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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3-09-23 12:55:0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实用)读后感的作文7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读后感的作文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校园里,有着一颗参天大树,那就是我们全校所有人的灵魂。

  我是那棵树上最美的叶子——早晨,我认真做好清洁,认真早读;中午我和同学开开心心地玩上一阵;下午回家后,我总是一丝不苟地完成老师的要求。在家里,我是大人的乖孩子;在学校里,我是老师的小助手;在社会上,我是一位好公民。

  我是校园最美的叶子——当值周生时,我认真负责,总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当卫生保洁员时,我总能自觉摆好桌椅,随手捡起地上的每一个垃圾。

  但我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我有时爱搞小脾气,有时爱多管闲事,有时还爱顶嘴,可最后搞得还是让我自己下不了台。

  爸爸告诉我:“要做,就要认认真真地做;要玩,就要开开心心地玩!”妈妈告诉我:“人不是十全十美,但要努力,就是十全十美!”老师告诉我:“不要追求结果,我们一定要追求过程……”

  我是一片哺育大地妈妈的叶子,我们是一颗让人乘凉的`参天大树。

  我是校园最美的叶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唐诗三百首》,而在那么多唐诗中我最喜欢那首脍炙人口的《游子吟》,因为那是一首歌颂母爱的诗,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伟大的。

  我的母亲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母亲对我的爱虽然谈不上轰轰烈烈,但是却令我一辈子难忘。

  记得那是我刚在学校寄宿的一个冬天,星期一去学校的时候因为天气很暖和,我只穿了一件薄外套,没想到晚上天气突然变冷,气温降了十几度,我冻得瑟瑟发抖,心想明天该怎么办?第二天早上,我刚起床,门外便传来了母亲熟悉的声音,“小丽,起床了没有?”我走出宿舍一看,雪花还在纷纷扬扬地飞舞,母亲看见我,赶紧用冻得通红的双手从袋子里拿出厚厚的毛衣和棉衣,嘱咐我赶快穿上,母亲便又匆匆地回家了。看着母亲远去的身影,我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那是一个暑假的晚上,我和母亲两个人在家,窗外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看了一会儿电视,我便趴在桌上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听见母亲自言自语,“头怎么这么烫,得赶紧去医院?”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母亲守在床边,她两眼通红,眼里还布满了血丝。看到我醒了,母亲立即起身,说:“孩子,你终于醒了,快躺着别动,我去给你买早餐。”母亲说完便出去了,望着母亲疲惫的身影,我禁不住泪如雨下!

  正如诗中所言:“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是小草,母亲是阳光,她用爱的光芒照耀我,让我茁壮成长,我只有努力学习,才能报答母亲的恩情。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前不久,我读了《百万英磅》,几乎是笑着读完的,马克·吐温的文笔十分幽默。《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

  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善良的人不断去帮助穷人我在网上看到过一篇报道:温州街头的和谐一幕。一个民众自发捐献和组织的爱心施粥摊给穷人施粥,拾荒者和清苦的外来民工都喝上了冒着热气的粥,这种情景让人们深深感动。我不禁想到自己在生活中也有点儿像托德,看都不看一眼那些拾荒和乞讨的穷人们。我想自己也应该向那些有爱心的人学习,学会帮助有困难的人。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有很多:道德,友谊,诚信……所以我想,在金钱与诚信,道德之间,大家一定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篇文章讲了导盲犬旺旺和盲童小满的故事。为了梦想他们徒步前往北京,小满不幸被犯罪分子挟持被迫乞讨,他们受到惨无人道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并一如既往的追寻梦想,而罪犯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们从这个故事中学习到了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很多时候梦想是不容易实现的,要经历非常多苦难的,但是只要你为之付出努力追梦就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4、沈习武的《追随狗的男孩》读后感

  和儿子共读了《追随狗的男孩》这本书。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情感真挚,时刻揪着我们的心。

  当老陈一伙胁迫小满卖艺乞讨,而又因小满一次次反抗变本加厉残忍对待小满时,我们既担心又气愤。作者将视角投放在被坏人拐卖并被迫行乞的残疾儿童身上,发人深省,现实生活中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到哪里去了,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哪,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而那些人贩子们制造了一个个家庭的痛苦,令人深恶痛绝。

  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许许多多的热心人伸出援手,还有盲童小满的自强不息和机智勇敢,向我们传播的正能量。尤其是小满作为一个盲童能够坚持自己的梦想徒步去往北京,经历重重困难仍不放弃的精神,鼓舞着我们。这也正是作者想要传递给我们的,正如本书扉页所说的--献给你、我,以及正为梦想而奋斗的他和她。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字

  我最喜欢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想过离开乡下,却因为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见了take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还遇到爱他的主人——男孩马里奥,在他们的的帮助下,柴斯特回家了。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的文章生动可爱,有趣,所以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人物:柴斯特,因为柴斯特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又有宽恕别人的性格,所以我喜欢他。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范文100字

  今天我从爸爸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它主要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跳上火车,来到喧闹的时代广场,认识了贝塔老鼠和亨利猫。一番波折后,柴斯特因为他天生的演奏天赋在时代广场出了名。可他受不了如此大的压力又坐火车回到了他所喜爱的田园乡村。

  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人如果太出名,那么他的生活就不会快乐。正如一句话——平平淡淡才是真!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最近突发奇想,想要读读野史,经同伴们推荐,找到了一本描写明史的书《明朝的那些事儿》,竟读出些韵味儿来,同是明史,读过许多,却唯有这次最有感受,记忆最深。

  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一册,讲述的是明太祖朱元璋夺权直到明成祖朱棣即位这一段,当然,它也是明朝几百年历史中最辉煌,最值得一看的一部分了,朱元璋出生在一个世代贫民的家庭,一出生,刚刚四岁便去给地主家放牛,日夜风餐露宿。于是,当他十七岁时,起义军来攻破了他们的村子后,朱元璋就加入了起义军。在军中,他总是一马当先,勇猛无比,并且自学过一些字,思考长远,因此很快便建立起了威信,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实力,攻打元朝。一开始,军队威力有限,一次次被其他起义军和元政府打得落花流水,可朱元璋并不放弃,他不断地坚持着,努力着,积累着宝贵的经验,终于,在1368年,经过了十六年的艰苦奋斗后,他推翻了元政府,成立了明朝。 读完文章后,我不禁疑问:“为何当初比朱元璋强大的人不少,却唯有他有当皇帝的资本和机遇?”,我怀着问题再读,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比朱元璋勇猛智慧的人不少,可只有朱元璋的.手下将领多达100个,其他君主的将领也不过10个罢了。在朱元璋手下云集的,可不是等闲之辈,其中,有才高八斗的刘基,周德兴,汤和,李善长;更有勇猛又不乏智慧的冯胜,蓝玉,徐达。所以说,朱元璋是从“用人”取胜的。这和汉高祖刘邦十分地相似。他是一个勇谋都不精通的人,但却有着别样的眼光。猛将韩信,在别的将领看来就是一名有勇无谋的小兵,但在刘邦手里,就是举世出名的大将;谋士张良,在别人眼里只是一名白衣术士,在刘邦看来,却是决断千里的智者。正是他们的远见和善任之才,才能称雄天下。 何为善任?有任,就有发现美得眼睛。朱元璋的儿子朱文正,是个夸夸其谈,骄傲自大的人,别人都看不起他,唯有朱元璋将守要塞洪都的任务交给了他。果然,他一反常态,变得十分冷静,指挥将领以两万兵力抵挡住了六十万大军,坚持了半年,直至朱元璋赶来。可见,朱元璋不顾朱文正的缺点,发现了他外表下隐藏的坚强。“不是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美得眼睛。”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当取长补短,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战争中,生活中,唯有发现优点,发现美妙,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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