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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4-23 11:07:1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后感的作文【精华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后感的作文【精华6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小白的选择》是儿童作家杨红樱的作品。它的主要人物有:小白、笑猫和地包天。它讲的故事是有一只叫小白的贵妇狗,它非常想有一个养育它的称职的主人,于是贵宾狗菲娜和笑猫、地包天为它找合适的`主人,第一次,菲娜推荐了一个地方:明星阿贝哥家。小白认为阳光的阿贝哥家一定很温馨,可是它错了。阿贝哥家的窗户上有非常厚、颜色非常深的窗帘,把窗户封得严严实实的。他们家虽然很豪华,但是总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还有,阿贝哥和阿贝嫂相处得很不好,三天一大闹,两天一小吵。小白离开了他们家。后来,小白到了两个好吃懒做的人家里,他们是靠长辈的工资来养活自己的“啃老族”,小白一去没几天就胖了十几斤。菲娜慌了,连忙让小白离开了他们。最后,小白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女人家。她天天细心呵护小白,天天和它一起躺在床上听歌。小白觉得这才是它喜欢的主人。

  我为小白能找到相中的主人而庆幸,也深深地佩服它伙伴们的耐心和坚持。这就叫为朋友两肋插刀。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互相帮助,这样友谊才能地久天长。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如果你读了《教绳》这篇文章,一定也会像我一样感触良多。为什么呢?因为你会发现文章里的主角李根,她是一个很孝顺父母、热爱学习的好孩子。

  以前,李根和我们一样,有一个温暖的家,自从她的爸爸患上了严重的肺病,导致一侧肺坏死,双目失明,语言能力基本丧失,长期卧床不起。李根的妈妈不堪重负,偷偷地离家出走。从此,李根用稚嫩的肩膀撑起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李根既要学习,又要照顾残疾的爸爸,生活过得十分艰难。朋友,如果是你,你能行吗?我已经读四年级了,可是从来不敢一个人睡觉,更不用说帮妈妈干家务活了。李根为了给爸爸治病,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用光了,连房子都卖掉了。可怜的李根无家可归,好心的亲戚给李根一间十平方米的小屋,生活总算是安顿下来了。此时的李根能吃些什么呢?我简直不敢想象。在突然降临的灾难面前,李根做到了许多成年人都做不到的事。她白天上学,一放学就匆匆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她还要拣些破烂换点零用钱,给爸爸买点菜。回到家,她先做饭给爸爸吃,再扶爸爸去散步,回到家还要烧水给爸爸擦身子,洗好爸爸换下的衣服,做完全部家务活已经11点了。此时,我在做什么?肯定是在舒适的床上做美梦吧!她还打开作业,一直写到午夜1点,睡觉了,她又怕自已睡死了,因为爸爸咯血,需要打针、吃药、包扎,聪明的李根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她找来搬家时用的尼龙绳,一头系在自己的脚腕上,一头系在爸爸的床头上,这样,半夜里爸爸可以拽动绳子叫醒她。多么孝顺的女儿啊!我却连饭碗都懒得端起,更不用说照顾大人了。

  李根不但孝顺,更爱学习。有一次,李根因整晚用蒲扇给爸爸扇风降温,很晚才睡,早上她强迫自已睁开惺松的双眼,可还是迟到了。上课时,她为了不打瞌睡,竟用一把小刀重重地刺进自己的脚,鲜血直往下淌。读到这里,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直往下淌。我触动:李根的坚强、勇敢的精神,真的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我难过:作为她的同龄人,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每天吃香的`喝辣的,妈妈给我总是最好的,可我还是不满足,挑三拣四的,只要遇到自已喜欢吃的东西,就狼吞虎咽,不让别人碰这个菜,弄得大人整天围着我转。

  在学校,上课开小差,作业马马虎虎的,老师常说:“泽钊,你很聪明,就是缺少竞争意识。”这话的意思我懂,就是不肯下功夫,超越别人,超越自我。读了《教绳》这篇文章,对我的触动真是太大了,我觉得自已应该好好向李根学习,把她的精神发扬光大。简评:感人的故事,催人奋进,给了作者茁壮成长的营养!在读中联系自己谈感悟,对比鲜明,受益匪浅!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近几天,我又看完了一本好书——《稻草人》,合上书本,我意犹未尽。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一粒种子”了。

  “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极其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

  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假如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反效应。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没有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国王、富翁、商人、军人供养种子的方式,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孩子会强大吗?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风雨,才可能茁壮成长。

  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主人公鲁滨孙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他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还是化险为夷。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孙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孙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在荒岛上,鲁滨孙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生活器具等生活必须品。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孙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的父母都已经亡故,鲁滨孙收回了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孙:他是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懂得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被他视为珍宝的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更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前途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孙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安排只是做一些日常琐事,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鲁滨孙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地遇到了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抗争:与巨浪做过殊死搏斗后,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死了,拼着命去救他,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虽然经历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但最终过上了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孙这样,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创造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草房子》的美,浸透全文

  秃鹤的光头,纸月的书包,细马的羊群,桑桑的鸽子,白雀的歌声,秦大奶奶的苦艾地,水道密布的油麻地,金色的草房子,浩淼无边的芦苇丛,浸月寺屋檐下寂寞的风铃声

  曹文轩曾经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而《草房子》的.美,就像铺在房顶的茅草一样,经久不朽。

  这里有大河上被驱赶的鸭群游泛起的涟漪、树林里被猎人追逐的慌张窜逃的野兔和五月的阳光下闪烁着金子般光芒的麦穗,有清冷高阔的秋冬夜空下孩子们单调而快乐的游戏,更有茅草盖成的冬暖夏凉的金色草房子校舍。人性和成长的美就这样在无华的叙述下展开,从容的就像油麻地的大河一样,平淡不惊,缓缓流淌。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让我深受感悟的《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敞开心扉:感受到了三国时代的战争的残酷;也让我感受到了三国时代的一些人的恶毒和一些人的善良。拿赵云来说:他曾经“单骑救主”过。我们来讲讲他的故事吧!

  赵云因为之前的主上没有对他给予重用,就投到了刘备门下,但是没过多久的大好日子,曹军就被派来了十万大军。我觉得曹操大兴征伐,迟早会被手下的士兵杀死。刘备立即把所有军队和百姓们撤到了远离原来的驻地的地方,但是刘备的两位夫人(刘备的儿子)和刘阿斗跟刘备的军队走散了,所以刘备派赵云去寻找刘备的两位夫人以及刘阿斗。赵云一听宣令就骑马而去。与此同时,曹军也渐渐逼近了刘备的两位夫人的隐藏地点,赵云也在这个危急关头出现了。立马把曹军打得落花流水,随即看到了一位夫人以及怀中的'孩子,但没有把剩下的一位夫人找到,只好把刘阿斗包回去,路途又碰到了曹军的进攻,又只好杀了条血路出去。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英勇忠烈的将军的不畏死亡的精神,值得我们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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