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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时间:2024-05-23 07:53: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3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

  今年暑假中,我无意中瞥见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光是看这本书的名字便觉得这本书相当的幼稚,也正因为如此,以往虽然多次见到这本书,却从来没有认真的读过。

  作为高中生,我认为我应当不再接触这种好似童话般的书了,可不知为什么,我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去读它。

  于是怀着种种不协调感,我读完了它。原来,真的不幼稚……

  书中,有一名名叫茱迪的女孩,从孤儿院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不,准确地说,是他们继续着他们的浪漫爱情。

  整部小说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这些信中,茱迪讲述了她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包括自己的真实想法,不隐瞒,不篡改。茱迪的诚实让我佩服,还有她敢于将所以想法告知一个陌生人的勇气。

  生活中,我也有许多自己的独特想法,却总是局限于自己,甚至于最亲密的家人都无法告知。我不知道如何去诉说,最终一步一步将萌芽厄杀在了自己的内心,形成一层层的误会。误会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大,内心因无人理解而愈来愈不平静,最终爆发出了争吵,与家人冷战。

  在这本书中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叫茉莉亚的女孩。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她由于从小便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早已习惯了这一切,理所应当的享用着,却从来想过这些并非是由于她的努力得到的。她没有想过要去理解这一切,总是觉得一切都很烦人。她更没有想过要去爱别人去活得积极一个,快乐一点,主动去与人们相交。

  我呢。每次都只是自顾自地,几乎就没有想过家人为我付出了那么多。也许我所受过的教育和理智都让我知道父母很爱我。嘴上说着那些细小的'地方让我感受了父母的爱,可心里却早已习惯了这些,没有真正的承认。正因如此,我也从没有去体会过父母的内心,没有设身处地地为父母想一想。

  茱迪乐观开朗,将孤儿院苦难的生活当作一次其她女孩子无法体验的回忆,获得宝贵的经验,由对孤儿院的恨真正转成了爱。茱迪的想法与做法让我清醒起来,她让我跳出了自己圈子,从旁观者的角度去回想,就像审视朱莉亚那样,感受自己生活中的琐碎。

  过往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包括那些不愉快,悲伤的记忆,我也不再逃避,平静而又真切地感受着。这一次,麻木的神经再次复苏,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父母对我的关心与爱护,理解了那自小到大无处不在的痕迹,一声声微小的话语。他们的爱并不在那某一件事中,却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就算是争吵,也是他们爱的一种方式啊。

  回想着自己的所作所为,感悟着《长腿叔叔》,感悟着茱迪,我想,我现在是真真正正的长大了。我会不断了解了父母,感受着父母的爱,并将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将我对他们的那份爱悄悄融入他们的生活,将对他们的感恩放人心底。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

  上初中时,读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感受并不太深,只记得老师讲这篇小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菲利浦夫妇是自私贪婪、冷酷无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现在作为一名教师,年过不惑,重教这篇经典课文,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觉得这篇作品简直是反映穷人辛酸生活的杰作。课文中字里行间都能体现出穷人生活的艰辛苦涩,读后不由人不为菲利浦夫妇掬一把同情之泪,深感莫泊桑是当之无愧的短篇小说巨匠。

  文章一开头就写出了这个家庭的窘况: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读到这段文字,有过相似家境的人,一定会感同身受的。虽然这讲的是19世纪法国的穷人家庭的生活,但是真让人觉得讲的是曾经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的事,全天下每天像这样艰辛生活的穷人,我想,现在一定还很多很多。当下并不是一个土豪遍地、富二代横行的时代,不可能人人花钱如流水,消费连眼都眨,买东西只看品牌不看价钱。像菲利浦那样的家庭应该还不少吧?不知还有多少人整日在为盐米油盐精打细算,为衣食住行愁眉苦脸?

  小说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尔赛岛旅行,是这么说的: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读到这段文字,不由人从法国菲利浦一家的事想到现实中的旅游,旅游的确是很惬意,很畅快,很潇洒的事,但那是要花一大笔钱的!生活拮据得如菲利浦夫妇一样的人怎敢有游山玩水,览尽天下奇景的奢望?对他们来说身上衣裳口中食才是头等大事!但穷人除了衣食之外,还是得有点儿愉悦身心的精神生活的,所以就采用这种近游哲尔赛岛以遂出国游心愿的举动。想到这些,怎能不让人为天下的穷人感到一缕辛酸,觉出一股苦涩?当然这些话,生活悠闲自在、无忧无虑的人是听不进去的,因为白天不懂夜的黑。锦衣玉食的皇帝陛下怎么会感受到饥寒交迫的街头流浪汉的痛苦呢?

  小说中还有一段文字描写旅行中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浦看见有身份的人吃牡蛎,他被那种高贵的吃法所打动也决定请家人吃牡蛎。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亲对此的反应是这样的: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这段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马上会让人想到现实生活中无数穷人家中类似的辛酸苦涩小事:花钱时锱铢必较、犹豫不决,恨不得一分钱掰两半花却还要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找出点儿借口来维护一下可怜的虚荣心。写得真是太传神了!但是稍具悲悯情怀的人,谁又忍心嘲笑菲利浦的妻子这样的.穷人呢?对他们,除了寄予深深的同情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这样看来,正因为菲利浦夫妇经济是那样的拮据,家境是那样的窘迫,而又无力改变自己可悲的命运,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发了财的于勒,可以说于勒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而一旦发现于勒原来成了穷光蛋,他们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十几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们对穷光蛋弟弟于勒那样强烈的反应也就可以理解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们是穷人!莫泊桑简直把社会上穷人这个占有相当大比例的阶层的辛酸痛苦写尽了!

  有句话说,小说除了人名,什么都是真的,的确如此!《我的叔叔于勒》真算得上是一篇法国版的《穷人列传》,莫泊桑像法国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

  《我的叔叔于勒》,这是一部很好的小说,看了以后也会给人很大的回味。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但是它却是以我的叔叔于勒为题,主要是因为于勒是这篇小说线索,而对菲利普夫妇的刻画也是通过对于勒的态度。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恶心。人家是富翁时,又是正直,又是有良心,变成穷光蛋后就是流氓,讨饭的,再说于勒并不是在讨饭,而是在靠自己的双手挣钱,我说你长没长眼睛啊?更有意思的是一个人看见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而且从文章中也可以看出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我敢说如果菲利普夫妇在船上看见的是一个大富翁,他们一定去讨好于勒,肯定马上和于勒相认,而不是走开。这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极度的贪婪和爱慕虚荣。

  但文中的若瑟夫却是一个正面人物,作者用我的叔叔为题,表达了虽然父母不把穷水手于勒当作亲兄弟看待,但“我”认为这是”我的叔叔”,作者用这个题目道出了一个孩子的不满,也表现了作者的希望之所在。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文中作为菲利普亲弟弟的于勒当初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人。这在穷人家里就是不得了的事情。于勒成为菲利普一家人的恐惧,菲利普的夫人克拉丽丝,也就是于勒的嫂子更是视他为瘟神,说他是个流氓、坏蛋,甚至不顾亲情把于勒打发到美洲,任其流浪,任其辛苦。然而,于勒到了美洲之后,不久就写信回来告诉菲利普夫妇,说他赚了点钱并希望偿还他们的钱时,菲利普夫妇喜出望外,滔滔不绝地夸赞于勒,说于勒是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

  两年后,当于勒第二封信到来时,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这封信成了菲利普一家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人看,更加欣喜若狂。甚至就连菲利普嫁不出去的女儿也因此而“名花有主”,因为有一天晚上菲利普一家给那个青年看了于勒的信。

  而当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时却偶遇落魄的于勒,一个又老又脏卖着牡蛎的老水手,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菲利普夫妇失去了之前的“热情”,转瞬间变得更加冷酷,更加无情,“逃之夭夭”,骨肉亲情自此再不相认。恰似一幅对联所述:“昨日盼之今朝咒之心里岂念骨肉;富贵趋之贫贱避之目中惟有金钱。”该小说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酷,人们精神的堕落。小说行文波澜起伏,情节巧妙真实,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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