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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4-13 07:28: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优选)读后感的作文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欢迎大家分享。

(优选)读后感的作文5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吴美珍的《我的同桌是班长》这本书。书中写到了一个好动、爱说话、爱做小动作的男生杨自热和他的同桌班长所发生的事。他们俩经常发生一些小矛盾,经过解决,最后都能友好地生活在一个班集体里。

  故事写得生动有趣,就像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是呀!同学与同学相处难免会发生一些小矛盾,就看我们怎样解决了。这使我想起我和同学小浩发生的一件事。一天,我们在学校午睡,我一不小心踩了小浩一脚,他就狠狠地踩了我的鼻子,疼得我鼻血直流,从此以后,我再没有理睬他,老师知道后,耐心地教育了我们后,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同学们,如果你们和别人发生小矛盾,一定要互相谅解,在一个班集体里,同学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才会成为一个好的`班集体。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好书,名叫《成长的滋味》。这本书收编了许多独立的短文,组成若干个不同主题的章节,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个章节是——“走不出的母爱”。里面共有四篇短文,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发生在作者身边的母爱的'故事,每一篇读来都使我感慨万千。

  第一篇名为《秋天的怀念》,写的是一位患有重病的母亲面对双脚瘫痪的儿子,忍受着伤心和病痛,千方百计鼓励和帮助儿子坚强地面对生活。但最后,母亲自己却因病情太重而去世了。这是一篇短短的散文,文中并没有直接描写作者对母亲感情的文字,但是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与母亲有关的每一个细节。这每一个细节都表达出作者对母亲永远的挚爱和怀念,我情不自禁地被那份浓厚的感情所深深地感染。我觉得母爱既是伟大的,也是永恒的,即使当有一天母亲离我们远去,那份对母亲的记忆也永远不会淡忘。

  还有一篇散文《丑姆妈,丑姆妈》。文中的丑姆妈是一位历经苦难却纯朴善良的农村妇女,他把属于一个乡村妇女的全部的关心和疼爱都倾注在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身上。文中作者以平实的笔墨,描写了丑姆妈与养子之间细微而又感人的生活琐事。我觉得,丑姆妈感动我们的地方并不在于他的高尚和伟大,而是在于她的平凡和善良。在她的身上同样闪耀着母爱圣洁的光芒。

  是的,母爱是人世间最无私、最温馨、最美好的感情!这份感情实在是太深、太浓了,也许有时已经超出了语言可以表达的范围。这也正是我们读到有关歌颂母爱的文章时,常常会产生强烈共鸣的原因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感受到了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狼王梦讲的是: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毛色却是纯白的。它步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紫岚。它的老公叫黑桑,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着力量的征服;黑桑的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紫岚肚子里有了黑桑的狼种,不久就要分娩。可是黑桑死了,黑桑活着的时候想当狼王,花费了它两年的心血,但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紫岚晚上很饿,它去偷鹿吃,差一点就成功了,可被狗发现了,在九死一生的追跑下,紫岚生了五只小狼,不料下起了大雨,它把狼崽一只只往回叼,可最后一只狼崽不幸死了,紫岚为了让其它狼崽喝上奶,忍疼吃掉了狼崽,其它狼崽才活了下来。

  紫岚给它们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还有一只小母狼叫媚媚。黑仔长的太像黑桑了,所以紫岚很疼爱它,但黑仔出去玩被老鹰叼走了,紫岚又开始训练蓝魂儿,可不幸,蓝魂儿被捕兽者夹住了,无法逃跑,紫岚不想让孩子在猎人那受巨大的痛苦,紫岚又一次忍痛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双毛身体不强壮,紫岚花费两个月把双毛变的又强壮又凶猛。它和狼王打仗,差一点就把狼王杀死了,但最后犹豫了一下,狼王在双毛犹豫的时候,狼王咬住了双毛的脖子,双毛被杀死了。紫岚的心都要碎了。几个月后,媚媚生了五只小狼,希望有一只能成为狼王,紫岚为了能让孙子成为新一代的狼王,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是:我们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有梦想才会有追求;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梦想才会有未来。我们为了梦想应孜孜不倦,不屈不挠,有着摔倒了再爬起来的决心。我们要学习紫岚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屈不挠、努力奋斗的精神。同时也让我读懂了母爱的伟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第一次读史铁生先生的《秋天的怀念》是在初一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感受不是很深,但是现在再去读一遍这篇文章,却有了不一样的体会。

  这篇文章文字并不华丽,但是字里行间都充斥着作者的真情实意。任何人都有低谷的时候,任何人都有要去发泄的时候,但人们在人生中最不如意,最艰难的那段日子,只有亲人对他们不离不弃。作者母亲身缠重病,仍然安慰暴怒无常的孩子,她希望能陪他去看花,带他去吃他最喜欢的豌豆黄,开导他,陪伴他,但她没能坚持到第二天。

  “我俩在一块,要好好儿的活……”母亲去世后,他才真正明白了活着的意义,明白了母亲对他的良苦用心。这让我想起史铁生先生的另一篇文章《合欢树》,他的.母亲在他失意之际给他鼓励与支持,才造就了这位令人钦佩的作家。这两篇文章都在写母亲,母亲虽然不能永远陪在身边,但总有一天,人都会坚强起来。“人有时只想静静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这时的作者才理解了母亲,和母亲对自己的关爱,但那一切都随着秋风中舞蹈的落叶,飘向远方,埋入记忆的深处。

  作者的母亲在昏迷前最后的牵挂是自己的两个孩子,我相信他在得知这个消息时是心痛的,但这也让他更加领悟了母爱的真谛。我相信,在那以后,他会在每个秋天去看看北海的菊花。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我会住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着。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小王子》

  《小王子》这本书在我小的时候就读过,那时候被书里神奇的情节所吸引。一直就喜欢看童话,也一直认为童话都是比较直白易懂的,但当我渐渐长大回头再读的时候却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在书中,飞行员“我”飞机失事坠落到撒哈拉沙漠,遇到了在各个星球漫游的小王子。小王子来自一颗叫B612的星球,星球上有猴面包树、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还有一些花儿、还有小王子最爱的一朵玫瑰花。

  小王子爱玫瑰花,那是一朵全世界绝无仅有的花。玫瑰花很骄傲,总是态度傲慢地指使小王子为她做各种事情,毫不顾及小王子的感受。小王子感觉很受伤,玫瑰花尽管深爱小王子,却始终不肯放低姿态,最终小王子负气出走。

  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小王子开始了他的游历生活,他遇到了喜欢权势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羞愧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商人、墨守陈规的掌灯人、脱离实际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地球。

  当小王子来到地球上的时候,最先遇到的是蛇,蛇说可以把小王子送回最初来的地方,蛇说他有全部的谜底。而五千朵玫瑰花让小王子发现自己的玫瑰花并非世界上独一无二,同时他也意识到他最想念的还是自己的星球上那朵玫瑰花。接下来狐狸的出场进一步让小王子坚定了对玫瑰花的爱。在狐狸的引导下小王子明白了爱玫瑰花的同时还要承担责任。小王子找到蛇,在蛇的帮助下小王子不惜舍弃生命回到玫瑰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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