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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霍比特人》有感

时间:2024-03-24 08:16:0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霍比特人》有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霍比特人》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1

  此学期班主任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霍比特人》。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的人物是比尔博·巴金斯,他原本生活在宁静舒适的夏尔,他喜爱自己的一切,过着悠闲的日子,而甘道夫的到来将他带入了冒险之旅,巴金斯用心中的`爱,帮助失去家园的矮人们回到家乡,巴金斯用爱冒着生命危险去救索林,也因此得到了索林的认可。

  我最佩服的人是甘道夫,他是勇敢的,他在奄奄一息的时刻,仍旧在与黑暗努力战斗,用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去为了和平而战斗的精神可嘉。

  在某种意义上,《霍比特人》只是一本书,可是我认为这本书能给人带来一种震撼,表达出一种强烈的情感,悲伤亦喜悦。

  霍比特人中,每一个角色都是有他们本身的缺点的。,即使是主角比尔博·巴金斯也不例外,即使是那尊贵的精灵王也会恐惧,也会有点自私。

  经历世事,最后巴金斯回到了他美丽的家园——夏尔,当他再次见到甘道夫,他已经113岁了,霍比特人们也夺回了自己的家园,世界也再次沉静。

  当我慢慢合上《霍比特人》,我平静的心已经有微微风在催促着海水,打出浪花。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2

  据说有一天当托尔金正在批阅试卷时,他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写道:“在地底的洞府中住着一个霍比特人。”《霍比特人》在刚开始只是伟大的托尔金为儿子写的一本儿童读物——当然以其优美精巧的文笔和动人的趣味而言,即使70余年后也是第一流的儿童读物。近代以来西人贵族中曾经盛行过“壮游”的传统,这种著名的旅行被作为青年教育必不可少的部分而著名。但更根深蒂固的是西方文化传统中的漫游叙事。

  如果有一天,13个陌生人冲进我家大吃大喝,第二天留下了字条让我一定要追上他们去冒险,我会怎么做?明明我的日子过得很好,有舒适的洞府,每天舒舒服服吃上两顿早饭、两顿午饭、两顿晚饭,冒险不是我人生中不得不做的事……可是,越是活得无忧无虑,十之八九,我越可能像比尔博·巴金斯一样,懵懵懂懂追上矮人团队,陷入到这场从一开始就总想回家的旅程。

  《霍比特人》里,无辜的比尔博·巴金斯,莫名其妙地卷入了矮人梭林去讨伐恶龙夺回传说中遗产的冒险之中。一开始,这个队伍里有看似可靠的巫师,有一群好像能干的人在,有充足的小马和配给,比尔博是个可有可无、受人轻视的角色,他自己也只是想着就这样跟着走吧,冒险快结束吧,结束了就可以回家了。可是,一群自命不凡的傻瓜草率的长途跋涉,注定了一路倒霉。在到达孤山之前,一行苦命人经历了无数次饥饿的考验,迷路、爬山、涉水。比尔博在这个过程里,慢慢变得重要,他这个轻巧的“飞贼”霍比特人,一次次解救身处险境的同伴,和妖魔鬼怪甚至最后的恶龙斗智斗勇……

  该从《霍比特人》里获得怎样的乐趣呢?在我看来,这是一次返老还童又逐渐成长起来的过程。

  在这部小说里有一部童话和神话必须具有的所有要素,矮人、精灵、半兽人、食人妖和恶龙,看那些他们跋涉冒险的段落,想象他们可能的样子、说话的态度、声音和姿态,就让我觉得自己逐渐变小,也像比尔博一样光着脚踩在森林的软地上,正走向心慌又刺激的未知。

  而与此同时,我内心成熟世故的那部分又在想比尔博的处境,为他担忧,也不断将他的经历当成现实生活的隐喻,想到这处境就是人之常情:被猪一样的队友拖累,不得不从无欲无求变得肩负重担,明明不是自己的人生追求却不断把施救于人的责任揽上身,从以为自己一无是处变得有了点儿自信和力量,被无可奈何和期待结束的不耐烦逼出煞有介事的“勇气”,造就成半吊子的“英雄”,在最后,难免做出“未必对”的选择,总是会想,如果我没有那么做,会不会事情的结果就不一样,至少会比现在好。当然,往好了看,最终事情都会过去,钱财奖赏都并不重要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像一枚在关键时刻帮大忙却在未来会束缚你的.魔戒。

  托尔金不能接受英语文化没有自己的神话,他从北欧神话借来了精灵、矮人这样的角色,故事写在20世纪,却更像一部源自中世纪甚至更远古的传说,甚至在书里他自己画的插图,都带有一种古风。他运用了语言学家独特的技能,构建出一个从霍比特人开始的各种族有自己独特语言的庞大神话世界,又用英国人的喝茶吃点心的日常加以包装,让角色和场景都充满活力。

  《霍比特人》是“魔戒”系列小说的源头,嘴上叼着长长烟斗的比尔博,最终把魔戒交给了佛罗多,所有的善恶纷争,有关那枚充满夺魂摄魄力量的戒指的故事,都缘此而起。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3

  《霍比特人》特别适合冬天围着被子一边喝茶一边看。这篇和《魔戒》一样,是从小人物视角来的。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意外加入矮人的寻宝复国旅程。《魔戒》群雄争锋,像《伊利亚特》,这本千回百转,像《奥德赛》。

  整个旅程非常惊险,被狼围在树上,被食人魔抓住,被龙追逐等等,比《魔戒》更奇幻了。特别有意思的是巴金斯获得至尊魔戒的情节。咕噜为了魔戒身心俱变,巴金斯获得它却毫不费力。这让我想到孙悟空取如意金箍棒……啊哈哈,托老就算没读过《西游记》,也一定看过亚瑟王拔石中剑,就是这样的缘分所在,自然入手。巴金斯也是一直保持悠闲心态的人,没有被魔戒侵蚀。如果说弗罗多·巴金斯是赤子之心,比尔博·巴金斯则是有充分思考和阅历之后选择了悠闲心态。巴金斯和咕噜猜谜很有意思,最后决胜负的是“我兜里有什么”,这不是通过已有知识来思考和猜测,而直接退回到认知了,虽然不完全算“猜谜”吧。但除了这个,咕噜已经几乎忘记了“蛋”这个来自地上的知识,所以无论哪个谜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认知。这让我想到图兰朵的故事,前三个常规的谜语之后,王子出了最终的谜语:“我的名字是什么”,让对方无从下手。再发散一点说,奥德修斯在十年征战十年漂泊之后容颜改变,与妻子相认也是来自他俩共同的'认知:床脚是棵树。总之,猜谜这段不仅传奇,还挺哲学。

  《精灵宝钻》里大家争夺精灵宝钻,《魔戒》里大家争夺魔戒,《霍比特人》里大家探寻阿肯宝钻,似乎每个传奇故事的中心都有一件宝物。《伊利亚特》里更是上升到人的形态——美女海伦。巴金斯是很罕见的不执着于宝物的人。奥德修斯也是。巴金斯轻易得到阿肯宝钻,用它换了和平。与其说他大义凛然,不如说他并不在意。并不是说生在这个世界就要和大家的追求一致,我想这也是作者一直在写霍比特人的原因。作为身材小,能力平凡的种族,他们热爱的是自己的生活。这个生活更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高楼大厦,子孙满堂,而是享受每天的第一顿早饭、第二顿早饭、午饭、下午茶、晚饭,把家布置得温暖整洁,与巫师或精灵做朋友,慢慢写自己的书。梭林他们经常把家谱挂在嘴边,巴金斯则经常怀念自己的小窝,完全自己建立起来的小窝。前者是抽象的家,后者是具体的家,也就是生活。

  大部分人不容易理解霍比特人的生活。电影版新加了很多情节,包括精灵王瑟兰迪尔一家、射龙的巴德、梭林与阿佐格,他们的故事都更像人类行为。好在巴金斯还有朋友,巫师甘道夫、精灵王埃尔隆德,还有一大群矮人,当然后来还有阿拉贡。总之,经过这是一趟上天入地的旅程,巴金斯老爷回到了舒适而有思想的生活,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4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著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著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著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总之是一本可爱有趣的书。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5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我们必须要赶在天亮前出发,寻找那黄金颜色浅浅。”

  ……

  在山腰的洞府住着一个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他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直到巫师甘道夫与一群矮人不请自来,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就像上述的歌曲一样,越山岭,与食人妖、半兽人激战,在黑暗中巧获魔戒,被阿佐格逼在悬崖青松上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然而,一切都才刚刚开始,因为巨龙,苏醒了。

  我十分欣赏霍比特人过人的胆识。他不要刀不弄斧,只玩过弹弓。但他面对可能会被粉身碎骨的危险,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征途。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食人妖,是他第一个打头阵,要知道,那时候倘若不小心就会被那些丑陋的大家伙抹上孜然粉,做成焦黑的烤串啊!在洞府中的下午茶时间,他却伫立在悬崖边上,差点被石头巨人敲下来当球滚。但他退却了吗?没有!

  霍比特人对朋友也特别忠诚,在悬崖边上时,矮人们的首领索林与巨大的苍白半兽人单挑,不出几回合,索林就已跪倒在地,鲜血直流。阿佐格“哼”了一声,轻蔑地摆了摆手,他手下的一员大将持刀过来,刚举起准备一下让索林人头落地,霍比特人突然飞身过来,一刀刺入它的`胸膛!几天前,索林还说当初不应该带他来,他是个废物。这次,霍比特人也没有犹豫。

  霍比特人舒适的洞府里有柔软的小床,还有美味的食物和青山绿水作伴,我想这些条件肯定比在外探险,风餐露宿要好千万倍,但他选择了后者。因为当他打开门后,展现在眼前的是大千世界,而不是他那所谓舒适的地底!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6

  《霍比特人》可以说是《魔戒》的前言,因为没有它,也就没有《魔戒》,没有这篇读后感。

  《霍比特人》也叫“哈比人”。它的主人公是半身人比尔博.巴金斯,他居住在夏尔。半身人指不用穿鞋,他们脚上的毛特别厚,形成了垫子,因此不用穿鞋就能走路。他们还尤其喜欢吐烟圈。

  比尔博是图克家族和巴金斯家族之间的混血儿。有一次,他在门前抽烟吐烟圈的时候,巫师甘道夫到这里,把比尔博硬是拉进了冒险,和另外13名矮人一起去山洞,要打败恶龙斯毛格,夺回财宝。路上,甘道夫有事要离开了,所以只剩下了14个人,他们决定还是去洞口。后来,斯毛格被一名弓箭手射死了,却招来了半兽人,发生了五军之战,战斗非常惨烈,最后,半兽人被打的'落荒而逃,这场战争,才算结束。巴金斯先生得到了十四分之一的财宝,这个故事就算收场了。

  没想到,比尔博有那么大的勇气,参加打败斯毛格的这次探险,而且还成功了!要是换成我,在刚进森林的时候,就应该已经蹓回去了。虽说他也怀疑过、动摇过,但还一如既往的努力着。毫不怀疑的说:正是这份努力,让他获得了成功,他难道不是我们的骄傲吗?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7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看完整本小说,我才留意到小说《霍比特人》封面上这句话,她深深的打动了我。

  读小说和看电影是完全不同的心理体验,尽管两者都令人愉悦。没有了那些赏心悦目和惊心动魄的画面,巴金斯的成长历程浮现了出来,牢牢的吸引了我的注意,使我一口气读完整本小说。主人公巴金斯从安于现状、舒适的霍比特人的环境中走出来,参加了一次伟大的探险,在旅途中纠结、犹豫、怀疑自己,到越来越自信,承担领导责任,圆满的完成整个冒险行动,回到故乡。曲折、生动、奇幻的情节已经被电影展示的淋漓尽致,那些内心深处的成长和变化,唯有小说才能呈现。

  巴金斯心中有两种力量,来自霍比特人的追求稳定、安逸和舒适,和来自母亲图克家族的冒险精神,追根溯源,它是来自于图克家族某位祖先的精灵夫人。这两种精神在巴金斯身上同时存在,他们此起彼伏,构成了巴金斯的内心力量的源泉。参加矮人们的冒险活动是他身上探险精神的迸发,在行动中遇到困难时,霍比特人追求安逸的力量就蠢蠢欲动。除了冒险精神,巴金斯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对朋友们讲义气、负责任,这也是霍比特人追求安逸、舒适性格另一面的`闪光点,它和冒险精神一起支撑着巴金斯完成整个探险旅途。而且帮助他保持冷静,在巨大的财富面前,矮人们已经迷失了心智,巴金斯依然冷静,也充满了爱心和同理心,他能慷慨的拿出自己财富的份额来换取和平。

  这两种精神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冒险精神,一颗平常心就沦为平庸,像其他的霍比特人一样,平平淡淡,波澜不惊,甚至于陷于庸俗,像巴金斯某些同伴那样,斤斤计较与巴金斯的一些日常财产。没有了平常心,冒险精神失去制约,会驱动人们走向极端,就像最后疯狂的矮人领袖一样。冒险是探索世界,平常心是固守家园。两者缺一不可。

  托尔金写的是巴金斯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我们绝大部分人过着平淡的生活,可是又有谁心中没有一丝探索世界的冒险念头呢?若非如此,我们为啥又要去看这些电影呢?

  我们心中的冒险精神往往就像雨打在水面上的涟漪一样,起来又落下,起来又落下,终归于平静。

  朋友们,可曾想过,暂时离开那温暖的霍比特人小屋,去探索一下广袤的世界呢?毕竟,我们不会遇到恶龙,不会遇到食人妖,也不会遇到黑森林。

  也许,我们心中的梦想就实现了呢?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8

  在一个遥远的异世界,生活着一群身材矮小的“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就是其中之一。而他能深深地刻在人们的心中,正是因为那次意外而不寻常的旅途。

  霍比特人生活在温馨的地下洞府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比尔博也是如此。然而有一天,由灰袍巫师甘道夫带领的一群矮人,打破了这番平静,与比尔博一起,踏上了这传奇的冒险。

  他们要去遥远的孤山之下,寻找恶龙守护的宝藏。刚一启程,他们就遇到了三只食人妖。所有矮人都被抓住,随时都有可能成为食人妖的“美味佳肴”,可小巧的霍比特人比尔博走路无声,侥幸逃过一劫。他鼓足勇气,吸引食人妖的注意力,经过一番周旋,成功把它们引到阳光下,食人妖突然僵住不动——原来日光会将它们石化。若没有比尔博挺身而出,这次旅途或许就此中止。

  其路漫漫,旅途上的各种困难阻挡着一行人前进——无边无际的黑森林就是其一。黑森林里不见日光,还有许多凶残的昆虫野兽。但他们别无去路,只有横穿。在森林里,他们误入精灵的地盘,被国王抓住。而比尔博凭借着路上获得的“魔戒”隐身,未被发现。这回又该怎样逃脱?比尔博心生一计。他把矮人们装进一个个木桶里,顺着流水漂向森林外。我不得不佩服比尔博的智慧,无疑,他又一次成功地拯救了同伴们。

  可这一切际遇、勇气与智慧从何而来?

  若不是他踏上旅途,他怎么会得到这些呢?旅途如一块磨石,而比尔博就是一块璞玉,旅途中的一切艰难险阻都打磨着这霍比特人,让他逐渐放出耀眼的.光芒,谱写出一曲属于他自己的传奇乐章。

  闭上双眼:《西游记》中唐僧一路上历经磨难,到达大雷音寺取回真经;《绿野仙踪》中多萝西不断探索发现,最终回到家乡;《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颠沛流离,孤身一人顽强地生存,也得以重返故土。这些故事都与《霍比特人》一样,是旅途中道不尽的传奇。

  转念一想:生活中的许多事何尝不像一次次的旅行?爬山,只有登上顶峰,才能领悟沿途风景是多么美丽;练琴,只有坚持到底才能理解付出的精力是多么可贵。而人生的路更长,路上的坎坷更多,只有踏上这条路,才能悟出旅途的真谛:磨炼心志,勇敢应变,不断拥抱胜利,再开启下一篇章,构筑自己的人生,让生命更有意义。

  我看着书的封面:一个矮小的霍比特人踏出门外,背后是温暖的洞府,眼前是缤纷的世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此,踏上旅途吧!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9

  作为托尔金首部正式出版的作品,1937年面世的《霍比特人》其实已经在托尔金的抽屉里躺了经年之久,甚至连托尔金自己也说不清,他从何时开始撰写这个故事。只知道他大儿子约翰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时已经13岁了,即1930年,而小儿子克里斯托弗也记得,几年前父亲把这个故事读给他听,那时还没有确切的结尾。

  不过,不管契机是不是传说中那个被托尔金偶然窥见的“地板上的洞”,我们能肯定的是,整个故事徘徊的灵感最初是围绕着“龙”展开,即是故事里强占矮人财物地盘的的恶龙史矛革,在托尔金自己的童年读物和早期撰写的小故事里,往往充满“龙”的形象,比如早年写过的一系列诗歌《宾博湾的故事和歌谣》里,就有一篇写到一条龙袭击沉睡中的宾博湾,简直就是《霍比特人》中恶龙史矛革席卷长湖镇一幕的雏形。

  而《霍比特人》的大多数篇章其实可以追溯到托尔金和孩子们深厚的感情——从1920年,大儿子约翰3岁开始,托尔金开始在圣诞节写给孩子“圣诞老人的来信”,直到1943年小女儿普里希拉成年为止,持续二十几年的“圣诞老人来信”贯穿四个孩子美好童年时光,里面描述的世界包括北极新闻、圣诞老人工作的苦闷、大北极熊、大海豹、白雪精灵的故事等等,是托尔金一生浪漫情怀的最好写照,也是他着手撰写长篇的最初萌芽。而在1925年左右,托尔金的创作欲已经很旺盛,他写过一个关于名叫“罗弗兰登”的狗的系列冒险故事,还有一只名叫奥兰穆的老猫头鹰、二儿子迈克尔的玩具娃娃,都成为他的主角,在三个孩子的成长期,天生想象力卓绝的托尔金从为他们编故事里找到属于自己的极大乐趣。同时,他还有大量插画作品,关于龙、妖怪、各种奇怪生物。

  如果按照《霍比特人》是在1930年左右落笔的推测,倒是可以想见,这是托尔金从怎样忙碌的生活“缝隙”中挤出来的杰作。其时托尔金从一战战场摸爬滚打回来,经过相当长的落魄期、生病期、小孩嗷嗷待哺期,如今已经获得牛津大学教职,教授古英语,中世纪文学、《贝奥武夫》等;而每天在去学校之前,他至少要在家面授一位学生;在校时除了授课还要面对繁琐的学校会议和行政事务;作为“牛津大学教授”,也是其中尤其开朗健谈的一位,他还需要抛头露面参加宴会,代表系里接见一些重要人物——想成为“得体”的教授,这是传统意义上来说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教授”的另一个责任是在学术界维持先进名声,托尔金在此做的一点不差,他写了数量可观的学术论文,经常在《英语研究评论》、《牛津杂志》、《语言学会交流》等许多期刊上发表文章,还完成了中古英语史料《安克里尼韦斯和哈利梅欧巴德》的重要研究;而在这些“面子工程”背后,是托尔金夜晚在家埋头批改毕业生试卷以便获得微薄补贴支撑家用养活四个孩子的身影——就这项工作,他持续做了二十年。

  但支撑托尔金将兴趣变成信念乃至成为成就的,除了给孩子讲睡前故事的动力,还得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

  二十世纪初恰好是文学社团在大洋两岸兴起的时候,比如大英博物馆附近便聚集了弗吉尼亚·伍尔夫、E。M。福斯特等人组成的布鲁姆斯伯里社团,影响了一代文艺青年如远道而来的徐志摩;美国硬汉海明威跑去巴黎左岸长驻露天咖啡馆,把毕加索、菲茨杰拉德夫妇、达利搜集在身边;当红作家如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W·H·奥登都有办自己的作家社。本身就喜欢呼朋唤友的托尔金又怎能免俗,更何况,他遇到了C·S·刘易斯。

  1920年代末,两人最初结识其实是因为托尔金开办了一个名叫“吃碳者”的冰岛语读书会,全部初衷仅在于——希望可以用冰岛语大声朗读史诗传奇,对冰岛语一窍不通的刘易斯跑来凑热闹,与托尔金日渐交好,到了1930年代初,二人又加入一个名为“因克林”的文学俱乐部,大家除了同为文学青年,对神学、宗教、古语言和上古传说都有着共同兴趣,他们每周二聚集在牛津附近一家名为“老鹰与小孩”的小酒吧,小酌微醺,吞云吐雾,讨论文学,朗读自己手上进行的作品。

  他们中间有学生,有教授,有军官,有医生,大多是事业有成、人到中年的社会精英,很难想象,是怎样未泯的童心,让这个“因克林”俱乐部诞生了20世纪最伟大的两部传奇作品(不过不若刘易斯对《霍比特人》的赞誉,托尔金非常不喜欢刘易斯在俱乐部里朗诵的“儿童故事”)——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及其后的《魔戒》系列;C·S·刘易斯的《纳尼亚传奇》,但在当时,大家甚至没把自己当正宗文学社团,倒不妨称之为“饮酒俱乐部”。时至今日,这间托尔金和刘易斯高谈阔论过许多奇思妙想、神话传说的酒吧仍在营业,只是经过扩建,“因克林”当年聚会的房间成了镇吧之宝,几位梦想家的照片挂在墙上,还有专门的“因克林”之旅让游客重温当年氛围。

  1936年,由一个做出版行业的学生带来契机,压抽屉底的《霍比特人》受到出版商赏识,恰好时逢学校放暑假,让托尔金有充分时间用两个月写好全书结局,一切进入正式流程,告慰的是托尔金早已写就《精灵宝钻》但苦无出版门径的无奈。比起涉及许多神话、历史,语言高端优雅的精灵宝钻,朴实、诙谐的《霍比特人》显然亲民太多了,正如出版公司董事拿回手稿第一时间交予自己十岁的小儿子鉴定,被小家伙认定“5—9岁孩子肯定会被吸引”后才放心出版。无论怎样,托尔金的中土世界终于要面世了,多才多艺的`托尔金还附赠了一套手绘插图给出版商,除了希望彩印插图,他其他的龟毛要求还有——随书附带索隆的寻宝图,最好是用隐形墨水印刷。

  当然,被出版商打回现实的大作家最终要面临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校样,但这也恰恰是另出版商苦不堪言的过程——拿到校样后,托尔金恨不得把整本书重写一遍,他花了两个多月,顶住出版商“耗费的费用都得你本人承担”的压力,细细润泽,大幅删改,去掉所有作者和读者直接对话的部分,将地理位置和年代顺序一一核定,这样完美主义的工作精神,实则出于托尔金当教授多年的个性,想当年,他兼职编撰《新英格兰词典》时,几乎要为每个词考证一周以上时间,彻底研究它的根源含义,追踪它们演变的过程,而最后出现在词典里的,也不过两三行而已。如今换成托尔金引以为豪的心血之作,精神劲头只能加倍,难怪出版商要等到天荒地老。

  《霍比特人》在英国如愿获得成功,9月份掐着圣诞礼物市场脉搏上市,还没到圣诞节,首印便一销而空,很快吸引了大洋彼岸的美国书商,但在和书商打交道时,托尔金吹毛求疵的作风每每跳出来扰乱合作,比如,他给出版商写信,指出下一版印刷时小矮人的插图有两个地方需要改进,一处是“背景部分树的线条有些断裂”,一处是“图中央火上的点印的不好”,下一版印出来后,他又对腰封上的广告词非常不满——把自己的书和《爱丽丝梦游仙境》相提并论也就罢了,但怎么能说“另一位教授呢”?查尔斯·道奇森明明只是个讲师!这也恰好暴露了托尔金的不谙世事,狷介的学院作派还是好好地保存在象牙塔里为妙,书商要关注的是合理的推广期、足够的广告效应,而对连莎士比亚都嫌“太现代”的托尔金来说,如何能理解这个现代社会里关于营销的一切一切。

  作为严肃的牛津教授,以儿童畅销书作家的身份回到同事中,对托尔金来说也是件颇感怪异的事。“他们在惊讶中夹杂一丝怜悯”,托尔金曾和出版公司董事在信中这样提到。虽然一向开朗好相处,托尔金对于自己出版《霍比特人》的消息始终在同事中守口如瓶,他们还是在《泰晤士报》上看到书评才晓得这件事。托尔金太了解这些教授同事的优越感了,生怕受到他们的奚落,但事实上,还是托尔金多虑了——教拜占庭希腊文的教授买了一本后还对他说,《爱丽丝梦游仙境》的初版书如今已经很值钱了,所以,收藏一本《霍比特人》是十分必要的。

  无论如何,《霍比特人》推着托尔金走到大家面前。出版商的充分鼓励;美国版同样销路大开;终于可以不做批考卷补贴家用了;次年被纽约先锋论坛报授予最佳童书奖……所有理由都鼓励托尔金写下去,中土大陆的征途不会完结,另一场伟大冒险其实最初是以“新《霍比特人》”为名开始的。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10

  此学期班主任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霍比特人》。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的人物是比尔博·巴金斯,他原本生活在宁静舒适的夏尔,他喜爱自己的一切,过着悠闲的日子,而甘道夫的到来将他带入了冒险之旅,巴金斯用心中的爱,帮助失去家园的矮人们回到家乡,巴金斯用爱冒着生命危险去救索林,也因此得到了索林的认可。

  我最佩服的人是甘道夫,他是勇敢的,他在奄奄一息的时刻,仍旧在与黑暗努力战斗,用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去为了和平而战斗的精神可嘉。

  在某种意义上,《霍比特人》只是一本书,可是我认为这本书能给人带来一种震撼,表达出一种强烈的'情感,悲伤亦喜悦。

  霍比特人中,每一个角色都是有他们本身的缺点的,即使是主角比尔博·巴金斯也不例外,即使是那尊贵的精灵王也会恐惧,也会有点自私。

  经历世事,最后巴金斯回到了他美丽的家园——夏尔,当他再次见到甘道夫,他已经113岁了,

  霍比特人们也夺回了自己的家园,世界也再次沉静。

  当我慢慢合上《霍比特人》,我平静的心已经有微微风在催促着海水,打出浪花。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11

  刚开始接触《霍比特人》是因为电影的缘故,当时看完认为这部电影很震撼人心。但后来买上书才发现书中的内容比电影中的内容画面更真实,更显的震撼人心。

  虽然很多人将它当作一个童话故事看待,因为书中出现了许多神奇的生物,比如精灵,矮人,霍比特人等。但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奇妙而又真实的故事。就像历史一样,只不过它是中土世纪的历史。

  书中的主人公 比尔博巴金斯是一个霍比特人。他并不像其它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既英俊又勇敢。事实上,他恰好相反。比尔博跟每一个霍比特人一样,又矮又小,喜欢安宁与和平,但是不喜欢冒险。不过在他五十多岁的一天,这一切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那一天,甘道夫和十三个矮人来到他家门前,使他开始了一道意想不到的旅程。在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比尔博总是拖大家的后腿。比如在兽人追他们时,比尔博的跑步速度太慢,于是被矮人们背起来跑;在座狼围攻他们时,所有人都爬上了树,却只有比尔博一个人例外,因为他不会爬树,后来才被矮人们拉上去。除了做饭和干一些家务,比尔博基本上没什么是拿手的。但这些技能在冒险时可就用不上了。 不过比尔博的优点却是一般人再怎么学习也无法得来的。他善良,冷静,对待朋友忠诚,还有用不完的好运气。他在冒险时还捡到了一枚魔戒,那枚戒指一路上帮了他不少忙。

  当他独自走在 兽人黑暗的隧道中时,他可以保持冷静,寻找出口。当他在黑森林中发现同伴即将成为大蜘蛛的晚餐时,他凭借着自己的胆量与对朋友的不离不弃将矮人们从大蜘蛛的手中救了出来。霍比特人特别不喜欢争战,当他知道矮人们为了财宝要和人类,精灵开战的时候,便在战争的前一天晚上偷偷的拿着矮人族视若珍宝的阿肯宝钻与 精灵商议,他希望精灵可以通过阿肯宝钻让矮人们停战。虽然他不希望当叛徒,但他更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去打仗。不过战争还是开始了,不过这场战争是矮人,精灵,人类与半兽人的战争。这场战争被人们称为"五军之战".当然,不会打仗的比尔博靠着魔戒的力量隐身了起来。最后,比尔博由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回到了 家乡。

  我认为,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我跟着比尔博学会了世界那么大,要多出去走走才能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面对朋友,应该以最真挚的态度去对待。比尔博或许只是一个小人物,但是小人物何尝不会有大作为呢?所以,永远不要小瞧自身的潜力,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体内的潜力有多么巨大。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12

  又是周末,今天我呆在家里,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可他们不让我出门,实在没事做,所以我读了魔戒的霍比特人。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著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读《霍比特人》有感 篇13

  指环王绝对是一部史诗性的作品,托尔金用他创造出来的中土世界征服了亿万读者。但是大家不知道在指环王《魔戒》的背后仍有很多传奇故事同样精彩,例如《精灵宝钻》《霍比特人》等。《霍比特人》又译作《哈比人》,是一个很有趣的寓言,据说是托尔金专为孩子写的一部书,里面讲了霍比特人巴金斯和灰袍巫师甘道夫帮助矮人领袖索林橡木盾复国,杀掉恶龙斯毛哥的故事。

  我是《魔戒》的忠实读者,对于这本《霍比特人》当然不能放过,不过一本69.8的价格也让我久久不能下狠心购买,太贵啊。可巧一次演讲比赛中,我得了奖,奖品是一张图书大厦的购书卡,于是我高高兴兴买回来看。

  书的开头和电影差不多,无忧无虑的的霍比特人巴金斯稀里糊涂的被索林、甘道夫生拉硬拽,踏上前往矮人王国的路程,路上遭遇食人妖和洞穴人,但都顺利脱险,而且巴金斯在和洞穴人的纠缠中无意掉下山崖,在黑暗中拾到了魔戒。凭借魔戒的法力,巴金斯拜托了咕噜,一行人却又被精灵俘虏,他们再次凭借智慧乘着大木桶逃脱,来到山下矮人国。

  巴金斯以飞贼的身份前往恶龙斯毛哥的老巢进行侦查,被斯毛哥发现险些丧命,斯毛哥确认为巴金斯是湖中镇的人要抢他的`宝贝,于是残忍的斯毛哥向湖中镇发动进攻,被勇士巴德杀死。索林橡木盾一方则乘乱占领了斯毛哥的老巢。

  由于索林不费吹灰之力占领了山下国,得到无数斯毛哥的财宝,遭到了魔军和周围邻国的嫉恨,从而引起了史上有名的五军之战,战到最后巴金斯死里逃生,而伟大的索林橡木盾却献出了生命。

  近日听闻《霍比特人2斯毛哥荒漠》就要上映了,遂写下这篇读后感,以飨《指环王》的忠实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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