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读《围城》有感

时间:2022-07-29 13:16:1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围城》有感4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围城》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围城》有感1

  前一段时间,看完了钱钟书的《围城》一直想写下自己看此书的感受,但是由于工作时间确实不足,再加上机房是学生上机的地方,自己也不好天天光顾,所以就只能等到今天来抒发一下自己看书所得。

  知道有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记得好像还是高中时的事了,那时在一份高考模拟试题里,有一个作家对钱钟书《围城》作了很有哲理的评价。事过镜迁现在来回想那时的原文已不可能了,但记得当年还是对其中的一句话记忆犹新,那就是:“婚姻就像一个镀金的鸟笼子,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子里面的鸟又想飞出去”,“就如同一座城堡,城堡外面的人梦想住到城堡里面去,城堡里面的人又渴望能够跑到城堡外面去”。当时接触这两句话时,我心里在想,也许围城值得一看,围城也许深不可测。就带着这样的想一直到看小说前。看《围城》其实也是偶然的因素,因为有一个同事在房间里刚好放了一本《围城》,再加上他是学文的.,对此书就更加有非看不可的念头了。

  经过几天,终于把书看完了,内容记得并不是很多,但真正觉得有哲理的东西也不过只是那几句话,也许文章就是一个围城,才让我转到里面去了,但在里面又没得到什么,又出来了。看完之后,也不明白有何哲理,问学文的同事,说,“是一篇关于批判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也许书与现实的时间发生并不相隔很长时间,纵然在今天仍然像是现实的真实写照,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也许经历一定历史沉淀后,后人方能感悟我们这个时代发生在《围城》故事里的悲哀。

  故事讲述的主人公是方鸿渐,一个在西方多国留学的中国土生土长的地主儿子,纵使方鸿渐使尽浑身解数,却仍然无法学通任何一门学科。等到不得不回国发展时,才想到由于没学学位而无法面对父亲的现实,于是不得不利用非正道手段,办了一个假的歪打正着的美国某所不知名大学的博士学位文凭。有了学位主人公才有勇气面对自己的严父。在回国的船上,主人公邂逅了同是留学回国的苏文纨及“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巾肉短裤,漏空白皮鞋里露出涂红的指甲”的鲍小姐,并与开放的鲍小姐发生了一夜的情,但方鸿渐回国后,那个鲍小姐就不见踪影了,方知被傻,但由于与女方发生了关系也不觉得吃亏,因此也就心安理得了。但在船上邂逅的苏小姐对他却是情有独钟,一路对他关怀备注,可方鸿渐却总是以为增添了一份求婚的责任而觉得不可深交。因为方鸿渐并不喜欢他,像他这样传统的人,一直在做着渴望有一份真情的梦。

读《围城》有感2

  作为一个工科出身的女汉子,我脑子里塞了各种各样的方程式,而读过的名著却屈指可数。

  大学时读过几部外国名著,都是因为高中时学过它们的名字,好奇里面写了些什么内容能被评为世界名著,所以才借来翻阅。然而,读过以后不免大失所望——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故事呀?要么龌蹉的不靠谱,要么平凡的不稀奇,为啥这些书能叫名著?

  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年轻了,在青涩的年纪里,身处象牙塔中,不谙世事,如何能读懂现实社会里沉重又无奈的人生?

  当然,我得承认,我这人天生迟钝,开窍晚。别人十八岁理解的道理,我到二十八岁也未必领悟得通透。张爱玲十二岁就开始写小说了,我十二岁的时候还和小伙伴一起头顶白纱扮成白娘子玩过家家呢!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好在近两年活得明白些了。接触了一些人一些事以后,颠覆了我曾经固若金汤的三观;在现实生活中摸爬滚打之后,心灵重新开始成长,逐渐形成了更加多元的认知。就好比泰山上的一块顽石,之前坚固无比,不可塑造,经过大师开光以后,受到了点化,褪去了部分执念,渐渐有了些许灵气。

  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围城》,也知道那句名言: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但《围城》究竟写了什么,不知道。最近,在一位作家推荐阅读的书单里又出现了《围城》,这使我产生了无论如何都应该读一下的想法。当然,让我产生这种想法的还有很多书,只是《围城》排在第一位,其他的以后再读。

  事实证明,这想法来得很正确,刚读了半章我就爱上它了,所以很快读完了全本。合上书,感慨良多。

  我在想,如果我早点读《围城》,会不会少走些弯路。爱情也好,婚姻也好,事业也好,家庭也好,会不会多懂一点道理掌握得比现在要好?就像书中方鸿渐说的:“家里真跟三闾大学一样是个是非窝,假使我结了婚几年然后到三闾大学去,也许训练有素,感觉灵敏些,不至于给人家暗算了。”

  可是我又想,人生路上的`每一步,自己走过的都作数。方鸿渐的话里表达的也不是遗憾自己缺乏理论上的道理,而是缺乏实践经验。有些经验从书本儿上得来固然省劲儿,但省劲儿的难免不会用,用起来也不自然;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用心体验过,才会把它融进生命里,运用自如。就像有句话说的:懂得这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况且,正如我学生时代读过的那些个名著一样,因为缺乏生活,所以根本读不懂,无法跟作者要传达的思想产生共鸣。

  人生在每个阶段对生活的理解都有与这个阶段相匹配的意义。我现在是中年,年轻的中年,孩子还小,父母健康,生活稳定,所以还有闲情去回望过去、感悟现在、展望未来,抽时间也能写写画画。虽然有时难免伤春悲秋,叹息流光易逝,但岁月静好,我知足惜福。

  还好我在这个阶段里读到了钱老的书,而且读懂了,受益匪浅,幸哉!快哉!

  人生就像一本书,开头结尾全靠自己书写。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世界。不管生活如何,我都希望我能活出自己的模样。

读《围城》有感3

  都市是四四方方一座城,围住了人心,欲望,情感,理想和太多的无可奈何。

  最近读完了《围城》。没读之前,以为写的是关于婚姻。读罢两天后,细想书中的情节。其实不然,围城中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自己。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进了去,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包围。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看见有评论说,年少读不懂《围城》,读懂已是城中人。始读的时候,觉得方鸿渐这个人并不讨喜,甚至有点讨厌。倒也喜欢钱钟书的文笔,幽默,讽刺,有趣。这世界上太多的人像方鸿渐,包括自己。忙忙碌碌不甘于平庸,不付诸努力又踏不出原地。结果终是败给了现实和无奈。

  不想把书中繁琐的细节,都罗列出来。想读过的人大抵上应该明白。一边感慨钱钟书的文笔之好,一边佩服他竟能把书中的人情世故描写的精彩,分析的透彻。倒是觉得该向老先生学一学,如何看懂人心。又如何老于世故。

  读到书中的情感纠葛,想起张爱玲说:每个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中的一颗朱砂痣。

  方鸿渐年轻时候喜欢唐晓芙,真真正正是爱情的样子。是想起她就会坐立不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种。见了面,又紧张的不知该说什么。我想,每个人心中的角落里,许是都有这样一个人。很多年后再想起,还是会说:嗯,她真的挺好。

  没缘分也好,败给了现实也罢。

  最终,还是娶了那个不讨厌,但合适自己的人。就像书中的方鸿渐,最后娶了孙小姐。走进了婚姻的围城,再也出不来。

  但若他娶了唐晓芙,可能别的女人就变成了床前明月光吧。一样的围城,只是人不一样罢了。

  “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到,想到而已。”

  想来,比起白月光和朱砂痣,在平淡生活中仅存的那一丝念想。即使是围城,我也宁肯在这城中活着。每日吵架,和好,茶米油盐和粗茶淡饭。一直烦你到老,也比天边的云要好。

  读到小说最后,结局戛然而止。刚开始以为读了盗版书,后来看到杨绛写的书评才知道。故事戛然而止,然生活还在继续。不过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平淡。不过是被围在城中的人,总是想冲破牢笼走出去。反反复复折腾许久,恍然间才发觉半生已过。

  庆幸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读这本书。现在读懂了,然也深知自己走不出这座城。

  只愿,我们在城中深处,都能做自己。

读《围城》有感4

  读完《围城》,看出了钱钟书先生对赵辛楣的偏爱。

  文中的每一个配角人物,出场时都少不了钱老先生耐人寻味的外貌描写。当然,除了方鸿渐心中的白月光唐晓芙,写出了让人喜爱的容貌,其他的人,就极尽刻薄了。

  赵辛楣身材高大,气宇轩昂,会讲流利的美国英语,在华美报社任政治编辑,去三闾大学任教授,后到重庆国防委会员任职。这是游历四国,仍学无所长,学无所精,只买了个假博士文凭,在挂名岳父的小银行里任小职员的方鸿渐所无法比肩的。

  赵辛楣性格洒脱,交游广阔,社会关系中他游刃有余,他认识的“诗人"——董斜川;“哲学家”——褚慎明;三闾大学的校长——高松年等等。虽然这些是“名流”而非“清流,但足见其入世但不媚俗。

  赵辛楣出场时带着浓浓的醋意,他看方鸿渐时像阅幼稚园的大字报,与方鸿渐说话时,两眼望着头顶上的灯泡,与方鸿渐在言辞上针锋相对。可是他对于方鸿渐只是吃醋,并无仇恨。当时读到此处,只觉事事洞明豁达的赵辛楣,也是傻傻的可爱。

  得知苏文纨嫁给曹元朗后,他与方鸿渐握手言和,并称方鸿渐是“同情者”。那个他爱了十几年的人,突然另嫁他人,他却说“祝她幸福!”。相比方鸿渐失去唐晓芙后的愁肠百结,郁郁寡欢。他则更显担当,更显真爱。

  赵辛楣在参加了苏文纨的婚礼,看见了苏文纨所嫁之人曹元朗后,说:“想不到她嫁了这么个怪东西!”。觉得苏文纨那样的人都瞧得上,觉得她配不上自己。也许在外人看来,苏真的配不上赵,只是他身在情中不自知罢了。

  他的一厢情愿终是落花有情,流水无意,某一天,他对方鸿渐说,想找一个简单的女子,为他做羮汤。他放下婚姻里精神契合的执念,只求一份普通的人间温暖。

  至此,我们以为赵辛楣真的情尽缘灭,洒脱的他真的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直到他在三闾大学,遇见汪太太,只因为她与苏文纨有几分相似,便让种子从伤疤里长出,明知这份情意伤人伤己,可是克制太久,便会汹涌如洪水猛兽。便惹得汪处长醋意大发,自己狼狈辞职。

  看到这里,我们才醒悟,赵辛楣并没有他看上去的那么肆意洒脱,他己是情根深种,去三闾大学任教,带伤远行,那份十几年的单相思,他并没有轻易放下。

  赵辛楣对于苏文纨,只是一个备胎,甚至连备胎也算不上。她送他相片;她把他当作方鸿渐爱情的助攻;她让他去当她婚礼的伴郎;婚后她还对他撩拔挑逗。

  是什么让苏文纨对赵辛楣这样肆意妄为伤害?是赵辛楣的.爱,爱得卑微,没有原则,甘心做一颗棋子。

  方鸿渐与赵辛楣在香港重逢,在方鸿渐的追问下探矿似地从线包中找出一个目光炯炯的女孩子的照片,介绍她的时候,语言中全是宠溺,将照片放回钱包时,是看了又看。

  看到这里,觉得方鸿渐对好朋友有些虚应地快乐,赵辛楣则是冷静自持了许多,读者也感到十分的心酸和辛慰。从火热的爱情走到平淡的婚姻,被苏文纨虐过无数次的人,终于觅得良人,虐过他的人终归不配得到他的爱。

  赵辛楣在职场纵横驰骋,与各色人等过招,却独独对方鸿渐情深义重,他看人透彻,深知方鸿渐虽然“全无无用”,但他善良,讨厌学术界的沆瀣一气,有那么一点悲天悯人。于是,赵辛楣把方鸿渐当作真正的朋友,事无巨细地替方鸿渐作结婚细节的打算,替他回上海后安排职业,送方鸿渐的结婚贺礼时也是情真意切,让方十分感动。

  赵辛楣是《围城》里最完美的人物,他的身上有对爱情的执着,有着身处乱世的清澈明朗,他是那个鄙陋世界里最后的希望。

【读《围城》有感】相关文章:

读围城有感04-07

读《围城》有感05-29

读围城心得范文06-09

读《围城》有感【推荐】02-17

读《围城》有感【精】03-10

【精】读《围城》有感03-10

读《围城》有感【热门】03-10

【热门】读《围城》有感02-15

读《围城》有感(精选26篇)07-12

读《围城》有感14篇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