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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间:2024-05-23 09:46: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实用)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乡土中国读后感15篇(实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1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乡土中国读后感2

  今天看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记录一下读后感。

  从王小波的杂文集知道了费孝通,依稀记得有篇论述农村同性恋研究的文章,引入费孝通关于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作为佐证,不知道为何就一直记得这个作者和这本书。正好在找书看的过程中发现了这本书,一共也就一百来页,看起来毫无压力,于是带着好奇,开始了。

  我看书的习惯就是必须从头看到尾,前文,目录,正文,后记,必须全部读过才算是安心,这样的好处是从前文,后记中可看到写书的一些背景,更有助于理解书本,坏处就是会效率低些,但是我觉得一本值得看的书,前文后记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看书最重要的是先看目录,对于作者如何论述有一个框架的了解,就像是勾勒出了树干和树枝的轮廓,看的过程中将一些点作为叶子,点缀在树上。初看目录,可能因为对论述主题的生疏,无法全然明白和记住结构,没有关系,看的过程中,读完几章后再回头看就会觉得清晰,读完全书再看一遍,如果脉络已深深印入了你的脑海,说明书已经融入了你的记忆,倘若对于某个章节还能有更生动细节的回忆,那就是你和这本书的缘分所在了。

  分享了自己看书的一点心得,回到乡土中国这本书。首先,这本书主要论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征,成因,演化等。乡土社会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农村社会。这本书的妙处在于语言平实,逻辑清晰,章节之间环环相扣,从土地,到人和土地的固定连接,到人形成家庭,形成社会,让你读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乡土社会的特点,进而通过这个切入点,了解中国社会的特点,以及和西方社会的区别。做产品讲究don't make me think,这本书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它的内容是值得我们思考,寻味的,而它的`论述过程很自然,让你省去了诸如考虑这句话啥意思,这篇和上篇啥关系的总结,验证的过程,会有非常顺畅的阅读体验,丝毫不费力的跟着作者去思考社会学,这样本来会特别让人难以理解的科学。

  看完后记,了解到作者的人生可谓命途多舛。在和妻子一起下乡调研过程中,妻子不幸意外去世。wen ge被打压,失去了研究生涯的黄金时期。乡土中国产生于这个中断之前。通过这本书,和这样一个社会学研究者相遇,和这样深入浅出的,朴实无华,逻辑严谨的文字相遇,是一件幸事,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写出这样的好文章。厚积薄发,大道至简。

乡土中国读后感3

  当我第一次接触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便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心中涌起了一种似曾相识的独特情感。它似乎让我回想起了小时候的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让我对于自己身处的社会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这或许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乡土情结。

  首先,费孝通先生的写作手法令人叹为观止。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乡土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入浅出地阐述。每一篇文章都是一篇短小精悍的论文,既独立成篇,又相互关联,构成了一个有关中国乡土社会特征的完整体系。这种写作方法,使得读者可以轻松地理解每一个主题,同时也能够全面地了解乡土社会的各个方面。

  其次,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观察和思考非常深入。他不仅从宏观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还从微观的角度探讨了农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这种深入骨髓的剖析,使得读者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乡土社会的本质。

  此外,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变迁也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比较,分析了乡土社会的变迁过程和趋势。这种对比分析的方法,使得读者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乡土社会的历史脉络和未来发展方向。

  最后,《乡土中国》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故乡有了更为深厚的'感情。在阅读过程中,我不禁回想起小时候在故乡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那些熟悉的面孔和场景,那些发生在乡村的童年趣事。我想,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和感受,我才会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产生如此深厚的情感共鸣。

  《乡土中国》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身处的社会和文化传统,还可以激发我们对于乡土的热爱和思考。对于那些曾经在乡村度过美好时光的人们,这本书无疑会引起他们无尽的回忆和思考;而对于那些未曾有过这种经历的人们,这本书也会让他们对中国乡土社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4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身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关于,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身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身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身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办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身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通过此书我也了解到,作者费孝通先生,原来是这样一位富有勇气与探索精神的.开拓者,着实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乡土中国读后感5

  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但是,与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在第二篇“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我的母亲就是文盲,从来没上过学,但是她很聪明。没有我的母亲,我的高中文凭的父亲也不可能事业有成的,而且我的母亲在深圳短时间内自学了粤语和普通话,之后还自学认字和写字。

  在解释中国的时,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网络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的话语和例子。

  费先生认为:“在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

  在“男女有别”的一篇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讲到“无讼”这一篇的时,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诟病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让我很敬佩。

  “每个要在人生逆旅里生活的人就得接受一番教化,使他能在这些众多规律之下,从心所欲而不碰着铁壁。” 这就是教化权利的效应,是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下才有的。另外,“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这个社会里相互对待的逃遁是根据长幼之序。长幼之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有句谚语说的就是长老统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长老统治对乡土中国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和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关于“血缘和地缘”这一篇中,我学到了: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最后作者总结:“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那么你就会会问到欲望是什么?费先生用的一句话解释——,“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合乎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文化事实,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先生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概应当是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乡土中国读后感6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无论城市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始终保留着乡土的味道。

  从很久以前开始,我们就向西方各种国家学习。学习他们的政治制度,学习他们的各种法律,学习各种社会思想。但是无论如何,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是深入骨髓的,难以去除的。就算在如今,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早已摆脱了那些封建礼教,也早就和自己所鄙弃的那种乡土气息绝缘。但实际上,从乡土社会带来的各种习气,会不知不觉在我们的行为中展现出来。

  有很多人都会觉得乡下人非常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他们没有公德心,只顾自己,丝毫不在意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还特别喜欢贪小便宜。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自私的毛病在中国非常普遍。不仅仅是乡下人,就是现代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常常会有自己的私心。只是乡下人将这些事情摆在台面上,而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将自私隐藏在自己去内心深处不轻易叫人发现,也是为了维持自己的那一份体面。甚至在有的时候,这些文明人论起自私来比乡下人还要过无不及。所以实际上从这个方面来看,乡下人和我们大众并没有区别,因为我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只是在粉饰太平,而内里却不曾改变过。因此,那些所谓的城里人文明人,并没有资格去嫌弃指责乡下的人们。

  再放宽泛些讲,这种自私是由于我国人民长期以来的思想所造成的。从很古代的时候,包括我们一直所推崇的圣贤孔子,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就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所作的比较,西方国家的耶稣是可以为了人们牺牲自己的,而在孔子的道德系统里却不会出现这样不是从自我中心出发的情况。几千年来我们所坚持的传统思想都告诉我们一切的公德心和道德都是从个人出发的。所有的出则孝入则弟,基础都是在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上。在我们与他人的'关系网上有着一切的道德观念,这一张网组成了一个团体。我们的道德只适用于这个团体,而在这个团体范围之外的人就不在我们的道德范围内了。在这样的一个大前提之下,乡土社会的人和现代社会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终究和那些西方国家不一样,这是思想精神层面上的长期影响造成的。不论是谁都受到了这样的影响,因此,两个不同社会的人差距也不会很大。只是现代社会的人他们的网、团体可以变化。在平时这个团体可以包括整个国家的人们,于是社会公德心便在他们身上体现出来。在某些特殊时刻,他们的团体又会缩小,缩小到个别家庭,甚至缩小到个人。社会关系的不同特征,把握十分到位。)

  再比如说男女有别这个观念。在封建社会的时候,男性女性连见面都不能,更不用提肢体接触了。虽然在经历过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之后,我们立志要抛弃这些没有道理的规定,力求男女平等。但在乡土社会中,这样的思想也是可以看到的。没有亲缘关系的男性女性不能在一起工作,不能单独相处,不能成为朋友,如果有,是要被所有人诟病的。再看现代社会,我们不是也经常说,异性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吗?也许我们并不会当面指责,但背后绝对会说三道四。某个男性和某个女性关系特别好这种话题一向是八卦青少年们津津乐道的饭后谈资。

  而且在乡土社会里恋爱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们不需要新的社会关系。在这个只有熟人的社会里面,所有的关系都是生下来就已经确定的。所以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会产生破坏社会稳定的激情。所以在乡下经常可以看到男人和男人扎一堆,而女人和女人呆在一起。只有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才会有人组织寻找媒婆相亲,男女并不是因为喜欢而在一起,只是为了传宗接代。虽然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并不明显,我们也越来越提倡自由恋爱。但是那种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杜绝产生激动性感情的行为却是非常多的。例如有的公司会禁止在公司内谈恋爱或者有婚姻关系,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异性之间产生的这种激情影响工作效率,或者是为了维持公司的稳定,维护公司利益。如果范围再扩大一些,学校里禁止恋爱也可以包括在内。为了防止这种激情,影响到学生们的学习,也是为了维护校园学习环境的稳定。因此,可见,在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乡土社会所遗留的风气并没有消失,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深刻的融入了现代社会。

  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我的一个感悟就是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之间的差距,其实并没有那么大。在平时生活中很多人提起乡下人,都是十分鄙弃的。觉得他们愚蠢,不讲卫生,还有一些固执的习惯。但在读过着本书之后我却明白了:乡下人之所以不识字,是因为他们并不需要文字,而不是愚蠢,他们在别的方面聪明胜过于城里人;乡下人之所以没有社会公德心、自私自利,是因为自我主义思想在他们身上的体现较为明显,而城里人也有同样的毛病;乡下人之所以固守着男女有别的传统,是因为维持特定社会稳定的需求,而不同形式的同种思想,在现代社会中也随处可见。乡下人并不是低人一等,是特殊的社会造就了他们。我们应该以一个平等的态度、深刻的角度去对待、解决这些问题,寻求更好的发展方法。

乡土中国读后感7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在高中必读书目里,它同时也是社会学著作。成为社会学专业的学生后我才想着去拜读费老的《乡土中国》,实为惭愧。在阅读的时候,可能因为我的内心太过焦躁,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从小便在城里长大,对于乡土社会的种种都不甚理解,我觉得《乡土中国》这本书有些晦涩、枯燥。提笔写文的时候也觉得自己还未把它读透,下面我浅谈一下读书感受。

  《乡土中国》是了解中国社会的基础理论作品,它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道德、家庭、礼治与法治秩序、地缘与血缘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中国基层乡土社会的基本概况。

  在第一篇小论文《乡土本色》中,我认识到乡下人的“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产生的,因为他们要依靠土地生活,农村生活是离不开土地的,“靠种地为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作为乡下人的命根,他们不会背井离乡远离土地,这就造成了不流动。至于大家聚村而居的原因,是因为小农经营的生活方式,也因为水利、安全等原因,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形成了“熟人社会”,它是与“陌生人社会”相对立的名词。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是,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来自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主要是“心安”,因为“熟悉”,就形成了礼治社会的规则。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费老提到,在他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妈用红纸包着灶上的泥土给他带着去,说是可以治水土不服。这令我想到我的外公,外公在我初一那年来厦门看我,似乎也是因为水土不服等原因生了一场大病,后来送进了医院的重症看护病房,在外公临终之前,妈妈做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决定,就是把外公用救护车送回老家安徽,她知道,即便外公昏迷在病床上不能说话,也是十分想回家乡再离开这个世界的,所谓“落叶归根”大概就是这样吧,当时的我还不是很理解,现在我觉得,外公自小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肯定十分感恩、眷恋养育了他的那片土地,死后魂归故土也是对他的一种慰藉了吧,他应该是能“心安”了。对于外公来说,故乡是衣锦荣归的去处,我觉得“土气”不一定是贬义词,它反而昭示着一个人的踏实、本分与坚守初心。

乡土中国读后感8

  在这个学期的最后阶段,我利用课余时间粗略的读完了费孝通先生的经典之作《乡土中国》,感概万千。

  一方面是对作者在书中所描述的知识体系一知半解,尽管作者运用田野考察等方法对当时的大半个中国尤其是西南地区的农村进行了实地考察,但由于本人在社会学方面涉猎极少,因此还是对某些专业性概念懵懵懂懂,后来在老师的`社会学课上接触了基本的社会学相关基础知识,如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才对书中的内容又有了新的理解,尽管都是肤浅,表面的,另一方面就是刚开始在《甜与权利》和《乡土中国》两本书之间徘徊,最终自己以农村学生的牵强理由选择了后者,还是很欣喜的,因为我随手翻阅了同学的《甜与权力》,发现其无论是在内容还是结构上都没有《乡土中国》好读,因此略读《乡土中国》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乡土中国读后感9

  我们是不是经常给一些国家或是民族贴上标签?比如战斗民族俄罗斯、开挂民族印度。而当谈到我们自己的标签时,知乎上的一个答案很有趣。我们天生爱种菜。我们的外交官在非洲大使馆种菜,维和部队自己种菜,中国小区的周边空地也常常变为菜地。

  正是看到这个答案,深感认同,我才开始阅读《乡土中国》。费孝通老先生所作的《乡土中国》是人文社科经典之一。对当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文有很重要的启示价值。

  一、为了生存而追求稳定:传统社会中,中国人耕地劳作,靠地吃饭,安土重迁。所以我们抗拒流动性而追求稳定性,在我们找工作,找对象时,长辈们是不是对我们说的都有稳定性呢?

  二、稳定造就熟人社会:在我们拜访亲戚,邻居的时候,敲门。主人问:“谁啊?”经常听到这样的答案:“我。”熟人社会里,我们可以让对方用声音判断我是谁。

  三、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差异格局: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会说他是我朋友、我同学,强调这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费先生的比喻来说,一个人是水波圈的中心,其他人根据和这个人的亲疏程度分别分布在一层一层圈的不同圈层上。根据势力的强弱,这个圈可伸缩自如。比如在《红楼梦》中的贾家大院宏盛时能有关系的'亲戚都攀关系。而当后来衰败时。只剩下几个人,所以中国人常说,世态炎凉。

  四、礼崩乐坏,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熟人关系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准则,是上几辈所留下来的,你不用去思考为什么,只需照做就是了,这就是传统。而在现今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是无法维持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礼崩乐坏的现象。其实这说明有些传统的确不适合当今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接受了现代教育,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之间的观念差异很大。我们和社会一样矛盾。

  五、两性关系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一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恋爱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这是费老先生对两性关系的一种畅想,但他也知道,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传统社会更提倡两性关系是一种被安排的、不必发生激烈情感的关系。即是“包办婚姻”。

  这些都让我对传统社会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在我的脑中形成了目前中国人很多行为的原因,很有时代价值和借鉴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10

  费孝通的著作《乡工中国》中,将“欲望”与“需求”进行了阐述,在这里我也想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这是“需”的象形字,表明着人对雨的渴求、需求和等待。在古时,人们过着农耕生活,所以他们乞求大雨浇灌土地,让他们活下去,所以“需求”的本义是“活下去、对生活的要求”,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这是“欲”的篆体字,左边的“谷”表示两座山峰之间高深的沟壑,而右边三撇下面一个人,表示叹气,整个字表示“永不满足的贪求”。在历史上,“贪欲”“欲求”很早就已出现,人们解决了基本温饱,就想囤积更多,从粮食到建材、再到珠宝、到金钱,人类的欲望不断升级。

  《乡土中国》中有提到,需求是人类生存的前提,而需求催生了欲望,欲望不满足、周身不舒服。人类对某件事(物)的欲望由浅入深,不断膨胀,发展到局面不可控制或在强制条件下被强制停止。最典型就是“赌欲”,上了赌桌就很难停下来。赌赢了想要赢更多,继续赌,欲罢不能;赌输了,想翻盘,抱着一定要赢回来的心态继续下去……就这样无休止地循环。正常人都没有赌神的姿态,所以家破人亡下场屡见不鲜。美国著名小说家史蒂芬·金的名著《魔戒》中,那枚戒指就是“欲”的代表,几乎没有人能抵挡住拿到魔戒统治世界的欲望。

  说回到现代社会,我的观点是 “需要按需行事,但不能止步于此”。

  在现今社会,生存下去是必须要保证的', “活下去”的基本需求肯定要实现,但不能止步于此,不能仅仅满足于“活着”。禽兽也会觅食,但它们不会去读书,不会欣赏美学。但丁的一句说的很好:“人不能像走兽那样生活,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对知识和美德的欲望使人从走兽进化为万物之主。”

  刘慈欣短篇小说《朝闻道》中有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概念,自从几千年的第一只古猿仰望星空之时,他离解开星空的秘密就只有几步之遥了。怎么理解呢?当他开始仰望星空,起了好奇、探索之念时,这种探索的“欲望”就会促使我们加速发展,去解开星空的秘密。地球经过十几亿年才诞生猿,而古猿第一次仰望星空到现在,也就几千年而已,人类进步、发展的速度何其快!这一切都是因为欲望,它就像一个看不见的探盘手,指引着我们不满足当下、不满足于基本生存,指引着我们不断冲破认知,去探索那些未知的世界,人类的发展不就是这样而来的吗?当然,人类可以不探索星空,顾好眼皮子底下的事,轻松活着就好,只是如果是这样,人类也不要再谈什么进步了。若真是这样,人类大概还生活在石器时代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11

  一、底色的“土”,本色的“乡”

  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根源在于土地,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最后老死在这块土地。在《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开篇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里的“乡土性”,是针对中国传统社会而言的,不单指乡村社会,还应包括传统的城镇。

  费孝通先生首先从人地关系的角度,把传统基层社会的“乡土本色”概括为“乡土性”。何为乡土性?乡土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土的本意是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长期以往,增大了人对土地的粘附性。由于受到土地的束缚,人们安土重迁,过着生于斯,长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紧接着,费孝通先生分析指出,人地关系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与人在空间排序关系上的“孤立和隔膜”以及在时间上的“熟悉”,而人与人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缔结的生存状态,又直接构成了中国基层社会独特的习俗和生活方式的规定性。费孝通先生进一步分析道:“这自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清每个人的生活。”在费孝通先生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近百年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交流方式、交往方式也发生了巨变。但是乡土社会的特征没有完全褪去,而是将“乡土性”的特点适应性的保留了下来。

  这种适应性,不但对于人,对于物,也是具有熟悉性的,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免产生熟悉之感。所以,从感情上说,这一“适应性”容易培养人们之间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但在剧烈的社会转型期间,乡下人所认识到的个别原,则不能适用于在陌生人面前。因生活方式的不兼容,社会问题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结局,如此,“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二、回得去的“故土”,回不去的“故乡”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是哲学的三大终极命题。长大成年,背井离乡,回不去的地方变成了故乡。相比车水马龙、物欲横流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渐渐成为我们生命世界中,最干净的一片土地,那是我们根所在的地方,是源头活水。

  我出生在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相对来说比较熟悉农村社会。农村民风淳朴,敦厚善良,没有城市里人的黠变。乡村比较闲适,农忙时候全家人忙里忙外,闲下来时全村凑在一块谈天说地,时光仿似静止。恬淡自适的宁静生活,不像城里人那样行事匆匆。《老子》第十八章里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正是乡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虽然也会有村村之间的交流甚至是长距离的贸易往来。但在总体格局上来讲,却保留着农村的地方性特征,活动范围有其地域性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村子里的人都是互相熟悉的,老一辈的看着小一辈的逐渐长大,在一辈辈的代代相传。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群体,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村民们对这块土地的气味,堆这块土地上的每一道沟、每一片叶,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作息不用思考,是下意识的行为。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曲靖的那个乡村生活是这样的:田间地头,以种地为生的村民在除田埂草、犁地、插秧、割稻;当我起床的时候,看见父亲从不远处的小路扛着锄头回来,脚上沾满泥土,显然刚刚下地除草翻土归来。这样的景象,多年以来,一直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之中,这是一幅和谐、清新、惬意的乡土美景。然而,对于故乡,我却日益陌生了起来。她正在一步步远离我而去,我熟悉的土地越来越不熟悉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故乡那些过往的记忆已然朽烂,那些熟悉的人已然飘落,当熟悉变为陌生,我只剩下我。故乡与我,一个留在原地,逐渐消逝;一个长在心里,日渐丰盈。故乡内在的历史意蕴,可能就在这种意味深长的记忆中“瞬间显现”,给人以惊鸿一瞥之感。这种感觉,是一种无法诉说的可贵和疼痛——随时在提醒我们:不要忘记留意我们的乡土,我们的根。

  三、“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常常会想,为什么在我们嫌弃乡里人老土时,却有人不断地想要离开城市回到乡村,做一个“乡里人”?又或者为什么人们觉得乡里人“愚笨”时,我们却在回到老家时,一次一次感到无知和挫败?为什么中国是这样一个深刻的人情社会,那么多的纠纷只因在中国而特殊?为什么中国强调无为,强调稳,强调将许许多多的问题掩盖禁止而不是公开来解决?为什么在传统社会中,人们都有一种安土重迁的情怀?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纠结、生活的交叉集中在“因为我们是亲戚”之上?这些疑问或长或短,或偶尔或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曾深思这些问题,却得不出一个有力的结论。

  在《乡土本色》一文中,费孝通先生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以追根溯源的'方式,让现代的我们从过去的“乡土本色”中明了我们发展成如今这个模样的根本原因。费孝通先生为乡下人正名,“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极好。”是的,因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土就是人们的根,就是生存之依,对土地的崇拜和热爱千百年来从未改变。因为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是从依赖农业发展成长而来的,所以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因此,“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因此我们成就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依赖习俗习惯而成的社会,也就是礼俗社会而不是西方的法理社会了。而我们说乡下人“愚”又是建立在他们不了解城市,没见过世面之上,但却解释说:“这不过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在乡村的人们,不需要知晓汽车(当然这还是说的旧社会),不需要很多城市的“必备品”,因此,在不是他们日常混熟的环境里,他们自然表现的拘泥而茫然,既然只是知识问题,我便也明白了每当回乡时,便觉得自己无法生存,充满无知的原因。不识蔬菜水果模样,不懂乡间自由自我的生存方式,不会那些看似简单的爬树游泳等游戏,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环境造就人,既然如此,我们又怎能轻视乡下人呢?

  社会学家齐美尔认为,“大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迫使生活要遵守时间,要精打细算,要准确,克服非理性的、本能的、主观独断的性格特点和冲动。”即,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变得越来越理性了。这固然有一定的好处,可是在我看来,更值得追求的其实是非理性的生活。人性本追求自由,本有爱恨情仇,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是的,人,因为了他自己的一些虚荣攀比之心,总是生出许多的区别心来。

  四、“因为理解,所以悲悯”

  苏格拉底说过,“人啊,认识你自己!”读《乡土本色》,让我清楚的认识了传统乡土,让我有了一份理解,也更好的认识了自己。在这份理解之上,我产生了一种悲悯:我们形容一个农村人,常常会用到“老实”“淳朴”等字眼,而形容城里人,却往往想到“冷漠”、“自私”等偏向贬义的词。但殊不知中国正处于大变局之中,我们的城镇化正在打破乡村与城市的界限,熟人社会被迫转型,许多原本可以一辈子“自来自去”在乡村“遨游”的人们,失去了自己最熟悉的环境,因为不适应陌生人社会这一“非常态”而迷失自己,走向毁灭,成了“大变局”牺牲品,想到这里,不由得忧从中来,其实想想自己,我又何尝不是呢?

  学者黄灯在《大地上的亲人:一个农村儿媳眼中的乡村图景》一书中写道:“我本想通过写作舒缓内心的焦虑,但随着对亲人命运更为深入的了解,不但没有缓解这种焦虑,反而因为直面了许多被遮蔽的细处,变得更为不安和忧心。”地理载体,无所不载。落实到土地上,我们才能感受到对土地泛滥无边的热爱——一份按捺不住的社会责任,一份重新理解乡土中国的能力与信心。我真心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天地”是留给乡村的。这片“天地”让我们看到的,绝不仅仅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景象,更多的秘密,或许隐匿在厚重的土壤中,又或许深藏在每一个农村人民的心里。虽然我们无法阻挡城市化的洪流,可我们应当做的是相互包容,怀着一颗悲悯之心去更好的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放下身子、适应潮流,身体力行、做出改变,与他们重拾信任,彼此接纳。

  正是因为彼此的接纳,那些平淡却藏着希望的日子,才总能让讲者黯然神伤,让听者泪满双颊。当我再回头审视乡村的时候,“自来自去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这,不是很好吗?我想,这或许是阅读《乡土本色》一文给我的最大启示。在此,仅将艾德勒的箴言作为结语:“一本好书能叫你了解这个世界以及自己。你不只更懂得如何读得更好,还更懂得生命。你变得更有智慧,而不只是更有知识。你会成为一位智者,对人类生命中永恒的真理有更深刻的体认”。

乡土中国读后感12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读后感13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趣味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我推出去的和自我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14

  在《乡土中国》这本书中,比较注重地写了中国的乡土,其带有浓浓的乡土味道,而后面就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从而揭露了中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与探讨的。

  在最近几次人口普查中,人口数据显示乡村的人口还是占总人口的一半之多,虽然相比之前我国的农村人口数量有所减少而城市人口在增加,但是情况还是不太乐观的,而且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东部与西部有着明显的区分度。东部地区的城市化程度远远的高于西部地区,所以在当前,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发展东部经济发展,要促进东部地区城市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西部地区,促进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

  在当今的中国,许多的外多国家都认为中国还是一个土包子,无论中国在这几十年内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也还是改变不了他们对中国的看法。不过无疑的是今天的中国还是一个乡村社会,且占领着主流的地位。尽管中国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承认中国还是一个乡土社会是认为“乡土”是带有贬之意,而想方设法地去脱掉。

  乡村社会往往还是一个较为稳而不易被改变的一个社会,想要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去改变也是不太可能的。这个需要长期的而又稳定的有效方法才能慢慢地去改变,但是这些办法又不能使“乡村社会”完完全全地消失。就像是有一个人喜欢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后来改变了,但是偶尔还是会犯下一点点的小错,因为这是习惯啊!因为生活的方式又会影响着生活的观念。

  因为不愿意变革,所以只求稳定是农村社会的'标志。许多人认为老人说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们说的话都是有经验的,一次次的积累是可以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南针。然而就是说作为后辈的我们一定要听取长辈所说的话,所定下来的规矩而不能随意去改变,而这么一来就很难改变下一代。但是,也不是说中国的人农村社会从古到今全都是一层不变的,那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在老的一辈那里,他们希望不要变,对新的事物要反对,也要压制;但是作为新一代,在遵循着各种规矩的时候,而总是想要冒犯一下,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问题,不能争锋相对以下冒上,所以必须保持着恭顺的样子。但是却又是偷偷摸摸地移花接木,表面赞同而实质就是反对,表面是接受而实际是修改,所以社会的变革很缓慢。

  乡村社会有多慢,而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就会有多慢,而这一切的中心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的传统是非常注重社会的秩序。我国传统的社会秩序并不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的合理有序的统治方法。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与道德和法律和谐。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有提到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费孝通先生说的人有时人治可以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值得借鉴埗的,我对他的这一观点也是非常认同的。

  现在的中国,正在努力地摆脱“土包子”大国的形象,或许这过程会有点困难,而且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这需要我们耐心的等待,并且努力地改变旧的不好的思想。

乡土中国读后感15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诲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根底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标准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那么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表达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安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鲁迅先生也在他的《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封建社会下国人谋人性命,教人自虐的丑恶祸心。“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这样的字眼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是应该的,但愚昧、迷茫就是愚蠢的,可悲的,甚至可恨的。郭巨挖窟窿时,他的儿子还玩着“摇咕咚”,抱在母亲臂膀上,高快乐兴地笑着。读到这,我不禁为这小孩子叹息,焉有如此愚父?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到达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开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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