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下面是CN人才小编整理的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长篇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阿瑟·柯南道尔,是世界著名小说家,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他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又译夏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采用了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的描写,使人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在心理活动方面,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各种问题,让我们情不自禁地跟着他一块儿推理判断寻求答案;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每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小说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常常利用惊险的情节,扣人心弦,刺激我们的感情,使我们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从而留下深刻的印象。
歇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长篇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刚踏入高中的时候就听同学不断称赞福尔摩斯,说他是个天才、断案高手,而且破的每个案都是充满神奇色彩。当时就一直渴望能一饱眼福。终于在高二时有幸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说来可笑,父亲是一名人民警察,从小梦想着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我,当时怀着好奇的心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觉人生目标再一次被夯实了!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的,文章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挚友兼伙伴—华生医生整理的。通过华生医生作为一名旁观者或者说是参与者的叙述我们了解福尔摩斯在探案中表现出的英勇精神及其生活作风。
今天,已经是一名有着十多年警龄的“老”警察再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再次追忆福尔摩斯的时候,感觉却是一种自嘲。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作者所塑造的这个有血有肉的小说主人公福尔摩斯虽然似个圣人,但又并非圣人,他生活上有一套。可以说,是一个及其聪明的人,而且是有关于断案的一系列细节的聪明的人而非全能人才。他经常在实验室里摆弄一些奇怪的化学试剂,证明自己的想法或已存在的事实;他可以从一个人的衣着、表情、眼神及各种细小的动作快速准确的判断出这个人的心理或他曾经去过的地方或职业、目前的状况等。这是我从警多年来的一直秉承的工作理念。但是,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小说,只是对现实生活的艺术加工,虽然这一系列的推理如果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又是那么有理有据,可谓“事出意外又在情理之中”。但在现实的办案中,至少说是我参与过的案件中,这种情况真是少之又少,因为科技强警的理念,还在日益完善,至少说到现在为止还在“完善”,或者说我们身边还是缺少一个夏洛克福尔摩斯。
作者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之至非常人能及的人。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每一个案件委托人的出现都是及其惊讶福尔摩斯的观察力的透彻。他能准确无误地说出一些委托人不曾向他透露的情况,仿佛他曾目睹或亲身经历过一样。但是,作者塑造的福尔摩斯是个只在他涉及的领域上发光发亮的人。而在另一方面,如: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等领域,他一无所知。“一个不知道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构成的人,不知道地球绕太阳转的大侦探”都体现着。他只专心于研究犯罪及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一个人如果在某方面有突出成就,那就有一些方面是他从未涉足的。正如他解释那样: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你必须选择地吸收知识,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那样做是愚蠢的。福尔摩斯就是这样,把他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一件不漏地装入他的脑袋并把它们付之于行动,难怪他在破案方面达到登峰造极程度。 他在破案过程中遇到危险时表现出来的从容镇定和大无畏的精神是使人折服的。然而,我更欣赏的是他做事的风格。作为一名侦探,虽说这是他的职业,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某个贵族出手大方而更加卖命,也从不会因为委托人地位身份低就漠视。看得出,福尔摩斯是出于对案子的极大兴趣才探究的洞穴,最终挖出真相的。福尔摩斯是个淡薄名利的人。他只在乎破案过程中自己思维的融动和这个案情的起伏迷离,对于破案的功劳,让那些官方警察谁爱谁抢去吧!对于酬劳,他也是不计较的,只是他不得不靠这个职业吃饭,他所拿的是他应得的。他就是那么一个人,虽然已在侦探界名声大噪,也不乏帮助一些达官显贵破一些案件,到头来还是穷光蛋一个。这种为个人兴趣而去侦查破案的性格,那种秉承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工作理念,在当今社会,这种人少之又少,而又令人觉得一个多么纯洁的灵魂,能在当时的社会生存下来实在是让人望之兴叹。
福尔摩斯可谓是侦探界的的佼佼者,书中收录的他的破案过程是他极其敏捷的思想的体现,经他出手的案子大都会成功。但在书中,有一个案子吸引了我的注意,也让案子的主人公肃然起敬,在这次的案件中,福尔摩斯被这个女人战胜了,就是就是“波西米亚丑闻”。委托人是波西米亚国王,他曾和艾琳艾德勒—华沙帝国歌剧院著名女歌手,美丽而富有智慧的女人相爱,并且互相通信,还照了照片,这位国王将要结婚,害怕这个女人会拿出照片威胁他。福尔摩斯的化妆技术堪称一流,他装扮成老头了解这个女人的生活状况和接触的人,而且竟阴差阳错的成了艾琳艾德勒和戈弗雷若顿的证婚人。福尔摩斯又一次假扮牧师并且使用了妙计获得了照片的藏匿点,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智慧过人的小姐跟踪他到了住所,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并带着照片远走他乡。这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案件,福尔摩斯的聪明才干终有一疏,这位伟大的侦探家还有可爱之处,他一直称艾琳艾德勒称为“那个女人”。看到那里,我终于有了一些莫名的成就感,看来人无完人这句话没有错,每个人都不可能博览天下,做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我虽然一直致力于能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每天总觉得我还可以学习更多的知识,认知更深的`东西,充实自己办案的头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却又时而彷徨的觉得学那么多东西我到底用到了多少,或许有些东西我这辈子也用不上。算了,还是回到现实生活中吧!总而言之,福尔摩斯那种能从侦察破案中找到的那种快感,我是曾经有过了,那也不枉我配的上我这身警服,也圆了我儿时的梦想,起码我的梦想是丰满的。
长篇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寒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但我用了三天就把它读完了。
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6年创作完成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
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而他的出其不意都源于他的细心观察。
生活中的我们是何等的粗心。我们的粗心又何止是打碎一只花瓶或忽略稿纸这样的事情呢?
翻看我们的作业本看一看吧,你将发现,我们丢掉了数学的单位,丢掉了作文中的标点,忽视了英文字母的大小写。这些我们曾不以为然的细节,必将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影响我们实现自己的目标。
如果在平时的上课、作业和考试中,能多一点细心,仅仅是多一点点细心,那么,那些仅仅因为一分两分而落榜的同学,境遇和心情又会怎样呢?如果司机能多一点细心,就能减少很多的交通事故,如果医生能多一点细心,就能减少很多的误诊,如果法官能多一点细心,就会减少很多冤案,如果我们都能多一点细心,生活中就会多出几分欢乐而少一些遗憾和悲伤。
同学们,为了让我们的辛苦不白费,为了让我们的会出有回报,更为了实现我们人生的奋斗目标,让我们细心一些,再细心一些,做个细心人,让我们的生活更精彩!
我坚信:这个世界既不是有钱人的世界,也不是有权人的世界,而是有心人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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