的故事发展遵照着书中一位预言家的预言,最终这个家族在与命运的抗争中宣告失败,整个家族的最后一个生命都没有存活下来。——这是我看完一年之后的记忆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百度百科的简介: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读后感·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然后我觉得非常抱歉,我完全没有读出来这里面的各种暗含的东西。

  然后讲一下印象最深刻的几个片段吧:

  1、恩,这个应该不是片段,而是整本书。就是这本书吧,它里面的人物关系以及名字的重复率已经达到了一种我十分头疼的程度,可能是我记外国人的名字的能力比较差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搜索一下关系图辅助阅读。

  2、就是书上有一位最漂亮的女孩子蕾梅黛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喜欢用手指抠墙上的灰土下来吃,,我一度不能理解。后来好像有个女孩子出生了也叫这个名字,就是为了纪念她。

  3、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也就是第一个叫何塞的人),他因为沉迷炼金最后精神失常被绑到树上,但是一直过了几十年才去世。作为一名爱干净的读者,我对此非常不能苟同。

  4、还有就是最后一幕,描述这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一代被预言命中,最后沦落为蚂蚁的食物,这个家族的历史结束在那一刻。这一幕我印象深刻。

  看了快一年了,也都记不清了。恩,综上所述,我是一位非常不合格的读者哈哈哈。

  不过我有个朋友和我说,《百年孤独》这本书,在一个人不同的年纪会读出不一样的感悟。或许,22岁的我读出来的是无法理解的文化和各种诡异以及混乱的场面,未来32岁的我可以读出不一样的人生感悟吧。

  然后我刚才网卡的时候搜索了一下别人写的书评,深感自己丢人不学无术!

读《百年孤独》有感1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人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赫尔岑也说:“书是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精神遗言”。物质食粮使我们存活,而精神食粮可以塑造灵魂、感悟生命,让我们更好的生活。

  但物欲横流的当代,越来越多浮躁的人们忽略阅读,闲暇时捧起手机刷剧、玩游戏、聊八卦……毕业后的我也是其中一员,早已久不读书,但在这次学校倡议的假期读书活动中,我又找回了读书的快乐,在书中与有趣的灵魂相遇,体味不一样的世界。

  20xx年的开始颇为魔幻,这个假期也是漫长而煎熬。线上课开课以来,在备课上课间隙断断续续完成了《百年孤独》的阅读。这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将一个瑰丽而宏大的想象世界展示给我。

  这本书很难读,实际上整个阅读过程都很痛苦。但这是一本好书,我通过读别人的故事,在其中的细枝末节中发现自己的影子,然后反省自己。当然也在书中找到外在世界的影子,然后审视现实。阅读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个蕴藏在布恩迪亚家族历经七代人之多、历经百余年之久逃不脱摆不掉的宿命的孤独,“比磐石更牢固恒久,比飓风更猛烈逼人,让周边空气失去流动,让世间万物归于沉寂。”看完整本书,虽然记不住冗长又重复的姓氏,甚至分不清哪部分描写是魔幻、哪部分描写又是现实,但心中被激荡起了巨大的孤独感,随即又得到了遥远又熟悉的慰藉。原来,人人可危。生命是段孤独的旅程。从落地啼哭,到疼痛的消亡,都是一人来,一人去,不曾带走一草一木。但最后我更明白了,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这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高扬起无畏抗争的勇气。

  当然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它让我重拾了阅读的乐趣,在人人都在追赶潮流当下,沉淀内心、寻求更为纯洁而明净的幸福。重新拾获的阅读这个人生最大的幸福,使我的心灵不再寂寞,灵魂不再孤独。

  人生是一场孤独的修行,让每个有趣的灵魂都在书里相遇。好的书籍可以让人有非凡的梦想,让人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世界因阅读而和谐,文化因阅读而交融,生活因阅读而充实,生命因阅读而精彩!读书也许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是多读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开更多的门,找到更多的方向。以后我会将读书作为常态化的生活方式,继续多读书、多思考,当然也会多写作。

读《百年孤独》有感11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得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然后上网找了几篇读后感想找找灵感,但是看完几篇读后感后我发现,我好想看了本假书。原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里还有这么多深奥的道理,再一次怀疑我看的是本假书。 不过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深刻感受也未必是件坏事,这样说明我还没有过上类似他们那样的孤独的日子,没有感同身受,我还是幸福的。这样一对比,我生活中的种种自认为的不幸,都是那么的渺小与不过如此。不过即便没有像他们那样深刻的感受,我也有我喜欢的人物,即便他不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不是这个庞大的布恩迪亚家族的其中一员,但我依旧被他吸引。

  他就是来自意大利负责安装和调试自动钢琴的琴师皮埃特罗.克雷斯皮。

  我不止被他的金发,他的教养,他的端庄,他的礼貌,他的善良,他的认真吸引,还被他正直可靠,为爱割腕而死所吸引。我大概可以想象出他初来乍到时出于礼貌与主人保持适当距离的彬彬有礼的模样,将自己关在客厅,心无旁骛的装好自动钢琴的认真的模样,还有对待自己未婚妻的绅士模样,即便他曾经在丽贝卡冲动的纠缠中错生激情,但最终找到了真爱,那就是阿玛兰妲。在经历了婚礼因为各种原因一直被推迟,看着亲爱的未婚妻就在眼前但还是要保持绅士风度,没有与她有什么肢体接触,到之后与难以忍受等待的丽贝卡在不在为何熄灭了的烛火里接吻,相拥,在自己衷心不移等待婚期时却接到何塞·阿尔卡蒂送来的一句“我和丽贝卡就要结婚了”这些种种之后,在乌尔苏拉充满歉意的周二聚餐中与阿玛兰妲相爱,并在一个星期二向阿玛兰妲求婚。这一切似乎验证了何塞·阿尔卡蒂说的那句“如果您真喜欢我们家,那还有阿玛兰妲呢”。但最后阿玛兰妲还是拒绝了他,这样的打击与内心的崩溃,他最后选择了割腕自杀,远离了这个带给他一次又一次伤害的布恩迪亚家族。

  皮埃特罗.克雷斯皮的一生也是孤独的。在无尽的爱与爱中辗转,受挫,到最后逝命。就像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丽贝卡就是那两条相交后愈行愈远的两条线,而皮埃特罗.克雷斯皮与阿玛兰妲就是那两条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的线。真爱明明就在眼前却又遥不可及。

  反正我们终究会孤独,与其和孤独争个你死我活,不如与孤独为伴。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不过,对于现如今的我们来说,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对着无情感的屏幕,手指习惯性的上下滑动,看着不痛不痒的内容,无所事事的孤独感罢了。对于这些孤独感,能做到不过于晚上少熬夜,躺在床上了不要来回刷手机,越刷越孤独,胃不好就少吃辣椒冷饮过热食物,容易发胖体质管不住嘴就多运动,一个人待着时就看看书,好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再想想那些每天不足六个小时的睡眠,两天用完一支的中性笔,无数杯速溶咖啡下活蹦乱跳继续冲刺的日子,我们不是在透支着生命,只要你想赢,这些都不算什么,有何况区区孤独呢.

  其实人的一生,真正合适的对象,真正有幸福感的瞬间,配额该是大体相当,谁也不会更多,谁也不会更少,全在于一念之间。因此,如果恰好有这样一个人,他愿意与你一同挨过这漫长的黑夜,也愿意倾听你的满腹牢骚,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拉住她的手,别让她扑个空——那么,为什么不呢.不过在紧紧抓住她的手之前,你需要更努力的让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更加的有资本可以留住她,同时你也需要更努力的克服在前进时一直围绕在你身边的孤独。到最后你会发现,你所走过的那么多个孤独的夜晚,痛苦的时刻都是值得的,为了更好的。希望以后的你会感谢现在的你的努力与坚持,会惊讶与现在的你的毅力与忍耐力。为了以后的日子,加油。

读《百年孤独》有感12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读《百年孤独》有感13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关于布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马孔多正在下雨。”

  正如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句轻描淡写:“回忆如同用雨水盛接雨水。”可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日与夜的挣扎。哭喊、绝望,以及不甘终被释然,放下。这又何尝不是孤独的样子?那孤独究竟是什么?

  ——孤独是对社会的挣扎与无奈。

  人本孤独。

  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七代人始终重复着的两个名字,何不正是隐喻着,生命周而复始的轮回挣扎,出生就看到了死亡,开篇就注定了结局。可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放眼古今,秦汉吴蜀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群雄逐鹿、君临天下,王朝更迭,家国延承、此起彼伏,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终结又有何异?“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人本生为孤独。

  是啊,既然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为了孤独而生。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时空是一把巨大的枷锁,无论是文明萌芽初起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惊喜与忧虑参半,至始至终,都不过是接受了社会挣扎与孤独的考验。

  那么在这喜忧参半的生活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许多人选择在失意时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隔绝,只为在被窝里尽情地嚎啕大哭。可我们总忘了——物质是孤独的寄托,精神才是孤独的栖息地。

  对布恩迪亚家族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时,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从了孤独,没有什么可以与你永久相伴。

  物质都是虚假迷人的,只有精神上的解脱才配与孤独较量。

  可当余音未散,人山人海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我的答案是接纳并挑战孤独。既然人生为孤独,何尝不接受孤独的考验去战胜它呢?这才是孤独存在的意义。许多人畏惧孤独,其实是畏惧失败,可我们越害怕,孤独就越猖狂。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亦是如此,如果被孤独威慑到了,它就一定不会强大,整个社会就会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成了一只井底蛙。

  就算是为了孤独后的振奋,为了挣扎后的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那么容易通关,我们也要去尝试一番孤独啊!这才是人生为孤独的最真实的意义。

  马孔多在下雨,孤独正审视着我们。

读《百年孤独》有感15

  很难相信自己能看完这部人物名字又长关系又复杂的小说,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从来都让你猜不中开头,也猜不到结局,直到最后一刻才解开疑惑。如果说前者是我看过最震撼人心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作品则是一次深入人心的精神之旅。

  静谧安宁的马孔多小镇映射着这个时代的缩影,勤劳的乌苏娜尽其一生也没能挽回家族衰落的命运;奥雷连诺的宿命在他的后代身上不断重演;猪尾巴孩子的咒语并没能阻止布恩迪亚和他的姑姑相爱;"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吉普赛人的预言最终实现,伴随最后一个人的离去,经历了兴衰荣辱的马孔多小镇也被一阵飓风卷走,只留下笼罩百年的孤独。

  剧情虽然荒诞不经,却给人无限遐想。在最迷茫的时期读了这本书,用了很长时间来思考,从小说回到现实,关于放弃和坚守,逃避和面对,突然就释然了很多。我们何尝不是马孔多小镇的居民?我们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驻足在各自的小镇,有人安于现状,有人拼命逃离,有人被吉普赛人的魔术勾起不安分的灵魂,有人永远对外面的世界无动于衷。而最终,所有人仍旧不可避免的孤独的离去。无论怎样的人生,最后都殊途同归。如果我们能够活过百岁,或许真的能够看见命运的惊人复制,而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的结果其实也早已注定。"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一切都会逝去,唯有孤独永恒。这一生中,陪伴我们时间最长的,不是父母,不是爱人,也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可是我们身边有多少人能真正静下心来享受孤独?曾经也害怕一个人,吃饭都要找个伴。直到那一年,独自休婚假去南方,经历了一次从害怕孤独、适应孤独到享受孤独的过程。一个人的旅途,自由的呼吸,自在的行走,和内心对话,与自己相处,带着怜悯出发,心怀感恩回家,感谢没有人陪伴的十八天,让我看到更加坚强的自己。

  现在每天忙碌的生活,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并不多。于是在下班后,选择一条风景最美的路回家,在周末的清晨慵懒的坐在窗边晒太阳,心情低落时听温暖的音乐,失去方向的时候读一本好书。享受孤独,成为我犒劳自己的方式。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如果你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孤独是你的必修课。每个人都避免不了孤独,与其逃避不如面对,真正能平静自己的只有自己。

  感同身受,我们都只是旅客,暂时住在此生和此身。如果不能在孤独中找到答案,那么当答案昭然,我们往往措手不及。因为吉普赛人的预言实现的那一刻,便是生命终结的那一刻。人生短暂,不过百年。孤独始终,如影随形。

  最后,用张楚的歌作为结束:生命像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孤独的人,他们从不寻找,从不依靠,非常的骄傲。

【读《百年孤独》有感(集合15篇)】相关文章:

读《丰碑》有感集合15篇04-07

读《灯光》有感集合15篇04-01

读《将心比心》有感集合15篇03-31

读《将心比心》有感(集合15篇)03-31

读《狗》有感(集合15篇)03-20

读赞美有感03-29

读《爱》有感03-28

读《金翅雀》有感03-27

读中庸有感03-27

读《自信》有感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